#热盘最新快讯#【同安中海九号公馆】
中海九号公馆主推建面约87~141㎡的户型,价格约300万元/套起,价格仅供参考,以实际报价为准。该楼盘位于厦门同安区凤山路与岳东路交叉口东北侧,开发商为厦门中海嘉业地产有限公司,总规划户数为1060户,总规划楼栋数为20栋,绿化率30%,容积率2.08,物业公司为中海物业,车位配比为1:1.2,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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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九号公馆主推建面约87~141㎡的户型,价格约300万元/套起,价格仅供参考,以实际报价为准。该楼盘位于厦门同安区凤山路与岳东路交叉口东北侧,开发商为厦门中海嘉业地产有限公司,总规划户数为1060户,总规划楼栋数为20栋,绿化率30%,容积率2.08,物业公司为中海物业,车位配比为1:1.2,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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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调查|原先小区车位可“内外通停” 现在要交两份停车费才行】(记者 白圩珑)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的中新浐灞半岛A10区及A15区在小区内外均设有车位,原先小区业主在物业交纳停车费后,两地均可停放车辆。而现如今在物业交纳停车费的业主想在小区外的车位停车,还需再交纳一份停车费。
同是小区的配套车位为啥收两份停车费
中新浐灞半岛A10区与一路之隔的A15区属同一家物业公司管理。A15区业主杨先生说,他们小区的车位分为3部分,分别是小区地下车库、小区内地面车位和小区外临街门面前的车位。
因为小区地下车库属开发商管理,停车费相对较高,所以业主们大多选择在另外两地停车。去年业主在物业交过停车费后,可在小区内地上和小区外的车位上停车,但今年想在两个地方停车却要交两份停车费。杨先生表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小区外的车位如今归业委会管理,业主要在此地停车,需向业委会交纳停车费。
目前杨先生已经向小区物业交纳了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的停车费共计960元。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4月26日上午,杨先生将车停在小区外的车位上1个多小时后驶离,到达停车收费口时,系统显示需交纳4元停车费。停车场管理人员表示,虽然杨先生在物业交了停车费,但如今小区外的配套车位已由业委会管理,所以在此停车需向业委会交纳停车费。
小区车位因管理方不同目前不能内外通停
4月26日,对于中新浐灞半岛A10区及A15区停车位的现状,小区业委会副主任周先生表示,在物业或业委会任意一方交纳停车费的业主,不能在小区内外车位通停,原因是小区内地上车位属物业管理,小区外车位属业委会管理。
周先生表示,原先小区内地上车位及小区外车位均属物业管理,但因为车位不足导致业主停车难,为此,物业曾于2020年年底对车位进行“摇号”分配,因为车位租金及“摇号”行为的合法性,在小区各方引起了不小的争议。2021年6月,与物业合作管理小区外停车位的公司合同到期退场,业主要求自行管理该地车位,业委会通过相关程序获得了该地车位的管理权。
之所以去年小区内外停车位可以通停,周先生称是因为已经有业主向物业交纳了全年停车费,为了解决业主的停车问题,才让在物业交费的业主在小区外的车位上停车。目前,小区内外车位实行分区域管理,去年业主们在物业交的停车费到期后,今年在小区外车位停车需在业委会交停车费。
物业续聘事宜落定后或将再次实现内外通停
负责中新浐灞半岛A10区及A15区的物业公司为西安中新嘉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4月26日,对于小区停车位相关问题,物业负责人田先生介绍的情况与业主和业委会所说大致相同。田先生同样表示,目前在物业交停车费的业主可在小区内的地上车位停车,在小区外的配套车位停车需向业委会交纳停车费。
对于目前小区内外车位不能通停的问题,业委会和物业均表示,需待小区物业续聘或更换事宜处理完毕后才能解决。周先生表示,早在去年年底,业委会就根据业主意愿着手小区物业的续聘或更换事宜,但因为疫情等原因搁置了,待这件事尘埃落定后,业委会将与业主及物业协商解决小区内外车位通停问题。
小区业主们表示,目前小区存在的停车难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小区内外车位无法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小区内甚至出现了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情况。关于小区车位的管理问题,业主对业委会和物业的做法也有异议,业主们已经将该情况反映给了浐灞生态区相关部门。
同是小区的配套车位为啥收两份停车费
中新浐灞半岛A10区与一路之隔的A15区属同一家物业公司管理。A15区业主杨先生说,他们小区的车位分为3部分,分别是小区地下车库、小区内地面车位和小区外临街门面前的车位。
因为小区地下车库属开发商管理,停车费相对较高,所以业主们大多选择在另外两地停车。去年业主在物业交过停车费后,可在小区内地上和小区外的车位上停车,但今年想在两个地方停车却要交两份停车费。杨先生表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小区外的车位如今归业委会管理,业主要在此地停车,需向业委会交纳停车费。
目前杨先生已经向小区物业交纳了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的停车费共计960元。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4月26日上午,杨先生将车停在小区外的车位上1个多小时后驶离,到达停车收费口时,系统显示需交纳4元停车费。停车场管理人员表示,虽然杨先生在物业交了停车费,但如今小区外的配套车位已由业委会管理,所以在此停车需向业委会交纳停车费。
小区车位因管理方不同目前不能内外通停
4月26日,对于中新浐灞半岛A10区及A15区停车位的现状,小区业委会副主任周先生表示,在物业或业委会任意一方交纳停车费的业主,不能在小区内外车位通停,原因是小区内地上车位属物业管理,小区外车位属业委会管理。
周先生表示,原先小区内地上车位及小区外车位均属物业管理,但因为车位不足导致业主停车难,为此,物业曾于2020年年底对车位进行“摇号”分配,因为车位租金及“摇号”行为的合法性,在小区各方引起了不小的争议。2021年6月,与物业合作管理小区外停车位的公司合同到期退场,业主要求自行管理该地车位,业委会通过相关程序获得了该地车位的管理权。
之所以去年小区内外停车位可以通停,周先生称是因为已经有业主向物业交纳了全年停车费,为了解决业主的停车问题,才让在物业交费的业主在小区外的车位上停车。目前,小区内外车位实行分区域管理,去年业主们在物业交的停车费到期后,今年在小区外车位停车需在业委会交停车费。
物业续聘事宜落定后或将再次实现内外通停
负责中新浐灞半岛A10区及A15区的物业公司为西安中新嘉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4月26日,对于小区停车位相关问题,物业负责人田先生介绍的情况与业主和业委会所说大致相同。田先生同样表示,目前在物业交停车费的业主可在小区内的地上车位停车,在小区外的配套车位停车需向业委会交纳停车费。
对于目前小区内外车位不能通停的问题,业委会和物业均表示,需待小区物业续聘或更换事宜处理完毕后才能解决。周先生表示,早在去年年底,业委会就根据业主意愿着手小区物业的续聘或更换事宜,但因为疫情等原因搁置了,待这件事尘埃落定后,业委会将与业主及物业协商解决小区内外车位通停问题。
小区业主们表示,目前小区存在的停车难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小区内外车位无法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小区内甚至出现了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情况。关于小区车位的管理问题,业主对业委会和物业的做法也有异议,业主们已经将该情况反映给了浐灞生态区相关部门。
【对比一下!职业打假人买假茅台要求十倍赔偿未被支持,只判退货款!北京二中院:购买行为与普通消费者有明显区别,不存在“被误导消费”的情形】 一、二审裁判要旨:
一审认为:
依据本案查明之事实,韩某某在购买涉案酒水时全程拍摄录像,在购买后短期内即提起赔偿诉讼,其行为与普通消费者购买酒水的消费行为迥异。另外,根据检索到的关联案件,韩某某系在一定时间段内,集中在多地大量买入某一种商品,然后在不同法院分别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获取大额利益。因此,结合本案涉案酒水的购买细节及韩某某的数次诉讼来看,韩某某涉案购买行为不属于生活消费的范围,一审法院有理由认为,韩某某大额购买涉案酒水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通过诉讼手段为自身牟利,以获取巨额赔偿为目的。
综合以上分析,邦德嘉业公司提供的涉案酒水违反食品质量标准,韩某某要求邦德嘉业公司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但是,与消费者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的目的不同,本案中韩某某系以索赔为目的而购买商品,购买商品是其索赔中的一个环节,其行为整体具有营利性,属于变相的经营行为,不应认定其在本案中属于消费者,韩某某要求邦德嘉业公司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另外,涉案酒水不宜退还邦德嘉业公司再次进入市场流通,一审法院依法予以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依法维护食品安全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人民法院审理与食品相关案件的重要职责。在民事责任认定上,一审法院虽未对韩某某关于十倍赔偿的请求予以支持,但对邦德嘉业公司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坚决予以否定。就本案中发现的邦德嘉业公司涉嫌售假的违法行为,一审法院将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追究制裁,通过共同治理的方式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二审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本案中,首先,韩某某在二审中表示其购买案涉酒水是为了收藏,且根据一审庭审笔录记载,案涉24瓶茅台酒并未打开。其次,韩某某在购买案涉酒水时即对购买过程进行录像,其购买行为与普通消费者具有明显区别。第三,经一审法院查明,韩某某曾多次以所购茅台酒系假酒为由提起诉讼,由此可知其对相关商品的包装、标签及食品安全标准等具有高于普通消费者的关注度,具有较高的认知能力,不存在“被误导消费”的情形。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韩某某关于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并将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在本案中发现的邦德嘉业公司涉嫌售假的案件线索,处理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一审认为:
依据本案查明之事实,韩某某在购买涉案酒水时全程拍摄录像,在购买后短期内即提起赔偿诉讼,其行为与普通消费者购买酒水的消费行为迥异。另外,根据检索到的关联案件,韩某某系在一定时间段内,集中在多地大量买入某一种商品,然后在不同法院分别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获取大额利益。因此,结合本案涉案酒水的购买细节及韩某某的数次诉讼来看,韩某某涉案购买行为不属于生活消费的范围,一审法院有理由认为,韩某某大额购买涉案酒水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通过诉讼手段为自身牟利,以获取巨额赔偿为目的。
综合以上分析,邦德嘉业公司提供的涉案酒水违反食品质量标准,韩某某要求邦德嘉业公司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但是,与消费者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的目的不同,本案中韩某某系以索赔为目的而购买商品,购买商品是其索赔中的一个环节,其行为整体具有营利性,属于变相的经营行为,不应认定其在本案中属于消费者,韩某某要求邦德嘉业公司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另外,涉案酒水不宜退还邦德嘉业公司再次进入市场流通,一审法院依法予以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依法维护食品安全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人民法院审理与食品相关案件的重要职责。在民事责任认定上,一审法院虽未对韩某某关于十倍赔偿的请求予以支持,但对邦德嘉业公司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坚决予以否定。就本案中发现的邦德嘉业公司涉嫌售假的违法行为,一审法院将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追究制裁,通过共同治理的方式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二审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本案中,首先,韩某某在二审中表示其购买案涉酒水是为了收藏,且根据一审庭审笔录记载,案涉24瓶茅台酒并未打开。其次,韩某某在购买案涉酒水时即对购买过程进行录像,其购买行为与普通消费者具有明显区别。第三,经一审法院查明,韩某某曾多次以所购茅台酒系假酒为由提起诉讼,由此可知其对相关商品的包装、标签及食品安全标准等具有高于普通消费者的关注度,具有较高的认知能力,不存在“被误导消费”的情形。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韩某某关于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并将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在本案中发现的邦德嘉业公司涉嫌售假的案件线索,处理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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