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客运集团外地驾驶员即将入住公租房#客运集团部分驾驶员来自外地,在泰州也未曾购买住房,并且为了节省租金,不少人选择租赁简陋的农民房。农民房相对治安较差,房间隔音效果也不好,影响驾驶员的睡眠质量。为切实解决外地驾驶员生活难题,增强驾驶员对客运事业的自豪感和归属感,客运集团积极向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申请公租房,并得到了中心的大力支持。 客运集团与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签订泰美园公租房协议。
泰美园位于客运集团附近,地理位置优越。此次共争取到泰美园公租房6套,房屋总面积约405.26㎡,房屋租金标准暂定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元,平均每套房屋租金约400元。符合条件的客运集团外地户籍驾驶员(姜堰、兴化、泰兴、靖江均包含在内)即可申请入住。
后续,客运集团将继续以急员工所急、帮员工所需为理念,让员工有“家”的归属感,从而使之更好地服务群众出行。
泰美园位于客运集团附近,地理位置优越。此次共争取到泰美园公租房6套,房屋总面积约405.26㎡,房屋租金标准暂定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元,平均每套房屋租金约400元。符合条件的客运集团外地户籍驾驶员(姜堰、兴化、泰兴、靖江均包含在内)即可申请入住。
后续,客运集团将继续以急员工所急、帮员工所需为理念,让员工有“家”的归属感,从而使之更好地服务群众出行。
#广州公租房月租金最低40元# ,番禺2074套公租房启动分配!2022年广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于5月23日正式启动。此次拟推出31个房源项目共4471套公租房,其中城隽和府和城隽玥府两项目位于番禺区钟村街东新高速以东、汉溪大道以南,毗邻谢村地铁站和足球场,共提供2074套公租房。#广州身边事##广州[地点]#
《不要让权力机关全面系统瘫塌成为法治社会的主流》
从西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宣房投”,在自身长期违法行政并且违法不究的状况下,由此引发和造成受害人的房屋纠纷,之后再进入诉讼,司法机关在民事和行政案以时效驳回起诉之后20多年,西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宣房投”仍旧凌驾于法律之上,仍旧没有对自己的渎职侵权,违法行政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的进行纠正。
大家应该知道,西城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认定承租人的行政行为上是始终无效和违法的,也就是说一丝一毫合法性都不具备的行政行为,居然可以被他们以合法进行认定,并且维持长达几十年,这么严重的行为为什么在我们这样一个法治的国家和法治的城市顽固的存在?而且他们这些行为是有意而为,而他们面对自己应该的依法履行职责,却不做为乱作为。
在这几十年里面,他们应该懂法,应该执法,应该护法,但是实际上他们实行的腐邪,也就是说。他们自己面对着腐败不敢反,不想反,反不动!
在这里。我们应该知道为什么他们明明一丝一毫的合法性都不具备的行政行为,却能够以及敢于维持这么长的时期?那就是在他们面前没有真理可讲,也没有正义可说,完完全全的是一整套腐败说了算的谬论。
却有一句俗语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那么我们现在面对的,西城区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违法的行政行为,他们所依靠的就是,不跟你讲理,你也没有你可以跟我讲。如果他们要不是跟你胡说八道,黑白颠倒,那么他们所持有的一絲一毫的合法性都不具备的违法行为,又拿什么去面对你的质问,和接谈呢?所以只有跟你胡说八道,胡搅蛮缠,用他们的反科学的歪理学说来质对你提出的法律法规。他们把法治社会的秩序搞得乱得不能再乱了,糟的不能再糟了,因为没有那个权利机关部门,能够对他进行监督和监管,也就是说,权力机关全面的系统瘫塌呈现了,并且成为了法治社会的主流。
他们的颠倒黑白的歪理邪说之一:房屋纠纷不是他们的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而是你们的家庭矛盾。
相关这种说法在2005年行政诉讼之前,市一中院众多的厅长已经说的明明白白的了,告诉本人不要再和姐姐发生房屋争执了。他们讲房屋租赁合同不是你姐姐所能决定的,这是政府的行为,你应该起诉政府要求他们依法履责,确权並且将承租合同进行变更。
他们的颠倒黑白歪理邪说之二:就是承租人变更必须是承租人的户口迁出本市,他们几十年长期的以此为由,不作为,乱作为。 只是市建委的,红头批复文件颁发后相关承租人进行变更法依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就是原承租人在本市已另有住房,户口已经迁出原址,不在原址居住了。那么在原址居住两年以上,写出书面申请,经房管部门同意,就可以重新建立租赁合同。
他们的颠倒黑白歪理学说之三:就是那个一丝一毫合法性都不具备的非法承租人,被他们认定就是和他们签过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实质上他们认定的这个承租人早在原承租人毛瑞斋(父)1968年去世后已于1969年就已经结婚,户口迁出原址並外有公租房和私产房。至2002年发生诉讼房屋纠纷共34年的时间里,该非法承租人即不在原址居住,也没有户口,也没交过一分钱房钱,也没有和房管部门签定租赁合同,是这样的一个四无非法承租人居然被西城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合法承租人长期认定并维持。没有一丝一毫的合法性,能够被和应该被政府及其职能能部门以合法承租人进行认定吗?这显然是与国家和市政府,公房管理规定相对抗,属于严重的,渎职侵权行为。他们在认定和维持非法承租人的颠倒黑白歪理学说的表现还很多,我们下次再继续阐述。
从西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宣房投”,在自身长期违法行政并且违法不究的状况下,由此引发和造成受害人的房屋纠纷,之后再进入诉讼,司法机关在民事和行政案以时效驳回起诉之后20多年,西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宣房投”仍旧凌驾于法律之上,仍旧没有对自己的渎职侵权,违法行政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的进行纠正。
大家应该知道,西城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认定承租人的行政行为上是始终无效和违法的,也就是说一丝一毫合法性都不具备的行政行为,居然可以被他们以合法进行认定,并且维持长达几十年,这么严重的行为为什么在我们这样一个法治的国家和法治的城市顽固的存在?而且他们这些行为是有意而为,而他们面对自己应该的依法履行职责,却不做为乱作为。
在这几十年里面,他们应该懂法,应该执法,应该护法,但是实际上他们实行的腐邪,也就是说。他们自己面对着腐败不敢反,不想反,反不动!
在这里。我们应该知道为什么他们明明一丝一毫的合法性都不具备的行政行为,却能够以及敢于维持这么长的时期?那就是在他们面前没有真理可讲,也没有正义可说,完完全全的是一整套腐败说了算的谬论。
却有一句俗语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那么我们现在面对的,西城区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违法的行政行为,他们所依靠的就是,不跟你讲理,你也没有你可以跟我讲。如果他们要不是跟你胡说八道,黑白颠倒,那么他们所持有的一絲一毫的合法性都不具备的违法行为,又拿什么去面对你的质问,和接谈呢?所以只有跟你胡说八道,胡搅蛮缠,用他们的反科学的歪理学说来质对你提出的法律法规。他们把法治社会的秩序搞得乱得不能再乱了,糟的不能再糟了,因为没有那个权利机关部门,能够对他进行监督和监管,也就是说,权力机关全面的系统瘫塌呈现了,并且成为了法治社会的主流。
他们的颠倒黑白的歪理邪说之一:房屋纠纷不是他们的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而是你们的家庭矛盾。
相关这种说法在2005年行政诉讼之前,市一中院众多的厅长已经说的明明白白的了,告诉本人不要再和姐姐发生房屋争执了。他们讲房屋租赁合同不是你姐姐所能决定的,这是政府的行为,你应该起诉政府要求他们依法履责,确权並且将承租合同进行变更。
他们的颠倒黑白歪理邪说之二:就是承租人变更必须是承租人的户口迁出本市,他们几十年长期的以此为由,不作为,乱作为。 只是市建委的,红头批复文件颁发后相关承租人进行变更法依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就是原承租人在本市已另有住房,户口已经迁出原址,不在原址居住了。那么在原址居住两年以上,写出书面申请,经房管部门同意,就可以重新建立租赁合同。
他们的颠倒黑白歪理学说之三:就是那个一丝一毫合法性都不具备的非法承租人,被他们认定就是和他们签过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实质上他们认定的这个承租人早在原承租人毛瑞斋(父)1968年去世后已于1969年就已经结婚,户口迁出原址並外有公租房和私产房。至2002年发生诉讼房屋纠纷共34年的时间里,该非法承租人即不在原址居住,也没有户口,也没交过一分钱房钱,也没有和房管部门签定租赁合同,是这样的一个四无非法承租人居然被西城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合法承租人长期认定并维持。没有一丝一毫的合法性,能够被和应该被政府及其职能能部门以合法承租人进行认定吗?这显然是与国家和市政府,公房管理规定相对抗,属于严重的,渎职侵权行为。他们在认定和维持非法承租人的颠倒黑白歪理学说的表现还很多,我们下次再继续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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