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抄写没有很顺畅,中途受到了手机的影响,墨水用完了,又换了一支笔,反复中断了3次。
期间换了一支笔,不熟悉新笔的笔劲儿,不过也因为不熟悉,让我注意力更加集中,心经目前已经抄写了4遍,用旧笔越来越熟悉,书写速度也快了起来,更加容易走神注意力不集中。
通过本次抄写,我感觉到越不熟悉越容易让注意力集中,专注需要集中在一个点上,每次落笔都要反复强调这个“点”,随着对字的熟悉,让字行云流水。
#生态国学##国学##冥想##人生感悟#
期间换了一支笔,不熟悉新笔的笔劲儿,不过也因为不熟悉,让我注意力更加集中,心经目前已经抄写了4遍,用旧笔越来越熟悉,书写速度也快了起来,更加容易走神注意力不集中。
通过本次抄写,我感觉到越不熟悉越容易让注意力集中,专注需要集中在一个点上,每次落笔都要反复强调这个“点”,随着对字的熟悉,让字行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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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十九世纪的狄更斯,彼时改革初行社会动荡,英国贵族与底层贫民矛盾激化,资产阶级戴着虚伪的面纱招摇过市,那算不上一个好的时代,换句话说,那并非一个适合文艺发展的时代。可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狄更斯并没有纵情歌酒怀着绝望的心情自暴自弃,也没有愤懑偏激、用一支笔写作生命的孤注一掷,相反他给当时的英国开出的一剂良方是宽怒与爱。他书写《双城记》、《雾都孤儿》,他写的不是革命时史,而是捕捉了那个时代的氛围,用一个故事告诉人们仇仇相报终无已时,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血,只有宽怒能拯救这个世界,仁慈如狄更斯看似最不适合那个阴暗的时代的,可是他能勇敢地直面它,用自己的力量去感化那个社会,在最不适合的时期里做出壮举
让穿工作装,穿短裙,ok,理解。让我出去发宣传单页,正常,工作内容。让我跟着别的车回来,也没问题,反正把我送回学校。但是,为什么把办公室门锁上。全身上下只有一个手机,哦,还有一堆单页,一支笔。钥匙衣服我什么都没有,天都黑了,我该庆幸我还有手机是吧,幸好,我丫的还有手机,要不然我都回不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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