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出游记[耶]~小淀国际当代艺术区
“五一出去玩吧!”三秒钟和朋友达成一致[航天员]
打开某书,选好了要去的地方,距离我们不算远,抱着出去呼吸新鲜空气的心理,踏上了春游的路途[微风]想着可以拍些照片[照相机]
下了地铁,我和朋友一致认为到了村子里,路上互相安慰,就算是踩雷了,也是出来晒了晒太阳,比待在家里强
到了地方,远处望去,感觉里面是一片工厂,没觉得有可拍照的
走进去发现,每一个地方很小,但都可以拍照,做攻略了解的每一处地方,都有看到哦[打call]
里面还有工厂,师傅在里面做工
墙面的涂鸦很有艺术气息,一条路看似很短,但走了很久~因为墙面上隔着不远就是一副涂鸦,工业风的涂鸦,虽然随性但很有个性[酷]
还有很多工业需要用到的陈旧的器械,现在看来别有味道[邓布利多]
偶遇一个小男孩骑着小车,更显春日活泼[并不简单]
一路走来可以看到很多的涂鸦和绿植,可以看出是人们用心修剪的
还有很多类似民宿的房子,咖啡厅,大多以白色,黑色,蓝色为主,浮躁的心慢慢平静下来,享受当下的暖风和阳光[太阳],什么也不去想,发发呆就很好了
还有很多情侣,朋友,夫妻进行游玩,在路上聊聊天,走累了就在旁边椅子上休息片刻
本以为和朋友玩不了多久,但一下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回家已是晚上了
第一次和朋友打卡体验还是很不错滴[送花花][送花花] https://t.cn/A6VCV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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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空间】法时空督:#武汉视觉艺术研究#
【因就诉讼时效中断问题出具不实证言,他们终被判处刑罚】 https://t.cn/A66FPnCk #因就诉讼时效中断问题出具不实证言,他们终被判处刑罚#(郑州刘臣律师 2019-04-22 23:14)
案情简介: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一审以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其败诉后,指使证人王某、张某在二审中为其作虚假陈述,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王某与张某二人之行为应如何评价,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裁判要旨: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一审以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其败诉后,指使证人王某、张某在二审中为其作虚假陈述,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而该民事诉讼二审胜败诉的关键就在于诉讼时效,故王某、张某在二审中当庭所作的虚假证言,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对案件最注重裁判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故其所作的虚假证言属于案件定性的关键证据,对庭审秩序造成较大破坏,并严重影响到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观点:在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一个关键的证据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胜败并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为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对于在民事案件中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也已经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在进行民事诉讼过程中,务必不能有侥幸、儿戏心理,必须尊重客观事实进行诉讼,切莫铤而走险引火烧身,触犯刑法。
关于证人作出虚假证言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刑法分则中分别规定了“伪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及“虚假诉讼罪”。
其中“伪证罪”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仅限于刑事诉讼过程中,民事诉讼中当庭作出虚假证言的,显然不构成此二罪。
“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证人本人,显然也不可能构成本罪。
“虚假诉讼罪”特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证人并非提起民事诉讼一方,故一般来讲,也难以构成本罪(与他人恶意串通,构成共同犯罪的除外)。
于是,剩下的罪名就只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了,究竟是否构罪,要结合刑法构成要件分析,具体来说,一是看民事诉讼中当庭所作的虚假证言是否属于帮助伪造证据罪中的“证据”;二是看如何认定其行为是否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一、民事诉讼中当庭所作的虚假证言属于帮助伪造证据罪中的“证据”
有观点认为,帮助伪造证据罪中,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证据,应当限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与视听资料,转化为书面或者视听资料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强调言词证据的物体化,非物体化的证据不属于本罪的证据范畴。该观点强调言词证据的物体化,认为非物体化的证据不属于本罪的证据范畴。
首先,证人证言属于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类型之一,在民事案件对证据采证过程中证人当庭所作的证言效力高于物体化的证人证言,当庭所作虚假陈述对法官判断证据及认定事实的影响一般高于物体化的证人证言,所以帮助伪造物体化的证人证言可能成立本罪,而当庭作虚假陈述的行为被排除在犯罪之外,不符合立法本意;
其次,证人当庭所作的证言是由法庭记录在案的,在经过书记员记录、庭审录音录像后也转化成了物体化的证人证言,当庭所作证言与物体化的证人证言并无本质区别。
结合本案具体情况,王某、张某二人在庭审中作虚假证言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本质上就是受当事人指使实施帮助其伪造证人证言的行为。
二、如何认定当庭进行虚假陈述是否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在妨害司法罪这一类型的犯罪中,一般是从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以及造成的结果等方面评价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二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是否是重要、关键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是否足以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是否足以影响量刑档次和量刑幅度的升降;在民事诉讼中,是否足以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成败或者使其诉讼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总之,对关键证据的虚假陈述,往往会严重扰乱法院的正常审判秩序,并严重侵害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本案中,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一审以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其败诉后,指使证人王某、张某在二审中为其作虚假陈述,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而该民事诉讼二审胜败诉的关键就在于诉讼时效,故王某、张某在二审中当庭所作的虚假证言,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对案件最注重裁判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故其所作的虚假证言属于案件定性的关键证据,对庭审秩序造成较大破坏,并严重影响到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三、民事案件亦非儿戏,应当尊重客观事实进行诉讼,切莫铤而走险引火烧身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经济交流活动显著增加,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经常需要通过人民法院作出最终的裁决。
在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一个关键的证据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胜败并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为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对于在民事案件中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也已经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在进行民事诉讼过程中,务必不能有侥幸、儿戏心理,必须尊重客观事实诚信诉讼,切莫铤而走险引火烧身,触犯刑法。
实事求是的讲,在司法实践中,向王某、张某二人这样,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就诉讼时效等问题出具不实证言的现象,是相当普遍的,但必须意识到,这种行为是极其危险的,可以说是在死亡的边缘疯狂试探。
最终,王某、张某二人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
更多观点,移步公号“刑辩人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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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一审以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其败诉后,指使证人王某、张某在二审中为其作虚假陈述,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王某与张某二人之行为应如何评价,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裁判要旨: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一审以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其败诉后,指使证人王某、张某在二审中为其作虚假陈述,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而该民事诉讼二审胜败诉的关键就在于诉讼时效,故王某、张某在二审中当庭所作的虚假证言,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对案件最注重裁判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故其所作的虚假证言属于案件定性的关键证据,对庭审秩序造成较大破坏,并严重影响到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观点:在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一个关键的证据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胜败并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为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对于在民事案件中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也已经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在进行民事诉讼过程中,务必不能有侥幸、儿戏心理,必须尊重客观事实进行诉讼,切莫铤而走险引火烧身,触犯刑法。
关于证人作出虚假证言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刑法分则中分别规定了“伪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及“虚假诉讼罪”。
其中“伪证罪”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仅限于刑事诉讼过程中,民事诉讼中当庭作出虚假证言的,显然不构成此二罪。
“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证人本人,显然也不可能构成本罪。
“虚假诉讼罪”特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证人并非提起民事诉讼一方,故一般来讲,也难以构成本罪(与他人恶意串通,构成共同犯罪的除外)。
于是,剩下的罪名就只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了,究竟是否构罪,要结合刑法构成要件分析,具体来说,一是看民事诉讼中当庭所作的虚假证言是否属于帮助伪造证据罪中的“证据”;二是看如何认定其行为是否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一、民事诉讼中当庭所作的虚假证言属于帮助伪造证据罪中的“证据”
有观点认为,帮助伪造证据罪中,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证据,应当限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与视听资料,转化为书面或者视听资料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强调言词证据的物体化,非物体化的证据不属于本罪的证据范畴。该观点强调言词证据的物体化,认为非物体化的证据不属于本罪的证据范畴。
首先,证人证言属于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类型之一,在民事案件对证据采证过程中证人当庭所作的证言效力高于物体化的证人证言,当庭所作虚假陈述对法官判断证据及认定事实的影响一般高于物体化的证人证言,所以帮助伪造物体化的证人证言可能成立本罪,而当庭作虚假陈述的行为被排除在犯罪之外,不符合立法本意;
其次,证人当庭所作的证言是由法庭记录在案的,在经过书记员记录、庭审录音录像后也转化成了物体化的证人证言,当庭所作证言与物体化的证人证言并无本质区别。
结合本案具体情况,王某、张某二人在庭审中作虚假证言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本质上就是受当事人指使实施帮助其伪造证人证言的行为。
二、如何认定当庭进行虚假陈述是否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在妨害司法罪这一类型的犯罪中,一般是从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以及造成的结果等方面评价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二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是否是重要、关键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是否足以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是否足以影响量刑档次和量刑幅度的升降;在民事诉讼中,是否足以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成败或者使其诉讼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总之,对关键证据的虚假陈述,往往会严重扰乱法院的正常审判秩序,并严重侵害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本案中,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一审以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其败诉后,指使证人王某、张某在二审中为其作虚假陈述,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而该民事诉讼二审胜败诉的关键就在于诉讼时效,故王某、张某在二审中当庭所作的虚假证言,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对案件最注重裁判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故其所作的虚假证言属于案件定性的关键证据,对庭审秩序造成较大破坏,并严重影响到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三、民事案件亦非儿戏,应当尊重客观事实进行诉讼,切莫铤而走险引火烧身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经济交流活动显著增加,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经常需要通过人民法院作出最终的裁决。
在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一个关键的证据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胜败并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为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对于在民事案件中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也已经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在进行民事诉讼过程中,务必不能有侥幸、儿戏心理,必须尊重客观事实诚信诉讼,切莫铤而走险引火烧身,触犯刑法。
实事求是的讲,在司法实践中,向王某、张某二人这样,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就诉讼时效等问题出具不实证言的现象,是相当普遍的,但必须意识到,这种行为是极其危险的,可以说是在死亡的边缘疯狂试探。
最终,王某、张某二人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
更多观点,移步公号“刑辩人在路上”。
#ATA·公交# 『厦门公交地铁接驳线——M线即将来袭!』
据厦门公交集团消息,公交集团拟选取3条地铁线路中客流量较大的12个站点,在2022年4月下旬开通10条公交地铁接驳线,其中7条为新增线路,3条为现有线路调整升级。
现就接驳线线路方案征求社会意见,大家可在厦门公交集团社交媒体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问卷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24时。
具体线路方案一览 ⬇️
一、新增M1路,方便轮渡、思明南路片区乘客接驳地铁镇海路站
M1路[厦大(南普陀)—第一码头]
(一)线路走向:
上行:厦大(南普陀)始发,经思明南路、镇海路、鹭江道、西堤南三路、西堤路至第一码头。
下行:第一码头始发,经西堤路、鹭江道、镇海路、思明南路至厦大(南普陀)。
(二)停靠站点:
上行:厦大(南普陀)、华侨博物院、大生里、妇幼保健院、海滨大厦、轮渡公交场站、第一码头。
下行:第一码头、BRT第一码头、轮渡、妇幼保健院、镇海路口、大生里、华侨博物院、理工学院思明校区、厦大(南普陀)。
(三)线路长度:4.9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7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厦大(南普陀)
首班07:00 末班21:00
第一码头
首班07:00 末班21:00
二、新增M2路,方便禾山路、仙岳路、和通片区乘客接驳地铁乌石浦站
M2路(园山-六中东渡校区)
(一)线路走向:
上行:园山始发,经禾山路、仙岳路、和通路、和旭路、和宁路至六中东渡校区。
下行:六中东渡校区始发,经和宁路、仙岳路、禾山路至园山。
(二)停靠站点:
上行:园山、禾山路、薛岭、百果山、福德堡小区、仙岳花园、文化宫、文化艺术中心、岳阳小区、和通路口、东渡二小、和通里、和顺里、和宁路、六中东渡校区。
下行:六中东渡校区、和通路口、岳阳小区、文化艺术中心、文化宫、仙岳花园、福德堡小区、江头花园、薛岭、禾山路、园山。
(三)线路长度:6.7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10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园山
首班07:00 末班21:00
六中东渡校区
首班07:00 末班21:00
三、新增M3路,方便软件园二期园区乘客接驳地铁岭兜站
M3路(岭兜佳园环线)
(一)线路走向(单向运行):岭兜佳园始发,经金山路、观日路、望海路、观日二路、前埔东路、吕岭路、金山路至岭兜佳园。
(二)停靠站点(单向停靠):岭兜佳园、软件园北一区、软件园北二区、软件园北三区、软件园北四区、软件园北五区、软件园北六区、望海路东、软件园、软件园南门、岭兜佳园。
(三)线路长度:3.7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5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6分钟一班。
(六)运行时段(仅在工作日早高峰运营)
岭兜佳园 7:30-9:30
四、931路变更为M4路,方便宁宝、杏林东路、杏林西路、杏美片区乘客接驳地铁园博苑站
M4路(园博苑公交场站—杏林正新)
(一)投放车辆数:12台(原为10台)。
(二)计划发车间隔:高峰4-5分钟一班,平峰5-6分钟一班(原为高峰7-8分钟一班,平峰9-10分钟一班)。
(三)其它运营方案不变。
五、新增M5路,方便嵩屿生活区、厦门中心大厦、桥南生活区乘客接驳地铁海沧湾公园站
M5路(嵩屿公交场站—桥南公交场站)
(一)线路走向:
上行:嵩屿公交场站始发,经建港路、海沧大道、滨湖东路、沧林东三路、沧虹路、海沧大道(大屏山南路口调头区调头)至桥南公交场站。
下行:桥南公交场站始发,经海沧大道、沧虹路、沧林东三路、滨湖东路、海沧大道、建港路至嵩屿公交场站。
(二)停靠站点:嵩屿公交场站、海湾大厦、未来海岸、中骏天峰(往嵩屿)、海沧信息公园、东南航运中心、地铁海沧湾公园、乐海百货、嘉裕幼儿园、海晟、桥南公交场站。
(三)线路长度:6.9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8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7分钟一班,平峰15-30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嵩屿公交场站
首班06:30 末班22:00
桥南公交场站
首班06:30 末班22:00
六、新增M6路,方便莲花、莲岳路片区乘客接驳地铁莲花路口站
M6路(莲花三村—公交大厦)
(一)线路走向:
上行:莲花三村始发,经莲花北路、莲花南路、莲岳路、湖滨北路、育秀东路、仙岳路、莲岳路至公交大厦。
下行:公交大厦始发,经莲岳路、莲花南路、莲花北路至莲花三村。
(二)停靠站点:
上行:莲花三村、莲花二村、莲花中学、实验幼儿园、莲花南路、莲兴里、筼筜街道、五一广场、公交大厦。
下行:公交大厦、松柏、莲兴里、莲花南路、实验幼儿园、莲花中学、莲花二村、莲花三村。
(三)线路长度:3.8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6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莲花三村
首班07:00 末班21:00
公交大厦
首班07:00 末班21:00
七、403路变更为M7路,方便会展南、北片区乘客接驳地铁软件园二期站、岭兜站
M7路(宝龙一城公交场站—会展中心公交场站)
(一)线路走向:
上行:宝龙一城公交场站始发,行至会展南七路会展南六路口,改经会展南六路、会展南三路至会展中心公交场站。
下行:会展中心公交场站始发,经会展南路、会展南三路、会展南六路、会展南七路、会展南五路接原线路往宝龙一城公交场站。
(二)增减停站点:
增停:明发海景苑(往会展中心,南侧站点)、会展中心公交场站;
减停:明发海景苑(往会展中心,北侧站点)、文兴东路、店上、前埔医院、前埔南区、前埔村、明发新城。
(三)线路长度:6.5公里。
(四)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原为高峰10-15分钟一班,平峰15-20分钟一班)。
(五)首末班时间:
宝龙一城公交场站
首班07:00 末班22:15
会展中心公交场站
首班07:00 末班22:15
(六)其它运营方案不变。
八、新增M8路,方便寨上、长虹路、殿前一路片区乘客接驳地铁殿前站、高崎站
M8路(麦德龙—中埔)
(一)线路走向:
上行:麦德龙始发,经长浩东路、长浩路、长虹路、殿前一路、石鼓山立交桥、嘉禾路(中埔调头区调头)至中埔。
下行:中埔始发,经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殿前一路、长虹路、长浩路(兴湖路口调头区调头)、长浩东路至麦德龙。
(二)停靠站点:麦德龙、台贸中心、翔鹭花城(往麦德龙)、长虹路、殿前村口、殿前、中埔。
(三)线路长度:5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7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麦德龙
首班07:00 末班21:00
中埔
首班07:00 末班21:00
九、新增M9路,方便禾祥片区乘客接驳地铁文灶站、厦门火车站
M9路[第一码头—火车站(湖东)]
(一)线路走向:
上行:第一码头始发,经西堤路、厦禾路、湖滨西路、禾祥西路、禾祥东路、湖滨东路至火车站(湖东)。
下行:火车站(湖东)始发,经湖滨东路、厦禾路、金榜路、禾祥东路、禾祥西路、湖滨西路、厦禾路、鹭江道、西堤南三路、西堤路至第一码头。
(二)停靠站点:
上行:第一码头、BRT第一码头、开禾路口、思北路口、嘉美花园、厦门老年大学、太湖新城、开元街道、湖滨社区、海燕新村、奔马新村、湖东社区、火车站(湖东)。
下行:火车站(湖东)、奔马新村、海燕新村、湖滨社区、开元街道、太湖新城、厦门老年大学、嘉美花园、思北路口、开禾路口、第一码头。
(三)线路长度:5.6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8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第一码头
首班07:00 末班21:00
火车站(湖东)
首班07:00 末班21:00
十、730路变更为M10路,方便新店、翔安文教园、洋唐居住区三期片区乘客接驳地铁鼓锣站
M10路(新店公交场站—科技中学翔安校区)
(一)线路走向:
上行:新店公交场站始发,行至新澳路石厝路口,改经新澳路至科技中学翔安校区。
下行: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始发,经新澳路接原线路往新店公交场站。
(二)增停站点:鸿翔北路口(洪钟大道的新设站点)。
(三)投放车辆数:8台(原为4台)。
(四)计划发车间隔:高峰7分钟一班,平峰8-20分钟一班(原为高峰13分钟一班,平峰16-30分钟一班)。
(五)首末班时间:
新店公交场站
首班06:00 末班21:00
科技中学翔安校区
首班06:40 末班21:30
(六)其它运营方案不变。
以上10条线路票价均为一票制1元。
#在路上看中国#
据厦门公交集团消息,公交集团拟选取3条地铁线路中客流量较大的12个站点,在2022年4月下旬开通10条公交地铁接驳线,其中7条为新增线路,3条为现有线路调整升级。
现就接驳线线路方案征求社会意见,大家可在厦门公交集团社交媒体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问卷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24时。
具体线路方案一览 ⬇️
一、新增M1路,方便轮渡、思明南路片区乘客接驳地铁镇海路站
M1路[厦大(南普陀)—第一码头]
(一)线路走向:
上行:厦大(南普陀)始发,经思明南路、镇海路、鹭江道、西堤南三路、西堤路至第一码头。
下行:第一码头始发,经西堤路、鹭江道、镇海路、思明南路至厦大(南普陀)。
(二)停靠站点:
上行:厦大(南普陀)、华侨博物院、大生里、妇幼保健院、海滨大厦、轮渡公交场站、第一码头。
下行:第一码头、BRT第一码头、轮渡、妇幼保健院、镇海路口、大生里、华侨博物院、理工学院思明校区、厦大(南普陀)。
(三)线路长度:4.9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7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厦大(南普陀)
首班07:00 末班21:00
第一码头
首班07:00 末班21:00
二、新增M2路,方便禾山路、仙岳路、和通片区乘客接驳地铁乌石浦站
M2路(园山-六中东渡校区)
(一)线路走向:
上行:园山始发,经禾山路、仙岳路、和通路、和旭路、和宁路至六中东渡校区。
下行:六中东渡校区始发,经和宁路、仙岳路、禾山路至园山。
(二)停靠站点:
上行:园山、禾山路、薛岭、百果山、福德堡小区、仙岳花园、文化宫、文化艺术中心、岳阳小区、和通路口、东渡二小、和通里、和顺里、和宁路、六中东渡校区。
下行:六中东渡校区、和通路口、岳阳小区、文化艺术中心、文化宫、仙岳花园、福德堡小区、江头花园、薛岭、禾山路、园山。
(三)线路长度:6.7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10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园山
首班07:00 末班21:00
六中东渡校区
首班07:00 末班21:00
三、新增M3路,方便软件园二期园区乘客接驳地铁岭兜站
M3路(岭兜佳园环线)
(一)线路走向(单向运行):岭兜佳园始发,经金山路、观日路、望海路、观日二路、前埔东路、吕岭路、金山路至岭兜佳园。
(二)停靠站点(单向停靠):岭兜佳园、软件园北一区、软件园北二区、软件园北三区、软件园北四区、软件园北五区、软件园北六区、望海路东、软件园、软件园南门、岭兜佳园。
(三)线路长度:3.7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5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6分钟一班。
(六)运行时段(仅在工作日早高峰运营)
岭兜佳园 7:30-9:30
四、931路变更为M4路,方便宁宝、杏林东路、杏林西路、杏美片区乘客接驳地铁园博苑站
M4路(园博苑公交场站—杏林正新)
(一)投放车辆数:12台(原为10台)。
(二)计划发车间隔:高峰4-5分钟一班,平峰5-6分钟一班(原为高峰7-8分钟一班,平峰9-10分钟一班)。
(三)其它运营方案不变。
五、新增M5路,方便嵩屿生活区、厦门中心大厦、桥南生活区乘客接驳地铁海沧湾公园站
M5路(嵩屿公交场站—桥南公交场站)
(一)线路走向:
上行:嵩屿公交场站始发,经建港路、海沧大道、滨湖东路、沧林东三路、沧虹路、海沧大道(大屏山南路口调头区调头)至桥南公交场站。
下行:桥南公交场站始发,经海沧大道、沧虹路、沧林东三路、滨湖东路、海沧大道、建港路至嵩屿公交场站。
(二)停靠站点:嵩屿公交场站、海湾大厦、未来海岸、中骏天峰(往嵩屿)、海沧信息公园、东南航运中心、地铁海沧湾公园、乐海百货、嘉裕幼儿园、海晟、桥南公交场站。
(三)线路长度:6.9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8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7分钟一班,平峰15-30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嵩屿公交场站
首班06:30 末班22:00
桥南公交场站
首班06:30 末班22:00
六、新增M6路,方便莲花、莲岳路片区乘客接驳地铁莲花路口站
M6路(莲花三村—公交大厦)
(一)线路走向:
上行:莲花三村始发,经莲花北路、莲花南路、莲岳路、湖滨北路、育秀东路、仙岳路、莲岳路至公交大厦。
下行:公交大厦始发,经莲岳路、莲花南路、莲花北路至莲花三村。
(二)停靠站点:
上行:莲花三村、莲花二村、莲花中学、实验幼儿园、莲花南路、莲兴里、筼筜街道、五一广场、公交大厦。
下行:公交大厦、松柏、莲兴里、莲花南路、实验幼儿园、莲花中学、莲花二村、莲花三村。
(三)线路长度:3.8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6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莲花三村
首班07:00 末班21:00
公交大厦
首班07:00 末班21:00
七、403路变更为M7路,方便会展南、北片区乘客接驳地铁软件园二期站、岭兜站
M7路(宝龙一城公交场站—会展中心公交场站)
(一)线路走向:
上行:宝龙一城公交场站始发,行至会展南七路会展南六路口,改经会展南六路、会展南三路至会展中心公交场站。
下行:会展中心公交场站始发,经会展南路、会展南三路、会展南六路、会展南七路、会展南五路接原线路往宝龙一城公交场站。
(二)增减停站点:
增停:明发海景苑(往会展中心,南侧站点)、会展中心公交场站;
减停:明发海景苑(往会展中心,北侧站点)、文兴东路、店上、前埔医院、前埔南区、前埔村、明发新城。
(三)线路长度:6.5公里。
(四)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原为高峰10-15分钟一班,平峰15-20分钟一班)。
(五)首末班时间:
宝龙一城公交场站
首班07:00 末班22:15
会展中心公交场站
首班07:00 末班22:15
(六)其它运营方案不变。
八、新增M8路,方便寨上、长虹路、殿前一路片区乘客接驳地铁殿前站、高崎站
M8路(麦德龙—中埔)
(一)线路走向:
上行:麦德龙始发,经长浩东路、长浩路、长虹路、殿前一路、石鼓山立交桥、嘉禾路(中埔调头区调头)至中埔。
下行:中埔始发,经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殿前一路、长虹路、长浩路(兴湖路口调头区调头)、长浩东路至麦德龙。
(二)停靠站点:麦德龙、台贸中心、翔鹭花城(往麦德龙)、长虹路、殿前村口、殿前、中埔。
(三)线路长度:5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7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麦德龙
首班07:00 末班21:00
中埔
首班07:00 末班21:00
九、新增M9路,方便禾祥片区乘客接驳地铁文灶站、厦门火车站
M9路[第一码头—火车站(湖东)]
(一)线路走向:
上行:第一码头始发,经西堤路、厦禾路、湖滨西路、禾祥西路、禾祥东路、湖滨东路至火车站(湖东)。
下行:火车站(湖东)始发,经湖滨东路、厦禾路、金榜路、禾祥东路、禾祥西路、湖滨西路、厦禾路、鹭江道、西堤南三路、西堤路至第一码头。
(二)停靠站点:
上行:第一码头、BRT第一码头、开禾路口、思北路口、嘉美花园、厦门老年大学、太湖新城、开元街道、湖滨社区、海燕新村、奔马新村、湖东社区、火车站(湖东)。
下行:火车站(湖东)、奔马新村、海燕新村、湖滨社区、开元街道、太湖新城、厦门老年大学、嘉美花园、思北路口、开禾路口、第一码头。
(三)线路长度:5.6公里。
(四)投放车辆数:8台。
(五)计划发车间隔:高峰6分钟一班,平峰10-15分钟一班。
(六)首末班时间:
第一码头
首班07:00 末班21:00
火车站(湖东)
首班07:00 末班21:00
十、730路变更为M10路,方便新店、翔安文教园、洋唐居住区三期片区乘客接驳地铁鼓锣站
M10路(新店公交场站—科技中学翔安校区)
(一)线路走向:
上行:新店公交场站始发,行至新澳路石厝路口,改经新澳路至科技中学翔安校区。
下行: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始发,经新澳路接原线路往新店公交场站。
(二)增停站点:鸿翔北路口(洪钟大道的新设站点)。
(三)投放车辆数:8台(原为4台)。
(四)计划发车间隔:高峰7分钟一班,平峰8-20分钟一班(原为高峰13分钟一班,平峰16-30分钟一班)。
(五)首末班时间:
新店公交场站
首班06:00 末班21:00
科技中学翔安校区
首班06:40 末班21:30
(六)其它运营方案不变。
以上10条线路票价均为一票制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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