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复工复产进行时# #战疫情西安在行动# 【西安市商务局关于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促进商贸业健康发展38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尽快恢复受疫情冲击后西安商贸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市民生活,紧扣十项重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扩大商贸领域宣传提振消费信心
1.市商务局加大对全市商贸行业提振信心恢复生产促消费的宣传推广,鼓励引导商贸企业利用新媒体开展营销宣传,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氛围。
二、支持开展各类大型促消费活动
2.支持我市商场、超市、便利店、建材家居、商业综合体、品牌餐饮、老字号等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拉动消费增长。支持传统商贸企业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对保供给、保民生的核心龙头用于线上平台的开发、维护和推广给予奖励。
3.对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年零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百货、超市企业开展的促消费活动,按照其促消费用给予一定补助。
三、扶持商贸行业做大做强
4.促进连锁便利店、连锁餐饮店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对现有直营门店数量30个以上的品牌连锁店,积极恢复生产、持续经营,维持上年度门店数量规模的给予奖励。
对单店面积在500-3000平米的品牌连锁超市,维持上年门店数量规模的给予奖励。
对单店面积在3000平米以上大型品牌连锁超市,维持上年门店数量规模的给予奖励。
对连锁门店在3个以上的西安小吃、陕菜企业、老字号企业持续经营,维持上年门店数量规模的,单店面积在300平米以下和单店面积300平米以上,分别给予奖励。
对为全市3000家以上、5000家以上、10000家以上便利店、生鲜店提供集中配送的B2B平台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对为全市1000家以上、2000家以上、5000家以上餐饮店提供中央厨房服务的配送中心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5.支持连锁企业扩大经营。
现有直营门店数量30个以上的品牌连锁店,新增加1个直营门店且面积在80平米以上和每新增1个直营24小时连锁店且面积在50平米以上,或每新增1个直营无人连锁店的,分别给予奖励;
对在我市现有直营门店数量10个以上的品牌生鲜店,每新增加1个直营门店且面积在80平米以上给予奖励。
支持大型品牌连锁超市发展,每新增1个门店,面积在500-3000平米和3000平米以上,分别给予奖励。
支持新零售发展,对搭载餐饮、生鲜经营,为周边社区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送货上门等服务的新零售品牌连锁超市,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每新增1个门店给予奖励。
支持我市品牌连锁便利店搭载药品零售、鲜食等便民服务进行升级改造,对经营面积在80平米以上直营门店,对每个升级门店给予奖励。
支持我市老旧便利店、夫妻店、小商店加盟品牌连锁便利店,鼓励创业者加盟品牌连锁便利店,加盟合同在3年以上(含3年),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对加盟店进行统一管理的,每个加盟门店给予奖励。
鼓励智能零售柜布局居民小区、公园、地铁、医院、广场等公共服务场所,企业智能零售柜年度投放量超过30个,单个零售柜日均交易量不少于30笔,一次性给予奖励。
对品牌连锁便利店布局我市农村地区,在涉农区县农村地区开设门店达到30个以上,一次性给予奖励。
支持全球运营门店不少于10000家的国际知名品牌连锁便利店落户西安,给予一定奖励。
支持连锁门店在3个以上的西安小吃、陕菜企业、老字号企业发展连锁门店,每增加1个门店,面积规定为50平米以上给予奖励。
支持放心早餐发展每新增1辆投入经营的早餐车,给予补助,每新增一个标准化早餐亭,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给予一定补助。
6.大力支持陕菜推广和中华老字号、西安老字号和西安名吃振兴。
对企业组织在国内外搭建美食交流平台,进行陕菜品牌宣传推广,传播陕菜美食文化,扩大陕菜影响力等活动,按照活动投资额给予支持;参会参展的企业,给予展位费给予补贴。
支持老字号企业技术创新。对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和经营设施的老字号企业,按照其投资额给予奖励。
支持老字号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打造老字号聚集区或“特色小镇”,对老字号街区建立按照特色美食街区奖励或特色小镇奖励执行。
支持老字号企业文化创新。在制作老字号电视专题片、纪录片和微电影,出版老字号刊物、书籍和画册,发行老字号消费指南、手册和地图方面,在举办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现代生活方式和消费需求的文化、购物活动方面给予补助。支持老字号企业门店改造提升给予奖励。
支持老字号技艺传承创新。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和技艺交流,对老字号传人、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展技能展示、研讨和宣传等活动,鼓励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到学校兼职任教、授徒传艺;鼓励老字号通过建立博物馆等方式实现保护与传承。对以上活动,成效显著的老字号企业,按照其投资额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申报各类老字号和名吃评选,对获得中华老字号、省级老字号或名吃、西安市老字号或西安名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7.支持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
支持我市连锁餐饮、超市、便利店、老字号等商贸企业自建和改造提升物流配送中心,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对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
支持陕菜企业、西安老字号企业和西安小吃餐饮企业在西安建设生产加工配送中心,对生产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
以上各项奖励不可累计,按最高项享受。
四、加快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创新
8.加大新建商业综合体支持。在城市新区或涉农区县开发建设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营业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50000平方米以上、10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奖励。
9.扶持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区发展。对被商务主管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商圈,分别给予奖励;对被商务主管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级、省(市)级示范特色街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提高步行街改造提升。对列入商务部步行街改造名单的步行街和列入省级步行街改造名单的步行街,分别给予奖励,用于支持制定规划提升方案,引进新业态。
11.促进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在夜经济有一定基础的城区,鼓励新建、改造提升酒吧街、咖啡街、餐饮街,打造一批夜经济示范商圈、示范街区、示范商业综合体。对夜经济示范商圈、街区、综合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2.支持老厂房改造为商业街区。对老厂房改造为商业街区,已经运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给予奖励。
13.提高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进行商品化设施、冷链设施、配送中心建设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按照总投资额的给予资金补助;对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的商贸流通企业,按照成交总额给予资金补助。
14.加大农贸市场新建改造。按照《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新建或改造,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及商业网点规划,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按照总投资额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15.鼓励企业参加展销活动。对于参加由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指令性展会的流通企业,按照省外活动、省内活动给予以资金补助。
16.扩大地产品牌营销网络。经销我市名优地产品、新建或改造门店数量不少于5个、单个门店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经销名优地产单品数量占比不少于80%的流通企业,按照总投资额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五、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17.对创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县)、创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新增创建10个电子商务示范镇分别给予奖励。
18.对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统计的电商企业,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年网络销售超过1000万元的单个农产品品牌给予一次性奖励。
19.对电商企业和从事电商配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自建、租赁仓储物流设施的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六、加大限上商贸企业和大个体培育扶持力度
20.鼓励异地商贸企业将西安市内产业活动单位转为在西安注册的法人单位,新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的,给予每户企业一定奖励。
21.对年内新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的批零住餐大个体,给予每户一定奖励。
22.新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的批零住餐大个体,正常经营、按期纳税和上报统计报表的,按大个体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30%予以一定奖励。
23.对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且配合做好场内产业活动单位、批零住餐大个体纳统工作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或专业市场管理方,每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一家给予一定奖励。
24.对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的批发、零售企业,全年零售额突破3亿元且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给予一定奖励;对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的住宿、餐饮企业,全年营业额突破1亿元且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给予一定奖励。
七、加大会展业扶持力度
25.对于原定于6月30日之前举办的展会,因疫情而延期的,规模较上届持平的、较上届下降30%以内的、较上届展会下降50%以内的分别按平方米给予资金补贴;规模较上届下降50%以上的,不予补贴。
26.对于原定于6月30日之前举办的展会,因疫情而延期的,给予主办方招商宣传补贴。
27.对于原定于6月30日之前举办的展会,因疫情无法延期而取消的,根据规模给予主办方资金补贴。
28.对于原定于6月30日之前举办的国际、国内会议因疫情影响而延期的,300人以上国内会议、150人以上的国际会议分别给予资金补贴。
29.对于原定于6月30日之前举办的国际、国内会议因疫情影响无法延期而取消的,按300人以上国内会议、150人以上的国际会议分别给予资金补贴。
30.对于2020年新引进在西安市举办的国际会议,给予奖励。
31.对于2020年新引进在西安市举办的国家知名展会,给予引进机构或公司奖励;对于2020年新引进在西安市举办的国际知名展会,给予引进机构或公司奖励。
八、促进外贸平稳有序发展
32. 支持扩大重点防护物资进口。鼓励支持外贸企业利用境外经贸关系和客户资源,积极协助采购我市急需的重点医用防护用品。对进口疫情防控物资所产生的国际、国内物流费用予以全额补助。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财务等成本,按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33. 支持外贸企业加快复工、扩大产能。鼓励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型外贸企业加大开工力度,在享受国家减税、贴息和省级有关支持政策的同时,给予更大力度支持。对我市企业自费投保的短期货物贸易险或出口前附加险,按实缴保费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我市外贸企业实际产生且已支付的进出口运费给予补贴。
34.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搭建线上展会,组织企业线上参展。对我市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的,给予补助。对当年我市企业实际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展位费支持比例统一提高到不超过80%。
九、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
35.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通过中国(西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申报业务,并对经西安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产生的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给予按单补贴。
36.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在我市新开设的跨境电子商务O2O线下体验店兼直营店、社区店及无人移动O2O体验店,经营时间满一年的,按实际投入的装修、场地租赁等费用总额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37.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投资建设海外仓。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或改造升级海外仓、境外商品展示中心(馆)2000平方米以上,按照当年实际投入费用,给予资金扶持;对租赁境外海外仓5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际租赁费用给予资金扶持。
38.鼓励利用中欧班列等现代物流方式承运跨境电子商务货物。对通过中欧班列(西安)、EMS、邮政小包、UPS等进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按照实际国际物流运费的15%给予一定补贴。
每户企业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措施支持,若同时符合多项支持标准时,按照最高标准给予支持,不可累加计算。本政策措施与市级现行支持商贸业发展政策不重复享受。中省出台相关政策的,遵照执行。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联防联控 众志成城# 【借疫情非法获利?查你没商量】

连日来,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以口罩为代表的疫情防护用品质量、价格监管,制定巡查方案、突出疫情商品、创新办案举措,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

案例一: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捏造涨价信息案
1月26日,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网络舆情,反映位于金寨路421号的合肥广善缘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3M口罩售价高达30元每只。检查发现,网络反映的情况属实,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不但不配合调查,还虚构购进成本,提供虚假证据材料。该局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靳某等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案
1月30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一公寓楼内有人通过网店和微信朋友圈销售无生产厂名和产地、无质量合格证及无生产日期的口罩,且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
经查,当事人靳某等3人于1月26日、1月29日先后两次从肥东县安徽某纸业有限公司购进涉案口罩约10万只,并通过网店和微信进行销售,单只售价1.7元至2元不等。至案发时止,已售出6万余只,报损约1万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尚未售出的21800只涉案口罩予以扣押,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通报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案例三:肥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案
1月30日,肥东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该县撮镇镇义和家园的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肥东三店正在销售涉嫌假冒的口罩。该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共购进标注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340袋,共计6800只,除现场查获的5只外,其余均已全部售出。经查证,此批口罩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属于假冒产品。
1月31日,该局对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肥东的另外7家分店进行检查,发现其中2家分店有销售涉案口罩记录。目前该局已对上述涉案的3家分店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四: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案
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肥东县市场监管局的移送线索,查获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案。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飘安”牌口罩货值金额共计29850元。至案发止,当事人共召回涉案口罩394袋。对当事人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的行为,该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394袋口罩、处货值金额十倍罚款,共计298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经销伪造产地口罩案
1月28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根据该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监测的线索,依法对位于合肥市长江东路华顺九狮水岸小区内的合肥春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在“拼多多”“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的口罩产品外包装标注信息与实际不符,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取证,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初步查明,当事人委托异地厂家代加工生产“萌宝”牌口罩,却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产地:安徽合肥”。该局拟按照《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经营假冒“飘安”牌口罩案
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对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及其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的仓库内发现存放有标识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口罩5324袋
(20只/袋)。执法人员对仓库内的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经调查,该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从合肥市寸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购进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30000袋(20只/袋),共计60万只,购进价格14.3元/袋;2020年1月23日至1月29日,该公司将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以22.8元/袋的价格分别配送至该公司的210家门店,共计配送29079袋。经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为假冒产品。
2020年1月27日,该公司在收到部分消费者投诉后,启动了产品召回,并发出了产品下架的通知,现门店的上述产品已全部下架。该局依据有关规定,已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七: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伪造厂名厂址消毒液案
2月1日,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在长江批发市场检查时,发现一商户正在销售的桶装消毒液外包装粗糙,且产品标识不规范,质量难以保证。执法人员对该产品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该产品标注生产商为上海某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该公司登记注册信息。
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37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扣押了涉案的31桶桶装消毒液,并拟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 方娟)

#安徽爆料# 【合肥市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典型案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全面开展以口罩为代表的疫情防护用品质量、价格监管,制定巡查方案、突出疫情商品、创新办案举措,立案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省城市场秩序。
案例一: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捏造涨价信息案
1月26日,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网络舆情,反映位于金寨路421号的合肥广善缘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3M口罩售价高达30元每只。该局随即派出执法人员赴当事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网络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不但不配合调查,还虚构购进成本,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经查明,当事人虚构所销售的3M口罩购进成本,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二、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一)虚构购进成本的”所规定的情形。该局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靳某等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案
1月30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一公寓楼内有人通过网店和微信朋友圈销售无生产厂名和产地、无质量合格证及无生产日期的口罩,且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
经查,当事人靳某等3人于1月26日、1月29日先后两次从肥东县安徽某纸业有限公司购进涉案口罩约10万只,并通过淘宝店铺和微信进行销售,单只售价1.7元至2元不等。至案发时止,已售出 6万余只,报损约1万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尚未售出的21800只涉案口罩予以扣押,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通报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案例三:肥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销售假冒“飘安”口罩案
1月30日,肥东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该县撮镇镇义和家园的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肥东三店正在销售涉嫌假冒的口罩。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共购进标注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340袋,共计6800只,除现场查获的5只外,其余均已全部售出。经查证,此批口罩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属于假冒产品。
1月31日,该局对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肥东的另外7家分店进行检查,发现其中2家分店有销售涉案口罩记录。目前该局已对上述涉案的3家分店进行立案调查。另查明,涉案口罩由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配送至该公司肥东相关分店。肥东县市场监管局已将该违法线索依法移送至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长丰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
案例四: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案
该局根据肥东县市场监管局的移送线索,查获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案。
执法人员在其公司仓库未发现库存涉案产品。在现场,通过调取该公司入库、出库记录,发现该公司从安徽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入1500袋生产厂商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飘安”牌口罩。
经查明,2020年1月22日,当事人以16500元的购货款,从王某处购得“飘安”牌口罩1500袋。王某未向当事人提供相关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且未能提供口罩的检验报告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另经查明,因当事人相关商品入库需要供货商名称,但是王某无法及时提供,当事人出入库管理员遂将安徽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供货商录入系统。当事人销售的“飘安”牌口罩货值金额共计29850元。至案发止,当事人共召回涉案口罩394袋。对当事人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的行为,该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394袋口罩、处货值金额十倍罚款,共计298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经销伪造产地口罩案
1月28日,该局执法稽查处根据该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监测的线索,依法对位于合肥市长江东路华顺九狮水岸小区内的合肥春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在“拼多多”“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的口罩产品外包装标注信息与实际不符,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取证,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初步查明,当事人委托异地厂家代加工生产“萌宝”口罩,却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产地:安徽合肥”。该局拟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经营假冒“飘安”牌口罩案
根据网络舆情,2020年1月30日,该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对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及其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公司的仓库内发现存放有标识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口罩5324袋(20只/袋),其中标示生产日期在2020年1月30日之后的有399袋。现场库存的一次性口罩的货值金额共计121432.8元。执法人员对仓库内的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经调查,该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从合肥市寸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购进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30000袋(20只/袋),共计60万只,购进价格14.3元/袋;2020年1月23日至1月29日,该公司将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以22.8元/袋的价格分别配送至该公司的210家门店,共计配送29079袋。经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为假冒产品。
2020年1月27日,该公司在收到部分消费者投诉后,启动了产品召回,并发出了产品下架的通知,现门店的上述产品已全部下架。该局依据有关规定,已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七: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伪造厂名厂址消毒液案
2月1日,该局在组织开展辖区批发市场防护用品专项检查时查获此案。
执法人员在长江批发市场检查时,发现一商户正在销售的桶装消毒液外包装粗糙,且产品标识不规范,质量难以保证。执法人员对该产品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场发现,该产品标注生产商为上海某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该公司登记注册信息。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37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扣押了涉案的31桶桶装消毒液,并拟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https://t.cn/A6PQUKvS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黄铉辰黑白摇滚大片#欢迎大家了解【唯一门面大主舞】实绩富人黄铉辰五男直一支百万直拍☝️面面零头赏你玩D社小卡双倍首切闯美唯一登美趋☝️世趋第一都是玩剩的 艺
  • 平时也对Idn, BranD, IDEA等优秀的亚洲设计师的作品很感兴趣。So proud of them.刚收购的Ithaca holdings实力好强,旗下
  • 既然我们拥有了这独一无二的生命,就要好好的爱护它,一点一滴的损坏,都是对生命的践踏,不要抽烟,不要喝酒,不要熬夜,坚持锻炼,关心朋友,问候家人。很明朗的一句话,
  • ”“还是西周好吧,有我们在,谁敢欺负你”“当然西周更好”“皇太后有懿旨,让我收你做义女,你,愿意吗? 但当你一个人,熬过了所有的苦。
  • 总的来说,我对这台车的印象就是非常动感的一台电动车,但是在动感的同时我又觉得他跟中性,也就是说这是一台运动取向的车,但是他又不是一台非常生猛的车,这台车并没有模
  • “金秋乐章”:位于公园正大门中心广场,游客尚未入园,就可以看到一组熊猫造型的菊艺作品,它们是园艺师用菊花枝条精心板扎而成的造型菊。“一秋菊华·万象流霞”:位于公
  • #任嘉伦[超话]# 04:11 ───────✈︎─ 5:20   ⇄    ◁    ❚❚     ▷   ↻我无法把自己的心看穿,只有一个神秘的声音恍惚听见
  • 一早醒来听说网友屠了《说英雄》导演李木戈的WB,原因是孟子义饰演的雷纯被连续两次QJ,而且QJ之后渲染的是女人已经脏了的含义被网友抵制了。一早醒来听说网友屠了《
  • 然而除了综艺之外,郑恺在电视剧和电影领域都有长足的发展,尤其是现代剧部分,他的表现总是出乎意料的精彩。而且作为刑侦题材,也是时下热门,从《扫黑风暴》等剧的人气来
  • 各种各样门板的款式,颜色,材质,拉手怎么选才好,是不是让你特别头疼?不是你不会选好看的木纹,而是好看的木纹一般价格都很贵,如果你既想要控制预算,又想要效果好,可
  • 5.科学大道(瑞达路-须水河东路段)因金梭路、长椿路、西四环施工东西双向通行受影响。11.文化路(北三环-连霍高速段)南北双向通行缓慢。
  • #天猫头号计划#戳,有机会享更多618惊喜优惠~RADO瑞士雷达表联合@天猫奢品 推出全新库克船长系列高科技陶瓷潜水腕表「曜石黑」#新意一夏##出场即秀场# 如
  • 展讯 —「 刘唯一个展:柔软序章 」 展览日期:2022.05.22 - 07.31 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山脚路 7 号 1138 文创园 4 号楼 101 一层
  • 今天这一天可真够折腾[晕]两点半出门,好不容易在没有信号的大山里绕了一圈才找到营地,人家说:现在是重点水源保护区,不给玩了[晕]当时快6点了,给我急得差点哭出来
  • “凤凰阁”高两层,有耳房,她当年能得如此美名,我猜定是李白给她起的名吧?同时,我也遐想到当年的李太白,或许他也是听说此地有众多的楠木古树,故特意专程从夜郎骑马翻
  • 而与此同时,还需要多久如果我们在时间的不可捉摸,而此刻往往是它那漫长,在无形如水流的流速之中存在着。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小区和单位,建议物业管理部门应于停水期间关
  • 那片云落入我心渺渺万里何处去只记取离别时的你趁月朗风清转身过不知归期愿我如那时的风拂过你的发鬓轻拥着你枉将箫声吹尽此生魂梦已逐云去前路崇山峻岭不再有你同行纵使微
  • 9、因为喜欢,可迎万难。9、因为喜欢,可迎万难。
  • 我觉得人生每个人都很不容易,这两天出门分享这些幸福的瞬间,都让我更感恩过去遇到的一切,也不再轻易抱怨所谓的“不平”。时间能证明一切,但我认为真到了那个时刻,也变
  • 学步期的婴儿,如何才能戒掉手机屏幕? 朋友的 3 岁儿子希希,从小就是没有手机电视就没办法吃饭。 她也试着关掉电视,但每次关掉,孩子就大发雷霆(是的,一点也不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