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爸爸加班还没回来,发信息给他,让我先睡别等他,办公室正在热火朝天的奋战。晚上睡觉孩子不高兴,说今天是周五是跟爸爸睡觉日,爸爸还没回来。
盼了很久的雪今天总算滴了几滴[允悲]
饭后带着小宇下楼溜达一圈,外面很冷见不到一个人。
搬来这里四个多月,奶奶对这附近还是不太熟悉,(奶奶平时不住这里)孩子可以带着奶奶逛周边的菜场超市,奶奶分不清方向,小宇告诉奶奶前面就是大桥的方向,下了大桥往右拐就是我们家的方向。
下午突然开始下雨,小宇帮着奶奶楼上楼下的跑着收被套抱着被子回家。
晚饭奶奶感慨,养了七八年的狗能干啥呢?还是小人管用,现在比小狗强多了[哈哈]
盼了很久的雪今天总算滴了几滴[允悲]
饭后带着小宇下楼溜达一圈,外面很冷见不到一个人。
搬来这里四个多月,奶奶对这附近还是不太熟悉,(奶奶平时不住这里)孩子可以带着奶奶逛周边的菜场超市,奶奶分不清方向,小宇告诉奶奶前面就是大桥的方向,下了大桥往右拐就是我们家的方向。
下午突然开始下雨,小宇帮着奶奶楼上楼下的跑着收被套抱着被子回家。
晚饭奶奶感慨,养了七八年的狗能干啥呢?还是小人管用,现在比小狗强多了[哈哈]
【《民法典》实施一周年,这些民生热点问题受关注】 《民法典》正式实施一周年。一年来,这部让人一生有法可依的法律,对百姓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1月1日起,新《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新增7个条文,修改调整26个条文。1月5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律师协会相关人员,就《民法典》中百姓生活中常遇的法律问题、新《民事诉讼法》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话筒]《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热点问题
1.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案例】
男:“工资、奖金都上交了,今天收到的讲课费总该是我自己的吧?”
女:“讲课费是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得上交。”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具体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汽车、房产、公司股权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案例】
原告:“他账户上还有3万元,我请求财产分割。”
被告:“这3万元是我之前交通事故中得到的赔偿金,不能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所有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享有独立地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具体而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屋、汽车等;(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因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等;(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物、鞋帽等;(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哪些情形下,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案例】
原告:“他结婚后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挥霍钱财,我请求分割财产!”
被告:“人生苦短,享乐也没错啊。”
【法律分析】
一般情形下,夫妻一方请求分割财产须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上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夫妻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当夫妻一方有上述两种行为的任意一种时,法律赋予另一方在维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获得救助的权利。
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当事人:“我带着孩子,离婚后怎么生活啊?”
律师:“你老公出轨在先,你作为无过错方,还抚养孩子,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的。”
【法律分析】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则由法院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子女和女方多是不幸婚姻的受害者,因此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特别强调对子女和女方权益的保障。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双方都有可能成为不幸婚姻的受害者,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话筒]《民法典》中的民生热点问题
1.空中抛物被砸向谁追责?
案例:小刘在小区中散步时,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个花盆砸伤,事发后,围观的邻居及时报了警,但是警察经过调查之后并未查出是谁家的花盆掉落的,小刘在伤好之后可以向谁追责呢?
解答:因为警察调查后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是谁,所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小刘可以向掉落花盆的楼房的所有住户主张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都要承担补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小刘还可以向物业主张赔偿责任。
2.被冒充网名受法律保护吗?
案例:小李是一名网络主播,并且拥有百万的粉丝数量,随着自己名气越来越大,却发现有很多冒充小李网名的人在网上发布段子,那么小李的网名受法律保护吗?
解答:小李的网名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小李可以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权。
3.动物被遗弃伤人找谁赔偿?
案例:小张养了一条宠物狗,后来小张因为工作比较忙,没有时间照顾狗狗,但是又找不到人来领养,出于无奈,小张就把自己的宠物狗遗弃了,但这条小狗在流浪期间将过路的小王咬伤了,小王经过调查发现小狗属于原来是小张的宠物,所以小王就要求小张赔偿,那么小张是否应该赔偿呢?
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小王被小狗咬伤是在小张把小狗遗弃期间,所以只要小王能够证明是被小张的小狗咬伤的,就可以向小张主要赔偿责任。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刘宏伟
[话筒]《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热点问题
1.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案例】
男:“工资、奖金都上交了,今天收到的讲课费总该是我自己的吧?”
女:“讲课费是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得上交。”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具体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汽车、房产、公司股权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案例】
原告:“他账户上还有3万元,我请求财产分割。”
被告:“这3万元是我之前交通事故中得到的赔偿金,不能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所有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享有独立地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具体而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屋、汽车等;(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因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等;(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物、鞋帽等;(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哪些情形下,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案例】
原告:“他结婚后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挥霍钱财,我请求分割财产!”
被告:“人生苦短,享乐也没错啊。”
【法律分析】
一般情形下,夫妻一方请求分割财产须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上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夫妻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当夫妻一方有上述两种行为的任意一种时,法律赋予另一方在维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获得救助的权利。
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当事人:“我带着孩子,离婚后怎么生活啊?”
律师:“你老公出轨在先,你作为无过错方,还抚养孩子,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的。”
【法律分析】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则由法院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子女和女方多是不幸婚姻的受害者,因此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特别强调对子女和女方权益的保障。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双方都有可能成为不幸婚姻的受害者,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话筒]《民法典》中的民生热点问题
1.空中抛物被砸向谁追责?
案例:小刘在小区中散步时,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个花盆砸伤,事发后,围观的邻居及时报了警,但是警察经过调查之后并未查出是谁家的花盆掉落的,小刘在伤好之后可以向谁追责呢?
解答:因为警察调查后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是谁,所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小刘可以向掉落花盆的楼房的所有住户主张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都要承担补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小刘还可以向物业主张赔偿责任。
2.被冒充网名受法律保护吗?
案例:小李是一名网络主播,并且拥有百万的粉丝数量,随着自己名气越来越大,却发现有很多冒充小李网名的人在网上发布段子,那么小李的网名受法律保护吗?
解答:小李的网名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小李可以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权。
3.动物被遗弃伤人找谁赔偿?
案例:小张养了一条宠物狗,后来小张因为工作比较忙,没有时间照顾狗狗,但是又找不到人来领养,出于无奈,小张就把自己的宠物狗遗弃了,但这条小狗在流浪期间将过路的小王咬伤了,小王经过调查发现小狗属于原来是小张的宠物,所以小王就要求小张赔偿,那么小张是否应该赔偿呢?
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小王被小狗咬伤是在小张把小狗遗弃期间,所以只要小王能够证明是被小张的小狗咬伤的,就可以向小张主要赔偿责任。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刘宏伟
#力丸Rikimaru[超话]# #让头像暖起来#
带着真心来到舞台
追梦途上和引力相遇
天使张开双翼
舞台王者悄然而至
平行时空里
那个男孩抱着小狗
在等待和你一起看日升日落
@INTO1-力丸
力丸原创头像挂饰
作品为@松露riki 原创,授权本人代为发布参与活
时间:11月18日-12月16日
规则:转/评50%+浏/览/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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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1月18日-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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