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走出校园、步入职场,毕业生们将签下人生第一份劳动合同。然而,面试套路深,处处都是“坑”!由于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尚浅,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
为解决同学们的实际困惑,助力学子顺利完成校园至职场的过渡,现推出《护航毕业季——校招篇》,解答毕业生求职中常见的问题。一起来看吧!
1.三方协议是什么?
三方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2.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第一,依据不同。三方协议出台依据的是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行政规章,而劳动合同的依据则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基本法律。
第二,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三方协议是预约合同,表达的是用人单位、学生、学校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意愿或意向,是毕业生愿意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约定。而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第三,两者所受调整的法律不同。三方协议是一种意向合同,主要受《民法典》《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则主要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四,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在学生毕业之前签署,确定工作单位,而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正式报到之后才签的。
第五,有效期不同。三方协议是格式版本,有效期通常是从签订之日起到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接收止。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则在劳动合同中被明确约定。
3.劳动合同应该何时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主要有: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5.试用期时长是如何约定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用人单位不能让应届毕业生做廉价劳动力,遇到类似情况,毕业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
7.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应该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8.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提供担或向其收取财物是否被允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9.服务期可以离职吗?
服务期是由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了保证劳动者在完成培训后不立即离职而使得公司的培训费用白白损失而约定的必须服务的期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想要离职,只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与劳动合同期限不同,服务期内若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就构成了对服务期协议的违约,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为解决同学们的实际困惑,助力学子顺利完成校园至职场的过渡,现推出《护航毕业季——校招篇》,解答毕业生求职中常见的问题。一起来看吧!
1.三方协议是什么?
三方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2.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第一,依据不同。三方协议出台依据的是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行政规章,而劳动合同的依据则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基本法律。
第二,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三方协议是预约合同,表达的是用人单位、学生、学校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意愿或意向,是毕业生愿意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约定。而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第三,两者所受调整的法律不同。三方协议是一种意向合同,主要受《民法典》《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则主要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四,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在学生毕业之前签署,确定工作单位,而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正式报到之后才签的。
第五,有效期不同。三方协议是格式版本,有效期通常是从签订之日起到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接收止。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则在劳动合同中被明确约定。
3.劳动合同应该何时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主要有: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5.试用期时长是如何约定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用人单位不能让应届毕业生做廉价劳动力,遇到类似情况,毕业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
7.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应该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8.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提供担或向其收取财物是否被允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9.服务期可以离职吗?
服务期是由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了保证劳动者在完成培训后不立即离职而使得公司的培训费用白白损失而约定的必须服务的期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想要离职,只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与劳动合同期限不同,服务期内若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就构成了对服务期协议的违约,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下午妈妈带我和妹妹去金店逛了逛,以旧换新。我们在现场观看了熔金的过程,很特别。在款式的选择上,我还帮她出了一些主意。妈妈听从了我的建议,还对我表示了感谢。换完后,没有另外支付一分钱。[偷笑]晚饭后,我先是把围棋网课上完,然后跟妈妈一起去地段医院做核酸检测。这个点儿,排队的人没几个。
情况大致描述一下:
1.自己是该机构员工,老板让他去找周边其他机构接手学员;
2.他想自己接手过来,估计是跟机构内的某些老师一起合伙接;
3.现有场地因连续几个月未交租,而被房东强制收回,所以得在周边租场地经营;
4.据对方描述,机构在东莞,双减政策对于素质教育机构还不严格。
5.剩余20余万未耗课,100多个学员。未明确具体细节。
根据这些条件,你也可以先不看下面的内容,然后假设是你,是否愿意接手?可以在底部留言。
接下来从成本和数据的角度,聊一下到底该如何接手机构学员?
实际上,从去年到今年,确实有不少人在留意或者已经行动起来收倒闭机构的学员。当然,也不止今年,在教培行业还很走俏的时候,也见识到一些朋友因为收别的机构学生而踩坑的。
深入了解之后,我把这一切都归因为:投资人自身对教培行业的商业认知不足。
尤其是我经常在强调的,教育机构利润来源到底是什么?教育机构的生源代表着什么?
我想,不是大家不理解,而是不想去面对这么复杂的话题。毕竟,只要招到了学生,至少当下存活下来了。到时候的事情,到时候再说呗。
事实上,从我自身对教培行业10来年的理解,真正有经验的人,是很少愿意去接手机构!
因为他们很清楚,理论上,机构转让,无一例外都伴随着一堆负债!
所以,我们常常开玩笑,如果你想转让机构,一定要转给外行人。不仅不用承担任何未耗课的成本,或许还能从承接方那里收取一定的费用。
毕竟有些外行投资人确实因为自己实在想开机构,现在这里有一家已经装修好,团队相对成熟,且带着一堆学员,并且在不久的将来,这些“收过来的学生就能续费”的诱惑。拿出一些费用给对方也是合理的。
然后,在未来的某一天,ta发现当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春虫虫。
但凡在行业内待了5年左右的都能看明白,这不是笑话!这是教培行业的常态!你没听错,这是常态!
就像很多人认为通过加盟入行创业,既有品牌效应,又有培训体系,所以能够快速回本,赚钱,赚很多的钱。是一个道理,都是教培行业的常态。
还是来举一个真实经历的案例,假设:1.某机构有100万未耗课,200多位学员;2.现有团队5人,日常成本12万;3.投资总额是80万;4.现以50万转让费,转让给你。
我想,如果你理解了什么是未耗课,未耗课会带来哪些影响,你就一定不会接手。
而假如,转让方在转让的时候,故意把未耗课金额这个关键因素隐瞒起来,你一定愿意接手。还会觉得你赚大发了。
因为正常情况下,哪怕不加盟,在超一线城市开一家培训机构,投资50万也不太可能达得到。更不用说还得付出时间、精力去装修、搭建团队,以及招过来200多位学员。
合同签订,费用缴纳结束,开始深入了解这个行业之后,你才发现自己的投资款由50万变成远高于150万(因为你的招生能力和续费能力,以及续费周期会影响现金流水的进入,从而导致你前面几个月的经营成本还得自己追加投资来垫付。)
你别钻牛角尖说,因为机构还在经营,所以未耗课不能算作投资。那我问你一句:你所有未耗课的学员要完成耗课,是否要付出去成本?学员耗课周期越长,付出的成本是不是越高?
而且,只要这一批学生还在继续上课,还未到续费阶段,是不是教室的名额就被占用了?哪怕你的招生能力再强,也没有办法突破机构可容纳学员的天花板。
也就意味着,当你的经营思维还未建构起来的时候,一下子承接越多的学生,给你带来的错觉会越重。你可能会为此去扩大团队,扩大场地。而直到真正续费的时候才发现,流失的学员远多于续费的学员。
这才是大部分人接手机构后的真相!
我相信,有些企业主是能算清楚这笔账的。
但最后为什么还是愿意接手,我想是因为大家普遍认为教培机构招生能力弱,生源少,且机构想盈利,就必须多招生。
所以一旦有人愿意把生源转过来,哪怕承担一定数量的未耗课,也是乐意的。事实上,机构的盈利能力强弱,不完全由招生决定!相反,机构负债能力强弱,一定由招生决定。这一句话得深刻理解。
教育机构之所以退出难,不是因为你招不到学生,而是因为你剩了一大堆未耗课!
而往往单次追加投资,跟未耗课金额比起来,是微乎其微,所以大部分企业主会毅然决然的选择追加投资。
但实际上,无论你追加多少次投资,只要成本把控能力和招生能力没有提高,所有的未耗课,终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以成本或追加投资,或找接盘侠的形式了结。
明白这一点之后,再讲接手机构学生的关键点:一是退费归属问题,一定得明确。
所有转让过来的学生退费,由转让方承担,这一点得约定到协议里去。二是得明确核算完成对应未耗课,需要付出的最低的老师薪资。
理论上要从转让方手上收过来,而不是简单的用学生抵扣。房租和行政等其他开支,由接收方承担。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个人是不建议接手的。毕竟,很多企业主就是这样把自己的机构拉入泥潭。
如果要由承接方承担,那我们得清楚,我们接手机构学员,到底是冲抵了哪一部分费用?这么一说应该就很明白,它实际上就是减少了我们的获客成本和机会成本。
所以,你得非常清楚自家机构招一个学生的市场成本是多少(包括人力成本)。这是你可以折算进去的成本。如果还要折算一笔费用进去的话,那就是假如你找招生团队招对应学生量的成本。
假如最后折算出来的费用,大于未耗课金额,那你可以把差价补给对方。如果最后有缺口,那就得由对方支付。
但在教培行业,无论你多么的会算数,转让方都会回复你几个字:我有学生!我有100个学生……
好像学生就是唯一的利器,这对于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是不利的。有学生就可以不承担自己经营能力差导致的亏损吗?就可以把锅甩给接盘侠和家长吗?
再者,还是得提醒一下:双减!不仅仅是对学科,也不仅仅是只针对某一个城市,而是全国各地一盘棋!
证照、场地合规,资金监管,或早或晚会在全国各地实施。这两点,足矣让很多机构企业主重新思考去留问题。如果确认继续运营机构,就重点回到上面两点。
最后:疫情!据我所了解,今年机构之所以难,不是因为双减,而是因为疫情。
疫情让家长收入降低,疫情导致部分企业裁员,疫情让投资和消费意愿降低。而疫情的影响什么时候能降低?谁也没法给出确切的答案。
所以,如果自己没有机构,因为能接手别人的生源,所以找场地入行创业,这种情况千万要谨慎。看起来好像只需要投入场地的钱,但实际上所有的未耗课也是一笔投资款,毕竟,只要发生了耗课,就必须支付出一切的开支。
当然,如果自身已经有了机构,就回到前3点。
教培行业,真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么简单,有学生,有场地,有老师就能做。而是要有清晰的头脑,有理性的商业思维,有吃苦耐劳的执行力,可能能够赚取到不错的利润率。
纯粹靠教育情怀和理想,终究是被行业割了韭菜,无非多少的问题。
当然,行业要进步,还是得靠很多有情怀和有商业理想的人共同来推动。只是我们也需要深入下去了解冰山下的风险。
所以,最后还是得祝大家招生满满,赚钱多多。#教育培训[超话]#
1.自己是该机构员工,老板让他去找周边其他机构接手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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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疫情!据我所了解,今年机构之所以难,不是因为双减,而是因为疫情。
疫情让家长收入降低,疫情导致部分企业裁员,疫情让投资和消费意愿降低。而疫情的影响什么时候能降低?谁也没法给出确切的答案。
所以,如果自己没有机构,因为能接手别人的生源,所以找场地入行创业,这种情况千万要谨慎。看起来好像只需要投入场地的钱,但实际上所有的未耗课也是一笔投资款,毕竟,只要发生了耗课,就必须支付出一切的开支。
当然,如果自身已经有了机构,就回到前3点。
教培行业,真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么简单,有学生,有场地,有老师就能做。而是要有清晰的头脑,有理性的商业思维,有吃苦耐劳的执行力,可能能够赚取到不错的利润率。
纯粹靠教育情怀和理想,终究是被行业割了韭菜,无非多少的问题。
当然,行业要进步,还是得靠很多有情怀和有商业理想的人共同来推动。只是我们也需要深入下去了解冰山下的风险。
所以,最后还是得祝大家招生满满,赚钱多多。#教育培训[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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