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过于舒服的路,都是下坡路;最不费力气的行走,都是顺风走。然而,动物园里养不出千里马,水井里也生不出腾飞的。你最终变成什么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在人生道路上,是选择迎风奔跑,还是就坡下驴。努力这个词太平凡,但努力将使你的人生不平庸。
不要去等明天,不要去相信永远,你所能做的,就是眼前。你所爱,为尔所为。没有人会等你,在这风雨飘摇的人生路上。你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更快、更强。
不要去等明天,不要去相信永远,你所能做的,就是眼前。你所爱,为尔所为。没有人会等你,在这风雨飘摇的人生路上。你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更快、更强。
“锁门”的奇葩逻辑
接昨日微博说一句,有些人留言(附图1),恰恰证明本人所讲,在预防风险上很难事先判定做与不做的优劣。具备生活阅历且了解他人性格的话,可能选择先行给付占据道德高点,至于起多大作用,仁者见仁。
有一点是比较确定的,遇这事不可能不破财,先破后破而已。如果答辩中有一句,“鉴于江某被害在客观上起到了阻止凶犯进一步犯罪的作用,被告愿意给予被害人家属一定数量的人道主义补偿”。会不会在舆论上有些作用,乃至对案件审理有帮助,也是不得而知。
让我们回归案件。锁还是没锁,这是事实问题。单独谈锁门,没有时间、环境、条件,无法决定责任归属,这是最基本的判断逻辑。如果这点都不认可,请出门右拐去查智商。
在生命权纠纷案中,基本逻辑被有意无意替换成:锁门,担责;不锁门,无责。在不断渲染之下,争议双方大部分人都被植入了同样观点。原告律师有意引导,被告自己不提,法院就坡下驴,判决堂而皇之。
本人参与此事后的第四篇文章《系列之四——锁门之因果》https://t.cn/A6iMiCw3,已经比较清晰地给出了锁门担责的条件,这里依据法律再做分析。
构成民事侵权的四大要件之二是,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原告,不仅要证明锁门,而且要证明锁门的非法性,还要证明锁门与江某死亡具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被告有数个点可以进行有力的抗辩。如有,请摘出来看看。
锁门,是个中性动作,并不天然具备违法性,也不天然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法院认为锁门封闭了江某逃生之路。从逻辑上讲,这只是一种事实描述,既不能判定违法性,也不能得出可行性。如果锁门发生在凶杀之后,还有责任吗?哪怕锁门发生在凶杀之时,会有责任吗?上面两种情况,锁门是为了防止犯罪行为持续的自保行为,合理合法,何责有之!这两种情况下,根据法医提供的证据,江某实际上已经无生可逃。
即便锁门发生在凶杀之前,也要有所区分。如果先进屋不知门外情况,换裤子关门是正常行为,尽管客观上“封闭了江某逃生之路”,但是与江被害会有因果关系吗?只有一种情况,陈某持刀(画重点,而非法院认定携刀)追杀两人,刘先进屋锁门,江不幸锁门外被杀。刘之行为与江之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但是我们仍不能认定其非法性,似乎更符合紧急避险造成第三方损失,依法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如果仅仅是口角,陈并未表露杀人动作,刘进屋锁门避免冲突扩大,实际上也无可厚非(这样的情形前一日下午已经出现过)。
所以我们看出,如此复杂而举证困难的侵权责任认定,被原告律师简化为“锁门即担责”的错误逻辑。刘及其支持者也未能从中摆脱,从一审到二审被对手牵着鼻子走,费劲巴力地证明没有“锁门”,多么可悲的事情。好的辩护策略,一定不能按照对方的逻辑和节奏操作。现在需要的是公开拨乱反正,共同把责任认定的逻辑梳理好,
一审判决最大的问题在于合议庭偏离了法律根本,超越权限创造出民事法律所没有的“危险引入”,进而模糊民事侵权中有关行为“非法性”及“因果关系”要件,从而达到判定被告担责的目的。但是被告在答辩中,未能有效引用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提供了判决的空间,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建议大家就此集中开展讨论,理不辩不明,脱离有些人故意设置的逻辑陷阱,让真正的法理浮出水面。
明天本人将讨论本案最令人深恶痛绝的概念“危险引入”,用逻辑和法理论述其荒谬性。
#江歌妈妈起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反对一切网络暴力[超话]#
接昨日微博说一句,有些人留言(附图1),恰恰证明本人所讲,在预防风险上很难事先判定做与不做的优劣。具备生活阅历且了解他人性格的话,可能选择先行给付占据道德高点,至于起多大作用,仁者见仁。
有一点是比较确定的,遇这事不可能不破财,先破后破而已。如果答辩中有一句,“鉴于江某被害在客观上起到了阻止凶犯进一步犯罪的作用,被告愿意给予被害人家属一定数量的人道主义补偿”。会不会在舆论上有些作用,乃至对案件审理有帮助,也是不得而知。
让我们回归案件。锁还是没锁,这是事实问题。单独谈锁门,没有时间、环境、条件,无法决定责任归属,这是最基本的判断逻辑。如果这点都不认可,请出门右拐去查智商。
在生命权纠纷案中,基本逻辑被有意无意替换成:锁门,担责;不锁门,无责。在不断渲染之下,争议双方大部分人都被植入了同样观点。原告律师有意引导,被告自己不提,法院就坡下驴,判决堂而皇之。
本人参与此事后的第四篇文章《系列之四——锁门之因果》https://t.cn/A6iMiCw3,已经比较清晰地给出了锁门担责的条件,这里依据法律再做分析。
构成民事侵权的四大要件之二是,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原告,不仅要证明锁门,而且要证明锁门的非法性,还要证明锁门与江某死亡具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被告有数个点可以进行有力的抗辩。如有,请摘出来看看。
锁门,是个中性动作,并不天然具备违法性,也不天然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法院认为锁门封闭了江某逃生之路。从逻辑上讲,这只是一种事实描述,既不能判定违法性,也不能得出可行性。如果锁门发生在凶杀之后,还有责任吗?哪怕锁门发生在凶杀之时,会有责任吗?上面两种情况,锁门是为了防止犯罪行为持续的自保行为,合理合法,何责有之!这两种情况下,根据法医提供的证据,江某实际上已经无生可逃。
即便锁门发生在凶杀之前,也要有所区分。如果先进屋不知门外情况,换裤子关门是正常行为,尽管客观上“封闭了江某逃生之路”,但是与江被害会有因果关系吗?只有一种情况,陈某持刀(画重点,而非法院认定携刀)追杀两人,刘先进屋锁门,江不幸锁门外被杀。刘之行为与江之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但是我们仍不能认定其非法性,似乎更符合紧急避险造成第三方损失,依法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如果仅仅是口角,陈并未表露杀人动作,刘进屋锁门避免冲突扩大,实际上也无可厚非(这样的情形前一日下午已经出现过)。
所以我们看出,如此复杂而举证困难的侵权责任认定,被原告律师简化为“锁门即担责”的错误逻辑。刘及其支持者也未能从中摆脱,从一审到二审被对手牵着鼻子走,费劲巴力地证明没有“锁门”,多么可悲的事情。好的辩护策略,一定不能按照对方的逻辑和节奏操作。现在需要的是公开拨乱反正,共同把责任认定的逻辑梳理好,
一审判决最大的问题在于合议庭偏离了法律根本,超越权限创造出民事法律所没有的“危险引入”,进而模糊民事侵权中有关行为“非法性”及“因果关系”要件,从而达到判定被告担责的目的。但是被告在答辩中,未能有效引用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提供了判决的空间,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建议大家就此集中开展讨论,理不辩不明,脱离有些人故意设置的逻辑陷阱,让真正的法理浮出水面。
明天本人将讨论本案最令人深恶痛绝的概念“危险引入”,用逻辑和法理论述其荒谬性。
#江歌妈妈起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反对一切网络暴力[超话]#
俄乌大规模战争将在5个月内结束?今年11月之前俄乌战争将不得不结束大规模对抗,这是我判断的。为什么呢?
1、俄罗斯经济吃不消。本来以为闪电战没想到变成了持久战,本来以为欧洲只是做做样子,没想到欧洲又是提供武器又是经济制裁又是能源脱钩。欧洲面临的是唇齿之痛,但大鹅面对的是生死攸关。十月革命是怎么发生的,苏联怎么解体的,大鹅最感同身受了。
2、进入取暖季后欧洲能源供应吃不消。尽管欧洲各国都在积极寻找替代能源,减少对大鹅的石油和天然气进口。但是,欧盟5亿人的能源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就算美国自己牙缝里挤点给欧盟也没戏。德国说了,到年底停止进口大鹅石油,我相信它能实现,可是它为什么不说也停止进口天然气?因为它自己也知道停了天然气,它的平民就得挨冻,它的工业就不得不停摆。其他国家也一样。到冬季之前,欧盟大多国家都不得不加大对俄气的进口。
好了,问题来了。如果欧盟维持现在强硬的立场,大量输送武器,大力经济封锁,毫不留情地谴责,试问还有可能买到廉价的俄气吗?大鹅即使肯卖给他们,也必定狠宰一刀。
所以,最迟11月之前欧盟一定会软化立场,寻求结束俄乌战争,部分解除对俄制裁,以此换取大鹅继续供应廉价能源。有人说,大鹅不会记仇吗?它还真不会,每天巨额烧钱还没有收入谁受得了?现在大鹅巴不得赶紧结束战争呢,只是没人给它台阶下罢了。那美国呢,美国肯定是希望俄乌战争持续几年的,直到大鹅把它吃下的统统无条件吐出来,如果再断了大鹅一条腿就更赚了。可是,美国没有欧盟的支持还真干不了这个事。那乌克兰的态度呢,呵呵,可以忽略。
总之,在冬季之前欧盟一定会有求于大鹅,而大鹅巴不得赶紧就坡下驴。双方一拍即合,战争就结束了。还有5个月呢,以分秒为单位的战争度日如年,就看大鹅能不能抗住,等待欧盟低头了。如果大鹅扛不住自己先低头,普谛这二十多年的光环也就黯然收场了。
1、俄罗斯经济吃不消。本来以为闪电战没想到变成了持久战,本来以为欧洲只是做做样子,没想到欧洲又是提供武器又是经济制裁又是能源脱钩。欧洲面临的是唇齿之痛,但大鹅面对的是生死攸关。十月革命是怎么发生的,苏联怎么解体的,大鹅最感同身受了。
2、进入取暖季后欧洲能源供应吃不消。尽管欧洲各国都在积极寻找替代能源,减少对大鹅的石油和天然气进口。但是,欧盟5亿人的能源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就算美国自己牙缝里挤点给欧盟也没戏。德国说了,到年底停止进口大鹅石油,我相信它能实现,可是它为什么不说也停止进口天然气?因为它自己也知道停了天然气,它的平民就得挨冻,它的工业就不得不停摆。其他国家也一样。到冬季之前,欧盟大多国家都不得不加大对俄气的进口。
好了,问题来了。如果欧盟维持现在强硬的立场,大量输送武器,大力经济封锁,毫不留情地谴责,试问还有可能买到廉价的俄气吗?大鹅即使肯卖给他们,也必定狠宰一刀。
所以,最迟11月之前欧盟一定会软化立场,寻求结束俄乌战争,部分解除对俄制裁,以此换取大鹅继续供应廉价能源。有人说,大鹅不会记仇吗?它还真不会,每天巨额烧钱还没有收入谁受得了?现在大鹅巴不得赶紧结束战争呢,只是没人给它台阶下罢了。那美国呢,美国肯定是希望俄乌战争持续几年的,直到大鹅把它吃下的统统无条件吐出来,如果再断了大鹅一条腿就更赚了。可是,美国没有欧盟的支持还真干不了这个事。那乌克兰的态度呢,呵呵,可以忽略。
总之,在冬季之前欧盟一定会有求于大鹅,而大鹅巴不得赶紧就坡下驴。双方一拍即合,战争就结束了。还有5个月呢,以分秒为单位的战争度日如年,就看大鹅能不能抗住,等待欧盟低头了。如果大鹅扛不住自己先低头,普谛这二十多年的光环也就黯然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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