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与写作[超话]#与意识协调一致、并作为诗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心理,存在于一个神秘的、无法被描绘的地带:不是无意识,也不是超意识,而是谨慎。
将你的誓言在书桌前写出来。它等待着,观看着。如果你充满信心,它就会慢慢呈现,开始抵达。但是,如果你只是偶尔在那里,经常迟到或者漫不经心,它就只会一闪而过,甚至根本不出现。
它能等待,能沉默地逗留一生,没有人知道,我们自身内部这种狂野、柔软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没有它,就不会有诗。
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如果它置身于一种热情的关系之中,它自己将成为你意识的一部分,可信赖并且目的明确。它不介意正在靠近的危险——危险总在某处盘旋。但是它绝不会让自己投身于轻浮之辈。
对于诗人来说,这是必须首先理解的、最本质的事情。它高于一切,甚至高于写作技巧。
#诗词歌赋##当代文学##推文#
将你的誓言在书桌前写出来。它等待着,观看着。如果你充满信心,它就会慢慢呈现,开始抵达。但是,如果你只是偶尔在那里,经常迟到或者漫不经心,它就只会一闪而过,甚至根本不出现。
它能等待,能沉默地逗留一生,没有人知道,我们自身内部这种狂野、柔软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没有它,就不会有诗。
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如果它置身于一种热情的关系之中,它自己将成为你意识的一部分,可信赖并且目的明确。它不介意正在靠近的危险——危险总在某处盘旋。但是它绝不会让自己投身于轻浮之辈。
对于诗人来说,这是必须首先理解的、最本质的事情。它高于一切,甚至高于写作技巧。
#诗词歌赋##当代文学##推文#
#朱凤伟[超话]#诗人鲁米曾经说过,让那股源自你真正所爱事物的神秘力量牵引着你吧,它绝不会将你入歧途。我们将这股力量称为艺术的灵感,它虚无,它缥缈,它让你抓不住。就像这《一场》梦,或许只是少年喝醉了的半梦不醒,也或许是一场美梦不愿醒,你抓不住,你走不近。正如毕加索所说:“一位画家画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舞者也一样。他所跳的,正是他自己的人生,一场年少时不知因何结束也不知如何结束的梦......
人间不紧不慢~~~理想的工作,在城市;向往的生活,在小镇(转载于网络)
有人说:“理想的工作,在城市;向往的生活,在小镇。”
小镇,它刚刚好。它比城市小,小到我们可以在其中安静地认出彼此。
它比乡村大,大到只要你想,也可隐身其中,不必引起他人注意。
诗人茨维塔耶娃有几句诗,广为流传。她说:“在某个小镇,可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无绝的钟声。”
可在我看来,小镇的清晨,才是刚刚好。万物刚刚醒来,人间不紧不慢。
对大多数的都市人来说,晚起晚睡已成常态。
但如果你生活在小镇,那一定要在清晨起来,去走一走。
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里说:“清晨有多少双眼睛睁开,有多少人的意识苏醒,便有多少个世界。”
清晨的小镇,便是一个半梦半醒的世界,裹着一层名为温柔的滤镜。
年少的我,时常在清晨起来,呼朋引伴,慢悠悠地走在小镇上。
天微微发亮,透着点雾雾的感觉,街道街道,路边的商铺大多关着门,只有一些早餐摊,稀稀疏疏,氤氲着香气不断往外冒。
偶尔路过几个人、几辆车,脚步声伴随着自行车的铃声,清清朗朗,几声回响。
随着石路,一步步行到那座小小的山上。鸟儿嘤鸣,风摩擦过树叶,“沙沙簌簌”,空气中交织着植物和江水的气息。
走着走着,阳光已划开山林里浓浓的绿意,透过枝叶的罅隙斜斜地倾泻下来,随着行人们晃动的肩头,一闪一闪地跳跃着。
凉风吹拂,深吸一口气,沉睡了一夜的身体,仿佛被叫醒了。就像此刻俯瞰下的小镇,在山的怀抱里,在渐渐吵闹的街市里,如梦初醒。
多年以后,即使我漂泊在外,失意或茫然时,总会想回去那个小镇,在清晨走一走,看一看那熙柔的光影,它让我深信,生活永远都可以如这清晨的小镇,初初醒来,重新开启。
醒来的小镇,人声渐渐鼎沸。菜市场里,瓜青椒红,挨挨挤挤好不热闹。
但若论小镇最让人眷恋的烟火,当在早餐店。
小镇的早餐店,有着小镇的脾气。只做早餐,过了十点未必吃得上,因为日子总是晨起暮落。
而且,数十年如一日,只做那几样,有自己的独门秘诀,生活知足就好。
我最近的那家早餐店,老板永远站在灶锅前,一言不发,下着一碗碗面条。
老板娘站在门口,打面条。偶尔来了生面孔,他们会多问一句要多大碗,有无忌口。
但大多数时候,一进来,他们未必知道你是谁,却记得你的喜好,要不要放葱,要不要加料……
清晨的店里,人也不多,坐下不到一会,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就上桌了。香气窜进鼻尖,是从小熟悉的味儿。
萝卜熬成的浓汤底,味道鲜甜,一口热乎乎的汤先下肚,填补了一晚上空洞的胃,早起的困乏立马被驱赶了一大半。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一想到要来吃这口面,就会两眼放光,充满期待。
直到后来,读到写《暴食江湖》的焦桐先生说,生怕早餐吃得简单,或因为赶早而吃得粗鄙,那这一天都会觉得面目可憎。
才明白,为什么回到小镇的清晨,只是吃一顿早餐,便觉得日子美好。
因为在小镇,心就不那么慌忙,我们愿意把时间留给清晨,留给自己好好吃饭。
有人说,中国人最大的“乡愁”,是诗意的生活。
都市里的人们,每天早上一边挤着地铁,一边时刻计算着时间,几时过闸,几时出站,推推搡搡,皱着眉头。
可是,倘若回到清晨的小镇,没了喧嚣和拥堵,景色柔和,行人缓慢,生活悠闲。
当它温柔地拥抱了我时,我一瞬间得以安心、平静下来。此刻的小镇,就像是都市人的栖身之处,是所有异乡人共同的“乡愁”。
因为,小镇始终以另一种节奏、韵律,不急不慢,安于当下地生活着,成为我们的向往。
对于小镇,总有一种总有一种“想触碰又收回手”的情愫。
既愿它更好,又害怕它改变。尤其是这些年,我们的小镇也在不知不觉中,建了更大的商场,开了更多的网红店。
但即便如此,每隔一段时间,还是想回去小镇,在清晨走一走。
不管以后,生活是不是越来越相同,但是,在清晨,在小镇刚刚醒来的时候,它的面目清朗,街道温柔,烟火鲜活。
当我穿行在早餐的香气氤氲间,听着街道的话语亲切,便深知,总有一些东西,不会改变……
有人说:“理想的工作,在城市;向往的生活,在小镇。”
小镇,它刚刚好。它比城市小,小到我们可以在其中安静地认出彼此。
它比乡村大,大到只要你想,也可隐身其中,不必引起他人注意。
诗人茨维塔耶娃有几句诗,广为流传。她说:“在某个小镇,可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无绝的钟声。”
可在我看来,小镇的清晨,才是刚刚好。万物刚刚醒来,人间不紧不慢。
对大多数的都市人来说,晚起晚睡已成常态。
但如果你生活在小镇,那一定要在清晨起来,去走一走。
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里说:“清晨有多少双眼睛睁开,有多少人的意识苏醒,便有多少个世界。”
清晨的小镇,便是一个半梦半醒的世界,裹着一层名为温柔的滤镜。
年少的我,时常在清晨起来,呼朋引伴,慢悠悠地走在小镇上。
天微微发亮,透着点雾雾的感觉,街道街道,路边的商铺大多关着门,只有一些早餐摊,稀稀疏疏,氤氲着香气不断往外冒。
偶尔路过几个人、几辆车,脚步声伴随着自行车的铃声,清清朗朗,几声回响。
随着石路,一步步行到那座小小的山上。鸟儿嘤鸣,风摩擦过树叶,“沙沙簌簌”,空气中交织着植物和江水的气息。
走着走着,阳光已划开山林里浓浓的绿意,透过枝叶的罅隙斜斜地倾泻下来,随着行人们晃动的肩头,一闪一闪地跳跃着。
凉风吹拂,深吸一口气,沉睡了一夜的身体,仿佛被叫醒了。就像此刻俯瞰下的小镇,在山的怀抱里,在渐渐吵闹的街市里,如梦初醒。
多年以后,即使我漂泊在外,失意或茫然时,总会想回去那个小镇,在清晨走一走,看一看那熙柔的光影,它让我深信,生活永远都可以如这清晨的小镇,初初醒来,重新开启。
醒来的小镇,人声渐渐鼎沸。菜市场里,瓜青椒红,挨挨挤挤好不热闹。
但若论小镇最让人眷恋的烟火,当在早餐店。
小镇的早餐店,有着小镇的脾气。只做早餐,过了十点未必吃得上,因为日子总是晨起暮落。
而且,数十年如一日,只做那几样,有自己的独门秘诀,生活知足就好。
我最近的那家早餐店,老板永远站在灶锅前,一言不发,下着一碗碗面条。
老板娘站在门口,打面条。偶尔来了生面孔,他们会多问一句要多大碗,有无忌口。
但大多数时候,一进来,他们未必知道你是谁,却记得你的喜好,要不要放葱,要不要加料……
清晨的店里,人也不多,坐下不到一会,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就上桌了。香气窜进鼻尖,是从小熟悉的味儿。
萝卜熬成的浓汤底,味道鲜甜,一口热乎乎的汤先下肚,填补了一晚上空洞的胃,早起的困乏立马被驱赶了一大半。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一想到要来吃这口面,就会两眼放光,充满期待。
直到后来,读到写《暴食江湖》的焦桐先生说,生怕早餐吃得简单,或因为赶早而吃得粗鄙,那这一天都会觉得面目可憎。
才明白,为什么回到小镇的清晨,只是吃一顿早餐,便觉得日子美好。
因为在小镇,心就不那么慌忙,我们愿意把时间留给清晨,留给自己好好吃饭。
有人说,中国人最大的“乡愁”,是诗意的生活。
都市里的人们,每天早上一边挤着地铁,一边时刻计算着时间,几时过闸,几时出站,推推搡搡,皱着眉头。
可是,倘若回到清晨的小镇,没了喧嚣和拥堵,景色柔和,行人缓慢,生活悠闲。
当它温柔地拥抱了我时,我一瞬间得以安心、平静下来。此刻的小镇,就像是都市人的栖身之处,是所有异乡人共同的“乡愁”。
因为,小镇始终以另一种节奏、韵律,不急不慢,安于当下地生活着,成为我们的向往。
对于小镇,总有一种总有一种“想触碰又收回手”的情愫。
既愿它更好,又害怕它改变。尤其是这些年,我们的小镇也在不知不觉中,建了更大的商场,开了更多的网红店。
但即便如此,每隔一段时间,还是想回去小镇,在清晨走一走。
不管以后,生活是不是越来越相同,但是,在清晨,在小镇刚刚醒来的时候,它的面目清朗,街道温柔,烟火鲜活。
当我穿行在早餐的香气氤氲间,听着街道的话语亲切,便深知,总有一些东西,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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