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向学生提了一个问题:如果你捡到别人的身份证,向别人要3000块报酬合理吗?答案是合理。那如果你在餐馆里吃出一个苍蝇,你索赔3000万合理吗?答案还是合理。听到这里,台下的学生坐不住了,反驳道:“一个苍蝇能值3000万吗?这不是敲诈勒索嘛!”
听到这里,罗翔教授沉默了,紧接着他给学生们讲述了一个令中国S法界蒙羞的真实案例——郭利案。
2006年,郭利依然成为一个人生赢家了,北京户口、职业光鲜,他作为一名同声传译人员,当时的年收入已经达到了一百多万。而且也是在这一年,他有了一个女儿,喜得爱女的郭利下定决心,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给女儿最好的。
他给女儿选择了一款高端奶粉——雅某利奶粉,但没过多久,08年的“毒奶粉”事件让他非常警觉。于是2009年四月,郭利将女儿吃的奶粉送去专业的机构检测,结果发现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居然超标200多倍,自己的幼小的女儿因此得了严重的肾炎,并且一直患有严重的肾结石。
一个爱女如命的父亲,怎么能够接受这个结果,他一纸诉状直接将雅某利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200万元。其实这两百万元对郭利而言只是两年的收入,他起诉奶粉厂商就是想讨个公道。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200万的赔偿请求居然断送了他的人生。在当时的法律中,对食品类的赔偿最多也就是假一赔十,假设雅某利奶粉一万块,厂商大手一挥直接赔偿15万,拿着吧,不用找了!
而郭利要求的200万,明确超过了法律的标准,因此雅某利集团反而倒打一耙,将郭利告上法庭,说他敲诈勒索。倒霉的郭利还来不及申辩,就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郭利就这样在监狱中待了整整五年,一天刑期都没有减,而这都是因为,他在坐牢期间一直坚持上诉,结果被判定为拒不悔改认罪。
入狱那年,郭利38岁,正是意气风发,人生风光无限的时候,结果却祸从天降。出狱后的郭利,妻子走了,女儿也不认识他了,工作也没了,现在的他只能靠父母的低保生活。
出狱的郭利一直没有放弃上诉,直到2018年,他才终于洗刷冤屈,可以要求赔偿。但是郭利的人生已经全部毁了,所爱之人全部离开,这是多少赔偿可以弥补的呢?直到现在,郭利还在找回公道,这一次他向奶粉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是3000万美元!
罗翔再次提问:“大家觉得3000万美元多吗?我觉得赔3000亿都是应该的!”
这个案件带来的伤害太大了,不只毁掉了一个人的一生,毁掉两个家庭,也极大的冲击了司法的公信力和尊严。
让我们再次回到开头的那个问题,吃一个苍蝇,要求赔偿3000万合理吗?判断合理与否的标准,要在“法律对权力的界定”中讨论。
我们可以将权力分为两种:对于“私权”来讲,法无禁止即可为,就像你吃出苍蝇要三千万是你的权力,别人无权干涉,但是赔多少却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自有标准。而对于“公权”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
郭利的权利受损,他提出赔偿是他的权力,如果我们粗暴干涉这种权力,将它定义为“敲诈勒索”,那么将产生更多的郭利,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利益都会被严重损害。罗翔老师之所以将这个例子,就是想告诉大家这个道理。
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罗翔似乎是一夜之间在网络上爆火的,他对法律的专业知识融合他轻松幽默的普法风格,让太多人喜欢上了法律。法并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东西,它是接地气的,它是实用的,它是我们在受到伤害后最能够依仗的东西。
听到这里,罗翔教授沉默了,紧接着他给学生们讲述了一个令中国S法界蒙羞的真实案例——郭利案。
2006年,郭利依然成为一个人生赢家了,北京户口、职业光鲜,他作为一名同声传译人员,当时的年收入已经达到了一百多万。而且也是在这一年,他有了一个女儿,喜得爱女的郭利下定决心,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给女儿最好的。
他给女儿选择了一款高端奶粉——雅某利奶粉,但没过多久,08年的“毒奶粉”事件让他非常警觉。于是2009年四月,郭利将女儿吃的奶粉送去专业的机构检测,结果发现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居然超标200多倍,自己的幼小的女儿因此得了严重的肾炎,并且一直患有严重的肾结石。
一个爱女如命的父亲,怎么能够接受这个结果,他一纸诉状直接将雅某利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200万元。其实这两百万元对郭利而言只是两年的收入,他起诉奶粉厂商就是想讨个公道。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200万的赔偿请求居然断送了他的人生。在当时的法律中,对食品类的赔偿最多也就是假一赔十,假设雅某利奶粉一万块,厂商大手一挥直接赔偿15万,拿着吧,不用找了!
而郭利要求的200万,明确超过了法律的标准,因此雅某利集团反而倒打一耙,将郭利告上法庭,说他敲诈勒索。倒霉的郭利还来不及申辩,就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郭利就这样在监狱中待了整整五年,一天刑期都没有减,而这都是因为,他在坐牢期间一直坚持上诉,结果被判定为拒不悔改认罪。
入狱那年,郭利38岁,正是意气风发,人生风光无限的时候,结果却祸从天降。出狱后的郭利,妻子走了,女儿也不认识他了,工作也没了,现在的他只能靠父母的低保生活。
出狱的郭利一直没有放弃上诉,直到2018年,他才终于洗刷冤屈,可以要求赔偿。但是郭利的人生已经全部毁了,所爱之人全部离开,这是多少赔偿可以弥补的呢?直到现在,郭利还在找回公道,这一次他向奶粉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是3000万美元!
罗翔再次提问:“大家觉得3000万美元多吗?我觉得赔3000亿都是应该的!”
这个案件带来的伤害太大了,不只毁掉了一个人的一生,毁掉两个家庭,也极大的冲击了司法的公信力和尊严。
让我们再次回到开头的那个问题,吃一个苍蝇,要求赔偿3000万合理吗?判断合理与否的标准,要在“法律对权力的界定”中讨论。
我们可以将权力分为两种:对于“私权”来讲,法无禁止即可为,就像你吃出苍蝇要三千万是你的权力,别人无权干涉,但是赔多少却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自有标准。而对于“公权”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
郭利的权利受损,他提出赔偿是他的权力,如果我们粗暴干涉这种权力,将它定义为“敲诈勒索”,那么将产生更多的郭利,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利益都会被严重损害。罗翔老师之所以将这个例子,就是想告诉大家这个道理。
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罗翔似乎是一夜之间在网络上爆火的,他对法律的专业知识融合他轻松幽默的普法风格,让太多人喜欢上了法律。法并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东西,它是接地气的,它是实用的,它是我们在受到伤害后最能够依仗的东西。
叫停全州检察院“联合执法”非常正确—法律人应该守法
这次全州检察院联合执法出版领域被叫停完全正确。
这个问题我们要先从检察院的职责说起,检察院是做什么的
通常检察院的职能是检查监督,如果你遇到民事案件,不服法院的判决,经过一审二审再审还不服,可以申请检察院进行检查监督。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担负着批捕、提起公诉等职责......
有人说,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律没有禁止检察院做的,检察院就可以做,说这话的人是不懂法律。
对于私权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在公权领域,法无授权则不可为,也就是说,法无授权则禁止。比如,税务机关能随便给你加税吗?
那还有人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中规定,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现在这些毒教材、毒字典污染了小学生的耳目,难道检察机关不是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吗?
非也!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只有三种方式: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这是由检察机关的地位决定的。
检察机关的地位是监督!试想一下,如果检察院进行处罚,书店可否提起行政诉讼,检察机关对于行政诉讼可否进行检查监督,那么,这个时候,检查机关是裁判?也是运动员?对不对?如果检察机关错了,最后的一道防线在哪里?
记住,即使是公益诉讼,检察院也无权直接认定违法违规,这是法院的事情,检察院不能越俎代庖!
在这次全州检察院联合执法中,明显检察院已经超越职权!好在被及时叫停了。这种叫停完全正确。
这次全州检察院联合执法出版领域被叫停完全正确。
这个问题我们要先从检察院的职责说起,检察院是做什么的
通常检察院的职能是检查监督,如果你遇到民事案件,不服法院的判决,经过一审二审再审还不服,可以申请检察院进行检查监督。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担负着批捕、提起公诉等职责......
有人说,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律没有禁止检察院做的,检察院就可以做,说这话的人是不懂法律。
对于私权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在公权领域,法无授权则不可为,也就是说,法无授权则禁止。比如,税务机关能随便给你加税吗?
那还有人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中规定,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现在这些毒教材、毒字典污染了小学生的耳目,难道检察机关不是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吗?
非也!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只有三种方式: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这是由检察机关的地位决定的。
检察机关的地位是监督!试想一下,如果检察院进行处罚,书店可否提起行政诉讼,检察机关对于行政诉讼可否进行检查监督,那么,这个时候,检查机关是裁判?也是运动员?对不对?如果检察机关错了,最后的一道防线在哪里?
记住,即使是公益诉讼,检察院也无权直接认定违法违规,这是法院的事情,检察院不能越俎代庖!
在这次全州检察院联合执法中,明显检察院已经超越职权!好在被及时叫停了。这种叫停完全正确。
#广西全州检察院执法不当被整改#检察院可以执法出版领域吗?这个问题我们要先从检察院的职责说起,检察院是做什么的
通常检察院的职能是检查监督,如果你遇到民事案件,不服法院的判决,经过一审二审再审还不服,可以申请检察院进行检查监督。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担负着批捕、提起公诉等职责......
有人说,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律没有禁止检察院做的,检察院就可以做,说这话的人是不懂法律。
对于私权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在公权领域,法无授权则不可为,也就是说,法无授权则禁止。比如,税务机关能随便给你加税吗?
那还有人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中规定,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现在这些毒教材、毒字典污染了小学生的耳目,难道检察机关不是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吗?
非也!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只有三种方式: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这是由检察机关的地位决定的。
检察机关的地位是监督!试想一下,如果检察院进行处罚,书店可否提起行政诉讼,检察机关对于行政诉讼可否进行检查监督,那么,这个时候,检查机关是裁判?也是运动员?对不对?如果检察机关错了,最后的一道防线在哪里?
记住,即使是公益诉讼,检察院也无权直接认定违法违规,这是法院的事情,检察院不能越俎代庖!
在检察院联合执法中,明显检察院已经超越职权!好在被及时叫停了。
通常检察院的职能是检查监督,如果你遇到民事案件,不服法院的判决,经过一审二审再审还不服,可以申请检察院进行检查监督。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担负着批捕、提起公诉等职责......
有人说,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律没有禁止检察院做的,检察院就可以做,说这话的人是不懂法律。
对于私权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在公权领域,法无授权则不可为,也就是说,法无授权则禁止。比如,税务机关能随便给你加税吗?
那还有人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中规定,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现在这些毒教材、毒字典污染了小学生的耳目,难道检察机关不是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吗?
非也!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只有三种方式: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这是由检察机关的地位决定的。
检察机关的地位是监督!试想一下,如果检察院进行处罚,书店可否提起行政诉讼,检察机关对于行政诉讼可否进行检查监督,那么,这个时候,检查机关是裁判?也是运动员?对不对?如果检察机关错了,最后的一道防线在哪里?
记住,即使是公益诉讼,检察院也无权直接认定违法违规,这是法院的事情,检察院不能越俎代庖!
在检察院联合执法中,明显检察院已经超越职权!好在被及时叫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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