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陈汤7
【处方】 半夏(汤洗7次)5两,橘红5两,白茯苓3两,甘草(炙)1两半。
【功能主治】 燥湿化痰,理气和中。去痰和中。和中理气,健脾胃,消痰,进饮食。健脾燥湿,顺气和中化痰,安胃气,降逆气。主湿痰为患,脾胃不和。胸膈痞闷,呕吐恶心,头痛眩晕,心悸嘈杂,或咳嗽痰多者。痰饮为患,或呕吐恶心,或头眩心悸,或中脘不快,或发为寒热,或因食生冷,脾胃不和。妊娠恶阻,产后饮食不进。气郁痰多眩晕,及酒食所伤眩晕;食疟,诸疟。咳嗽呕痰;痰壅吐食。臀痈,流注。中风风盛痰壅。上中下一身之痰。疡痈,中脘停痰。痰多小便不通,用此探吐。痰嘈,痰多气滞,似饥非饥,不喜食者,或兼恶心,脉象必滑;呃有痰声而脉滑者。肥盛之人,湿痰为患,喘嗽,胀满。心痛,腹痛;膏粱太过,脾胃湿热遗精;脾胃湿痰下注而淋。妇人月水准信,因痰闭子宫而不受胎者。子眩。
【用法用量】 本方改为丸剂,名“二陈丸”(见《饲鹤亭集方》)。
【注意】 热痰,燥痰,吐血,消渴,阴虚,血虚均忌用。
【各家论述】 1.《丹溪心法附余》:此方半夏豁痰燥湿,橘红消痰利气,茯苓降气渗湿,甘草补脾和中。盖补脾则不生湿,燥湿渗湿则不生痰,利气降气则痰消解,可谓体用兼赅,标本两尽之药也。今人但见半夏性燥,便以他药代之,殊失立方之旨。若果血虚燥症,用姜汁制用何妨。抑尝论之,二陈汤治痰之主药也。
2.《医方考》:名曰二陈,以橘、半二物贵乎陈久耳。
3.《古今名医方论》:李士才曰,肥人多湿,湿挟热而生痰,火载气而逆上。半夏之辛,利二便而去湿;陈皮之辛,通三焦而理气;茯苓佐半夏,共成燥湿之功;甘草佐陈皮,同致调和之力,成无己曰,半夏行水气而润肾燥,《经》曰,辛以润之是也。行水则土自燥,非半夏之性燥也。
4.《张氏医通》:此方本《内经》半夏汤及《金匮》小半夏汤、小半夏加茯苓汤等方而立,加甘草安胃,橘皮行气,乌梅收津,生姜豁痰,乃理脾胃,治痰湿之专剂也。
5.《医林纂要》:痰者,水湿之滞而不行也,半夏之辛,本润肾补肝,开胃泻肺,去湿行水之药,而滑能通利关节,出阴入阳,是能治水滞下行,故主为治痰君药;水随气运,水湿之滞而成痰,以气不行故也,橘皮之甘苦辛温,主于行气,润命门,舒肝木,和中气,燥脾湿,泻肺邪,降逆气,故每合半夏为治痰之佐;痰本水也,水渍土中则为湿,湿积不化则为痰,茯苓生土中而味淡,专主渗土中之湿;脾不厚不能胜湿,故甘草以厚脾,然不多用者,以甘主缓,过缓则恐生湿也;生姜之辛,亦以行湿祛痰,非徒以制半夏毒也。
6.《时方歌括》:此方为祛痰之通剂也。痰之本,水也,茯苓制水以治其本;痰之动,湿也,茯苓渗湿以镇其动。方中只此一味是治痰正药,其余半夏降逆,陈皮顺气,甘草调中,皆取之以为茯苓之佐使耳。故仲景书风痰多者俱加茯苓,呕者俱加半夏,古圣不易之法也。今人不穷古训,以半夏为祛痰之专品,仿稀涎散之法,制以明矾,致降逆之品反为涌吐,堪发一叹。
7.《浙江中医学院学报》(1986;2:40):乌梅滋阴敛肝,佐甘草合和,取其酸甘化阴以滋胃津。方中夏、橘虽贵在陈久,仍不失劫阴之弊,伍以乌梅兼制半夏之燥性,使半夏之燥性尽失,而无伤阴之虞,乌梅生津而无滋腻之虑,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乌梅之功厥伟,其功不可泯也,为方中画龙点睛之处。二陈汤中乌梅滋养胃阴,收敛肝气之功,后世多忽而不察,失其制方之本旨。
【临床应用】 1.气厥:倪维德治一妇病气厥,哭笑不常,人以为鬼祟所凭,倪诊脉俱沉,胃脘必有积,有所积必作疼,遂以二陈汤导之,吐痰升许而愈。此盖积痰类祟也。
2.咬牙:咬牙一证,多见于小儿虫积,成年人则很少见。友人一子,25岁,每夜入睡后,即上下齿相切磋,震震有声,可闻于户外,同屋之人,往往惊醒。因切其脉滑象显露,望其体,肥壮面色光亮,断为痰饮蓄于中焦,足阳明之脉入上齿,痰阻经络,滞碍气机,或导致咬牙。为拟二陈汤加焦荷叶以燥湿化痰,水煎服十剂。服五剂后,咬牙声即减少。十剂后,同屋之人已不复闻其齿牙相击声了。嘱再服数剂,以巩固疗效。
3.夜咳:舒某,男,教师,1980年3月31日初诊,干咳痰滞,胸闷已三月,昼轻夜甚,苔薄白,脉弦滑,予二陈汤加当归,五剂后诸症大减,原方续服五剂而愈。
【摘录】 《局方》卷四(绍兴续添方)
【处方】 半夏(汤洗7次)5两,橘红5两,白茯苓3两,甘草(炙)1两半。
【功能主治】 燥湿化痰,理气和中。去痰和中。和中理气,健脾胃,消痰,进饮食。健脾燥湿,顺气和中化痰,安胃气,降逆气。主湿痰为患,脾胃不和。胸膈痞闷,呕吐恶心,头痛眩晕,心悸嘈杂,或咳嗽痰多者。痰饮为患,或呕吐恶心,或头眩心悸,或中脘不快,或发为寒热,或因食生冷,脾胃不和。妊娠恶阻,产后饮食不进。气郁痰多眩晕,及酒食所伤眩晕;食疟,诸疟。咳嗽呕痰;痰壅吐食。臀痈,流注。中风风盛痰壅。上中下一身之痰。疡痈,中脘停痰。痰多小便不通,用此探吐。痰嘈,痰多气滞,似饥非饥,不喜食者,或兼恶心,脉象必滑;呃有痰声而脉滑者。肥盛之人,湿痰为患,喘嗽,胀满。心痛,腹痛;膏粱太过,脾胃湿热遗精;脾胃湿痰下注而淋。妇人月水准信,因痰闭子宫而不受胎者。子眩。
【用法用量】 本方改为丸剂,名“二陈丸”(见《饲鹤亭集方》)。
【注意】 热痰,燥痰,吐血,消渴,阴虚,血虚均忌用。
【各家论述】 1.《丹溪心法附余》:此方半夏豁痰燥湿,橘红消痰利气,茯苓降气渗湿,甘草补脾和中。盖补脾则不生湿,燥湿渗湿则不生痰,利气降气则痰消解,可谓体用兼赅,标本两尽之药也。今人但见半夏性燥,便以他药代之,殊失立方之旨。若果血虚燥症,用姜汁制用何妨。抑尝论之,二陈汤治痰之主药也。
2.《医方考》:名曰二陈,以橘、半二物贵乎陈久耳。
3.《古今名医方论》:李士才曰,肥人多湿,湿挟热而生痰,火载气而逆上。半夏之辛,利二便而去湿;陈皮之辛,通三焦而理气;茯苓佐半夏,共成燥湿之功;甘草佐陈皮,同致调和之力,成无己曰,半夏行水气而润肾燥,《经》曰,辛以润之是也。行水则土自燥,非半夏之性燥也。
4.《张氏医通》:此方本《内经》半夏汤及《金匮》小半夏汤、小半夏加茯苓汤等方而立,加甘草安胃,橘皮行气,乌梅收津,生姜豁痰,乃理脾胃,治痰湿之专剂也。
5.《医林纂要》:痰者,水湿之滞而不行也,半夏之辛,本润肾补肝,开胃泻肺,去湿行水之药,而滑能通利关节,出阴入阳,是能治水滞下行,故主为治痰君药;水随气运,水湿之滞而成痰,以气不行故也,橘皮之甘苦辛温,主于行气,润命门,舒肝木,和中气,燥脾湿,泻肺邪,降逆气,故每合半夏为治痰之佐;痰本水也,水渍土中则为湿,湿积不化则为痰,茯苓生土中而味淡,专主渗土中之湿;脾不厚不能胜湿,故甘草以厚脾,然不多用者,以甘主缓,过缓则恐生湿也;生姜之辛,亦以行湿祛痰,非徒以制半夏毒也。
6.《时方歌括》:此方为祛痰之通剂也。痰之本,水也,茯苓制水以治其本;痰之动,湿也,茯苓渗湿以镇其动。方中只此一味是治痰正药,其余半夏降逆,陈皮顺气,甘草调中,皆取之以为茯苓之佐使耳。故仲景书风痰多者俱加茯苓,呕者俱加半夏,古圣不易之法也。今人不穷古训,以半夏为祛痰之专品,仿稀涎散之法,制以明矾,致降逆之品反为涌吐,堪发一叹。
7.《浙江中医学院学报》(1986;2:40):乌梅滋阴敛肝,佐甘草合和,取其酸甘化阴以滋胃津。方中夏、橘虽贵在陈久,仍不失劫阴之弊,伍以乌梅兼制半夏之燥性,使半夏之燥性尽失,而无伤阴之虞,乌梅生津而无滋腻之虑,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乌梅之功厥伟,其功不可泯也,为方中画龙点睛之处。二陈汤中乌梅滋养胃阴,收敛肝气之功,后世多忽而不察,失其制方之本旨。
【临床应用】 1.气厥:倪维德治一妇病气厥,哭笑不常,人以为鬼祟所凭,倪诊脉俱沉,胃脘必有积,有所积必作疼,遂以二陈汤导之,吐痰升许而愈。此盖积痰类祟也。
2.咬牙:咬牙一证,多见于小儿虫积,成年人则很少见。友人一子,25岁,每夜入睡后,即上下齿相切磋,震震有声,可闻于户外,同屋之人,往往惊醒。因切其脉滑象显露,望其体,肥壮面色光亮,断为痰饮蓄于中焦,足阳明之脉入上齿,痰阻经络,滞碍气机,或导致咬牙。为拟二陈汤加焦荷叶以燥湿化痰,水煎服十剂。服五剂后,咬牙声即减少。十剂后,同屋之人已不复闻其齿牙相击声了。嘱再服数剂,以巩固疗效。
3.夜咳:舒某,男,教师,1980年3月31日初诊,干咳痰滞,胸闷已三月,昼轻夜甚,苔薄白,脉弦滑,予二陈汤加当归,五剂后诸症大减,原方续服五剂而愈。
【摘录】 《局方》卷四(绍兴续添方)
#王者荣耀# 我真的好无语啊,我上了一早上的课写完实验报告就想来一局快乐的游戏,结果一进游戏上单不走上路去中路。行,鱼也可以打上单,我被橘右京拿刀砍,被韩信拿枪挑我都无所谓我皮糙肉厚我打不过我猥琐就好了,兢兢业业守着上路塔,转头一看,典韦和安琪拉的塔到高地了。得,回去守家。射手都零杠九了还敢一个人单带,骂又骂不得,打又打不过,又不投降浪费我的时间我真的会谢[泪][泪][泪]
有证土地被强占 ,公然抗法抢车位
我们是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八路橘洲东路68号和70号梯的业主,我们两梯28户住户和东头的66号7户住户是同栋楼,我们北边20米有栋楼是84号和86号两梯的,他们共28户住户,这两栋楼是2003年由同一个开发商建成的。按照土地使用证我们这栋楼占地是56米长33米宽,楼位于地的中央位置。除了本楼体的占用宽度我们这栋楼北边的外墙往北有10.3米是我们的土地,南边的外墙往南边有9.5米是我们的土地。但我们这两梯楼梯朝向是向南,66号梯朝向是北,具体请看看宗地图和宗地图的标注说明图。84号86号和66号梯利用这一点在2021年2月私建智能道闸将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大院封闭起来,彻底不让我们停车。
我们多次找他们协商反映,他们都置之不理。八月份找居委协商处理,在居委在场的情况下他们也承认后面的土地我们有使用权,但就是不让我们停车过去。我们逼不得已又向本地的辖区街道办反映,但仍没什么实际的处理结果。后经上访渠道得到以茂名市领导及多部门联合办公方式处理的机会,所幸领导们非常重视,也很快给出了处理意见。负责土地使用证的自然资源局负责人根据宗地图明确给出结论按土地使用证北面大院他们只占有4/6左右的使用权,我们70号和68号梯的人占有2/6左右,对方无权私自封闭北面大院不给我们用。市领导也当场给出了处理意见,就是住户能协商就协商好,协商不了的话就要拆他们违建的拦车系统(智能道闸)。后经过街道办从中协商,对方依然不同意。特别是84号和86号的住户他们只占了9.5米的,而我们这边10.3米的地是他们根本就没份的,却仍不让我们使用自己的土地停车。理由一是当时我们这有住户在他们那栋楼买了摩托车房且没有证。这种理由是非常荒谬的,首先住户已经向开发商付了款才买了摩托车房(有购房合同),而买房的价钱就是包括土地的使用权跟房的造价,由于历史原因当时的摩托车房大多都没有办房产证,但这并不影响购买者对摩托车房及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这也是中央推行的房地一体政策,也是后来将房产证土地证两证改为不动产证一证的原因。更何况我们这两梯的住户只有几户人在那里买了摩托车房,我们还有20多户没买他那边摩托车房的为什么也不能去自己的土地停车呢?而我们这半边的土地他们是一分钱也没付出过的,他们完全没有使用权却霸着来用。还有另一个理由更可笑说我们没有给大院管理费,而实情是很多年前我们就已经有人提出交管理费,然后让我们在那边停车,但他们不同意。有两三位我们这边的住户由于摩托车房或车库在本栋楼北边的,前几年也在那里交管理费停车的,现在车位紧张了也被他们强赶了出来,还搞到差点就打起来了并报警处理。退一步说你要管理的话管理你自己的土地啊,我们这半边的大院土地你84号和86号都没份的,凭什么你来管理?而66号梯住户只有7户只占本栋楼5分1人,他们的份额在那半边大院也就是3分1左右(本楼南北边土地距离不同),为什么把我们这边的3分2也给管理掉了?参照最近小区附近新建的电信停车场公示标准,一个车位一个月就600元,对方强占我们半个大院的2/3左右地,最低估计也有8个小车位,一个月他们强抢多少钱?至于准确的车位计算,当时在居委协商时,我们就曾提出可由政府国土部门按土地证比例来算,大家按比例来使用车位。他们一口拒绝了就是一个车位都不给我们用。说到底他们就是靠恶靠蛮来强占,更有甚者我们这边梯有一住户小车库(有证的)就是在北边自己楼下的,有时她会将车停在北边大院空地,就因为这个原因对方都不让她进大院,就是想停车进自己的小车库都不行了,被逼只能将小车停在大院门口进行抗争,这些人野蛮强横到了此种地步。
结果不出所料协商时对方就是不肯同意我们过去停车,最终街道办只能发出通告要求对方在2021年11月26号前要拆除违建的道闸,并张贴在小区门口。
事情到这一步我们真的很感谢市委和市政府的英明处理决策,想着事情终于解决了,天下还有说理的地方。但是11月26号的限期过后一个多月了,街道办城管还没处理行动,期间我们多次问过居委的同志,答复是领导还在研究中。这我们就不太明白了,这件事前前后后反映协商两个多月了,街道办发出通告期限结束也有一个多月了。自然资源局的负责领导对土地权限比例都已有明确说明,市领导都给出了处理意见,剩下的执行都这么难,是对方太凶吗?但城管应该不会怕恶人啊,好不容易2022年1月19号的下午城管部门终于来拆了他们违建的道闸,但仔细一看只是拆了道闸的栏杆。这样做似乎很不彻底,因为道闸包括了摄像头和控制系统,单单拆栏杆不彻底。不出所料对方当天晚上就将栏杆装回去了,我们见到大声指出你们这样装栏杆回去属于抗法行为,是明显抗拒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结果对方不但不理还说叫城管来把所有东西都拆光啊。
至此我们两梯的业主希望政府的相关部门能对这种藐视政府抗拒执法对有土地证的土地都这么强抢行为做出彻底地处理,应该将整个道闸系统包括中间的摄像头和栏杆连接桩及其控制系统一并拆除并收缴以防他们再次重装,还应依相关法律对他们处以违建物价值一倍以下的罚款处罚。而且为了避免对方再次强占我们土地骚扰我们业主停车,应该参照旁边小区楼的东西向围墙的现状,批准我们按照土地证宗地图红线的东西划线位置建围墙和他们分隔开来。
我们是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八路橘洲东路68号和70号梯的业主,我们两梯28户住户和东头的66号7户住户是同栋楼,我们北边20米有栋楼是84号和86号两梯的,他们共28户住户,这两栋楼是2003年由同一个开发商建成的。按照土地使用证我们这栋楼占地是56米长33米宽,楼位于地的中央位置。除了本楼体的占用宽度我们这栋楼北边的外墙往北有10.3米是我们的土地,南边的外墙往南边有9.5米是我们的土地。但我们这两梯楼梯朝向是向南,66号梯朝向是北,具体请看看宗地图和宗地图的标注说明图。84号86号和66号梯利用这一点在2021年2月私建智能道闸将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大院封闭起来,彻底不让我们停车。
我们多次找他们协商反映,他们都置之不理。八月份找居委协商处理,在居委在场的情况下他们也承认后面的土地我们有使用权,但就是不让我们停车过去。我们逼不得已又向本地的辖区街道办反映,但仍没什么实际的处理结果。后经上访渠道得到以茂名市领导及多部门联合办公方式处理的机会,所幸领导们非常重视,也很快给出了处理意见。负责土地使用证的自然资源局负责人根据宗地图明确给出结论按土地使用证北面大院他们只占有4/6左右的使用权,我们70号和68号梯的人占有2/6左右,对方无权私自封闭北面大院不给我们用。市领导也当场给出了处理意见,就是住户能协商就协商好,协商不了的话就要拆他们违建的拦车系统(智能道闸)。后经过街道办从中协商,对方依然不同意。特别是84号和86号的住户他们只占了9.5米的,而我们这边10.3米的地是他们根本就没份的,却仍不让我们使用自己的土地停车。理由一是当时我们这有住户在他们那栋楼买了摩托车房且没有证。这种理由是非常荒谬的,首先住户已经向开发商付了款才买了摩托车房(有购房合同),而买房的价钱就是包括土地的使用权跟房的造价,由于历史原因当时的摩托车房大多都没有办房产证,但这并不影响购买者对摩托车房及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这也是中央推行的房地一体政策,也是后来将房产证土地证两证改为不动产证一证的原因。更何况我们这两梯的住户只有几户人在那里买了摩托车房,我们还有20多户没买他那边摩托车房的为什么也不能去自己的土地停车呢?而我们这半边的土地他们是一分钱也没付出过的,他们完全没有使用权却霸着来用。还有另一个理由更可笑说我们没有给大院管理费,而实情是很多年前我们就已经有人提出交管理费,然后让我们在那边停车,但他们不同意。有两三位我们这边的住户由于摩托车房或车库在本栋楼北边的,前几年也在那里交管理费停车的,现在车位紧张了也被他们强赶了出来,还搞到差点就打起来了并报警处理。退一步说你要管理的话管理你自己的土地啊,我们这半边的大院土地你84号和86号都没份的,凭什么你来管理?而66号梯住户只有7户只占本栋楼5分1人,他们的份额在那半边大院也就是3分1左右(本楼南北边土地距离不同),为什么把我们这边的3分2也给管理掉了?参照最近小区附近新建的电信停车场公示标准,一个车位一个月就600元,对方强占我们半个大院的2/3左右地,最低估计也有8个小车位,一个月他们强抢多少钱?至于准确的车位计算,当时在居委协商时,我们就曾提出可由政府国土部门按土地证比例来算,大家按比例来使用车位。他们一口拒绝了就是一个车位都不给我们用。说到底他们就是靠恶靠蛮来强占,更有甚者我们这边梯有一住户小车库(有证的)就是在北边自己楼下的,有时她会将车停在北边大院空地,就因为这个原因对方都不让她进大院,就是想停车进自己的小车库都不行了,被逼只能将小车停在大院门口进行抗争,这些人野蛮强横到了此种地步。
结果不出所料协商时对方就是不肯同意我们过去停车,最终街道办只能发出通告要求对方在2021年11月26号前要拆除违建的道闸,并张贴在小区门口。
事情到这一步我们真的很感谢市委和市政府的英明处理决策,想着事情终于解决了,天下还有说理的地方。但是11月26号的限期过后一个多月了,街道办城管还没处理行动,期间我们多次问过居委的同志,答复是领导还在研究中。这我们就不太明白了,这件事前前后后反映协商两个多月了,街道办发出通告期限结束也有一个多月了。自然资源局的负责领导对土地权限比例都已有明确说明,市领导都给出了处理意见,剩下的执行都这么难,是对方太凶吗?但城管应该不会怕恶人啊,好不容易2022年1月19号的下午城管部门终于来拆了他们违建的道闸,但仔细一看只是拆了道闸的栏杆。这样做似乎很不彻底,因为道闸包括了摄像头和控制系统,单单拆栏杆不彻底。不出所料对方当天晚上就将栏杆装回去了,我们见到大声指出你们这样装栏杆回去属于抗法行为,是明显抗拒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结果对方不但不理还说叫城管来把所有东西都拆光啊。
至此我们两梯的业主希望政府的相关部门能对这种藐视政府抗拒执法对有土地证的土地都这么强抢行为做出彻底地处理,应该将整个道闸系统包括中间的摄像头和栏杆连接桩及其控制系统一并拆除并收缴以防他们再次重装,还应依相关法律对他们处以违建物价值一倍以下的罚款处罚。而且为了避免对方再次强占我们土地骚扰我们业主停车,应该参照旁边小区楼的东西向围墙的现状,批准我们按照土地证宗地图红线的东西划线位置建围墙和他们分隔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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