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剧里小时候的昌熙明知道逃课会被抓但就是想回家 见到了奶奶最后一面
长大后辞去了让自己疲惫很久的工作 觉得时间到了 守护了妈妈最后一程
他妈妈去世前还求着大女儿去看了未来准女婿 当然也还在为小女儿的失恋而难过
这世上遗憾太多了 还有太多太多想让亲人见证但当下却做不到的事
幸好总有那些阴差阳错了去他们心中的记挂也有人陪伴不至于那么孤独离开
紧接着又刷到一个视频在讨论离世的亲人的一些事
里面弹幕说爱你的亲人在任何时空都会相遇的(直接哭昏
是的会的我相信
长大后辞去了让自己疲惫很久的工作 觉得时间到了 守护了妈妈最后一程
他妈妈去世前还求着大女儿去看了未来准女婿 当然也还在为小女儿的失恋而难过
这世上遗憾太多了 还有太多太多想让亲人见证但当下却做不到的事
幸好总有那些阴差阳错了去他们心中的记挂也有人陪伴不至于那么孤独离开
紧接着又刷到一个视频在讨论离世的亲人的一些事
里面弹幕说爱你的亲人在任何时空都会相遇的(直接哭昏
是的会的我相信
游览风景名胜,欣赏古今字画,不时会遇见草体文字,包括楹联、诗词、题款,还有摩崖石刻等,要想准确无误地辨识,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究其原因,也很简单,主要因为对草书符号知之不多。
也许,自从草书诞生以来,文字的误读误传可能是难免的。比如,古代某个人以草体写了篇文字;当时有读者对某个字的辨识出现了错误,传播时又未能及时勘误,这样的错误会不会延续至今?应该有可能。
多年前,阅读时了解到李鸿章撰写过对联:“享清福不在为官,只要囊有钱,仓有米,腹有诗书,便是山中宰相;祈寿年无须服药,但愿身无病,心无忧,门无债主,可为地上神仙”。据说,这是他晚年写的。
后来,发现这副联有多个版本,大同小异,区别在于个别的字。为了弄清“真相”,我曾利用去安徽合肥出差的机会,到李鸿章故居的福寿堂看了看。不过,柱子上刻写的下联中的第二个字,直到今天仍然存疑。
按照我的初步辨识,李鸿章故居福寿堂外柱子上的楹联是这样写的:“享清福不在为官,只要囊有钱,仓有粟,腹有诗书,便是山中宰相;祈新年岂须服药,但愿身无病,心无忧,门无债主,即称地上神仙”。
如果把上联的“粟”写成“米”,虽无不妥,却不如“粟”好。因为,“仓”里储“粟”,比蓄“米”更常见;下联的“新”字,如果不是我辨识错误,显然与民间流传的明显不同。无论如何,这个“新”字都不如“寿”字贴切。
那么,我会不会把行草的“寿”看成“新”字了?有这种可能。蔡襄、赵孟頫、黄庭坚和吴说等人写的“寿”字,看上去或多或少都有点儿像“新”字;再加上柱子上对联的书写者自己的风格,有可能把“寿”写成了“新”样儿。
我们不谈对联格律等写作要求,只从字的形义上进行判断,李鸿章祠堂那副联,写的似“岂须服药”,而非“无须服药”,更非“无需服药”。虽然草书的“无”字与“岂”字有时很像,但毕竟在书法上是有本质不同。
此外,实物上的下联还有“即称”二字,也与民间流传的“可为”不同。“即称”之为神仙,未必是神仙;“可为”神仙,也未必成神仙。两种说法,看上去差不多,却存在“无为”和“有为”两种不同取向,读者不可不察。
当然,李鸿章是否真的撰写过这副对联?未见真迹之前,又未经认真研究,很难给出确定回答。即使真的写过,也未必每个字都是廊柱上这样的。更何况,时光流转,廊柱上的楹联经过了几次书写和翻刻?已经无从考证。
最近看八大山人画作的图片,也看一些鉴赏家评价他和他的作品的文章,有两幅的题画诗常被提及。尽管可能存在误读,因而令人费解,却被广泛引用。此外,虽然字画均为真迹,但诗作者可能并非朱耷,而另有其人。
第一首,据说是八大山人的《题孤鸟》诗:“绿荫重重鸟间关,野鸟花香窗雨残。天遣浮云都散尽,教人一路看青山。”也有写成“鸟问关”、“野那花香”或“无那花香”的,可能都因为最初的辩识错误,可以理解。
我没有见过这幅画的图片,但查了这首诗,发现明代李祯写过《宜阳山中》诗:“绿阴重叠鸟间关,野枣花香宿雨残。天遣浮云都捲尽,教人一路看青山”。八大是怎么写的?不知道。因为是草体,读者就可能录错。
第二首,据说是八大为他的《题枯木孤鸟》题诗:“闭门寂寂掩中春,坐看枯枝带雨新。鸟自白头人不识,可堪啼向白头人。”明代释宗泐写过《题画》诗:“闲门寂寂掩芳春,坐看梨花带雨新。鸟自白头浑不觉,可堪啼向白头人。”
为补充表达画意,用他人的诗作为题款,古今常见。八大山人是古代书画大家,其作品个性鲜明,表达的思想情感往往比较隐晦,但改诗题画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如果这类题款出现与原作有所不同,很可能错在读者。
不只书画,人类传播信息的过程中经常会有损耗。首先,误读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在这方面,自信必须建立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之上。其次,信息传播经过的环节越多,真实细节丢失的可能性越大,追溯源头也更加必要。
不要轻信你看到的和听到的。尤其在今天大数据时代,我们以为无所不知,实际上可能成了信息孤岛。各种投其所好的信息给予,让个体变得更加孤独。认识自己,回到过去,可能会增强面对现在和未来的底气。
也许,自从草书诞生以来,文字的误读误传可能是难免的。比如,古代某个人以草体写了篇文字;当时有读者对某个字的辨识出现了错误,传播时又未能及时勘误,这样的错误会不会延续至今?应该有可能。
多年前,阅读时了解到李鸿章撰写过对联:“享清福不在为官,只要囊有钱,仓有米,腹有诗书,便是山中宰相;祈寿年无须服药,但愿身无病,心无忧,门无债主,可为地上神仙”。据说,这是他晚年写的。
后来,发现这副联有多个版本,大同小异,区别在于个别的字。为了弄清“真相”,我曾利用去安徽合肥出差的机会,到李鸿章故居的福寿堂看了看。不过,柱子上刻写的下联中的第二个字,直到今天仍然存疑。
按照我的初步辨识,李鸿章故居福寿堂外柱子上的楹联是这样写的:“享清福不在为官,只要囊有钱,仓有粟,腹有诗书,便是山中宰相;祈新年岂须服药,但愿身无病,心无忧,门无债主,即称地上神仙”。
如果把上联的“粟”写成“米”,虽无不妥,却不如“粟”好。因为,“仓”里储“粟”,比蓄“米”更常见;下联的“新”字,如果不是我辨识错误,显然与民间流传的明显不同。无论如何,这个“新”字都不如“寿”字贴切。
那么,我会不会把行草的“寿”看成“新”字了?有这种可能。蔡襄、赵孟頫、黄庭坚和吴说等人写的“寿”字,看上去或多或少都有点儿像“新”字;再加上柱子上对联的书写者自己的风格,有可能把“寿”写成了“新”样儿。
我们不谈对联格律等写作要求,只从字的形义上进行判断,李鸿章祠堂那副联,写的似“岂须服药”,而非“无须服药”,更非“无需服药”。虽然草书的“无”字与“岂”字有时很像,但毕竟在书法上是有本质不同。
此外,实物上的下联还有“即称”二字,也与民间流传的“可为”不同。“即称”之为神仙,未必是神仙;“可为”神仙,也未必成神仙。两种说法,看上去差不多,却存在“无为”和“有为”两种不同取向,读者不可不察。
当然,李鸿章是否真的撰写过这副对联?未见真迹之前,又未经认真研究,很难给出确定回答。即使真的写过,也未必每个字都是廊柱上这样的。更何况,时光流转,廊柱上的楹联经过了几次书写和翻刻?已经无从考证。
最近看八大山人画作的图片,也看一些鉴赏家评价他和他的作品的文章,有两幅的题画诗常被提及。尽管可能存在误读,因而令人费解,却被广泛引用。此外,虽然字画均为真迹,但诗作者可能并非朱耷,而另有其人。
第一首,据说是八大山人的《题孤鸟》诗:“绿荫重重鸟间关,野鸟花香窗雨残。天遣浮云都散尽,教人一路看青山。”也有写成“鸟问关”、“野那花香”或“无那花香”的,可能都因为最初的辩识错误,可以理解。
我没有见过这幅画的图片,但查了这首诗,发现明代李祯写过《宜阳山中》诗:“绿阴重叠鸟间关,野枣花香宿雨残。天遣浮云都捲尽,教人一路看青山”。八大是怎么写的?不知道。因为是草体,读者就可能录错。
第二首,据说是八大为他的《题枯木孤鸟》题诗:“闭门寂寂掩中春,坐看枯枝带雨新。鸟自白头人不识,可堪啼向白头人。”明代释宗泐写过《题画》诗:“闲门寂寂掩芳春,坐看梨花带雨新。鸟自白头浑不觉,可堪啼向白头人。”
为补充表达画意,用他人的诗作为题款,古今常见。八大山人是古代书画大家,其作品个性鲜明,表达的思想情感往往比较隐晦,但改诗题画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如果这类题款出现与原作有所不同,很可能错在读者。
不只书画,人类传播信息的过程中经常会有损耗。首先,误读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在这方面,自信必须建立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之上。其次,信息传播经过的环节越多,真实细节丢失的可能性越大,追溯源头也更加必要。
不要轻信你看到的和听到的。尤其在今天大数据时代,我们以为无所不知,实际上可能成了信息孤岛。各种投其所好的信息给予,让个体变得更加孤独。认识自己,回到过去,可能会增强面对现在和未来的底气。
任何时候重要的是能保证自我的自-有意志
我们常常评判某人以及某事都是通过事件的已发生和被关注才有的,为什么我们在发生前就不可能预估,因为未来一直都是不可知,人们所愤怒的其实也不是事件发生的本身,只是害怕事件的不可知,所以我们才乐于将一切进行归类和总结,希望能得出一个合适的答案,一个可以预估的答案。
问题就出现在时间是动态的发展,意味着并不具有固定的延续性。所以如果一个人支持自-由意志,那么他就实际上不应该评判他人在事件没发生的时候所做的事情,或者事件发生之时的动作,因为那一刻任何人都无法设想,完全出于一种灵魂意志,大家都有进行各种行为的权力。
我们都知道有对错,那么显然这种对错就是由于他人的行为具有损害其他人的权利,你能做你的事,我做我的,但是你侵犯了我就是你的错。这就意味着前面说的自-由意志就是一种伪命题,一个人不能随意自己享受任何权力的,一个人也不能强求他人一定尊重。
综上所述,本身法律作为一种根据已知事件进行约束的武器,基于的是以往而无法完全预估未知,基于的是一种固定的思维模版而忽视人都懂一种自-由动态意志,所以强求法律能解决一切问题是不可行的。法律最重要的震慑,如果这种效果没有体现,每个人都不尊重,那么更难对人的行为进行合理解释和控制。
其次如果我们追求自-由意志,意味着我们需要承受别人同样权力的损害。这个时候的关键不是要求别人停止,更多的是有能力保证自己的自-由。为什么我们常常说有防卫过当和不过当,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各自自-由意志的保护。我们要保证自己的正常,能做的就是提升自己的话语权,也需要接受提升的危险,比如美国的器械。
每个人都有这份自-由权力,所以不该去用各种应该不应该去责备事件发生的人。唯有使用各种方法去保证别人不会对自己的干涉,并为这份自-由而承担任何风险,那么我们才能活出自己。
我们常常评判某人以及某事都是通过事件的已发生和被关注才有的,为什么我们在发生前就不可能预估,因为未来一直都是不可知,人们所愤怒的其实也不是事件发生的本身,只是害怕事件的不可知,所以我们才乐于将一切进行归类和总结,希望能得出一个合适的答案,一个可以预估的答案。
问题就出现在时间是动态的发展,意味着并不具有固定的延续性。所以如果一个人支持自-由意志,那么他就实际上不应该评判他人在事件没发生的时候所做的事情,或者事件发生之时的动作,因为那一刻任何人都无法设想,完全出于一种灵魂意志,大家都有进行各种行为的权力。
我们都知道有对错,那么显然这种对错就是由于他人的行为具有损害其他人的权利,你能做你的事,我做我的,但是你侵犯了我就是你的错。这就意味着前面说的自-由意志就是一种伪命题,一个人不能随意自己享受任何权力的,一个人也不能强求他人一定尊重。
综上所述,本身法律作为一种根据已知事件进行约束的武器,基于的是以往而无法完全预估未知,基于的是一种固定的思维模版而忽视人都懂一种自-由动态意志,所以强求法律能解决一切问题是不可行的。法律最重要的震慑,如果这种效果没有体现,每个人都不尊重,那么更难对人的行为进行合理解释和控制。
其次如果我们追求自-由意志,意味着我们需要承受别人同样权力的损害。这个时候的关键不是要求别人停止,更多的是有能力保证自己的自-由。为什么我们常常说有防卫过当和不过当,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各自自-由意志的保护。我们要保证自己的正常,能做的就是提升自己的话语权,也需要接受提升的危险,比如美国的器械。
每个人都有这份自-由权力,所以不该去用各种应该不应该去责备事件发生的人。唯有使用各种方法去保证别人不会对自己的干涉,并为这份自-由而承担任何风险,那么我们才能活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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