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款食品抽检不合格!紧急下架、召回!】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涉及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多款网售零食。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淘宝网BC电视购物厂家店(经营者为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老李头食品超市)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茶颜悦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玉米糊,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淘宝西北掌柜特产行(经营者为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淘掌柜特产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品牌商为甘肃新一代食品有限公司、甘肃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杏肉(蜜饯),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淘宝网平夫人美食铺(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余杭区塘栖镇丁力平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龙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山楂(凉果类),其中霉菌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省杭州龙洞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后,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不合格甘草山楂实际是由经营者浙江省杭州余杭区塘栖镇丁力平食品店从其公司购入大包装产品后自行分装销售的,不是包装上标称公司生产的产品。
(四)淘宝网甜萝姑娘美食屋(经营者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娜笑安副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苏州市西山金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桃片,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苏省苏州市西山金龙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后,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不合格甘草桃片实际是由经营者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娜笑安副食品店购进其生产的大包装产品后自行分装销售的,不是包装上标称公司生产的产品。
(五)淘宝网福建林国食品批发(经营者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晨一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京东中国特产·宝应馆(经营者为江苏省扬州乐意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扬州甄蜂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其中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拼多多泰太好吃(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紫曦茶趣投资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盛华园食品厂生产的蓝莓李果,其中亮蓝、苋菜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拼多多丝路果果(经营者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桥社区新梅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果满天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分装)的天山乌梅,其中苋菜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淘宝阳高大有杏特产店(经营者为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徐东新土特产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王官屯镇大有杏脯加工厂生产的王官屯阳高杏脯,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淘宝东汇食品(经营者为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桥汇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嘉华果子食品厂生产的嘉华仁面,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拼多多探味君食品(经营者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泰泰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宿州市光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水型染色草莓罐头,其中诱惑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天猫桃金源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凤起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凤起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江海食品厂生产的染色草莓罐头,其中诱惑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拼多多爱上金猫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爱上金猫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乐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杭州爱上金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拼多多集品小铺子(经营者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依乐美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王浆,其中10-羟基-2-癸烯酸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淘宝网BC电视购物厂家店(经营者为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老李头食品超市)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茶颜悦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玉米糊,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淘宝西北掌柜特产行(经营者为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淘掌柜特产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品牌商为甘肃新一代食品有限公司、甘肃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杏肉(蜜饯),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淘宝网平夫人美食铺(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余杭区塘栖镇丁力平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龙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山楂(凉果类),其中霉菌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省杭州龙洞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后,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不合格甘草山楂实际是由经营者浙江省杭州余杭区塘栖镇丁力平食品店从其公司购入大包装产品后自行分装销售的,不是包装上标称公司生产的产品。
(四)淘宝网甜萝姑娘美食屋(经营者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娜笑安副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苏州市西山金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桃片,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苏省苏州市西山金龙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后,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不合格甘草桃片实际是由经营者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娜笑安副食品店购进其生产的大包装产品后自行分装销售的,不是包装上标称公司生产的产品。
(五)淘宝网福建林国食品批发(经营者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晨一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京东中国特产·宝应馆(经营者为江苏省扬州乐意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扬州甄蜂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其中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拼多多泰太好吃(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紫曦茶趣投资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盛华园食品厂生产的蓝莓李果,其中亮蓝、苋菜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拼多多丝路果果(经营者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桥社区新梅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果满天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分装)的天山乌梅,其中苋菜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淘宝阳高大有杏特产店(经营者为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徐东新土特产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王官屯镇大有杏脯加工厂生产的王官屯阳高杏脯,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淘宝东汇食品(经营者为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桥汇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嘉华果子食品厂生产的嘉华仁面,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拼多多探味君食品(经营者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泰泰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宿州市光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水型染色草莓罐头,其中诱惑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天猫桃金源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凤起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凤起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江海食品厂生产的染色草莓罐头,其中诱惑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拼多多爱上金猫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爱上金猫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乐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杭州爱上金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拼多多集品小铺子(经营者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依乐美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王浆,其中10-羟基-2-癸烯酸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中华民俗汇览# 【古人是如何环保的?】
那么古人面对环保问题时是如何做的呢?他们是否也会有垃圾处理问题?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城关睡虎地11号墓地出土的秦简中,有一部分是关于秦国法律的,后来被整理成为《秦律十八种》,其中有大量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规定,由此将古代人对于环保的历史研究浮现在人们的视野面前。
在古代,不重视环境甚至出现了“不可以为天下王”的记载。荀子用了大量笔墨强调生态自然的和谐,他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整体意思就是告诫百姓不能随意乱砍乱伐,践踏花草,因为这是“圣王之制也”。
往西周时期看,当时还颁布了环保法令,“毋坏屋,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这是西周的《伐崇令》 堪称我国历史上有关环保的最严发令,最高可以杀无赦 ,可知确实到了极其森严的地步。在当时还有一个叫“虞”的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部门,职责是负责所有的山川林业和大江湖泊。
五帝时代,舜就对自然环保格外重视,根据当时的形势,他设置了专门机构,配置官吏,然后由各部落首领公开商讨,这其中就有“虞”。“虞”的编制不小,第一任虞官名叫伯益,《尚书尧典》也记载了舜任命伯益做“环保主官”的事。国内有环保学者认为,舜所设的“虞”,是世界上最早的“环保部”,伯益是最早的“环保官员”。
此外,伯益不光是环保专家,还是治水专家大禹的重要助手;他发明了水井,保证百姓饮用水源免受污染;他还提倡保护动物,构建生态平衡发展。《汉书.地理志》中记载有“伯益知禽兽”的文字,因此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出他对于自然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
大禹在任时颁布禁令:“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纲罟,以成鱼鳖之长。”春季实行“山禁”,夏季实行“休渔”、这既保护了环境,也保证了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元前1050年前后,周王在攻打崇国时出台“伐崇令”定:“毋坏屋, 毋填井,毋伐树毋动六畜。”即不得毁坏房屋,不得填埋水井,不得砍伐树木,不得破坏居住环境的设施。
此外,对于乱扔垃圾于街道上的人会受到断手的严重惩罚。《韩非子》记载: "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把灰这类生活垃圾倒在街道上,被发现后将被剁手,确实有点过了,后来古人对破坏环保的处罚有所放松,但也不轻饶,如在唐、宋两代随便烧荒者一旦被抓到,要被“鞭笞“伐毁树木”的,则以偷盗罪论处。
同样管仲甚至认为“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草莱 不可以为天下王。”根据这一思想,他提出了明确的禁令,“无杀伐 无割大陵,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这话不难理解,就是不能对自然环境有任何破坏,尤其是违背季节的砍伐,因此在管仲的推动下,齐国整体的风度和治理水平都高出其他列国,因此成为“春秋五霸”不是没有原因的,可以想见,齐国在当时是最好的“宜居城市”了。
此外《吕氏春秋.士容论》也涉及了秦国 “禁烧”规定, “泽人不敢灰”之说,即不准在泽中割草烧灰。《北齐书 》中记载,皇帝高洋下诏规定:“限仲冬一月燎原,不得他时行火,损昆虫草木。”只能在仲冬(十一月)一个月内烧荒,其它季节一律禁止.后代相关环保法令中,便保留了“禁烧”条令,如《唐律杂律》规定“非时烧田野者”要被严惩。《宋刑统》中提到,所谓“非时”是指每年阴历二月到十月之间。保护水源方面的规定也很多,如唐宋法律上都有规定“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卷,杖六十”等。
那么,如果违反环保法令怎么办?
从西周周文王的“伐崇令”规定“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即如果有人敢不遵从禁令,一律处死,且不得说情赦免。此外,《管子》中有记载:“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除了颁布保护城市清洁卫生的法规,古代也有专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在古代,环卫工人称之为“条狼氏”。条狼氏掌清除道路、驱避行人之职。
古人还严禁在道路上乱倒垃圾,违者严惩不贷,绝不会姑息迁就。《汉书五行志》:“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 脸上刻字发配,这个处理确实不轻。
此外,对于厕所环境,也是管理的也是相当规范。
古人在看人家房子的时候,看客厅看卧室还要看卫生间,因为厕所的干净与否,是检验房屋质量的标准。“观室者周于寝庙,又适其偃焉。”不仅如此,古代对公共厕所也非常讲究,对厕所的位置要求挺严。《墨子》 云:“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溷,垣高十二尺以上。”古代,人们购物用的器具大都是容易分解和处理的东西,比如竹篮,竹筐、稻草等,去街市上买鱼,携带一根稻草,然后穿在鱼的腮下就可以提回来了。除了用稻草,古人还用荷叶包裹东西。
《三国典略》中记载:“建康令孔奂以麦屑为饭,用荷叶裹之,一宿之间得数万裹,以给兵士。”里的这段话记载了三国时期在战场.上以荷叶包饭的事情,这种做法显然是既方便快捷,又十分环保。荷叶用后扔在地上,很短时间即可融入土地了,堪称遵守纪律之外又讲究方法的环保了,因此在古代的环保中,考验的也是治理能力,同时更多的是如何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智慧。
那么古人面对环保问题时是如何做的呢?他们是否也会有垃圾处理问题?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城关睡虎地11号墓地出土的秦简中,有一部分是关于秦国法律的,后来被整理成为《秦律十八种》,其中有大量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规定,由此将古代人对于环保的历史研究浮现在人们的视野面前。
在古代,不重视环境甚至出现了“不可以为天下王”的记载。荀子用了大量笔墨强调生态自然的和谐,他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整体意思就是告诫百姓不能随意乱砍乱伐,践踏花草,因为这是“圣王之制也”。
往西周时期看,当时还颁布了环保法令,“毋坏屋,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这是西周的《伐崇令》 堪称我国历史上有关环保的最严发令,最高可以杀无赦 ,可知确实到了极其森严的地步。在当时还有一个叫“虞”的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部门,职责是负责所有的山川林业和大江湖泊。
五帝时代,舜就对自然环保格外重视,根据当时的形势,他设置了专门机构,配置官吏,然后由各部落首领公开商讨,这其中就有“虞”。“虞”的编制不小,第一任虞官名叫伯益,《尚书尧典》也记载了舜任命伯益做“环保主官”的事。国内有环保学者认为,舜所设的“虞”,是世界上最早的“环保部”,伯益是最早的“环保官员”。
此外,伯益不光是环保专家,还是治水专家大禹的重要助手;他发明了水井,保证百姓饮用水源免受污染;他还提倡保护动物,构建生态平衡发展。《汉书.地理志》中记载有“伯益知禽兽”的文字,因此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出他对于自然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
大禹在任时颁布禁令:“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纲罟,以成鱼鳖之长。”春季实行“山禁”,夏季实行“休渔”、这既保护了环境,也保证了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元前1050年前后,周王在攻打崇国时出台“伐崇令”定:“毋坏屋, 毋填井,毋伐树毋动六畜。”即不得毁坏房屋,不得填埋水井,不得砍伐树木,不得破坏居住环境的设施。
此外,对于乱扔垃圾于街道上的人会受到断手的严重惩罚。《韩非子》记载: "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把灰这类生活垃圾倒在街道上,被发现后将被剁手,确实有点过了,后来古人对破坏环保的处罚有所放松,但也不轻饶,如在唐、宋两代随便烧荒者一旦被抓到,要被“鞭笞“伐毁树木”的,则以偷盗罪论处。
同样管仲甚至认为“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草莱 不可以为天下王。”根据这一思想,他提出了明确的禁令,“无杀伐 无割大陵,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这话不难理解,就是不能对自然环境有任何破坏,尤其是违背季节的砍伐,因此在管仲的推动下,齐国整体的风度和治理水平都高出其他列国,因此成为“春秋五霸”不是没有原因的,可以想见,齐国在当时是最好的“宜居城市”了。
此外《吕氏春秋.士容论》也涉及了秦国 “禁烧”规定, “泽人不敢灰”之说,即不准在泽中割草烧灰。《北齐书 》中记载,皇帝高洋下诏规定:“限仲冬一月燎原,不得他时行火,损昆虫草木。”只能在仲冬(十一月)一个月内烧荒,其它季节一律禁止.后代相关环保法令中,便保留了“禁烧”条令,如《唐律杂律》规定“非时烧田野者”要被严惩。《宋刑统》中提到,所谓“非时”是指每年阴历二月到十月之间。保护水源方面的规定也很多,如唐宋法律上都有规定“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卷,杖六十”等。
那么,如果违反环保法令怎么办?
从西周周文王的“伐崇令”规定“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即如果有人敢不遵从禁令,一律处死,且不得说情赦免。此外,《管子》中有记载:“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除了颁布保护城市清洁卫生的法规,古代也有专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在古代,环卫工人称之为“条狼氏”。条狼氏掌清除道路、驱避行人之职。
古人还严禁在道路上乱倒垃圾,违者严惩不贷,绝不会姑息迁就。《汉书五行志》:“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 脸上刻字发配,这个处理确实不轻。
此外,对于厕所环境,也是管理的也是相当规范。
古人在看人家房子的时候,看客厅看卧室还要看卫生间,因为厕所的干净与否,是检验房屋质量的标准。“观室者周于寝庙,又适其偃焉。”不仅如此,古代对公共厕所也非常讲究,对厕所的位置要求挺严。《墨子》 云:“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溷,垣高十二尺以上。”古代,人们购物用的器具大都是容易分解和处理的东西,比如竹篮,竹筐、稻草等,去街市上买鱼,携带一根稻草,然后穿在鱼的腮下就可以提回来了。除了用稻草,古人还用荷叶包裹东西。
《三国典略》中记载:“建康令孔奂以麦屑为饭,用荷叶裹之,一宿之间得数万裹,以给兵士。”里的这段话记载了三国时期在战场.上以荷叶包饭的事情,这种做法显然是既方便快捷,又十分环保。荷叶用后扔在地上,很短时间即可融入土地了,堪称遵守纪律之外又讲究方法的环保了,因此在古代的环保中,考验的也是治理能力,同时更多的是如何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智慧。
大半夜看到一条关于惋惜的微博总想写点什么:涸泽之鱼相濡以沫,终相濡以湿相忘于江湖。无论如何,想后悔的人总能后悔,不想后悔的人终是无悔。虽惊心草木皆兵,累累如丧家之犬,身遭之事真实且残酷,但那些错过了就会后悔的事情,错过了也就错过了,没什么好后悔的,因为与那些错过了你也不知道要后悔的事情相比,它们真的不算什么。#深夜道晚安# https://t.cn/A64M7K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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