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庸人败于惰,能人败于傲
世上两种人必定惨败,一种是懒惰之人,另一种是骄傲之人。前者什么事都想在“明日”再做,结果总是一事无成;后者瞧不起天下所有人,自认为自己最聪明,常常招来他人的不满和怨恨,于是往往受人诋毁、咒骂,最后被恶意的诽谤所吞没。
2、不必一味讨好别人
讨好每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讨好每一个人,等于得罪每一个人。刻意去讨好别人,只会使别人产生厌恶。亲近别人要自然,“投机”心态要改变。有时间讨好,不如踏踏实实做事,讨好别人总是靠不住,自己努力才实实在在。
3、好心境是自己创造的
我们常常无法去改变别人的看法,能改变的恰恰只有我们自己。坏的生活不在于别人的罪恶,而在于我们的心情变得恶劣。让生活变好的金钥匙不在别人手里,放弃我们的怨恨和叹息,美好生活就垂手可得。我们主观上本想好好生活,可是客观上却没有好的生活,其原因是总想等待别人来改善生活。不要指望改变别人,自己做生活的主人。
4、用心做自己该做的事
人生是如此的短暂,哪有心思去浪费呢?有智慧的哲人曾经说过:“大街上有人骂我,我是连头也不回的,根本不想知道这个无聊之人!”我们既不要去伤害人家,也不要被别人的批评左右,还是按照自己的愿望,先踏踏实实学好本领再说。特别在少年时要全力以赴学本领,不要分心。
5、别总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学会自己欣赏自己,等于拥有了获取快乐的金钥匙。欣赏自己不是孤芳自赏,欣赏自己不是唯我独尊,欣赏自己不是自我陶醉,欣赏自己更不是固步自封------ 自己给自己一些自信,自己给自己一点愉快,自己给自己一脸微笑,何愁没有人生的快乐呢?经常要自己给自己过节,学会寻找愉悦的心情。
6、不要追逐世俗的荣誉
终生寻找所谓别人认可的东西,会永远痛失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庸俗的评论会湮灭自己的个性,世俗的指点会让自己不知所措。为钱而钱会使自己六亲不认,为权而权会使自己胆大妄为,为名而名会使自己巧取强夺。真实的我在刻意的追逐之中,会变成一张张碎片随风飘扬,世俗的我已变得面目可憎。
7、极端不可取
有些人常常因为忧虑过度,而导致自己精神失常;有些人却因为麻木不仁,造成自己对任何事情都无动于衷。前者常为寻找理性而痛苦,因聪明过头而衰亡,愚蠢的根源在于什么都懊悔。后者不知悔恨为何物,整天稀里糊涂地生活,活着与死去没有什么区别。
8、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自己的伤痛自己清楚, 自己的哀怨自己明白, 自己的快乐自己感受。也许自己眼中的地狱,却是别人眼中的天堂;也许自己眼中的天堂,却是别人眼中的地狱。生活就是这般的滑稽。不要总疑春色在人家,关键在于自己心态的调整。
9、喜欢自己才会拥抱生活
盲目自大自尊,是骄傲无知的人生,一味自暴自弃,是消极悲观的人生。了解自己比了解别人更困难,喜欢自己比喜欢别人更不容易。拥有健康的恰当的自尊心理,面对挫折会表现得格外坚强。不为外界的诱惑而丢失自我,不为一时的挫折否定自己。时时客观冷静地评价自己,每每乐观中肯地赞赏自己。若连自己都不爱,还能爱别人吗?喜欢自己吧!
10、福中有祸,祸中有福
莫被一时之得失冲昏头脑,一味陶醉于暂时的胜利。自己一定要居安思危,切莫居功自傲,洋洋得意。陶醉胜利,意味着驻足停顿,陶醉胜利,意味着失去警惕。人生路上要永不松懈,胜利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路标。要想取得最后的胜利,只要努力,努力,再努力。莫为一时之得所迷惑,谁笑得最晚,谁笑得最开心。
11、重要的是活得充实
把每一天过好是最大的幸福,快乐源于每天的感觉良好。总忧虑明天的风险,总抹不去昨天的阴影,今天的生活怎能如意?总攀比那些不可攀比的,总幻想那些不能实现的,今天的心灵怎能安静?任何不切实际的东西,都是痛苦之源,生命的最大杀手是忧愁和焦虑。痛苦源于不充实,生活充实就不会胡思乱想。
12、愉悦的根基在自己身上
一般人总是将人生的愉悦,寄托在外界的事务上,依附于世俗的认同上。百般看重地位、财产,以及待遇、名誉等东西,自己一旦失去这些,便是沉重的打击,常会痛不欲生,其幸福和快乐的根基也随之毁灭。假如自己真是这样过生活,那么快乐离我们是相当遥远的。为什么要让别人来评价自己的快乐程度,把握好自己。
13、感觉幸福就是幸福
许多人都在刻意追求所谓的幸福;有的虽然得到了,其代价却巨大无比。许多哲人都说,幸福是种感觉,就如同“佛”就在你我心中。幸福的感觉随满足程度而递减,与人的心境、心态密切相关。先哲们说:得之愈艰、爱之愈深,拥有幸福,常思艰难。一个人总是感觉不到幸福,是自己的最大悲哀。幸福是种感觉,不知足,永不会幸福,知足者常乐!
14、别人的恩泽要牢记
目光短浅的人总是“忘恩负义”,危机时到处求助,事成之后再不露面。求人时信誓旦旦,得逞后胡作非为。这种人最被人鄙视。“忘恩负义”让朋友伤心,“忘恩负义”是急功近利的表现。“忘恩负义”只得益于一时,却会永远失信于人。切忌过河拆桥,过河拆桥会断了自己的后路。
15、凡事要留有余地
每一个人都会在自己的生命旅程中,遭遇到完全不同的“三种人”。第一种是能够理解、欣赏和器重自己的人;第二种是曲解、中伤甚至排斥自己的人;第三种人是与自己毫无关系、无关痛痒的人。第一种人对自己有知遇之恩,应当尊为师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第二种人对自己造成深深的伤害,需要智慧地远离,而不是烦恼和计较。对于第三种人要以礼相待、和平共处。了解不同的人,区别对待,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16、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人,于己于人均是件痛苦的事情。以自己的威严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只是口服而心不服,而且日久必生反抗之心。以自己的固执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仅是默忍或是隐怒,但是日久也可能反目成仇。检讨自己的言行是否与社会和谐,才能真正得到别人的认同。人与人是不可能一致的,不要以我为中心。
17、得意不忘形,失意不失态
身处顺境必须格外谨慎,否则容易乐极生悲。人生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一忘形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于是恶念和恶行就会趁隙而入。身处逆境必须格外忍耐,否则容易早早夭折。人生失意的时候容易失态,一失态就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于是消极和绝望就会趁隙而入。笑看人生潮起潮落,守住自己的心。
18、人生应当欢乐有度
适当的娱乐活动能调节情绪,无休无止的欢乐却易转益为害。物极则反,数穷则变。“大凡快意处,即是多病处。”“棋可遣闲,易动心火”一味狂欢尽兴是肤浅的人生,换来的往往是痛苦的悔恨。尽兴有度是达观的人生。乐极生悲不局限于娱乐方面,涉及到人生的方方面面。欢乐与悲哀是伴生的,欢乐有度会使欢乐常伴。
19、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
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感情,做事更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意气用事必有麻烦。有时自己的知觉是错的,事情并不是想象的这般简单,表象总是容易迷惑人心。理性做事不至于反复折腾,理性做事不会出现大的差错,理性做事才不会使自己后悔莫及。切记:凡事都不能太冲动!不能只跟着感觉走,多思考才能不后悔。
20、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
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感情,做事更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意气用事必有麻烦。有时自己的知觉是错的,事情并不是想象的这般简单,表象总是容易迷惑人心。理性做事不至于反复折腾,理性做事不会出现大的差错,理性做事才不会使自己后悔莫及。切记:凡事都不能太冲动!不能只跟着感觉走,多思考才能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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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女博主称因曾感染新冠被开除# 不能只当“网红故事”听】5月29日,在国内某机构担任俄语教师的博主“我是小妖怪”发文称,因曾在乌克兰读研期间感染新冠病毒,被要求离职。目前这还只是一方说法,也有人认为机构只是随便找了个辞退人的理由。但就算单位在她去留问题上有复杂的原因,用“曾感染新冠”这样的理由,既不合法,也触碰了社会底线。
早在2020年,彼时有一些湖北网友称,自己在求职过程当中,不论疫情期间是否回过湖北,均被回复“湖北人暂时不要”。疫情防控常态化已第三年,中国至今已有20多万确诊病例,他们平等就业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首先这需要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更重要的是,要破除人们对新冠病毒的恐惧心理,同时也要杜绝层层加码,减少过度防疫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不便。人人都知道歧视不对,而要真正破除歧视、根治心病,关键还是需要从政策、制度层面投射到心理、意识层面。#洞见计划# 更多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s://t.cn/A6XWsOAD
早在2020年,彼时有一些湖北网友称,自己在求职过程当中,不论疫情期间是否回过湖北,均被回复“湖北人暂时不要”。疫情防控常态化已第三年,中国至今已有20多万确诊病例,他们平等就业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首先这需要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更重要的是,要破除人们对新冠病毒的恐惧心理,同时也要杜绝层层加码,减少过度防疫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不便。人人都知道歧视不对,而要真正破除歧视、根治心病,关键还是需要从政策、制度层面投射到心理、意识层面。#洞见计划# 更多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s://t.cn/A6XWsOAD
【西安高新区出台稳经济21条举措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5月29日,西安高新区出台《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共涵盖六个方面21条举措,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容如下:
一、强化财政政策支持(4条)
1、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可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以及大型企业,分别可自2022年4月、5月、6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落实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3、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对2022年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六个月;对餐饮、零售、旅游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用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工程项目,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应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完成资金支付。
二、强化金融政策支持(4条)
5、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覆盖面,对2022年下半年单户担保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担保费率降至0.5%,区级财政给予2%的担保费率补贴。
6、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中小微企业。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2022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前五的驻区银行机构,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7、鼓励金融机构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2022年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总规模排名前十的驻区银行机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8、引导金融机构深化助企服务。充分运用“畅融高新”机制,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活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及创投机构,针对高新区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压缩审批时限、放宽准入条件,精准满足中小微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增强企业运用金融工具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稳投资促消费政策支持(4条)
9、压减投资项目预审时限。优化“容缺预审”机制,进一步简化受理前置条件和资料清单,支持产业项目完成选址和投资协议签订后直接向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设计方案容缺预审,方案预审批时间压减至12个工作日。
10、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对社会投资的产业类及民生类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补贴比例上浮200%;对2022年新开工的产业类投资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对上半年新开工的产业类投资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11、积极促进汽车消费。2022年6月,发放50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用于高新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单位开展促销活动。
12、大力支持文旅消费。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鼓励区内旅行社适时推出高新区生态研学游、康养游、亲子微度假等旅游产品,对 2022年4月至12 月期间按规定招徕游客在高新区限额以上酒店登记住宿的,按照25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强化粮食安全政策支持(2条)
13、加大粮食耕作保障力度。鼓励区内种粮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加大粮食种植面积。为确保夏粮颗粒归仓,对及时收获夏粮的,按照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及时播种秋粮的,按照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14、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区内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加大农业保险投保力度,对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投入农业保险保单成功的水稻、小麦、玉米保险补贴15元/亩;设施农业保险补贴280元/亩;能繁母猪保险补贴60元/头;奶牛保险补贴400元/头;奶山羊保险补贴42元/头;仔猪保险补贴10.8元/头;种公猪保险补贴60元/头;生猪保险补贴价格59.5元/头,按照保险单直接予以抵扣。
五、强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支持(4条)
15、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遵循市场规律,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对2022年新办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存续期满3个月且产生经济贡献的,给予每家1000至5000元补贴;对具备登记注册为企业基本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申请登记为企业;对2022年新增“五上”企业,提前兑付新增入库奖励政策。
16、降低市场主体房租租金。2022年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
17、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宏观环境变化,依托于市场开拓及产品创新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对于当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较1-6月实现10%以上增速的“五上”企业给予10至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8、扎实开展亲商助企活动。依托“千人帮千企”工作机制,坚持“大宣传、大调研、大帮扶”,深入推进政策解读、问题协调、要素保障、招商扩能、稳定就业及拓展市场等助企服务工作。
六、强化保民生保就业政策支持(3条)
19、保障特殊群体就业。对高新区中小微企业吸纳区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脱贫劳动力、残疾人及退役军人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00元/人。
20、鼓励开展就业活动。支持人力资源机构举办各种形式的校企对接招聘活动,按参与企业数量和招聘成效,每场活动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支持,每家机构每年最高支持10万元。鼓励企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活动,对经备案的培训活动,根据培训人数给予每场最高2万元的补贴支持,每家单位每年最高支持10万元。
21、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对获得高新区创业担保贷款的企业,对由企业借款人承担的利息给予全额补贴。
一、强化财政政策支持(4条)
1、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可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以及大型企业,分别可自2022年4月、5月、6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落实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3、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对2022年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六个月;对餐饮、零售、旅游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用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工程项目,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应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完成资金支付。
二、强化金融政策支持(4条)
5、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覆盖面,对2022年下半年单户担保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担保费率降至0.5%,区级财政给予2%的担保费率补贴。
6、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中小微企业。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2022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前五的驻区银行机构,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7、鼓励金融机构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2022年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总规模排名前十的驻区银行机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8、引导金融机构深化助企服务。充分运用“畅融高新”机制,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活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及创投机构,针对高新区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压缩审批时限、放宽准入条件,精准满足中小微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增强企业运用金融工具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稳投资促消费政策支持(4条)
9、压减投资项目预审时限。优化“容缺预审”机制,进一步简化受理前置条件和资料清单,支持产业项目完成选址和投资协议签订后直接向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设计方案容缺预审,方案预审批时间压减至12个工作日。
10、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对社会投资的产业类及民生类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补贴比例上浮200%;对2022年新开工的产业类投资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对上半年新开工的产业类投资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11、积极促进汽车消费。2022年6月,发放50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用于高新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单位开展促销活动。
12、大力支持文旅消费。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鼓励区内旅行社适时推出高新区生态研学游、康养游、亲子微度假等旅游产品,对 2022年4月至12 月期间按规定招徕游客在高新区限额以上酒店登记住宿的,按照25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强化粮食安全政策支持(2条)
13、加大粮食耕作保障力度。鼓励区内种粮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加大粮食种植面积。为确保夏粮颗粒归仓,对及时收获夏粮的,按照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及时播种秋粮的,按照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14、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区内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加大农业保险投保力度,对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投入农业保险保单成功的水稻、小麦、玉米保险补贴15元/亩;设施农业保险补贴280元/亩;能繁母猪保险补贴60元/头;奶牛保险补贴400元/头;奶山羊保险补贴42元/头;仔猪保险补贴10.8元/头;种公猪保险补贴60元/头;生猪保险补贴价格59.5元/头,按照保险单直接予以抵扣。
五、强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支持(4条)
15、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遵循市场规律,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对2022年新办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存续期满3个月且产生经济贡献的,给予每家1000至5000元补贴;对具备登记注册为企业基本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申请登记为企业;对2022年新增“五上”企业,提前兑付新增入库奖励政策。
16、降低市场主体房租租金。2022年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
17、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宏观环境变化,依托于市场开拓及产品创新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对于当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较1-6月实现10%以上增速的“五上”企业给予10至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8、扎实开展亲商助企活动。依托“千人帮千企”工作机制,坚持“大宣传、大调研、大帮扶”,深入推进政策解读、问题协调、要素保障、招商扩能、稳定就业及拓展市场等助企服务工作。
六、强化保民生保就业政策支持(3条)
19、保障特殊群体就业。对高新区中小微企业吸纳区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脱贫劳动力、残疾人及退役军人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00元/人。
20、鼓励开展就业活动。支持人力资源机构举办各种形式的校企对接招聘活动,按参与企业数量和招聘成效,每场活动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支持,每家机构每年最高支持10万元。鼓励企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活动,对经备案的培训活动,根据培训人数给予每场最高2万元的补贴支持,每家单位每年最高支持10万元。
21、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对获得高新区创业担保贷款的企业,对由企业借款人承担的利息给予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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