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G75兰海高速公路广甘段进川方向即将施工#
由于G75兰海高速公路甘广段川甘界(K538)至罗家沟枢纽(K593)路段运营年限长、重载交通量较大,路面多处出现病害,将对该路段进行路面病害处治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施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G75兰海高速公路甘广段川甘界(K538)至罗家沟枢纽(K593)路段。
二、交通管制时间
(一)第一阶段:2022年3月29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如有变化,管制时间顺延,另行通告。
(二)第二阶段:2022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三、交通管制内容
(一)第一阶段:出川向所有车辆在G75兰海高速公路木鱼收费站(K551+800)下站,绕行国道G543线或G212线行驶至G75兰海高速公路余家湾收费站(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境内)上站;进川向所有车辆在G75 兰海高速公路 K522+734 处变道,借用出川向道路通行至K550+860处变道恢复正常通行。
(二)第二阶段:进川向所有车辆在G75兰海高速公路木鱼收费站(K550+300)下站,绕行国道G212 线行驶至G5京昆高速公路宝轮收费站上站或 G543 线行驶至 G5 京昆高速公路金子山收费站上站。管制期间,关闭观音、木鱼2个收费站进川向的匝道。(广元大话利州) https://t.cn/RxDDeg4
由于G75兰海高速公路甘广段川甘界(K538)至罗家沟枢纽(K593)路段运营年限长、重载交通量较大,路面多处出现病害,将对该路段进行路面病害处治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施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G75兰海高速公路甘广段川甘界(K538)至罗家沟枢纽(K593)路段。
二、交通管制时间
(一)第一阶段:2022年3月29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如有变化,管制时间顺延,另行通告。
(二)第二阶段:2022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三、交通管制内容
(一)第一阶段:出川向所有车辆在G75兰海高速公路木鱼收费站(K551+800)下站,绕行国道G543线或G212线行驶至G75兰海高速公路余家湾收费站(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境内)上站;进川向所有车辆在G75 兰海高速公路 K522+734 处变道,借用出川向道路通行至K550+860处变道恢复正常通行。
(二)第二阶段:进川向所有车辆在G75兰海高速公路木鱼收费站(K550+300)下站,绕行国道G212 线行驶至G5京昆高速公路宝轮收费站上站或 G543 线行驶至 G5 京昆高速公路金子山收费站上站。管制期间,关闭观音、木鱼2个收费站进川向的匝道。(广元大话利州) https://t.cn/RxDDeg4
#提醒!G75兰海高速公路广甘段进川方向即将施工#
由于G75兰海高速公路甘广段川甘界(K538)至罗家沟枢纽(K593)路段运营年限长、重载交通量较大,路面多处出现病害,将对该路段进行路面病害处治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施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G75兰海高速公路甘广段川甘界(K538)至罗家沟枢纽(K593)路段。
二、交通管制时间
(一)第一阶段:2022年3月29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如有变化,管制时间顺延,另行通告。
(二)第二阶段:2022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三、交通管制内容
(一)第一阶段:出川向所有车辆在G75兰海高速公路木鱼收费站(K551+800)下站,绕行国道G543线或G212线行驶至G75兰海高速公路余家湾收费站(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境内)上站;进川向所有车辆在G75 兰海高速公路 K522+734 处变道,借用出川向道路通行至K550+860处变道恢复正常通行。
(二)第二阶段:进川向所有车辆在G75兰海高速公路木鱼收费站(K550+300)下站,绕行国道G212 线行驶至G5京昆高速公路宝轮收费站上站或 G543 线行驶至 G5 京昆高速公路金子山收费站上站。管制期间,关闭观音、木鱼2个收费站进川向的匝道。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谭晓川)
由于G75兰海高速公路甘广段川甘界(K538)至罗家沟枢纽(K593)路段运营年限长、重载交通量较大,路面多处出现病害,将对该路段进行路面病害处治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施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G75兰海高速公路甘广段川甘界(K538)至罗家沟枢纽(K593)路段。
二、交通管制时间
(一)第一阶段:2022年3月29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如有变化,管制时间顺延,另行通告。
(二)第二阶段:2022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三、交通管制内容
(一)第一阶段:出川向所有车辆在G75兰海高速公路木鱼收费站(K551+800)下站,绕行国道G543线或G212线行驶至G75兰海高速公路余家湾收费站(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境内)上站;进川向所有车辆在G75 兰海高速公路 K522+734 处变道,借用出川向道路通行至K550+860处变道恢复正常通行。
(二)第二阶段:进川向所有车辆在G75兰海高速公路木鱼收费站(K550+300)下站,绕行国道G212 线行驶至G5京昆高速公路宝轮收费站上站或 G543 线行驶至 G5 京昆高速公路金子山收费站上站。管制期间,关闭观音、木鱼2个收费站进川向的匝道。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谭晓川)
#非法采挖##保护野生动植物# 非法采挖兰花案在甘肃宣判
2022年3月3日上午,甘肃省白龙江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二被告人周某国、周某华因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3日,贵州省盘州市人周某国、周某华乘车来到甘肃省文县碧口镇。次日,在碧口镇购买了采挖兰草所用的工具。5日至9日,二人前往文县马家沟营林区采挖兰草196丛。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二人采挖的兰草均为兰科兰属蕙兰,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图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国、周某华以牟利为目的,擅自进入文县马家沟营林区非法采挖野生蕙兰,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周某国、周某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当庭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命的基础,人类尊重自然、尊重生物是人类珍爱自己生命的需要,野生植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制品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的。通过本案警示人们不要为了一己私欲以身试法,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丨白龙江林区法院)
2022年3月3日上午,甘肃省白龙江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二被告人周某国、周某华因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3日,贵州省盘州市人周某国、周某华乘车来到甘肃省文县碧口镇。次日,在碧口镇购买了采挖兰草所用的工具。5日至9日,二人前往文县马家沟营林区采挖兰草196丛。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二人采挖的兰草均为兰科兰属蕙兰,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图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国、周某华以牟利为目的,擅自进入文县马家沟营林区非法采挖野生蕙兰,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周某国、周某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当庭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命的基础,人类尊重自然、尊重生物是人类珍爱自己生命的需要,野生植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制品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的。通过本案警示人们不要为了一己私欲以身试法,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丨白龙江林区法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