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太和板面——菜青面白汤如画 油红肉鲜味极佳
太和板面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的特色小吃,因为在案板上摔打制作而得名。面条紧实筋道、面汤浇上卤料鲜辣浓郁,白的面条,绿的菜叶,红的汤料,色香味俱全。如今的太和板面,遍及全国各地。在传统的工艺上,经过几代厨师的改良,太和板面菜青、油红、面白、肉烂、辣香、味道极佳,已经形成自己的特色,在全国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也是当地群众喜闻乐见、赞不绝口的家乡味道。 https://t.cn/A6Xjsc2L
太和板面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的特色小吃,因为在案板上摔打制作而得名。面条紧实筋道、面汤浇上卤料鲜辣浓郁,白的面条,绿的菜叶,红的汤料,色香味俱全。如今的太和板面,遍及全国各地。在传统的工艺上,经过几代厨师的改良,太和板面菜青、油红、面白、肉烂、辣香、味道极佳,已经形成自己的特色,在全国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也是当地群众喜闻乐见、赞不绝口的家乡味道。 https://t.cn/A6Xjsc2L
#潍坊##萝卜##好品山东#【家乡至味丨趣话潍县萝卜·“高脚青”】
近日,首批“好品山东”品牌名单公布,潍县萝卜上榜。
潍坊古称潍县。潍县萝卜也就是潍坊萝卜,关于潍县萝卜的诗词和典故很多。有人说“不就是一根萝卜嘛,干嘛如此大费周章?”潍县萝卜何许物也?今天咱们就来细说说这潍县萝卜。
郑板桥知潍县时曾有《还礼戏钦差》的传说,曾有诗云“东北人参凤阳梨,不及潍坊萝卜皮”。清代潍县著名学者、金石学家、诗人郭麐写过一首《高脚青》:茅屋绳床户不扃,桔槔汲罢坐畦町。几人饱食腥膻厌,来问园中高脚青。诗中的“高脚青”也便是潍县萝卜……如此种种,真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看起来登不上台面的萝卜,在潍县这地界,也算得上是人间至味。
潍县萝卜,迄今已有300多年的栽培历史。清乾隆年间的《潍县志》就曾对其有记载。通常所说的潍县萝卜,呈圆柱形,细而长,皮色深绿,白色部分仅占通体四分之一,当地人又俗称“高脚青”或“青萝卜”。潍县萝卜以脆甜多汁著称,咬一口水灵灵,“落地摔八瓣”是对潍县萝卜脆度的形象比喻。
潍县萝卜,既可生吃,也可作为蔬菜炖腌拌炒,还可入药。含镁、锌、铁等多种微量元素及维生素,生食具有顺气、化痰、消食等功效。当地有“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用大夫开药方”“吃萝卜喝茶,气的大夫满地爬”之说。至于这“气得大夫满地爬”,其意是说:吃了萝卜百病不生,大夫们被搁置高台,无病可医、无银可入,岂不气哉?
关于老潍县萝卜的产地,曾流传着一句话:北宫后北宫前,郭家庄子刘家园。据考证,潍县萝卜原多产于潍县城郊玉清宫附近,玉清宫又称北宫,故称“北宫萝卜”北宫地属北关,又称“北关萝卜”。北宫萝卜,是公认的最有名的老潍县萝卜,后随城建规划,萝卜产地北移到刘家园附近,再后来继续北移,至今天的东夏庄附近。
记者曾到实地探访,如今产地主要集中在东夏庄周边。据当地农人讲,村里种植潍县萝卜的土地约千亩,为半黄土土质。为保证品质,用大豆蒸熟磨成粉作为肥料,种出来的萝卜个个脆甜多汁。农人们还告诉记者,萝卜栽种需进八月在处暑前后,赶霜降后上市,那时才最是脆甜。并称,也有别的时令种植的,称春萝卜,一般在三月种,五一前后收。品相、脆甜度不变,唯一不足辣了些,总让人觉得少了些潍县萝卜的灵气。
行至玄武街向阳路口还见一碑,写有“潍县萝卜原产地保护区”的字样,关于原产地,此碑为证。
如今蔬菜种植已打破时令限制,霜降后才上市的萝卜,一年四季都可吃到。改良种植、提升口感品质,是农人们待要解决的问题,本就是反季种植,能吃到本就是种幸福,在春夏季里吃萝卜,潍坊人一样吃的津津有味。
潍坊人喜欢萝卜,秋冬季里生吃萝卜,是任何等的美味佳肴都不及的实在酣畅。待霜降一过,大街小巷遍布专卖萝卜的店铺,生意那叫一个红火,街市里担挑、车推的也多是萝卜,足可见潍坊人对于萝卜的钟爱。
齐鲁大地流传着一句顺口溜“烟台苹果莱阳梨,不如潍坊萝卜皮。”此话何起,且不去探究,但潍县萝卜脆甜可口,老少皆宜的口碑确是响当当的。而用萝卜做就的美食,对于潍坊人来说,则更是“人间至味”。这其中,尤以“哑巴辣椒”“炸萝卜丸子”“萝卜炖排骨”最是家喻户晓,也是最经典的吃法。
说起“哑巴辣椒”,还有段动人的传说。相传,民国年间潍县有一哑巴,为谋生度日,时常肩挑担子叫卖。担子一头是他炒的小菜,一头是单饼。小菜是辣炒萝卜丝,做法是:萝卜和猪肉切成丝,再配以干红辣椒炒出香味,用饼一卷,既当菜又当饭,此吃法物美价廉,食客众多,一传十,十传百,由此传开,时间长了,便将此吃法唤做“哑巴辣椒”。
而这“萝卜丸子”更是简单美味,不过是将萝卜切丝成段,配以葱姜等调味,后成团入锅炸至微焦,外焦里软的炸萝卜丸子就出锅了,即可单吃,还可做成萝卜丸子汤,喝一口亦回味无穷。萝卜炖排骨则是北方冬天里最讨人的吃法。遇到雪天寒气袭人,一家人围坐一起,每人一碗萝卜炖排骨,有肉有菜有汤,热热乎乎,吃得定是汗津津、美滋滋,由内到外那叫一个舒坦。
如此美味,自然不会局限于潍坊本地。潍坊自古商业发达,有“小苏州”之称。商旅来此带走的不仅仅是丝绸、铜器和年画,潍县萝卜也跟着声名鹊起,但终因流通不便,出不得远门,空有美味美名,得见者少,知味者更少。
建国后,山东省农业厅曾把潍县萝卜的提纯复壮和增进品质的试验研究,列为科研项目,并组织农业、科研单位协作进行研究;恢复了原种,产量和品质不断提高。潍县萝卜也由仅限于潍城郊区,扩种至寒亭、昌乐、寿光、坊子、奎文、安丘、青州等县市区,栽培面积也不断扩大,还被引种到新疆、四川、广东、云南等地。
近年来,潍坊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战略,潍县萝卜产业逐步发展壮大。就拿寒亭区来说,规划建设万亩潍县萝卜都市农业示范园,并全面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有力促进潍县萝卜产业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为了把潍县萝卜的产业做大,寒亭区自2008年起举办中国(寒亭)潍县萝卜文化节,至今已连续举办十四届。寒亭区也已成有名的潍县萝卜种植基地。
如今,潍县萝卜以其特有的品质、较高的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越来越受到重视,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管理也越来越规范。潍县萝卜,不仅畅销全国,还远销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各国。
如果你来潍坊,茶余饭后,主家定会让你来一口潍县萝卜。在潍坊人的心里,招待客人尚需最好的食材,来潍坊不吃一口潍县萝卜,算是白来。潍县萝卜已像潍坊风筝一样,成了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标识之一。
2011年,潍县萝卜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并喜获“中国果菜十大驰名品牌”荣誉称号。2020年又成功入选第五批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如今,随着潍县萝卜品质的提升和产业的发展,小小的潍县萝卜正走出潍坊,声名远扬。
#潍坊[地点]#
近日,首批“好品山东”品牌名单公布,潍县萝卜上榜。
潍坊古称潍县。潍县萝卜也就是潍坊萝卜,关于潍县萝卜的诗词和典故很多。有人说“不就是一根萝卜嘛,干嘛如此大费周章?”潍县萝卜何许物也?今天咱们就来细说说这潍县萝卜。
郑板桥知潍县时曾有《还礼戏钦差》的传说,曾有诗云“东北人参凤阳梨,不及潍坊萝卜皮”。清代潍县著名学者、金石学家、诗人郭麐写过一首《高脚青》:茅屋绳床户不扃,桔槔汲罢坐畦町。几人饱食腥膻厌,来问园中高脚青。诗中的“高脚青”也便是潍县萝卜……如此种种,真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看起来登不上台面的萝卜,在潍县这地界,也算得上是人间至味。
潍县萝卜,迄今已有300多年的栽培历史。清乾隆年间的《潍县志》就曾对其有记载。通常所说的潍县萝卜,呈圆柱形,细而长,皮色深绿,白色部分仅占通体四分之一,当地人又俗称“高脚青”或“青萝卜”。潍县萝卜以脆甜多汁著称,咬一口水灵灵,“落地摔八瓣”是对潍县萝卜脆度的形象比喻。
潍县萝卜,既可生吃,也可作为蔬菜炖腌拌炒,还可入药。含镁、锌、铁等多种微量元素及维生素,生食具有顺气、化痰、消食等功效。当地有“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用大夫开药方”“吃萝卜喝茶,气的大夫满地爬”之说。至于这“气得大夫满地爬”,其意是说:吃了萝卜百病不生,大夫们被搁置高台,无病可医、无银可入,岂不气哉?
关于老潍县萝卜的产地,曾流传着一句话:北宫后北宫前,郭家庄子刘家园。据考证,潍县萝卜原多产于潍县城郊玉清宫附近,玉清宫又称北宫,故称“北宫萝卜”北宫地属北关,又称“北关萝卜”。北宫萝卜,是公认的最有名的老潍县萝卜,后随城建规划,萝卜产地北移到刘家园附近,再后来继续北移,至今天的东夏庄附近。
记者曾到实地探访,如今产地主要集中在东夏庄周边。据当地农人讲,村里种植潍县萝卜的土地约千亩,为半黄土土质。为保证品质,用大豆蒸熟磨成粉作为肥料,种出来的萝卜个个脆甜多汁。农人们还告诉记者,萝卜栽种需进八月在处暑前后,赶霜降后上市,那时才最是脆甜。并称,也有别的时令种植的,称春萝卜,一般在三月种,五一前后收。品相、脆甜度不变,唯一不足辣了些,总让人觉得少了些潍县萝卜的灵气。
行至玄武街向阳路口还见一碑,写有“潍县萝卜原产地保护区”的字样,关于原产地,此碑为证。
如今蔬菜种植已打破时令限制,霜降后才上市的萝卜,一年四季都可吃到。改良种植、提升口感品质,是农人们待要解决的问题,本就是反季种植,能吃到本就是种幸福,在春夏季里吃萝卜,潍坊人一样吃的津津有味。
潍坊人喜欢萝卜,秋冬季里生吃萝卜,是任何等的美味佳肴都不及的实在酣畅。待霜降一过,大街小巷遍布专卖萝卜的店铺,生意那叫一个红火,街市里担挑、车推的也多是萝卜,足可见潍坊人对于萝卜的钟爱。
齐鲁大地流传着一句顺口溜“烟台苹果莱阳梨,不如潍坊萝卜皮。”此话何起,且不去探究,但潍县萝卜脆甜可口,老少皆宜的口碑确是响当当的。而用萝卜做就的美食,对于潍坊人来说,则更是“人间至味”。这其中,尤以“哑巴辣椒”“炸萝卜丸子”“萝卜炖排骨”最是家喻户晓,也是最经典的吃法。
说起“哑巴辣椒”,还有段动人的传说。相传,民国年间潍县有一哑巴,为谋生度日,时常肩挑担子叫卖。担子一头是他炒的小菜,一头是单饼。小菜是辣炒萝卜丝,做法是:萝卜和猪肉切成丝,再配以干红辣椒炒出香味,用饼一卷,既当菜又当饭,此吃法物美价廉,食客众多,一传十,十传百,由此传开,时间长了,便将此吃法唤做“哑巴辣椒”。
而这“萝卜丸子”更是简单美味,不过是将萝卜切丝成段,配以葱姜等调味,后成团入锅炸至微焦,外焦里软的炸萝卜丸子就出锅了,即可单吃,还可做成萝卜丸子汤,喝一口亦回味无穷。萝卜炖排骨则是北方冬天里最讨人的吃法。遇到雪天寒气袭人,一家人围坐一起,每人一碗萝卜炖排骨,有肉有菜有汤,热热乎乎,吃得定是汗津津、美滋滋,由内到外那叫一个舒坦。
如此美味,自然不会局限于潍坊本地。潍坊自古商业发达,有“小苏州”之称。商旅来此带走的不仅仅是丝绸、铜器和年画,潍县萝卜也跟着声名鹊起,但终因流通不便,出不得远门,空有美味美名,得见者少,知味者更少。
建国后,山东省农业厅曾把潍县萝卜的提纯复壮和增进品质的试验研究,列为科研项目,并组织农业、科研单位协作进行研究;恢复了原种,产量和品质不断提高。潍县萝卜也由仅限于潍城郊区,扩种至寒亭、昌乐、寿光、坊子、奎文、安丘、青州等县市区,栽培面积也不断扩大,还被引种到新疆、四川、广东、云南等地。
近年来,潍坊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战略,潍县萝卜产业逐步发展壮大。就拿寒亭区来说,规划建设万亩潍县萝卜都市农业示范园,并全面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有力促进潍县萝卜产业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为了把潍县萝卜的产业做大,寒亭区自2008年起举办中国(寒亭)潍县萝卜文化节,至今已连续举办十四届。寒亭区也已成有名的潍县萝卜种植基地。
如今,潍县萝卜以其特有的品质、较高的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越来越受到重视,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管理也越来越规范。潍县萝卜,不仅畅销全国,还远销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各国。
如果你来潍坊,茶余饭后,主家定会让你来一口潍县萝卜。在潍坊人的心里,招待客人尚需最好的食材,来潍坊不吃一口潍县萝卜,算是白来。潍县萝卜已像潍坊风筝一样,成了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标识之一。
2011年,潍县萝卜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并喜获“中国果菜十大驰名品牌”荣誉称号。2020年又成功入选第五批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如今,随着潍县萝卜品质的提升和产业的发展,小小的潍县萝卜正走出潍坊,声名远扬。
#潍坊[地点]#
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
1月26日,据河南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
潼关肉夹馍协会在致歉信中表示,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致歉信中还称,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协会将继续为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从操作流程、工艺技术、质量特色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
不过,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查询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潼关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潼关发布”,均暂未找到该致歉信。
潼关肉夹馍协会滥诉事件调查:
官司有输有赢,有律师反诉
11月25日下午,河南商丘宁陵县,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店主苏传银收到了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26日,负责他的案子的律师于刚说,潼关肉夹馍协会对商丘市6家潼关肉夹馍店的起诉全部撤诉。
为此忧心几个月的他,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200多名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店主建起了一个微信群,群中河南、内蒙古等地多个案件的被诉店主在25日得到胜诉消息。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态:“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当天傍晚,潼关肉夹馍协会就该事件发表致歉信,表示将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一场针对数百家小县城潼关肉夹馍店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狙击”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有律师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商户越来越多,因而对其提出反诉,指其滥诉并索赔。
━━━━━
肉夹馍店主遭遇“潼关”劫
38岁的苏传银是宁陵县人,20多年前就开始做小本生意,倒鸡蛋、卖馒头,如今经营两家潼关肉夹馍店。
潼关肉夹馍是一种流传久远的小吃。很多店家在宣传时都愿意讲这样一个故事: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路过潼关,吃了肉夹馍赞不绝口。由于制作快捷、顾客认知度高,潼关肉夹馍成了很多餐饮店的经营项目。
今年7月,苏传银收到法院传票: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他的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侵权,案件将在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
苏传银介绍,他在洛阳从一个朋友处学到了潼关肉夹馍的制作方法,2015年在当地开店。由于经营效果不理想,2017年年初,他回到宁陵县,开了第一家老苏潼关肉夹馍店。二店是去年刚开的,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又被起诉,苏传银的压力很大。
今年9月中旬,案件开庭。
“都是小老百姓,也不懂法律。遇到这样的事情,吓得不得了。”苏传银说,以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协会,更想不到自己开个小餐馆竟然“犯法”了。
在商丘地区,也有店主不堪压力或不懂法律程序,已经交钱和解或执行败诉判决。
同在宁陵县经营一家潼关肉夹馍店的李女士,案件与苏传银一样在9月一审开庭。她很快就收到了败诉消息:侵权成立,需赔偿7500元。李女士说,她本来交了上诉状,但因为不懂如何通过法院工作人员发来的链接交费,错过了上诉期。
为了家里孩子上学,李女士正打算贷款买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代理律师说,如果不交钱,就会强制执行,还会涨利息,影响到征信,买房没法贷款。11月12日,李女士在微信上将7775元(赔偿7500元,诉讼费减半征收275元)打给对方律师,并叮嘱说,自己要去银行办贷款,要尽快处理好。
11月下旬,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商家一事经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
在河南洛阳,几十家小吃店的店主称被协会成批起诉。这些商户收到了法庭传票,要求就侵权赔偿3万元-5万元不等,如果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缴纳99800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有212件司法案件,其中210件作为原告起诉其他商家,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在地区方面,河南、内蒙古、山西、广东、辽宁等地多发。其中,河南30家,内蒙古26家。
这一数据或许并不完整。河南洛阳有商家表示,仅当地就有30多家店被起诉。在内蒙古,仅呼和浩特就有23家店同批被起诉,乌兰察布也有商家被诉,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有3家潼关肉夹馍店,两家被起诉,另一家被吓得停业。
此批案件被告均为肉夹馍店店主,多为个体工商户。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艳芳认为,个体户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时,一方面不了解相关法律制度,不知道自己侵权或被侵权;另一方面,由于经营规模小、实力弱,一旦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缺乏专业法务团队,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应对案件。
━━━━━
相同诉讼,不同判决
在河南商丘宁陵县,苏传银、李女士等同批3个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案件,商家在一审中均被判侵权成立。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8月30日和9月10日,共两批23家潼关肉夹馍店被起诉,一审判决均认定侵权不成立。
店主们发现,找精通知识产权的律师有点难。
苏传银告诉记者,县城里懂知识产权的律师不多。对案情稍作了解后,多数律师都判断案子会输。
在呼和浩特经营一家老潼关肉夹馍店的高玉飞介绍,他5月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传票。开庭前,法官问双方能否和解,协会律师表示可以,高玉飞感到对方目的不单纯,就找律师咨询,当地好几位律师都说可能侵权。
最终,高玉飞找到了一位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得到的答案是:有赢的希望。于是,同批接到传票的23家店铺,分别抱团聘请了4名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应诉。
在高玉飞和苏传银的诉讼中,潼关肉夹馍协会诉求均为三项:判令被告侵权,赔偿3万元(或5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上呈现的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的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标志为:上部约三分之二位置为红色图案,下部由汉字和拼音的“潼关肉夹馍”构成。
在一审庭审中,苏传银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主要是:“潼关肉夹馍”字样因含有县级地域名称且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是不能注册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的,且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得知,涉及“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注册申请共有4件,均未被核准注册。本案原告所主张拥有的商标权“潼关肉夹馍”是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集体商标,“潼关肉夹馍”属于该商标的组成部分,对于“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原告不享有商标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作为店铺名称和招牌,与涉案注册商标的核心部分相同,已构成商标近似,且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第三类肉夹馍为同类商品,足以使消费者混淆。
9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停止侵权,更改店面招牌、变更工商登记中的店名,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8500元。
在高玉飞的诉讼中,店方答辩分“不侵权”和“无损失”两个层次。
其中,“不侵权”的理由包括:“潼关肉夹馍”是通用名称;案涉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而王记肉夹馍店提供的服务属于第43类餐饮服务,二者分类和属性不同;潼关肉夹馍协会2018年在第43类上申请“潼关肉夹馍”商标被驳回,说明“潼关肉夹馍”作为一种小吃的通用名称,本身具有群众性和民间性,在餐饮服务类别上不宜注册为商标作过度保护;王记肉夹馍店使用“潼关肉夹馍”仅为描述所提供服务内容,门头招牌、店内介绍和包装袋均未使用案涉商标。
“无损失”一项包括:潼关肉夹馍协会未在呼和浩特开展经营,无损失;王记肉夹馍店小本经营,受疫情影响亏损,无侵权所得;即使有所得也与涉案商标无关;王记肉夹馍店销售肉夹馍不仅不会损害“潼关肉夹馍”商誉,反而加强了消费者的认可。
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认定:虽然王记肉夹馍店在案涉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服务上,使用了与案涉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但结合案涉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案涉商标的构成以及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王记肉夹馍店的行为尚不足以使得一般消费者错误认为其是具有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成团资格及其成员产品特有的产品品质,其行为未侵犯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案涉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样的证据,同样的诉求,核心内容基本相同的抗辩意见,为何判决结论皆然相反?
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科技外交研究中心主任臧红岩介绍,商标注册领域比较专业,进入门槛比较高。同时,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和监管体系持续改革完善。2014年11月,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我国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82年,2019年4月第四次修正。
知识产权案件总量很小。202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3000余万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案件仅为5390件。案件量少,精研这一领域的律师自然就少,这也是找知识产权律师困难的原因。
记者注意到,商丘市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睢阳区人民法院,系2020年4月经最高法院批复,指定管辖发生在商丘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滥诉被叫停之前,已遭律师反诉
连日来,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肉夹馍店的行为,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知名法律博主、律师张新年发表言论称,“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的公共资源。”他认为,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通用名,两者结合注册商标存在异议。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滥诉行为,严重影响甚至扰乱了司法秩序,建议相关部门介入查处。
就在潼关肉夹馍协会事件爆出前不久,河南焦作、安阳、鹤壁等地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他们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门牌上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若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元到5万元。
河南周口市西华县21日表态,责令协会暂停商标起诉事宜。11月25日晚,新京报记者从潼关县委获悉,县委县政府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公开表态: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5日下午,苏传银收到了河南省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法院二审认为:老苏肉夹馍二店是否侵权的问题,关键在于其使用的包装、门头招牌是否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近似是指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本案中,“潼关肉夹馍”纯文字的注册申请未被核准注册,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商标为图文组合,由占面积大部分的图形、汉字和拼音三部分组成。老苏肉夹馍二店商品包装名称仅为汉字“潼关肉夹馍”,店铺门头招牌为“老苏潼关肉夹馍”,不易混淆。
二审法院撤销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落款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
1月26日,据河南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
潼关肉夹馍协会在致歉信中表示,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致歉信中还称,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协会将继续为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从操作流程、工艺技术、质量特色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
不过,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查询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潼关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潼关发布”,均暂未找到该致歉信。
潼关肉夹馍协会滥诉事件调查:
官司有输有赢,有律师反诉
11月25日下午,河南商丘宁陵县,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店主苏传银收到了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26日,负责他的案子的律师于刚说,潼关肉夹馍协会对商丘市6家潼关肉夹馍店的起诉全部撤诉。
为此忧心几个月的他,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200多名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店主建起了一个微信群,群中河南、内蒙古等地多个案件的被诉店主在25日得到胜诉消息。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态:“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当天傍晚,潼关肉夹馍协会就该事件发表致歉信,表示将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一场针对数百家小县城潼关肉夹馍店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狙击”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有律师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商户越来越多,因而对其提出反诉,指其滥诉并索赔。
━━━━━
肉夹馍店主遭遇“潼关”劫
38岁的苏传银是宁陵县人,20多年前就开始做小本生意,倒鸡蛋、卖馒头,如今经营两家潼关肉夹馍店。
潼关肉夹馍是一种流传久远的小吃。很多店家在宣传时都愿意讲这样一个故事: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路过潼关,吃了肉夹馍赞不绝口。由于制作快捷、顾客认知度高,潼关肉夹馍成了很多餐饮店的经营项目。
今年7月,苏传银收到法院传票: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他的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侵权,案件将在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
苏传银介绍,他在洛阳从一个朋友处学到了潼关肉夹馍的制作方法,2015年在当地开店。由于经营效果不理想,2017年年初,他回到宁陵县,开了第一家老苏潼关肉夹馍店。二店是去年刚开的,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又被起诉,苏传银的压力很大。
今年9月中旬,案件开庭。
“都是小老百姓,也不懂法律。遇到这样的事情,吓得不得了。”苏传银说,以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协会,更想不到自己开个小餐馆竟然“犯法”了。
在商丘地区,也有店主不堪压力或不懂法律程序,已经交钱和解或执行败诉判决。
同在宁陵县经营一家潼关肉夹馍店的李女士,案件与苏传银一样在9月一审开庭。她很快就收到了败诉消息:侵权成立,需赔偿7500元。李女士说,她本来交了上诉状,但因为不懂如何通过法院工作人员发来的链接交费,错过了上诉期。
为了家里孩子上学,李女士正打算贷款买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代理律师说,如果不交钱,就会强制执行,还会涨利息,影响到征信,买房没法贷款。11月12日,李女士在微信上将7775元(赔偿7500元,诉讼费减半征收275元)打给对方律师,并叮嘱说,自己要去银行办贷款,要尽快处理好。
11月下旬,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商家一事经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
在河南洛阳,几十家小吃店的店主称被协会成批起诉。这些商户收到了法庭传票,要求就侵权赔偿3万元-5万元不等,如果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缴纳99800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有212件司法案件,其中210件作为原告起诉其他商家,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在地区方面,河南、内蒙古、山西、广东、辽宁等地多发。其中,河南30家,内蒙古26家。
这一数据或许并不完整。河南洛阳有商家表示,仅当地就有30多家店被起诉。在内蒙古,仅呼和浩特就有23家店同批被起诉,乌兰察布也有商家被诉,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有3家潼关肉夹馍店,两家被起诉,另一家被吓得停业。
此批案件被告均为肉夹馍店店主,多为个体工商户。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艳芳认为,个体户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时,一方面不了解相关法律制度,不知道自己侵权或被侵权;另一方面,由于经营规模小、实力弱,一旦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缺乏专业法务团队,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应对案件。
━━━━━
相同诉讼,不同判决
在河南商丘宁陵县,苏传银、李女士等同批3个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案件,商家在一审中均被判侵权成立。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8月30日和9月10日,共两批23家潼关肉夹馍店被起诉,一审判决均认定侵权不成立。
店主们发现,找精通知识产权的律师有点难。
苏传银告诉记者,县城里懂知识产权的律师不多。对案情稍作了解后,多数律师都判断案子会输。
在呼和浩特经营一家老潼关肉夹馍店的高玉飞介绍,他5月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传票。开庭前,法官问双方能否和解,协会律师表示可以,高玉飞感到对方目的不单纯,就找律师咨询,当地好几位律师都说可能侵权。
最终,高玉飞找到了一位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得到的答案是:有赢的希望。于是,同批接到传票的23家店铺,分别抱团聘请了4名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应诉。
在高玉飞和苏传银的诉讼中,潼关肉夹馍协会诉求均为三项:判令被告侵权,赔偿3万元(或5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上呈现的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的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标志为:上部约三分之二位置为红色图案,下部由汉字和拼音的“潼关肉夹馍”构成。
在一审庭审中,苏传银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主要是:“潼关肉夹馍”字样因含有县级地域名称且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是不能注册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的,且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得知,涉及“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注册申请共有4件,均未被核准注册。本案原告所主张拥有的商标权“潼关肉夹馍”是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集体商标,“潼关肉夹馍”属于该商标的组成部分,对于“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原告不享有商标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作为店铺名称和招牌,与涉案注册商标的核心部分相同,已构成商标近似,且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第三类肉夹馍为同类商品,足以使消费者混淆。
9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停止侵权,更改店面招牌、变更工商登记中的店名,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8500元。
在高玉飞的诉讼中,店方答辩分“不侵权”和“无损失”两个层次。
其中,“不侵权”的理由包括:“潼关肉夹馍”是通用名称;案涉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而王记肉夹馍店提供的服务属于第43类餐饮服务,二者分类和属性不同;潼关肉夹馍协会2018年在第43类上申请“潼关肉夹馍”商标被驳回,说明“潼关肉夹馍”作为一种小吃的通用名称,本身具有群众性和民间性,在餐饮服务类别上不宜注册为商标作过度保护;王记肉夹馍店使用“潼关肉夹馍”仅为描述所提供服务内容,门头招牌、店内介绍和包装袋均未使用案涉商标。
“无损失”一项包括:潼关肉夹馍协会未在呼和浩特开展经营,无损失;王记肉夹馍店小本经营,受疫情影响亏损,无侵权所得;即使有所得也与涉案商标无关;王记肉夹馍店销售肉夹馍不仅不会损害“潼关肉夹馍”商誉,反而加强了消费者的认可。
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认定:虽然王记肉夹馍店在案涉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服务上,使用了与案涉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但结合案涉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案涉商标的构成以及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王记肉夹馍店的行为尚不足以使得一般消费者错误认为其是具有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成团资格及其成员产品特有的产品品质,其行为未侵犯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案涉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样的证据,同样的诉求,核心内容基本相同的抗辩意见,为何判决结论皆然相反?
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科技外交研究中心主任臧红岩介绍,商标注册领域比较专业,进入门槛比较高。同时,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和监管体系持续改革完善。2014年11月,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我国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82年,2019年4月第四次修正。
知识产权案件总量很小。202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3000余万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案件仅为5390件。案件量少,精研这一领域的律师自然就少,这也是找知识产权律师困难的原因。
记者注意到,商丘市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睢阳区人民法院,系2020年4月经最高法院批复,指定管辖发生在商丘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滥诉被叫停之前,已遭律师反诉
连日来,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肉夹馍店的行为,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知名法律博主、律师张新年发表言论称,“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的公共资源。”他认为,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通用名,两者结合注册商标存在异议。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滥诉行为,严重影响甚至扰乱了司法秩序,建议相关部门介入查处。
就在潼关肉夹馍协会事件爆出前不久,河南焦作、安阳、鹤壁等地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他们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门牌上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若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元到5万元。
河南周口市西华县21日表态,责令协会暂停商标起诉事宜。11月25日晚,新京报记者从潼关县委获悉,县委县政府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公开表态: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5日下午,苏传银收到了河南省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法院二审认为:老苏肉夹馍二店是否侵权的问题,关键在于其使用的包装、门头招牌是否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近似是指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本案中,“潼关肉夹馍”纯文字的注册申请未被核准注册,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商标为图文组合,由占面积大部分的图形、汉字和拼音三部分组成。老苏肉夹馍二店商品包装名称仅为汉字“潼关肉夹馍”,店铺门头招牌为“老苏潼关肉夹馍”,不易混淆。
二审法院撤销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落款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