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经典语录#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三毛
【短叙】讲真,不敢看三毛的书,不敢看一个才华横溢的人,是如何走向孤单、孤单、孤单;不敢看一个充满浪漫、激情的人如何会丧失那种斗志,失去那种韧性,把生活搞的那么、那么、那么的脆;不敢看一个爱过、被爱过的人如何触摸痛苦,一遍遍、一遍遍、一遍遍的触摸,那种痛肯定锥心刺骨,想着都不寒而栗,不敢…
大老爷们其实也挺胆小儿[允悲]
配个好图,好心情~~~
———三毛
【短叙】讲真,不敢看三毛的书,不敢看一个才华横溢的人,是如何走向孤单、孤单、孤单;不敢看一个充满浪漫、激情的人如何会丧失那种斗志,失去那种韧性,把生活搞的那么、那么、那么的脆;不敢看一个爱过、被爱过的人如何触摸痛苦,一遍遍、一遍遍、一遍遍的触摸,那种痛肯定锥心刺骨,想着都不寒而栗,不敢…
大老爷们其实也挺胆小儿[允悲]
配个好图,好心情~~~
❤️库存2020.8.30
【北京探店|三里屯美式汉堡店】
Let’sBURGERplus(三里屯店)
本来想去网红店的,但是排队太多人就换了这家
汉堡/西餐/浪漫/小贵
【味道】应该是美式的style 面包皮是又油又脆的,汉堡很大一个不太好下口,有丢丢腻,中国口味的人可能不太能接受。
【位置】在三里屯电梯走下来的底商,有露天的座位。
【环境】里面有星星灯,氛围还挺温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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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应该是美式的style 面包皮是又油又脆的,汉堡很大一个不太好下口,有丢丢腻,中国口味的人可能不太能接受。
【位置】在三里屯电梯走下来的底商,有露天的座位。
【环境】里面有星星灯,氛围还挺温馨的。
看完了今年的第一本书——《碎玉投珠》。
第一次看北南老师的作品,觉得更多的是惊喜和舒服。惊喜在于题材和内容情节,而舒服在于文笔的自然流畅。
这个故事的整体叙述恰如书里的两个人物:丁汉白和纪慎语——既有浓郁厚重的老北京风味儿,又有吴侬软语的江南风情。
就我个人来说,我很喜欢北京,也喜欢看古董,也欣赏好手艺。看的时候,眼前生动呈现了一幅老北京四合院的情景,一家人围坐一张圆桌吃饭欢欢笑笑;古玩市场里大声吆喝的、讨价还价的、满场京片子的声音里,偶尔一闪而过丁汉白漫不经心的脸;叮叮当当,木石脆响,玉脂光润,捏着它的,是纪慎语通红而柔润的指腹;刹儿街外,是姜廷恩、丁可愈和纪慎语打打闹闹的身影;影壁内,是丁延寿和姜漱柳琴瑟和鸣的日常……老实说,好像在看cctv8的连续剧。
因着那白净透光芙蓉面的纪慎语,我甚至叫扬州的瘦西湖也勾引的浮想联翩。
想看看那江南的水米,是否真的养出了那些专“攻人心防,软人心肠”的人?
讲古玩的小说我是第一次见,对脾气,对味儿。能看出北南老师是很了解这些充满古韵、京味儿的玉石古董的。不过开始也只是被人设吸引,而后阅读却发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比如手艺人的匠心传承,老一辈的心呕心沥血,张斯年和梁鹤乘的经历,精简的了叹一回历史,教了一回人生;新时代青年们把握机会迎难而上开创自己的天地,以及那些家长里短,恩怨情仇……这些故事很巧妙的是以纪慎语和丁汉白为中心展开的,却又将两人的感情很好的融入到其中,结合时代特色,瞬间提升了高度,丰富了人物形象,立意也不仅仅拘泥于言情了。重点是!!!文字真的写的太好了啊!词藻堆砌不觉浮夸,兴味温和不曾寡淡。处处晶莹点点趣味,以至于我时常觉得自己看的不是纯爱文,而是一篇正小说。
我曾经以为山牙子骚气冲天,却未曾想他还顾着江停不敢过分得寸进尺。而丁汉白真的让我叹为观止——一个骚起来像海王,专情起来像圣人一样的男人。
出身于百年老字号商户,家里的一颗独苗。人帅脑子活络也就罢了,偏偏还有一身顶尖的好手艺。这样的丁汉白,说一声天之骄子不为过分。他狂妄,他毒舌,他随心所欲,他锋芒毕露。因此一旦动了情当了真,就毫无退缩和畏惧。在那个年代应该是非常不能被接受的事情了,然而在他三番五次逼迫珍珠挖心剖肝的时候,却能露出各种姿态穷追猛打:挑灯涉黄也做了,欲擒故纵也用了,里里外外的厚脸皮的话说了一大车。初看只觉得无奈好笑“哎,这人居然这样”,而后就渐渐感动“他当真痴情如斯,又不悔担当至此”。一串琥珀坠子,一盏茶杯里的月亮,一花圃随风散香的玫瑰,谁知道天边那朵五云是什么时候开始心旌摇荡的?也许是更早吧,因为那一方南红小像,因为那晾衣绳后俏生生的“芙蓉面”,随着那秀气的瘦金体,一起刻在了他的心上。
恕我主观意识推断,开始我以为纪慎语是个傻白甜无疑。谁想到被打脸,一次次因为他呛丁汉白而笑的前仰后合。和丁汉白相反,因着家庭原因纪慎语从小过得很艰难。不过他也是聪慧并一身绝技的手艺人,因此养成了他内里藏傲的性格。初入丁家,他隐藏实力,我以为他要一直如此等一个机会不经意的艳惊四座,然而却在丁汉白言语奚落后直接大胆应战。随后你来我往真刀实枪的切磋一番。他能因为丁尔和的忘恩负义牙尖嘴利,也能因为姜采薇的关怀一言不发的去做好东西。心思单纯却豁达,内敛稳重却炽热。对于丁汉白的大胆表白,他抗拒过,纠结过,却又发觉自己早被一腔热血融化——那片镂云书签,那块芙蓉石,那个玫瑰印章。珍珠挺直了脊梁奔向碎玉,义无反顾。丁汉白只道自己被软了心肠,又哪里想到自己的一把烈火烧灭了他心里的城墙呢?
说到底他们骨子里是一样的人:因着日常而互相了解,因着技术而互相欣赏,最终又因着性格双向奔赴,厮守终生。
“汉白玉佩珍珠扣,只等朝夕与共到白头。”
一开始我在想21岁的丁汉白和17岁的纪慎语怎么如此厉害?然后了解了大致年代发现他们应该和父母那辈的年龄差不多。我就问了我妈一些问题,然后她说确实,他们那个年代,20岁的人都能独挡家庭这一面了。
比较难过的是因为时代局限性他们俩并不能被当时所认可。(好吧我就是撒癔症并且真心实意的觉得他们存在,而且还真情实感的难受了T^T)不过看到最后发现父母也不坚持反对了,也就释然了。毕竟这世界上有这事大家都有自己的坚持,也有很多事不能两全啊。
最后的108岁番外也看完了,还是被这篇文真实感所触动。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不过珍珠那一句“师哥,别走!”,呜呜呜太绝了。(看了北南老师写文顺序的我只想感慨谁能想到本来是番外里的两个人这么出彩。)
总之真的是很好的一篇文,好到什么程度呢?即使我妈看见我凌晨玩手机会发飙,我还是冒着挨打的风险写下了这篇安利文。
最后吹一吹丁汉白的自白书,一个浪漫到极致的男人。
第一次看北南老师的作品,觉得更多的是惊喜和舒服。惊喜在于题材和内容情节,而舒服在于文笔的自然流畅。
这个故事的整体叙述恰如书里的两个人物:丁汉白和纪慎语——既有浓郁厚重的老北京风味儿,又有吴侬软语的江南风情。
就我个人来说,我很喜欢北京,也喜欢看古董,也欣赏好手艺。看的时候,眼前生动呈现了一幅老北京四合院的情景,一家人围坐一张圆桌吃饭欢欢笑笑;古玩市场里大声吆喝的、讨价还价的、满场京片子的声音里,偶尔一闪而过丁汉白漫不经心的脸;叮叮当当,木石脆响,玉脂光润,捏着它的,是纪慎语通红而柔润的指腹;刹儿街外,是姜廷恩、丁可愈和纪慎语打打闹闹的身影;影壁内,是丁延寿和姜漱柳琴瑟和鸣的日常……老实说,好像在看cctv8的连续剧。
因着那白净透光芙蓉面的纪慎语,我甚至叫扬州的瘦西湖也勾引的浮想联翩。
想看看那江南的水米,是否真的养出了那些专“攻人心防,软人心肠”的人?
讲古玩的小说我是第一次见,对脾气,对味儿。能看出北南老师是很了解这些充满古韵、京味儿的玉石古董的。不过开始也只是被人设吸引,而后阅读却发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比如手艺人的匠心传承,老一辈的心呕心沥血,张斯年和梁鹤乘的经历,精简的了叹一回历史,教了一回人生;新时代青年们把握机会迎难而上开创自己的天地,以及那些家长里短,恩怨情仇……这些故事很巧妙的是以纪慎语和丁汉白为中心展开的,却又将两人的感情很好的融入到其中,结合时代特色,瞬间提升了高度,丰富了人物形象,立意也不仅仅拘泥于言情了。重点是!!!文字真的写的太好了啊!词藻堆砌不觉浮夸,兴味温和不曾寡淡。处处晶莹点点趣味,以至于我时常觉得自己看的不是纯爱文,而是一篇正小说。
我曾经以为山牙子骚气冲天,却未曾想他还顾着江停不敢过分得寸进尺。而丁汉白真的让我叹为观止——一个骚起来像海王,专情起来像圣人一样的男人。
出身于百年老字号商户,家里的一颗独苗。人帅脑子活络也就罢了,偏偏还有一身顶尖的好手艺。这样的丁汉白,说一声天之骄子不为过分。他狂妄,他毒舌,他随心所欲,他锋芒毕露。因此一旦动了情当了真,就毫无退缩和畏惧。在那个年代应该是非常不能被接受的事情了,然而在他三番五次逼迫珍珠挖心剖肝的时候,却能露出各种姿态穷追猛打:挑灯涉黄也做了,欲擒故纵也用了,里里外外的厚脸皮的话说了一大车。初看只觉得无奈好笑“哎,这人居然这样”,而后就渐渐感动“他当真痴情如斯,又不悔担当至此”。一串琥珀坠子,一盏茶杯里的月亮,一花圃随风散香的玫瑰,谁知道天边那朵五云是什么时候开始心旌摇荡的?也许是更早吧,因为那一方南红小像,因为那晾衣绳后俏生生的“芙蓉面”,随着那秀气的瘦金体,一起刻在了他的心上。
恕我主观意识推断,开始我以为纪慎语是个傻白甜无疑。谁想到被打脸,一次次因为他呛丁汉白而笑的前仰后合。和丁汉白相反,因着家庭原因纪慎语从小过得很艰难。不过他也是聪慧并一身绝技的手艺人,因此养成了他内里藏傲的性格。初入丁家,他隐藏实力,我以为他要一直如此等一个机会不经意的艳惊四座,然而却在丁汉白言语奚落后直接大胆应战。随后你来我往真刀实枪的切磋一番。他能因为丁尔和的忘恩负义牙尖嘴利,也能因为姜采薇的关怀一言不发的去做好东西。心思单纯却豁达,内敛稳重却炽热。对于丁汉白的大胆表白,他抗拒过,纠结过,却又发觉自己早被一腔热血融化——那片镂云书签,那块芙蓉石,那个玫瑰印章。珍珠挺直了脊梁奔向碎玉,义无反顾。丁汉白只道自己被软了心肠,又哪里想到自己的一把烈火烧灭了他心里的城墙呢?
说到底他们骨子里是一样的人:因着日常而互相了解,因着技术而互相欣赏,最终又因着性格双向奔赴,厮守终生。
“汉白玉佩珍珠扣,只等朝夕与共到白头。”
一开始我在想21岁的丁汉白和17岁的纪慎语怎么如此厉害?然后了解了大致年代发现他们应该和父母那辈的年龄差不多。我就问了我妈一些问题,然后她说确实,他们那个年代,20岁的人都能独挡家庭这一面了。
比较难过的是因为时代局限性他们俩并不能被当时所认可。(好吧我就是撒癔症并且真心实意的觉得他们存在,而且还真情实感的难受了T^T)不过看到最后发现父母也不坚持反对了,也就释然了。毕竟这世界上有这事大家都有自己的坚持,也有很多事不能两全啊。
最后的108岁番外也看完了,还是被这篇文真实感所触动。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不过珍珠那一句“师哥,别走!”,呜呜呜太绝了。(看了北南老师写文顺序的我只想感慨谁能想到本来是番外里的两个人这么出彩。)
总之真的是很好的一篇文,好到什么程度呢?即使我妈看见我凌晨玩手机会发飙,我还是冒着挨打的风险写下了这篇安利文。
最后吹一吹丁汉白的自白书,一个浪漫到极致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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