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住房租赁】雄安租赁房新政带来哪些变化?一文看懂
在雄安新区租房子,可在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是雄安新区管委会近日印发的《关于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的。《指导意见》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规范租赁行为、加强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雄安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多元且保持增势
当前,雄安新区已进入大规模建设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步推进的重要时期,住房市场呈现新变化。目前,中央企业在雄安设立分支机构100多家,在新区注册的北京投资来源企业3700多家,外来人口加快流入,疏解转移人员、新区建设者和本地居民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多元且保持增势。
为提升疏解承载力,加快疏解转移产业落地和人口导入,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雄安新区从2020年起开始大力推进租赁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机构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寓两万多套。同时,容东片区安置住房已经回迁入住,预计有三分之一以上进入租赁市场。容西、雄东片区安置住房也将陆续交付,成为租赁房源的重要补充。
“租售同权”,新建片区住房项目按不低于30%比例配置“只租不售”租赁住房
根据《指导意见》,雄安鼓励发展租赁住房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同时推出“租售同权”等政策措施,对住房租赁的交易、备案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引导。其中,“租售同权”政策的推出让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让租房跟购房同样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落实“租售同权”,雄安新区在启动区、容东片区、雄安站枢纽片区等新建片区住房项目中,按照不低于30%比例配置“只租不售”租赁住房,确保在人口流入的重点地区始终保有一定规模的租赁住房。
据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雄安新区还建立了多元化租赁住房供给模式。房源筹集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在新建住房项目中配置一定比例机构租赁住房,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切实提高新区住房租赁组织化程度;二是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新建、存量盘活、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划建设一定体量的公寓,满足多元化租赁住房需求;四是回迁群众闲置的安置住房,据初步统计,已经完成回迁的容东片区安置住房约有三分之一以上进入租赁市场,有效增加了租赁住房供应。
同时,雄安新区将提高住房租赁市场机构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稳定租赁关系和租金水平,鼓励长期租赁行为,让群众安心租房。
此外,为帮助租房群体有效降低租金负担、提高生活质量,雄安新区支持将市民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也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指导意见》明确,承租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提取额在现行规定最高限额(13500元/年)基础上再提高30%,达到17550元/年,按新区当前租房价格平均水平来看,这一限额能够有效覆盖租房成本,对于租房群体,特别是收入不高的青年人、创业者,可明显减轻住房压力,保障安居乐业。
“双核验、双备案”、推出专有服务平台,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在规范住房租赁管理方面,雄安新区采取了“双核验、双备案”制度。
“双核验”指的是新区范围内住房租赁应进行人员、房源信息核验。房源信息发布前,须完成出租人身份、房屋所有权及房屋状态核验,核验通过方可对外发布。房屋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自然人)应当按照《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核对出租人身份、住房权属等信息,实地查看住房,并对所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双备案”则是指对新区范围内住房租赁企业(机构)、租赁合同进行备案管理。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开展业务前,应当向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备案,未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不得在新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租赁当事人在达成住房租赁交易后须进行租赁合同备案,备案信息同步共享给居住社区和公安部门。
为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合同使用《河北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为强化对住房租赁的服务和监管,雄安新区还开发了‘雄安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目前已具备上线条件。”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租赁平台整合了市场主体备案、房源发布、交易撮合、合同备案、租赁价格监测等业务功能,并通过加强和不动产、公安等部门政务平台对接,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和住房租赁业务全程线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此外,租赁平台通过收集汇聚的各类住房租赁数据,实现多类涉房数据融合、业务联动以及住房租赁市场的动态监测,及时了解租金价格和市场供需情况,有效预警租赁市场风险,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雄安新区正通过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租购并举、房住不炒的住房制度,建立“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的管理服务机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员和新区各类人员住房租赁需求,为建设“心向往之”的未来之城提供支撑。(来源:人民雄安网)
在雄安新区租房子,可在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是雄安新区管委会近日印发的《关于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的。《指导意见》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规范租赁行为、加强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雄安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多元且保持增势
当前,雄安新区已进入大规模建设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步推进的重要时期,住房市场呈现新变化。目前,中央企业在雄安设立分支机构100多家,在新区注册的北京投资来源企业3700多家,外来人口加快流入,疏解转移人员、新区建设者和本地居民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多元且保持增势。
为提升疏解承载力,加快疏解转移产业落地和人口导入,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雄安新区从2020年起开始大力推进租赁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机构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寓两万多套。同时,容东片区安置住房已经回迁入住,预计有三分之一以上进入租赁市场。容西、雄东片区安置住房也将陆续交付,成为租赁房源的重要补充。
“租售同权”,新建片区住房项目按不低于30%比例配置“只租不售”租赁住房
根据《指导意见》,雄安鼓励发展租赁住房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同时推出“租售同权”等政策措施,对住房租赁的交易、备案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引导。其中,“租售同权”政策的推出让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让租房跟购房同样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落实“租售同权”,雄安新区在启动区、容东片区、雄安站枢纽片区等新建片区住房项目中,按照不低于30%比例配置“只租不售”租赁住房,确保在人口流入的重点地区始终保有一定规模的租赁住房。
据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雄安新区还建立了多元化租赁住房供给模式。房源筹集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在新建住房项目中配置一定比例机构租赁住房,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切实提高新区住房租赁组织化程度;二是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新建、存量盘活、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划建设一定体量的公寓,满足多元化租赁住房需求;四是回迁群众闲置的安置住房,据初步统计,已经完成回迁的容东片区安置住房约有三分之一以上进入租赁市场,有效增加了租赁住房供应。
同时,雄安新区将提高住房租赁市场机构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稳定租赁关系和租金水平,鼓励长期租赁行为,让群众安心租房。
此外,为帮助租房群体有效降低租金负担、提高生活质量,雄安新区支持将市民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也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指导意见》明确,承租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提取额在现行规定最高限额(13500元/年)基础上再提高30%,达到17550元/年,按新区当前租房价格平均水平来看,这一限额能够有效覆盖租房成本,对于租房群体,特别是收入不高的青年人、创业者,可明显减轻住房压力,保障安居乐业。
“双核验、双备案”、推出专有服务平台,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在规范住房租赁管理方面,雄安新区采取了“双核验、双备案”制度。
“双核验”指的是新区范围内住房租赁应进行人员、房源信息核验。房源信息发布前,须完成出租人身份、房屋所有权及房屋状态核验,核验通过方可对外发布。房屋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自然人)应当按照《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核对出租人身份、住房权属等信息,实地查看住房,并对所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双备案”则是指对新区范围内住房租赁企业(机构)、租赁合同进行备案管理。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开展业务前,应当向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备案,未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不得在新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租赁当事人在达成住房租赁交易后须进行租赁合同备案,备案信息同步共享给居住社区和公安部门。
为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合同使用《河北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为强化对住房租赁的服务和监管,雄安新区还开发了‘雄安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目前已具备上线条件。”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租赁平台整合了市场主体备案、房源发布、交易撮合、合同备案、租赁价格监测等业务功能,并通过加强和不动产、公安等部门政务平台对接,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和住房租赁业务全程线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此外,租赁平台通过收集汇聚的各类住房租赁数据,实现多类涉房数据融合、业务联动以及住房租赁市场的动态监测,及时了解租金价格和市场供需情况,有效预警租赁市场风险,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雄安新区正通过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租购并举、房住不炒的住房制度,建立“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的管理服务机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员和新区各类人员住房租赁需求,为建设“心向往之”的未来之城提供支撑。(来源:人民雄安网)
【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兰州新区打造工业经济发展“强引擎”】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
近年来,兰州新区围绕国家赋予的“极、地、台、区”战略使命,优化延展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大力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快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新区工业发展基础基本形成,发展脉络基本清晰,产业体系基本完善,系统生态基本显现。“强工业”行动的实施将助推新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强省会”夯实产业基础。
工业经济保持高速增长
5月的兰州新区各项目建设现场,塔吊林立、机器轰鸣,大型机械来回穿梭,施工人员铆足干劲抢抓工期,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兰州新区紧紧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抓手,因产施策、精准发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绿色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数据信息等产业。五年来,工业经济总量、质量效益大幅提升,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较好完成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兰州新区地区生产总值从“十二五”末(2015年底)的123亿元增长到235.9亿元,年均增长16.82%。其中,工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33.9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71.73亿元,对GDP贡献率达到30.4%,年均增长16.2%,占兰州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工业增加值实现倍数增长,2020年总量是2015年的2倍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量和增速不断加快,2016年至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43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逐步显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约1亿元。
2021年,兰州新区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347.32亿元,增速14.2%,在19个国家级新区排名第11位;兰州新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40.8%,位列全省第九;兰州新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0%,位列全省第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兰州市比重由2018年的34.82%提高到2021年的56.72%;工业投资项目数量占兰州市比重由2018年的44.9%提高到2021年的62.4%。
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产业是发展的根基,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兰州新区紧抓中东部产业转移机遇,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通过政策引导、重点培育等方式,大力推进工业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引进工业项目432个,总投资约1116亿元,形成了绿色化工、新材料、大数据、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循环发展的态势,产业集聚效应明显。
——装备制造产业,引进落地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项目70个。兰石、兰电、兰泵3家装备制造龙头企业2020年实现产值41.49亿元,占装备制造产业总产值的56.9%,超高温熔盐泵、超深钻机、节能电机等一批技术领先产品加速转化,2020年新区获批国家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
——化工产业,150平方公里千亿级绿色高端化工产业园高标准规划建设,已快速成长为国内一流精细化工产品集聚地,顺利通过省级化工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甘肃莱安能源、鑫隆泰、康鹏威耳等龙头企业相继入驻。含氟新材料、液晶显示材料、医药中间体产品出口日本、欧美市场,项目建设创多项全省、行业新纪录。
——新材料产业,新引进落地产业项目57个、总投资288亿元。德福新材料、正威铜业龙头企业2020年实现产值145亿元,占新材料产业总产值的95.4%,助推甘肃由原材料大省向新材料强省转变,兰州新区成功获批西北地区唯一的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
——生物医药产业,累计落地生物医药企业30多家,总投资142亿元。佛慈、和盛堂、普安康、兰药等龙头企业2020年实现产值超13亿元,占生物医药总产值比重为95%,医药中间体、中成药、化学药、动物疫苗、医疗器械、医药物流等生物医药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是兰州新区持续夯实绿色化工、新材料、大数据、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基础的生动实践。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强工业”如何“强”?兰州新区将通过推进产业链提质增效、打造特色产业园区、积极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强化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精准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加快“三化”改造、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兰州新区紧紧围绕国家赋予的重要的产业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速产业集聚、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一核两片多园”的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基本构建“232+X”现代工业经济体系,加快建设经济新区、产业新区、制造新区、创新新区。
同时,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强化项目带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实施规上企业培育计划,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数字应用产业,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和碳中和,在做大工业总量的同时调优产业结构,增强工业对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 (新甘肃客户端)
近年来,兰州新区围绕国家赋予的“极、地、台、区”战略使命,优化延展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大力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快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新区工业发展基础基本形成,发展脉络基本清晰,产业体系基本完善,系统生态基本显现。“强工业”行动的实施将助推新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强省会”夯实产业基础。
工业经济保持高速增长
5月的兰州新区各项目建设现场,塔吊林立、机器轰鸣,大型机械来回穿梭,施工人员铆足干劲抢抓工期,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兰州新区紧紧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抓手,因产施策、精准发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绿色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数据信息等产业。五年来,工业经济总量、质量效益大幅提升,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较好完成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兰州新区地区生产总值从“十二五”末(2015年底)的123亿元增长到235.9亿元,年均增长16.82%。其中,工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33.9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71.73亿元,对GDP贡献率达到30.4%,年均增长16.2%,占兰州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工业增加值实现倍数增长,2020年总量是2015年的2倍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量和增速不断加快,2016年至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43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逐步显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约1亿元。
2021年,兰州新区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347.32亿元,增速14.2%,在19个国家级新区排名第11位;兰州新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40.8%,位列全省第九;兰州新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0%,位列全省第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兰州市比重由2018年的34.82%提高到2021年的56.72%;工业投资项目数量占兰州市比重由2018年的44.9%提高到2021年的62.4%。
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产业是发展的根基,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兰州新区紧抓中东部产业转移机遇,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通过政策引导、重点培育等方式,大力推进工业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引进工业项目432个,总投资约1116亿元,形成了绿色化工、新材料、大数据、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循环发展的态势,产业集聚效应明显。
——装备制造产业,引进落地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项目70个。兰石、兰电、兰泵3家装备制造龙头企业2020年实现产值41.49亿元,占装备制造产业总产值的56.9%,超高温熔盐泵、超深钻机、节能电机等一批技术领先产品加速转化,2020年新区获批国家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
——化工产业,150平方公里千亿级绿色高端化工产业园高标准规划建设,已快速成长为国内一流精细化工产品集聚地,顺利通过省级化工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甘肃莱安能源、鑫隆泰、康鹏威耳等龙头企业相继入驻。含氟新材料、液晶显示材料、医药中间体产品出口日本、欧美市场,项目建设创多项全省、行业新纪录。
——新材料产业,新引进落地产业项目57个、总投资288亿元。德福新材料、正威铜业龙头企业2020年实现产值145亿元,占新材料产业总产值的95.4%,助推甘肃由原材料大省向新材料强省转变,兰州新区成功获批西北地区唯一的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
——生物医药产业,累计落地生物医药企业30多家,总投资142亿元。佛慈、和盛堂、普安康、兰药等龙头企业2020年实现产值超13亿元,占生物医药总产值比重为95%,医药中间体、中成药、化学药、动物疫苗、医疗器械、医药物流等生物医药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是兰州新区持续夯实绿色化工、新材料、大数据、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基础的生动实践。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强工业”如何“强”?兰州新区将通过推进产业链提质增效、打造特色产业园区、积极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强化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精准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加快“三化”改造、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兰州新区紧紧围绕国家赋予的重要的产业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速产业集聚、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一核两片多园”的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基本构建“232+X”现代工业经济体系,加快建设经济新区、产业新区、制造新区、创新新区。
同时,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强化项目带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实施规上企业培育计划,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数字应用产业,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和碳中和,在做大工业总量的同时调优产业结构,增强工业对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 (新甘肃客户端)
【最新!乐亭县解除全域封控管理通告】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解除全域封控管理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自4月19日启动全域临时封控管理以来,全县连续7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安排,结合我县防控实际,决定自https://t.cn/A6XhXZep ,全县除4个重点区域外,其他区域解除临时封控措施,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解封第1、4、7天进行全员核酸检测。4月27日6时开始进行第一次全员核酸检测,10时采样结束,解除封控管理,未完成采样的居民不得离开本小区。
2.区域内精准细致划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附后)。封控区继续落实“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小区、严禁聚集”,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购买生活物资,购完即回。其他区域为防范区。原则上一个村(小区)仍只留一个出入口。
3.县域对外大交通仍实行封控管理,县域内有序流动。
4.全县所有复工复产复业单位应于4月27日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落实①1米线,②进出分流线,③工作人员面屏、N95口罩、防护手套“三件套”,④建立防疫责任人员和队伍,⑤入口处两扫一测(扫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防疫准备工作完成后,可于4月28日开业,由行业主管部门(附后)进行严格巡查监管。
5.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各类政务服务窗口限流50%开放,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单位食堂禁止堂食。
6.各类商场、超市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有序复工复业,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农村大集(农贸市场)暂不开放。
7.餐饮服务单位暂不开放堂食经营,不得承接婚丧嫁娶和商务接待等聚餐活动。冷链食品经营暂不放开。图书馆、棋牌室、影剧院、健身房、KTV(歌舞厅)、网吧、浴池、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一律暂不开放。
8.各级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常态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强化各项院感防控措施。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来诊疗人员一律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医,且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各类药店购药者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购买,严禁出售“一退双抗一咳”药品。
9.限制人员聚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确需举办的严格按照“谁举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各项手续。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不办,红白事要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报备。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乐亭县解除临时封控后“三区”划定范围
封控区
乐安街道:乐康家园94栋、富强街市场大厅、三街30号与双旺熟食店所在片区(具体位置:南新街与中华路交叉口以南中华路两侧门市及住户,南大路以东、发展大路以西程安街两侧门市及住户,程安街以南、六街村以北区域住户)
G509沿线区域
管控区
乐安街道:乐康家园除94栋外其他楼栋
防范区
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和“三件套”要求的
责任分工
1.金融办:金融、保险行业等;(联系人:俎媛媛;联系电话:4632992、15732591520)
2.公安局:旅馆业等;(联系人:李 欣;联系电话:4629016、13832988756)
3.交通局: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运输业;驾校、汽车站等;(联系人:姜延秋;联系电话:4628067,15076575566)
4.商促局: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加油站;外卖;商贸物流等行业;(联系人:张春平;联系电话:4622499,18712826608)
5.市场服务中心:集贸市场及周边相关联的门店等;(联系人:赵小平 ;联系电话:4618871,16631518285)
6.冀东果菜管委会:院内及周边相关联的门店等;(联系人:朱建利 ;联系电话:4637738,19932962111)
7.文旅局:歌厅(KTV)、网吧、台球厅、游泳馆、等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旅行社、健身场所;(联系人:郭荣胜 ;联系电话:4601881,15833259961)
8宣传部:电影院、书 店;(联系人:金 虹 ;联系电话:4611351,13582565158)
9.住建局:商品房销售场所、房产中介机构等;(联系人:孙克丽 ;联系电话:4622081,18231501188 )
10.农业农村局:畜牧药品点、宠物店、动物医院、种子化肥农药店等;(联系人:崔晓虎 ;联系电话:4611690,13582873905 )
11.市场监管局:餐饮单位、药店等与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行业;快递业;五金日杂;(联系人:齐 亮;联系电话:4625690,18931589666 )
12.乐亭经济开发区:园区内企业、商户、门店等;(联系人:王海建 ;联系电话:4870566,15102517281 )
13.城区工业聚集区:园区内企业、商户、门店等;(联系人:张春辉 ;联系电话:4606805,13832970189 )
14.各镇乡、街道:辖区内企业、商户、门店等;
乐亭镇联系人:赵志宏;联系电话:4628280,13582930343
汤家河镇联系人:刘爱萍;联系电话:4888101,17731591279
毛庄镇联系人:王项楠;联系电话:4017938,15233337078
胡坨镇联系人:崔冬梅;联系电话:4833169,15931924480
闫各庄镇联系人:王永健;联系电话:4911101,15132580618
马头营镇联系人:王占锋;联系电话:4944132,18134057869
新寨镇联系人:郭亚男;联系电话:4977101,17399700850
庞各庄乡联系人:张景辉;联系电话:4033015,13931566306
大相各庄镇联系人:张铁山;联系电话:4971103,13483527788
古河乡联系人:崔凯;联系电话:7110798,13932599700
汀流河镇联系人:王新宇;联系电话:4855130,15732043884
中堡镇联系人:张卫民;联系电话:4021623,13315526599
姜各庄镇联系人:胡志杰;联系电话:4800111,18833392566
街道办联系人:何清波;联系电话:4611960,13731530588
15.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从业人员、警卫(保安)人员、后勤等直接从事服务岗位的人员。
各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的要求,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好人员范围,并指导、督导分管行业落实好具体防护措施。(乐亭发布)
关于解除全域封控管理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自4月19日启动全域临时封控管理以来,全县连续7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安排,结合我县防控实际,决定自https://t.cn/A6XhXZep ,全县除4个重点区域外,其他区域解除临时封控措施,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解封第1、4、7天进行全员核酸检测。4月27日6时开始进行第一次全员核酸检测,10时采样结束,解除封控管理,未完成采样的居民不得离开本小区。
2.区域内精准细致划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附后)。封控区继续落实“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小区、严禁聚集”,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购买生活物资,购完即回。其他区域为防范区。原则上一个村(小区)仍只留一个出入口。
3.县域对外大交通仍实行封控管理,县域内有序流动。
4.全县所有复工复产复业单位应于4月27日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落实①1米线,②进出分流线,③工作人员面屏、N95口罩、防护手套“三件套”,④建立防疫责任人员和队伍,⑤入口处两扫一测(扫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防疫准备工作完成后,可于4月28日开业,由行业主管部门(附后)进行严格巡查监管。
5.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各类政务服务窗口限流50%开放,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单位食堂禁止堂食。
6.各类商场、超市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有序复工复业,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农村大集(农贸市场)暂不开放。
7.餐饮服务单位暂不开放堂食经营,不得承接婚丧嫁娶和商务接待等聚餐活动。冷链食品经营暂不放开。图书馆、棋牌室、影剧院、健身房、KTV(歌舞厅)、网吧、浴池、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一律暂不开放。
8.各级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常态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强化各项院感防控措施。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来诊疗人员一律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医,且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各类药店购药者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购买,严禁出售“一退双抗一咳”药品。
9.限制人员聚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确需举办的严格按照“谁举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各项手续。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不办,红白事要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报备。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乐亭县解除临时封控后“三区”划定范围
封控区
乐安街道:乐康家园94栋、富强街市场大厅、三街30号与双旺熟食店所在片区(具体位置:南新街与中华路交叉口以南中华路两侧门市及住户,南大路以东、发展大路以西程安街两侧门市及住户,程安街以南、六街村以北区域住户)
G509沿线区域
管控区
乐安街道:乐康家园除94栋外其他楼栋
防范区
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和“三件套”要求的
责任分工
1.金融办:金融、保险行业等;(联系人:俎媛媛;联系电话:4632992、15732591520)
2.公安局:旅馆业等;(联系人:李 欣;联系电话:4629016、13832988756)
3.交通局: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运输业;驾校、汽车站等;(联系人:姜延秋;联系电话:4628067,15076575566)
4.商促局: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加油站;外卖;商贸物流等行业;(联系人:张春平;联系电话:4622499,18712826608)
5.市场服务中心:集贸市场及周边相关联的门店等;(联系人:赵小平 ;联系电话:4618871,16631518285)
6.冀东果菜管委会:院内及周边相关联的门店等;(联系人:朱建利 ;联系电话:4637738,19932962111)
7.文旅局:歌厅(KTV)、网吧、台球厅、游泳馆、等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旅行社、健身场所;(联系人:郭荣胜 ;联系电话:4601881,15833259961)
8宣传部:电影院、书 店;(联系人:金 虹 ;联系电话:4611351,13582565158)
9.住建局:商品房销售场所、房产中介机构等;(联系人:孙克丽 ;联系电话:4622081,18231501188 )
10.农业农村局:畜牧药品点、宠物店、动物医院、种子化肥农药店等;(联系人:崔晓虎 ;联系电话:4611690,13582873905 )
11.市场监管局:餐饮单位、药店等与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行业;快递业;五金日杂;(联系人:齐 亮;联系电话:4625690,18931589666 )
12.乐亭经济开发区:园区内企业、商户、门店等;(联系人:王海建 ;联系电话:4870566,15102517281 )
13.城区工业聚集区:园区内企业、商户、门店等;(联系人:张春辉 ;联系电话:4606805,13832970189 )
14.各镇乡、街道:辖区内企业、商户、门店等;
乐亭镇联系人:赵志宏;联系电话:4628280,13582930343
汤家河镇联系人:刘爱萍;联系电话:4888101,17731591279
毛庄镇联系人:王项楠;联系电话:4017938,15233337078
胡坨镇联系人:崔冬梅;联系电话:4833169,15931924480
闫各庄镇联系人:王永健;联系电话:4911101,15132580618
马头营镇联系人:王占锋;联系电话:4944132,18134057869
新寨镇联系人:郭亚男;联系电话:4977101,17399700850
庞各庄乡联系人:张景辉;联系电话:4033015,13931566306
大相各庄镇联系人:张铁山;联系电话:4971103,13483527788
古河乡联系人:崔凯;联系电话:7110798,13932599700
汀流河镇联系人:王新宇;联系电话:4855130,15732043884
中堡镇联系人:张卫民;联系电话:4021623,13315526599
姜各庄镇联系人:胡志杰;联系电话:4800111,18833392566
街道办联系人:何清波;联系电话:4611960,13731530588
15.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从业人员、警卫(保安)人员、后勤等直接从事服务岗位的人员。
各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的要求,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好人员范围,并指导、督导分管行业落实好具体防护措施。(乐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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