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性,新闻是希望医生别推销未经审核的奶粉,保证孕妇喝到实在健康的奶粉。保证的是孕妇的权利。就像民警不允许推销保险公务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经营就是为了保证行业健康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然而一堆带节奏的女号说不让生关在家里等等。我发现微博上(图1)这种“女拳”通常都是卡通头像,我就想知道这些小女生应该都没当个妈吧?(图2,图3)也都是女性,这类有自己个性的头像才是正常人吧?反正她们这些正常人小心翼翼的就劝导那么女拳。这现象真可怕,正常人都怀疑自己的价值观了
【这些行为,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31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对往猪肉里注水、添加“瘦肉精”、生产销售“毒奶粉”、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犯罪的定罪处罚作出了规定,通过完善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一步织密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
最高法介绍,《解释》体现从严惩处的政策导向,如通过规定对在农药、兽药、饲料中添加禁用药物等危害食品安全上游犯罪的惩处,加大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全链条保护力度;通过规定对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等行为的惩处,实现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全方位保护,为打击相关犯罪提供了更加明确的适用法律依据。通过修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等,加大从严惩处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何莉:为加大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实施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解释》规定了多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食品安全特殊保护的条款,如第三条和第七条分别将“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在中小学校园、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销售的”作为加重处罚情节,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群体食品安全的特殊保护。
《解释》还对依法惩治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行为进行了明确。最高法介绍,生产、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均具有较高食品安全风险和社会危害性,因此被《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令禁止。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何莉:为依法惩处此类犯罪,《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实施此类行为,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可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婴幼儿食品从重处罚
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由于身体机能原因,更容易受到不安全食品的侵害。如何让“一老一小”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大事,也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司法实践中“一老一小”食品安全保护的薄弱环节,《解释》从多方面对保护该群体食品安全作出规定。
最高法介绍,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往往是婴幼儿主要营养物质来源,甚至是唯一营养物质来源。为此,《解释》明确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按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同时还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主辅食品,将作为相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实践中,中小学校园周边往往成为“五毛食品”泛滥的重灾区。这些食品往往添加过量食品添加剂,甚至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健康的物质。同时,学校、幼儿园和养老院的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对此,《解释》进行了专门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安翱:《解释》明确规定,在中小学校园、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的,作为相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从重惩处“保健品坑老”犯罪
《解释》还针对“保健品坑老”行为作出规定。近年来,一些不良商家抓住老年人有保健需求的心理,通过“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夸大疗效”等花样繁多的手段,虚构保健食品具有包治百病的神奇疗效,欺骗老年人高价购买,牟取暴利。此类“保健品坑老”案件频发,犯罪性质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安翱:对此,《解释》明确规定,实施此类犯罪,符合诈骗罪规定的,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销售的食品不合格,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这些规定,有利于斩断伸向老年人的罪恶之手,有效保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从严惩处往生猪等畜禽中注水
添加瘦肉精等行为
近些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赚取黑心钱,给进入屠宰相关环节的生猪等畜禽恶意注水,导致大量注水肉流向百姓餐桌,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更为恶劣的是,不法分子为了增加保水效果,在注水的同时还注入药物,药物残留则进一步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不法分子还不断翻新药物配方,既有“瘦肉精”类的禁用药物,也有兽药、人用药,还有不法分子自己配制的化学物质。《解释》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惩治力度,第十七条第二款对畜禽屠宰相关环节注水注药行为的定罪处罚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条款,对于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于使用兽药的,如果肉品中兽药残留量超标,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可按照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于肉品中兽药残留量虽然不超标,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安翱:根据该条款,仅查明有注水行为的,对于注入污水,造成肉品微生物等污染物超标的,可按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于肉品污染物虽然不超标,但肉品含水量超标,且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对于肉品污染物和含水量都不超标,不能认定为犯罪的,可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实践中,畜禽注药后,由于药物代谢原因,往往难以从肉品中检出药物残留,进而造成取证难、鉴定难、定性难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安翱:根据《解释》规定,在屠宰相关环节只要证明有注药行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即可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仅适用于畜禽进入屠宰场后的屠宰环节,还适用于屠宰前的运输等相关环节。
此外,对畜禽注水注药违法犯罪通常发生在私屠滥宰窝点,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因此私设屠宰厂(场)屠宰生猪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安翱:对此,《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可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通过这些规定,实现对此类犯罪的全链条、全方位惩治,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31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对往猪肉里注水、添加“瘦肉精”、生产销售“毒奶粉”、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犯罪的定罪处罚作出了规定,通过完善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一步织密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
最高法介绍,《解释》体现从严惩处的政策导向,如通过规定对在农药、兽药、饲料中添加禁用药物等危害食品安全上游犯罪的惩处,加大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全链条保护力度;通过规定对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等行为的惩处,实现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全方位保护,为打击相关犯罪提供了更加明确的适用法律依据。通过修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等,加大从严惩处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何莉:为加大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实施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解释》规定了多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食品安全特殊保护的条款,如第三条和第七条分别将“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在中小学校园、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销售的”作为加重处罚情节,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群体食品安全的特殊保护。
《解释》还对依法惩治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行为进行了明确。最高法介绍,生产、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均具有较高食品安全风险和社会危害性,因此被《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令禁止。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何莉:为依法惩处此类犯罪,《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实施此类行为,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可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婴幼儿食品从重处罚
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由于身体机能原因,更容易受到不安全食品的侵害。如何让“一老一小”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大事,也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司法实践中“一老一小”食品安全保护的薄弱环节,《解释》从多方面对保护该群体食品安全作出规定。
最高法介绍,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往往是婴幼儿主要营养物质来源,甚至是唯一营养物质来源。为此,《解释》明确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按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同时还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主辅食品,将作为相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实践中,中小学校园周边往往成为“五毛食品”泛滥的重灾区。这些食品往往添加过量食品添加剂,甚至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健康的物质。同时,学校、幼儿园和养老院的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对此,《解释》进行了专门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安翱:《解释》明确规定,在中小学校园、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的,作为相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从重惩处“保健品坑老”犯罪
《解释》还针对“保健品坑老”行为作出规定。近年来,一些不良商家抓住老年人有保健需求的心理,通过“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夸大疗效”等花样繁多的手段,虚构保健食品具有包治百病的神奇疗效,欺骗老年人高价购买,牟取暴利。此类“保健品坑老”案件频发,犯罪性质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安翱:对此,《解释》明确规定,实施此类犯罪,符合诈骗罪规定的,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销售的食品不合格,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这些规定,有利于斩断伸向老年人的罪恶之手,有效保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从严惩处往生猪等畜禽中注水
添加瘦肉精等行为
近些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赚取黑心钱,给进入屠宰相关环节的生猪等畜禽恶意注水,导致大量注水肉流向百姓餐桌,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更为恶劣的是,不法分子为了增加保水效果,在注水的同时还注入药物,药物残留则进一步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不法分子还不断翻新药物配方,既有“瘦肉精”类的禁用药物,也有兽药、人用药,还有不法分子自己配制的化学物质。《解释》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惩治力度,第十七条第二款对畜禽屠宰相关环节注水注药行为的定罪处罚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条款,对于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于使用兽药的,如果肉品中兽药残留量超标,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可按照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于肉品中兽药残留量虽然不超标,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安翱:根据该条款,仅查明有注水行为的,对于注入污水,造成肉品微生物等污染物超标的,可按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于肉品污染物虽然不超标,但肉品含水量超标,且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对于肉品污染物和含水量都不超标,不能认定为犯罪的,可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实践中,畜禽注药后,由于药物代谢原因,往往难以从肉品中检出药物残留,进而造成取证难、鉴定难、定性难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安翱:根据《解释》规定,在屠宰相关环节只要证明有注药行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即可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仅适用于畜禽进入屠宰场后的屠宰环节,还适用于屠宰前的运输等相关环节。
此外,对畜禽注水注药违法犯罪通常发生在私屠滥宰窝点,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因此私设屠宰厂(场)屠宰生猪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安翱:对此,《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可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通过这些规定,实现对此类犯罪的全链条、全方位惩治,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网媒暖津·我为中小企业代言】还记得那杯奶吗?有家国情怀!
《小康》 ● 中国小康网2020-05-25 10:54:59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天津梦得集团不计得失收购原奶、生产奶粉,不计成本落实防疫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集团董事长于静说:“真正的履职尽责,必须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
不计得失收购滞销奶
在疫情防控期间,天津梦得集团旗下乳制品加工企业制定科学完善的防控预案并严格落实,始终秉持“好牛好奶、滴滴精彩,天天新鲜、人人信赖”的宗旨,持续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为确保食品安全和人员健康,他们用一张张口罩作为抗击疫情的盾牌,用上千次的体温测试阻断疫情传播,用酒精和消毒水传递爱与关怀。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突然,受其影响,运输周期加长,市场需求量变小,导致周边奶农的牛奶销售困难,损失巨大。得知情况后,企业不计得失收购原奶,充分发挥产能优势,开启奶粉生产线。在中国小康网对她进行采访时,于静说,奶牛每天都是要产奶的,作为企业,我们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疫情当前,光明梦得不拒收一滴奶。公司一线员工放弃春节休假,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条件下,加班加点忙生产,每天解决天津市及周边奶源200吨,保证了多家牧场正常运营,解决了疫情时期牧场鲜奶滞销问题,保证了广大奶农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做出了贡献。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于静带领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在严格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地全面复工生产,真正实现“双胜双赢”。
疫情彰显民企担当
除了保生产,梦得集团心系身处抗疫前线的医护人员,经多方奔走联络,通过天津市慈善协会、北辰区红十字会、滨海新区红十字会、北辰区防疫指挥部等部门捐赠了市场总价值达1000余万元11万5千余箱奶制品,发往湖北、甘肃和天津的抗疫一线,为一线抗疫工作者送去营养,送去温暖,期待他们功成凯旋。通过天津慈善协会捐赠价值500多万元奶制品52000多箱。通过北辰区红十字会和防疫指挥部捐赠市场价值近400万奶制品50000箱。于静表示“新冠无情,光明有爱,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众志成城,人人献出一份爱,定能战胜疫情,打赢这场新冠肺炎战疫阻击战”。
致力科技创新发展
天津梦得集团是一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循环经济、从农田到餐桌的奶业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集团下属七家子公司,主要涉及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科技研发、物流配送、国际贸易等产业,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也是国家农业(奶牛)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饲料安全评价基地。企业品牌“梦得”被认定为天津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90年代初期,于静在北辰经济开发区组建了天津梦得公司,生产销售“梦思得露”品牌食品和饮料,一度成为长江以北最大的乳酸菌生产企业。十几年前,《今晚报》提出送奶上楼的设想,但当时的几家大的乳品企业并不看好这种新的营销渠道,而于静认为这是一条大有可为的创新之路,是一条使企业走出低谷的最佳路径,当年订户就达到了10万个,第二年就达到了16万订户。
之后,梦得逐步走入正轨,也真正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战略定位。投资2000多万元引进瑞典全自动生产线,推出了梦得企业自己制造的国际高端瑞典利乐枕牛奶系列。同时推出了送奶进学校、送奶进军营的举措,与送奶上楼形成梦得公司独有的三大营销网络。独辟蹊径、锐意创新,使“梦思得露”一步步成为家喻户晓的天津市著名品牌,继而红遍大江南北。梦得公司从一个地方品牌走向全国。
几十年来,梦得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其科研项目中,国家级立项18个,省市级立项56个。实现了多个“第一”:天津市第一家利用信息化管理的奶牛场;天津市第一家通过与欧盟互认的GAP认证企业;天津第一家引进娟姗牛的牧场。研发课题“优质乳生产的奶牛营养调控技术及应用”获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天津农业系统近年来获得的国家级最高奖项。天津市首例体细胞克隆牛的诞生、天津中优乳研究院的成立、天津滨海奶牛科技园的建设等一项项科技成果靓丽面世。通过多年来的努力,如今,梦得正源源不断地收获着累累硕果。
响应号召“帮万村”
最近几年,梦得集团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和“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中,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保底收益+分红”的模式,创新实施了“3+1”带动模式,3是租金、股金和薪金,1是公益带动,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的联农带农新模式。
于静介绍,以天津梦得集团为龙头,推出了土地种植带动模式。梦得集团参股合作社,投资兴建排涝和灌溉等农田水利设施对土壤进行改良、购买现代化播种、收割设备并收购种植的饲草;农民进入合作社,有土地保底收益+分红;合作社为梦得集团种植奶牛所需的苜蓿和玉米等饲草;梦得集团奶牛场内粪便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还田,实现了种养结合及循环利用。截止去年年底,已经整合大道口村土地10000余亩,发放土地租金2268.32万元。
另外,为了进一步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园区协助农民成立奶牛养殖合作社,每户农民投资2万元,由梦得出资10万元作为匹配资金购买奶牛,统一放到梦得集团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饲养,由梦得集团承付每年保底收益6000元+分红,期限三年,天津市农委给予贴息支持。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周边500户农户的奶牛托养带动工作,累计分红717.05万元。
通过以上两种联农带农方式,农民基本解决了农业生产和收入问题。“我们与村里协商,建议以村集体牵头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将村里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通过培训后安排到企业工作,既可以从事机械化种植等技术工种,也承担保安、保洁等后勤工作,享受和梦得集团员工同工同筹薪金待遇。总之,只要他们愿意,梦得集团都愿意接纳,切实帮助村里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于静说。
“危机”中找到机遇
疫情发生以来,梦得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尤其疫情发生之初,饲料原料运输遇到困难,饲料保障供应一旦跟不上,上游各个环节也会受到影响。为此梦得第一时间联系了市农业农村委,通过协调,在保障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梦得的饲料厂及时复工复产,才保障了天津市养殖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市场供应。
在复工复产时期,梦得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恢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水平。“我们农业养殖以及加工厂的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提高,但因为整个疫情期间,养殖方面的奶价是下降的,因此利润仍然是亏损,企业面临现金流的极大短缺。就在最危难的时候,一大批支持农业,支持中小企业,支持民营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下来了,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也是紧急启动工作程序,不但帮我们申请增加贷款,还帮我们调整了贷款额度和利息。”于静动情的说,“当时的感觉真的是如沐春风。”
“疫情原因,我们企业虽然受了一些影响,但是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到正常。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享受到了政府部门出台的支持政策,降准降息、项目支持、社保减负等等,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支持。人们常说‘危机’,我们争取在危险中也能找到梦得自己的机遇,同时,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天津农业打造出一个新的亮点。”
《小康》 ● 中国小康网2020-05-25 10:54:59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天津梦得集团不计得失收购原奶、生产奶粉,不计成本落实防疫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集团董事长于静说:“真正的履职尽责,必须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
不计得失收购滞销奶
在疫情防控期间,天津梦得集团旗下乳制品加工企业制定科学完善的防控预案并严格落实,始终秉持“好牛好奶、滴滴精彩,天天新鲜、人人信赖”的宗旨,持续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为确保食品安全和人员健康,他们用一张张口罩作为抗击疫情的盾牌,用上千次的体温测试阻断疫情传播,用酒精和消毒水传递爱与关怀。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突然,受其影响,运输周期加长,市场需求量变小,导致周边奶农的牛奶销售困难,损失巨大。得知情况后,企业不计得失收购原奶,充分发挥产能优势,开启奶粉生产线。在中国小康网对她进行采访时,于静说,奶牛每天都是要产奶的,作为企业,我们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疫情当前,光明梦得不拒收一滴奶。公司一线员工放弃春节休假,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条件下,加班加点忙生产,每天解决天津市及周边奶源200吨,保证了多家牧场正常运营,解决了疫情时期牧场鲜奶滞销问题,保证了广大奶农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做出了贡献。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于静带领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在严格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地全面复工生产,真正实现“双胜双赢”。
疫情彰显民企担当
除了保生产,梦得集团心系身处抗疫前线的医护人员,经多方奔走联络,通过天津市慈善协会、北辰区红十字会、滨海新区红十字会、北辰区防疫指挥部等部门捐赠了市场总价值达1000余万元11万5千余箱奶制品,发往湖北、甘肃和天津的抗疫一线,为一线抗疫工作者送去营养,送去温暖,期待他们功成凯旋。通过天津慈善协会捐赠价值500多万元奶制品52000多箱。通过北辰区红十字会和防疫指挥部捐赠市场价值近400万奶制品50000箱。于静表示“新冠无情,光明有爱,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众志成城,人人献出一份爱,定能战胜疫情,打赢这场新冠肺炎战疫阻击战”。
致力科技创新发展
天津梦得集团是一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循环经济、从农田到餐桌的奶业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集团下属七家子公司,主要涉及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科技研发、物流配送、国际贸易等产业,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也是国家农业(奶牛)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饲料安全评价基地。企业品牌“梦得”被认定为天津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90年代初期,于静在北辰经济开发区组建了天津梦得公司,生产销售“梦思得露”品牌食品和饮料,一度成为长江以北最大的乳酸菌生产企业。十几年前,《今晚报》提出送奶上楼的设想,但当时的几家大的乳品企业并不看好这种新的营销渠道,而于静认为这是一条大有可为的创新之路,是一条使企业走出低谷的最佳路径,当年订户就达到了10万个,第二年就达到了16万订户。
之后,梦得逐步走入正轨,也真正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战略定位。投资2000多万元引进瑞典全自动生产线,推出了梦得企业自己制造的国际高端瑞典利乐枕牛奶系列。同时推出了送奶进学校、送奶进军营的举措,与送奶上楼形成梦得公司独有的三大营销网络。独辟蹊径、锐意创新,使“梦思得露”一步步成为家喻户晓的天津市著名品牌,继而红遍大江南北。梦得公司从一个地方品牌走向全国。
几十年来,梦得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其科研项目中,国家级立项18个,省市级立项56个。实现了多个“第一”:天津市第一家利用信息化管理的奶牛场;天津市第一家通过与欧盟互认的GAP认证企业;天津第一家引进娟姗牛的牧场。研发课题“优质乳生产的奶牛营养调控技术及应用”获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天津农业系统近年来获得的国家级最高奖项。天津市首例体细胞克隆牛的诞生、天津中优乳研究院的成立、天津滨海奶牛科技园的建设等一项项科技成果靓丽面世。通过多年来的努力,如今,梦得正源源不断地收获着累累硕果。
响应号召“帮万村”
最近几年,梦得集团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和“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中,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保底收益+分红”的模式,创新实施了“3+1”带动模式,3是租金、股金和薪金,1是公益带动,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的联农带农新模式。
于静介绍,以天津梦得集团为龙头,推出了土地种植带动模式。梦得集团参股合作社,投资兴建排涝和灌溉等农田水利设施对土壤进行改良、购买现代化播种、收割设备并收购种植的饲草;农民进入合作社,有土地保底收益+分红;合作社为梦得集团种植奶牛所需的苜蓿和玉米等饲草;梦得集团奶牛场内粪便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还田,实现了种养结合及循环利用。截止去年年底,已经整合大道口村土地10000余亩,发放土地租金2268.32万元。
另外,为了进一步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园区协助农民成立奶牛养殖合作社,每户农民投资2万元,由梦得出资10万元作为匹配资金购买奶牛,统一放到梦得集团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饲养,由梦得集团承付每年保底收益6000元+分红,期限三年,天津市农委给予贴息支持。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周边500户农户的奶牛托养带动工作,累计分红717.05万元。
通过以上两种联农带农方式,农民基本解决了农业生产和收入问题。“我们与村里协商,建议以村集体牵头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将村里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通过培训后安排到企业工作,既可以从事机械化种植等技术工种,也承担保安、保洁等后勤工作,享受和梦得集团员工同工同筹薪金待遇。总之,只要他们愿意,梦得集团都愿意接纳,切实帮助村里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于静说。
“危机”中找到机遇
疫情发生以来,梦得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尤其疫情发生之初,饲料原料运输遇到困难,饲料保障供应一旦跟不上,上游各个环节也会受到影响。为此梦得第一时间联系了市农业农村委,通过协调,在保障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梦得的饲料厂及时复工复产,才保障了天津市养殖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市场供应。
在复工复产时期,梦得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恢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水平。“我们农业养殖以及加工厂的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提高,但因为整个疫情期间,养殖方面的奶价是下降的,因此利润仍然是亏损,企业面临现金流的极大短缺。就在最危难的时候,一大批支持农业,支持中小企业,支持民营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下来了,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也是紧急启动工作程序,不但帮我们申请增加贷款,还帮我们调整了贷款额度和利息。”于静动情的说,“当时的感觉真的是如沐春风。”
“疫情原因,我们企业虽然受了一些影响,但是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到正常。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享受到了政府部门出台的支持政策,降准降息、项目支持、社保减负等等,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支持。人们常说‘危机’,我们争取在危险中也能找到梦得自己的机遇,同时,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天津农业打造出一个新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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