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书欣庆祝THE9成团一周年#
巜是谁在包庇山西供销系统2千万国有资金违法放贷重大腐败案》
供销合作社属事业单位,不准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但在山西离石区供销合作社却"顶风乱纪"用国有资金违法放贷。
2O09年以山西离石区马茂庄村主任梁志明为首的马茂庄村两委干部,勾结离石区莲花街道办主要领导及政府官员等,将位于离石区龙凤大街旁的龙凤新城4号楼整楼〈住宅及分配与马茂茂村村民的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偷偷抵押给离石区供销合作社"高利贷款2千万元,“。其中一千万元不知"去向",以完善龙凤新城后续工作为"借口"贷款。。
(1)这是分配与马茂庄村群众的4号楼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被偷偷抵押高利2千万元)

(2)这是贷款合同及内容,贷款期为一年。(年利息2百多万)

(3)这是合同具体内容。



(4)这是离石莲花街道办办公楼(为马茂庄村2千万高利贷抵押担。

(5)离石区莲花街办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该办领导严重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为马茂庄2千万贷款腐败案担保。严重违法乱纪。
《担保法》中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等的相关规定,



十多年了贷款还未还清,致马茂庄村民们4号楼底层商铺至今"空闲搁置”无法出租,给村民们造成很大"损失",

而4号楼住宅早已被售完且全部入住,只有村民们的商铺被"搁置”,严重侵犯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利益",背上"贷款债务“民愤极大。
离石区供销社领导,以及离石区莲花街办政府人员,及当地官员等,身为国家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擅自挪用“国有资金"违规放货,且数额巨大,已触犯法律法规
由于离石区供销社违规为马茂庄村委提供贷款,严重侵害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合法利益",
十多年来给村民们造成"巨大"损失,
2021年山西省供销系统巡查工作开展
然而离石区供销合作社如此巨大的腐败案,却至今能安然无恙???????!!!!!!!!!
巜是谁在包庇山西供销系统2千万国有资金违法放贷重大腐败案》
供销合作社属事业单位,不准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但在山西离石区供销合作社却"顶风乱纪"用国有资金违法放贷。
2O09年以山西离石区马茂庄村主任梁志明为首的马茂庄村两委干部,勾结离石区莲花街道办主要领导及政府官员等,将位于离石区龙凤大街旁的龙凤新城4号楼整楼〈住宅及分配与马茂茂村村民的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偷偷抵押给离石区供销合作社"高利贷款2千万元,“。其中一千万元不知"去向",以完善龙凤新城后续工作为"借口"贷款。。
(1)这是分配与马茂庄村群众的4号楼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被偷偷抵押高利2千万元)

(2)这是贷款合同及内容,贷款期为一年。(年利息2百多万)

(3)这是合同具体内容。



(4)这是离石莲花街道办办公楼(为马茂庄村2千万高利贷抵押担。

(5)离石区莲花街办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该办领导严重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为马茂庄2千万贷款腐败案担保。严重违法乱纪。
《担保法》中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等的相关规定,



十多年了贷款还未还清,致马茂庄村民们4号楼底层商铺至今"空闲搁置”无法出租,给村民们造成很大"损失",

而4号楼住宅早已被售完且全部入住,只有村民们的商铺被"搁置”,严重侵犯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利益",背上"贷款债务“民愤极大。
离石区供销社领导,以及离石区莲花街办政府人员,及当地官员等,身为国家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擅自挪用“国有资金"违规放货,且数额巨大,已触犯法律法规
由于离石区供销社违规为马茂庄村委提供贷款,严重侵害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合法利益",
十多年来给村民们造成"巨大"损失,
2021年山西省供销系统巡查工作开展
然而离石区供销合作社如此巨大的腐败案,却至今能安然无恙???????!!!!!!!!!
#虞书欣羊毛卷#
巜是谁在包庇山西供销系统2千万国有资金违法放贷重大腐败案》
供销合作社属事业单位,不准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但在山西离石区供销合作社却"顶风乱纪"用国有资金违法放贷。
2O09年以山西离石区马茂庄村主任梁志明为首的马茂庄村两委干部,勾结离石区莲花街道办主要领导及政府官员等,将位于离石区龙凤大街旁的龙凤新城4号楼整楼〈住宅及分配与马茂茂村村民的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偷偷抵押给离石区供销合作社"高利贷款2千万元,“。其中一千万元不知"去向",以完善龙凤新城后续工作为"借口"贷款。。
(1)这是分配与马茂庄村群众的4号楼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被偷偷抵押高利2千万元)

(2)这是贷款合同及内容,贷款期为一年。(年利息2百多万)

(3)这是合同具体内容。



(4)这是离石莲花街道办办公楼(为马茂庄村2千万高利贷抵押担。

(5)离石区莲花街办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该办领导严重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为马茂庄2千万贷款腐败案担保。严重违法乱纪。
《担保法》中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等的相关规定,



十多年了贷款还未还清,致马茂庄村民们4号楼底层商铺至今"空闲搁置”无法出租,给村民们造成很大"损失",

而4号楼住宅早已被售完且全部入住,只有村民们的商铺被"搁置”,严重侵犯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利益",背上"贷款债务“民愤极大。
离石区供销社领导,以及离石区莲花街办政府人员,及当地官员等,身为国家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擅自挪用“国有资金"违规放货,且数额巨大,已触犯法律法规
由于离石区供销社违规为马茂庄村委提供贷款,严重侵害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合法利益",
十多年来给村民们造成"巨大"损失,
2021年山西省供销系统巡查工作开展
然而离石区供销合作社如此巨大的腐败案,却至今能安然无恙???????!!!!!!!!!
巜是谁在包庇山西供销系统2千万国有资金违法放贷重大腐败案》
供销合作社属事业单位,不准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但在山西离石区供销合作社却"顶风乱纪"用国有资金违法放贷。
2O09年以山西离石区马茂庄村主任梁志明为首的马茂庄村两委干部,勾结离石区莲花街道办主要领导及政府官员等,将位于离石区龙凤大街旁的龙凤新城4号楼整楼〈住宅及分配与马茂茂村村民的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偷偷抵押给离石区供销合作社"高利贷款2千万元,“。其中一千万元不知"去向",以完善龙凤新城后续工作为"借口"贷款。。
(1)这是分配与马茂庄村群众的4号楼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被偷偷抵押高利2千万元)

(2)这是贷款合同及内容,贷款期为一年。(年利息2百多万)

(3)这是合同具体内容。



(4)这是离石莲花街道办办公楼(为马茂庄村2千万高利贷抵押担。

(5)离石区莲花街办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该办领导严重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为马茂庄2千万贷款腐败案担保。严重违法乱纪。
《担保法》中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等的相关规定,



十多年了贷款还未还清,致马茂庄村民们4号楼底层商铺至今"空闲搁置”无法出租,给村民们造成很大"损失",

而4号楼住宅早已被售完且全部入住,只有村民们的商铺被"搁置”,严重侵犯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利益",背上"贷款债务“民愤极大。
离石区供销社领导,以及离石区莲花街办政府人员,及当地官员等,身为国家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擅自挪用“国有资金"违规放货,且数额巨大,已触犯法律法规
由于离石区供销社违规为马茂庄村委提供贷款,严重侵害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合法利益",
十多年来给村民们造成"巨大"损失,
2021年山西省供销系统巡查工作开展
然而离石区供销合作社如此巨大的腐败案,却至今能安然无恙???????!!!!!!!!!
#丁禹兮带虞书欣人形立牌扫楼#巜山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存在挪用国有资金"违法放贷"腐败问题》
2O09年以山西离石区马茂庄村主任梁志明为首的马茂庄村两委干部,勾结离石莲花街道办主要领导及政府官员等,将位于离石区龙凤大街旁的龙凤新城4号楼整楼〈住宅及分配与马茂茂村村民的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偷偷抵押给离石区供销合作社"高利贷款2千万元,“。其中一千万元不知"去向",以完善龙凤新城后续工作为"借口"贷款。。
(1)这是分配与马茂庄村群众的4号楼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被偷偷抵押高利2千万元)

(2)这是贷款合同及内容贷款期为一年。

(3)这是合同具体内容。



(4)这是离石莲花街道办办公楼(为马茂庄村2千万高利贷抵押担。

(5)严重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



(6)离石区供销合作社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属县级行政事业性单位,
2O09年,该社主任穆小平将该社用于建设荣宁市场的2千万"国有资金"擅自以“高利贷"发放给离石区马茂庄村委,年息2百多万元,严重违反金融法规

(7)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8)然而十多年了贷款还未还清,致马茂庄村民们4号楼底层商铺至今"空闲搁置”无法出租,给村民们造成很大"损失",

而4号楼住宅早已被售完且全部入住,只有村民们的商铺被"搁置”,严重侵犯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利益",背上"贷款债务“
离石区供销合作社作为一个行政事业性单位,无权放贷,严重违反金融法,等有关规定“违规放贷"
而作为供销社领导,以及离石区莲花街办政府人员,及当地官员等,身为国家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擅自挪用“国有资金"违规放货,且数额巨大,已触犯法律法规
由于离石区供销社违规为马茂庄村委提供贷款,严重侵害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合法利益",至今村民商铺被"搁置",民愤极大
十多年来给村民们造成"巨大"损失,供销合作社违规放贷应当受到严厉惩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O09年以山西离石区马茂庄村主任梁志明为首的马茂庄村两委干部,勾结离石莲花街道办主要领导及政府官员等,将位于离石区龙凤大街旁的龙凤新城4号楼整楼〈住宅及分配与马茂茂村村民的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偷偷抵押给离石区供销合作社"高利贷款2千万元,“。其中一千万元不知"去向",以完善龙凤新城后续工作为"借口"贷款。。
(1)这是分配与马茂庄村群众的4号楼商铺(在群众未知情下被偷偷抵押高利2千万元)

(2)这是贷款合同及内容贷款期为一年。

(3)这是合同具体内容。



(4)这是离石莲花街道办办公楼(为马茂庄村2千万高利贷抵押担。

(5)严重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



(6)离石区供销合作社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属县级行政事业性单位,
2O09年,该社主任穆小平将该社用于建设荣宁市场的2千万"国有资金"擅自以“高利贷"发放给离石区马茂庄村委,年息2百多万元,严重违反金融法规

(7)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8)然而十多年了贷款还未还清,致马茂庄村民们4号楼底层商铺至今"空闲搁置”无法出租,给村民们造成很大"损失",

而4号楼住宅早已被售完且全部入住,只有村民们的商铺被"搁置”,严重侵犯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利益",背上"贷款债务“
离石区供销合作社作为一个行政事业性单位,无权放贷,严重违反金融法,等有关规定“违规放贷"
而作为供销社领导,以及离石区莲花街办政府人员,及当地官员等,身为国家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擅自挪用“国有资金"违规放货,且数额巨大,已触犯法律法规
由于离石区供销社违规为马茂庄村委提供贷款,严重侵害了马茂庄村村民们的"合法利益",至今村民商铺被"搁置",民愤极大
十多年来给村民们造成"巨大"损失,供销合作社违规放贷应当受到严厉惩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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