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7日7时14分:庚子年农历九月廿二星期六迎来了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十九个节气——立冬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有载, “立,建始也;冬,终也,万物收藏也!”
立冬三候
一候水始冰
(农历九月廿一至九月廿六)
二候地始冻
(农历九月廿七至十月初二)
三候雉入大水为蜃
(十月初三至十月初七)
#二十四节气# https://t.cn/z8L8wDl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有载, “立,建始也;冬,终也,万物收藏也!”
立冬三候
一候水始冰
(农历九月廿一至九月廿六)
二候地始冻
(农历九月廿七至十月初二)
三候雉入大水为蜃
(十月初三至十月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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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黔东南苗年和侗年放假了# ,各一天!】11月5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黔东南州2020年苗年侗年放假安排的通知》,明确苗年侗年放假相关事宜。通知称,根据新修订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每年农历十月初七苗年、农历十一月初一侗年,全州公民各放假1天。现将2020年苗年侗年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黔东南身边事[超话]# 【我州少数民族节日 可开展工会会员慰问了】近日,经请示省总工会回复我州少数民族节日可开展工会会员慰问了,为全州工会会员传来了福音,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带来的实惠。今年7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中规定,每年7月23日为我州成立纪念日,农历十月初七为苗年,农历十一月初一为侗年,全州公民各放假2天、1天、1天。我州因此有州庆、苗年、侗年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节日。
根据《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为贯彻执行好《条例》和《细则》,保障全州广大工会会员的正常福利待遇,日前州总工会专门就我州三个少数民族节日可否开展工会会员慰问向省总工会请示,省总工会行文明确答复:《条例》规定的我州州庆、苗年、侗年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节日,符合《细则》规定的“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的精神,全州辖区内的各基层工会结合单位工会经费情况,可按照《细则》规定的发放标准、范围和方式落实会员的节日慰问。
根据《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为贯彻执行好《条例》和《细则》,保障全州广大工会会员的正常福利待遇,日前州总工会专门就我州三个少数民族节日可否开展工会会员慰问向省总工会请示,省总工会行文明确答复:《条例》规定的我州州庆、苗年、侗年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节日,符合《细则》规定的“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的精神,全州辖区内的各基层工会结合单位工会经费情况,可按照《细则》规定的发放标准、范围和方式落实会员的节日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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