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前夫前一段时间又离婚了,这不禁让我幸灾乐祸起来!但是,周六去前婆家接孩子和我一起过周末,临走前儿子的话却让我陷入了沉思。我要重新回来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呢?还是接受另一个人的求婚,辜负他几年的等待,是不是太残忍了。
我今年38岁,在一家医疗集团做财务工作。我和前夫是校友,经同学介绍认识,后来结婚生子。他和我同岁,学商业管理。毕业后,他开始在他父亲的公司做了几年的业务员熟悉了业务流程后,就接班了公公的职位。
开始几年,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随着公司生意越做做大,他渐渐不回家了。我平时工作忙,不经常去他的公司。因此,当我听到他和一个女助理走得很近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一切都完了。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生过孩子的女人,我注定不是对方的对手。当时公司上下早就传开了,只有我一人蒙在鼓里而已。
没办法,我悄悄找律师咨询,想办法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最后,儿子归他,我每个月探望一次。我获得了两套房子和几百万的财产。自从东窗事发后,公婆对前夫很不满,他们一直都认为,他们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对方就是贪图他的钱财而已。
因此,即使后来他和小san结婚,公婆认这个儿媳妇。不被看好的恋情,当走进婚姻围城之内,面临的是一样的鸡毛蒜皮。后来,女方的出轨,同样见证了公婆的预言。因此,他们的婚姻,在公司的业绩走下坡路的时候,就逐渐开始出现裂缝。
他们后来生的女儿一岁多的时候,随着公司业绩的不断下滑,他的娇妻渐渐对他冷淡起来。一次前夫外地出差半个月,提前回来了两天,却偶然撞见了前妻带着一个男人在家里鬼混。后来,他得知,那个男的是他妻子曾经的男朋友……一气之下,他将前妻赶出了门外,连同所有和她有关的东西。两个月后,和前妻离婚。女儿归男方。由他父母帮忙照顾。
就这样,兜兜转转几年过去了。前夫带着满身的伤痕还有一个女儿和父母住在了一起。这个时候,他原本上千万的家产,经历了清偿债务及和与后来妻子离婚财产分割后,已经所剩无几。前公婆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但是没有办法,事情已经这样了。
我敲门后,是前夫开的门。看到他现在的沧桑,我甚是吃了一惊。这根本不是他这个年龄段的人该有的样子,他脸色很差,额头悄悄爬上了皱纹,双鬓已经布满白发……这不禁让人感慨万千。曾经意气风发的他,被现实给了重重的一拳后,已经难以找到他以往的样子了。看到我,他面带愧色。问候了一下,就回避了。
我接孩子出来玩了两天,临走的时候,儿子竟然突然向我提出一个问题,问我,妈妈,如果爸爸想和你复婚,你能同意吗?他现在已经知道错了。我爷爷奶奶也经常在家里说都是爸爸的错,害的妈妈不能和我们在一起。如果当初你们没有离婚,一家人在一起多好。他们也希望你能回来。
听得出来,这一定是前公婆在背后教孩子说的,估计他们也是不好意思当面说吧。两位老人和我的关系一直比较亲切,离婚了还是把我当亲闺女待。我也很敬重他们。逢年过节也会给他们买点小礼物,稍微表达一下情意。
看得出儿子眼中充满期待,我苦笑了一下,说,傻孩子,你现在还小,根本不会理解的。
他似懂非懂,送他回前婆婆家后。我一个人回到家,陷入了沉思……
我这些年一个人过得很好。经过了半年多的消沉后,我从失败的婚姻中走了出来。这段经历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婚姻状态,同时也看清了人性和婚姻的现实。
爸妈一直催我再找一个好人家嫁了,但是我拒绝了。虽然对前一段婚姻已经绝望,但是好像还是有些不甘。不过,在没有找到解决方案的时候,我就把所有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最近几年,得益于我的出色表现,我的职位晋升得很快。现在做到了财务总监的职位。
集团老总对我很器重。他比我大十岁,几年前离婚,老婆孩子去了国外。目前,只有他孤单一人待在国内。自从我离婚后,看得出他对我特别关照。几次三番想单独约我吃饭,但我都以家里有事为由拒绝了。一方面,面对第一次失败的婚姻,我一直没有自信走出来。另一方面,和他生活在一起,地位的悬殊,生活经历的不同,让我没有勇气接受他。
他说他会一直等着我的。他说到做到。这几年,他一直都没有再婚。前一天,我过生日,和他一起外出庆祝。期间,他向我求婚了。他说不能再等下去了。不然我们都老了。我说我再考虑一下。两天后给他答复。我很感动他的执着,但是想到儿子,担心他不能接受我再婚,就拒绝了。我想趁周末,问问儿子的意见。
没想到,临走前,我还没说出口,他抢先向我提出了这个问题。
毕竟在他看来,爸爸妈妈在一起,才是一个完整的家。但是,想到前夫还有一个女儿,我就退缩了。看到她,我还是很尴尬,毕竟是她妈妈,一手毁了我的家。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办?
#情感文字#(来源网络)
我今年38岁,在一家医疗集团做财务工作。我和前夫是校友,经同学介绍认识,后来结婚生子。他和我同岁,学商业管理。毕业后,他开始在他父亲的公司做了几年的业务员熟悉了业务流程后,就接班了公公的职位。
开始几年,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随着公司生意越做做大,他渐渐不回家了。我平时工作忙,不经常去他的公司。因此,当我听到他和一个女助理走得很近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一切都完了。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生过孩子的女人,我注定不是对方的对手。当时公司上下早就传开了,只有我一人蒙在鼓里而已。
没办法,我悄悄找律师咨询,想办法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最后,儿子归他,我每个月探望一次。我获得了两套房子和几百万的财产。自从东窗事发后,公婆对前夫很不满,他们一直都认为,他们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对方就是贪图他的钱财而已。
因此,即使后来他和小san结婚,公婆认这个儿媳妇。不被看好的恋情,当走进婚姻围城之内,面临的是一样的鸡毛蒜皮。后来,女方的出轨,同样见证了公婆的预言。因此,他们的婚姻,在公司的业绩走下坡路的时候,就逐渐开始出现裂缝。
他们后来生的女儿一岁多的时候,随着公司业绩的不断下滑,他的娇妻渐渐对他冷淡起来。一次前夫外地出差半个月,提前回来了两天,却偶然撞见了前妻带着一个男人在家里鬼混。后来,他得知,那个男的是他妻子曾经的男朋友……一气之下,他将前妻赶出了门外,连同所有和她有关的东西。两个月后,和前妻离婚。女儿归男方。由他父母帮忙照顾。
就这样,兜兜转转几年过去了。前夫带着满身的伤痕还有一个女儿和父母住在了一起。这个时候,他原本上千万的家产,经历了清偿债务及和与后来妻子离婚财产分割后,已经所剩无几。前公婆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但是没有办法,事情已经这样了。
我敲门后,是前夫开的门。看到他现在的沧桑,我甚是吃了一惊。这根本不是他这个年龄段的人该有的样子,他脸色很差,额头悄悄爬上了皱纹,双鬓已经布满白发……这不禁让人感慨万千。曾经意气风发的他,被现实给了重重的一拳后,已经难以找到他以往的样子了。看到我,他面带愧色。问候了一下,就回避了。
我接孩子出来玩了两天,临走的时候,儿子竟然突然向我提出一个问题,问我,妈妈,如果爸爸想和你复婚,你能同意吗?他现在已经知道错了。我爷爷奶奶也经常在家里说都是爸爸的错,害的妈妈不能和我们在一起。如果当初你们没有离婚,一家人在一起多好。他们也希望你能回来。
听得出来,这一定是前公婆在背后教孩子说的,估计他们也是不好意思当面说吧。两位老人和我的关系一直比较亲切,离婚了还是把我当亲闺女待。我也很敬重他们。逢年过节也会给他们买点小礼物,稍微表达一下情意。
看得出儿子眼中充满期待,我苦笑了一下,说,傻孩子,你现在还小,根本不会理解的。
他似懂非懂,送他回前婆婆家后。我一个人回到家,陷入了沉思……
我这些年一个人过得很好。经过了半年多的消沉后,我从失败的婚姻中走了出来。这段经历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婚姻状态,同时也看清了人性和婚姻的现实。
爸妈一直催我再找一个好人家嫁了,但是我拒绝了。虽然对前一段婚姻已经绝望,但是好像还是有些不甘。不过,在没有找到解决方案的时候,我就把所有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最近几年,得益于我的出色表现,我的职位晋升得很快。现在做到了财务总监的职位。
集团老总对我很器重。他比我大十岁,几年前离婚,老婆孩子去了国外。目前,只有他孤单一人待在国内。自从我离婚后,看得出他对我特别关照。几次三番想单独约我吃饭,但我都以家里有事为由拒绝了。一方面,面对第一次失败的婚姻,我一直没有自信走出来。另一方面,和他生活在一起,地位的悬殊,生活经历的不同,让我没有勇气接受他。
他说他会一直等着我的。他说到做到。这几年,他一直都没有再婚。前一天,我过生日,和他一起外出庆祝。期间,他向我求婚了。他说不能再等下去了。不然我们都老了。我说我再考虑一下。两天后给他答复。我很感动他的执着,但是想到儿子,担心他不能接受我再婚,就拒绝了。我想趁周末,问问儿子的意见。
没想到,临走前,我还没说出口,他抢先向我提出了这个问题。
毕竟在他看来,爸爸妈妈在一起,才是一个完整的家。但是,想到前夫还有一个女儿,我就退缩了。看到她,我还是很尴尬,毕竟是她妈妈,一手毁了我的家。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办?
#情感文字#(来源网络)
重奖!《丹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出炉#美好辽宁欢迎您#
为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扎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我市近日出台《丹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此次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共包括土地政策、投资环节支持政策、人才政策、中介人奖励政策等,优先支持我市“十四五”规划的“463”产业发展格局的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仪器仪表、农产品深加工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满族医药、海洋产业等六大新兴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项目,明确了不同产业项目依据其投资领域、投资额度所能享受的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产业项目,根据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按照政策标准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
同时,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积极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规定了对促成项目投产运营的社会引资者给予重奖,包括自然人和中介机构,凡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的项目,属于产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的项目,均可按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社会引资者最高300万元资金奖励。
目前,我市正全力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和全员招商的浓厚氛围,全力用好用足新出台的政策红利,为项目引进和落地铺政策“地毯”、开方便之门,加快项目落地、成型、见效,真正把政策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竞争优势,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文如下:
丹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鼓励和吸引优质企业在丹东市投资兴业,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丹东市行政区域外的国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资新办的企业(项目)。享受本优惠政策的企业(项目),应纳入本市统计口径,有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须书面承诺自获得优惠政策起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市,不改变在本市纳税义务,不减少投资规模。
我市本地企业符合本政策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的可按此政策执行。
第三条 本政策着力推进“老字号”改造升级、“原字号”深度开发和“新字号”培育壮大,优先支持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仪器仪表、农产品深加工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满族医药、海洋产业等六大新兴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项目。
不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违反《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8〕24号)的项目。
第四条 对符合《辽宁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用地集约是指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
对符合《辽宁省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目录》,在产地对农、林、牧、渔业产品直接进行初次加工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强、发展贡献大的重特大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依法“一项一策”。
第五条 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符合以下条件,在投产并形成地方财政实得收入后,给予资金扶持:
(一)工业产业项目。
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下同),且设备投入应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不同比例的扶持资金补助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0.5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额,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特色农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额,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5%给予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四)企业总部经济入驻项目。
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引进总部企业注册落户我市。对新引进并实际入驻我市的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支持,具体补助额度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新引进总部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
鼓励本地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发展,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符合以下标准的本地企业可按此政策执行。使用各级专项资金投入的本地企业不在奖励范围内。
第六条 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市创业的,采取“一事一议”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项目资助。
新引进落户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企业,对其全职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端技术人才(个人年收入3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长期工作合同并在我市建户缴纳社保),采取“一事一议”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个人贡献奖励。
全职引进并在丹转化科研成果、落地科技项目的全日制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丹工作期间给予三年期每月2000元工作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第七条 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配偶可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或所从事专业岗位对口安置就业或推荐就业一次,随迁子女或孙子女就读公办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接受学校(或公办园)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享受一次选择公办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待遇。
第八条 直接引荐域外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并跟踪促成项目落地,获得投资方和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确认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不含公职人员),依据项目投产时固定资产投资到位额度进行奖励。其中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按照1‰进行奖励;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按照1.5‰进行奖励;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按照2‰进行奖励;10亿元以上项目 “一事一议”,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九条 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引进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引进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引进企业招商经费奖励;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按照2‰进行奖励;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按照2.5‰进行奖励;10亿元以上项目 “一事一议”,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条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分别设立丹东市重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纳入市、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支持符合支持方向的招商引资项目。
第十一条 奖补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县(市)区收到市财政拨付的奖补资金后,按规定程序与县(市)区应承担的奖补资金一并拨付项目投资方(中介人)。
本政策与我市现行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兼得”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兑现奖励政策的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产业园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明确享受支持政策的企业若违反承诺的(自获得优惠政策起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市,不改变在本市纳税义务,不减少投资规模),其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予以撤销,并承担违约责任。本办法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扎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我市近日出台《丹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此次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共包括土地政策、投资环节支持政策、人才政策、中介人奖励政策等,优先支持我市“十四五”规划的“463”产业发展格局的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仪器仪表、农产品深加工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满族医药、海洋产业等六大新兴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项目,明确了不同产业项目依据其投资领域、投资额度所能享受的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产业项目,根据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按照政策标准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
同时,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积极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规定了对促成项目投产运营的社会引资者给予重奖,包括自然人和中介机构,凡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的项目,属于产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的项目,均可按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社会引资者最高300万元资金奖励。
目前,我市正全力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和全员招商的浓厚氛围,全力用好用足新出台的政策红利,为项目引进和落地铺政策“地毯”、开方便之门,加快项目落地、成型、见效,真正把政策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竞争优势,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文如下:
丹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鼓励和吸引优质企业在丹东市投资兴业,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丹东市行政区域外的国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资新办的企业(项目)。享受本优惠政策的企业(项目),应纳入本市统计口径,有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须书面承诺自获得优惠政策起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市,不改变在本市纳税义务,不减少投资规模。
我市本地企业符合本政策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的可按此政策执行。
第三条 本政策着力推进“老字号”改造升级、“原字号”深度开发和“新字号”培育壮大,优先支持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仪器仪表、农产品深加工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满族医药、海洋产业等六大新兴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项目。
不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违反《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8〕24号)的项目。
第四条 对符合《辽宁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用地集约是指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
对符合《辽宁省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目录》,在产地对农、林、牧、渔业产品直接进行初次加工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强、发展贡献大的重特大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依法“一项一策”。
第五条 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符合以下条件,在投产并形成地方财政实得收入后,给予资金扶持:
(一)工业产业项目。
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下同),且设备投入应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不同比例的扶持资金补助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0.5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额,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特色农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额,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5%给予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四)企业总部经济入驻项目。
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引进总部企业注册落户我市。对新引进并实际入驻我市的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支持,具体补助额度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新引进总部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
鼓励本地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发展,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符合以下标准的本地企业可按此政策执行。使用各级专项资金投入的本地企业不在奖励范围内。
第六条 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市创业的,采取“一事一议”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项目资助。
新引进落户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企业,对其全职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端技术人才(个人年收入3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长期工作合同并在我市建户缴纳社保),采取“一事一议”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个人贡献奖励。
全职引进并在丹转化科研成果、落地科技项目的全日制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丹工作期间给予三年期每月2000元工作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第七条 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配偶可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或所从事专业岗位对口安置就业或推荐就业一次,随迁子女或孙子女就读公办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接受学校(或公办园)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享受一次选择公办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待遇。
第八条 直接引荐域外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并跟踪促成项目落地,获得投资方和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确认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不含公职人员),依据项目投产时固定资产投资到位额度进行奖励。其中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按照1‰进行奖励;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按照1.5‰进行奖励;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按照2‰进行奖励;10亿元以上项目 “一事一议”,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九条 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引进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引进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引进企业招商经费奖励;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按照2‰进行奖励;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按照2.5‰进行奖励;10亿元以上项目 “一事一议”,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条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分别设立丹东市重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纳入市、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支持符合支持方向的招商引资项目。
第十一条 奖补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县(市)区收到市财政拨付的奖补资金后,按规定程序与县(市)区应承担的奖补资金一并拨付项目投资方(中介人)。
本政策与我市现行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兼得”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兑现奖励政策的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产业园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明确享受支持政策的企业若违反承诺的(自获得优惠政策起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市,不改变在本市纳税义务,不减少投资规模),其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予以撤销,并承担违约责任。本办法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会计实操[超话]#[太开心]月入8000+,你还会鄙视代理记账公司的工作吗?
好多小伙伴一提到代理记账公司,就会露出鄙视的表情[挖鼻],
确实,很多代账公司确实是,本着招廉价劳动力的目的去招新人的。[汗]
[哼]那是你没经验,你不会做账,如果面试的时候上去就说自己再某个代账公司工作过,
有经验,你还会是那个跑腿的吗?[憧憬]
[酷]转换一下思路,先学学做账的步骤,再去面试,你的成功几率就大太多了。
代账会计代50家的账是没有一点问题的,月入8000+妥妥的。
要不你以为代账公司的老会计咋不离职呢,
工作简单是不假,但收入并不低啊,比做个财务主管也低不了多少,
操的心可少太多了。
[打call]这是我工作6年的宝贵经验,分享给初入社会的你们,还有想从事会计行业的你们
当初我在代账公司一步一步咋走出来的,说多了都是泪.......
所以把我的经验无偿分享给大家,希望你们少走弯路。
[掌宝加油]做账实操流程
[掌宝星星眼]往来账及相关处理
[掌宝荧光棒]用友做账、做账、结账
[掌宝可怜]金蝶软件K3做账流程
。。。。。
留言66,带走吧。分享不易,且学且珍惜[航天员]
好多小伙伴一提到代理记账公司,就会露出鄙视的表情[挖鼻],
确实,很多代账公司确实是,本着招廉价劳动力的目的去招新人的。[汗]
[哼]那是你没经验,你不会做账,如果面试的时候上去就说自己再某个代账公司工作过,
有经验,你还会是那个跑腿的吗?[憧憬]
[酷]转换一下思路,先学学做账的步骤,再去面试,你的成功几率就大太多了。
代账会计代50家的账是没有一点问题的,月入8000+妥妥的。
要不你以为代账公司的老会计咋不离职呢,
工作简单是不假,但收入并不低啊,比做个财务主管也低不了多少,
操的心可少太多了。
[打call]这是我工作6年的宝贵经验,分享给初入社会的你们,还有想从事会计行业的你们
当初我在代账公司一步一步咋走出来的,说多了都是泪.......
所以把我的经验无偿分享给大家,希望你们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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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66,带走吧。分享不易,且学且珍惜[航天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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