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无核酸不能乘坐公共交通进入公共场所#纳税人交的税和医疗保险金是为了更好的建设国家和造福人民,并不是质疑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必要性,而是质疑两天一检的合理性,有必要投入如此之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吗?况且这些东西也并没有公开透明。如果把两天一检调整为三天或者一周一检,把从中节省出来的钱投入到医疗教育之中,或者改善一下农村环境,提高一下农民的养老待遇,更次一点来说,用这些钱去把720暴雨后毁坏的还没修好的路给重新修缮一下不行吗?
【大幅降价!长春正式执行】
长春市于2022年5月30日正式执行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集采即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
糖尿病作为我国最常见的慢性病之一,不仅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同时医疗支出负担沉重。本次胰岛素专项采购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首次拓展到生物药领域,是集采改革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不仅促使胰岛素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惠及更多患者,对于完善集采制度、实现改革目标也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集采在以患者为中心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临床选择,涵盖了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共16个通用名品种,包括餐食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食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人胰岛素类似物六个采购组。中选结果与临床实际需求实现了较高匹配度,大大提升“质优价宜”药物的可及性,保持了临床用药稳定性,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替代风险。有11家企业的42个产品中选,平均降幅达到48%,最高降幅在70%以上。以目前临床常用的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为例,集采前价格为68.86元,集采后降至43.20元,每支可为患者节省25.66元,患者一年即可节省1500余元。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自2021年9月开展胰岛素集采报量工作以来,积极与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动员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报量工作。目前,长春市共有271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本次胰岛素集采,其中包括公立、部队医疗机构及部分自愿参加的民营医疗机构,首年度的约定采购量已达405万余支,粗略计算,可为患者节省医药费用1.5亿余元。下一步,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将落实“一个加强,四个确保”工作任务,即加强风险研判,确保足量采购、确保优先使用、确保平稳替代、确保及时回款,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及配送情况。保障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在我市平稳有序落地实施,让春城百姓及时享受医保改革带来的优厚福利。
长春市于2022年5月30日正式执行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集采即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
糖尿病作为我国最常见的慢性病之一,不仅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同时医疗支出负担沉重。本次胰岛素专项采购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首次拓展到生物药领域,是集采改革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不仅促使胰岛素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惠及更多患者,对于完善集采制度、实现改革目标也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集采在以患者为中心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临床选择,涵盖了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共16个通用名品种,包括餐食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食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人胰岛素类似物六个采购组。中选结果与临床实际需求实现了较高匹配度,大大提升“质优价宜”药物的可及性,保持了临床用药稳定性,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替代风险。有11家企业的42个产品中选,平均降幅达到48%,最高降幅在70%以上。以目前临床常用的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为例,集采前价格为68.86元,集采后降至43.20元,每支可为患者节省25.66元,患者一年即可节省1500余元。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自2021年9月开展胰岛素集采报量工作以来,积极与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动员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报量工作。目前,长春市共有271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本次胰岛素集采,其中包括公立、部队医疗机构及部分自愿参加的民营医疗机构,首年度的约定采购量已达405万余支,粗略计算,可为患者节省医药费用1.5亿余元。下一步,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将落实“一个加强,四个确保”工作任务,即加强风险研判,确保足量采购、确保优先使用、确保平稳替代、确保及时回款,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及配送情况。保障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在我市平稳有序落地实施,让春城百姓及时享受医保改革带来的优厚福利。
【沈阳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疫情防控 沈阳在行动##保护自己 保卫城市#
为进一步做好近期我市餐饮服务行业恢复部分营业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市民就餐安全,按照市防指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市近期恢复部分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烘焙店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内部管理
(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照14天以上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做好员工信息采集。
(二)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及时向员工传达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
(三)严格落实各地区属地责任及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地区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恢复部分营业后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派驻监督员对各项防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三、场所管理
(四)要加强经营场所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要保证空调运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
(五)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500mg/L)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应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就餐区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设施。每天营业结束后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六)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应配备齐全保证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当地面或墙面受到排泄物、呕吐物或分泌物污染时,清除污染物后,及时消毒,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加强垃圾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四、员工管理
(八)由专人对员工进行测温、登记,做好员工的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九)员工要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加强防护,做到“应接尽接”,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岗,返岗后每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要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
五、顾客管理
(十)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按属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等疫情防控“四件套”措施。
(十一)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开放包房就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十二)餐饮服务单位原则上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到店时间。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十三)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提供“公勺公筷”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积极推广分餐制。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
六、食材管理
(十四)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十五)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出现中高风险疫情或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按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十六)不得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十七)冷库应设专人管理,进口冷链食材专区贮存,进库时需对食材接触面、外包装(箱)等进行高频率的清洁消毒。直接接触、切割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增加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水围裙。
(十八)要加强物流车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自有司乘人员要实行集中管理,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戴好口罩、手套等。要每天对物流车辆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相关信息留存。
七、应急管理
(十九)当餐饮服务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等处置措施,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对经营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二十)餐饮服务单位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立即执行报告制度并妥善安排就医。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必要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市场保障监管及复工复产组
2022年5月27日
编辑:张海斌
#疫情防控 沈阳在行动##保护自己 保卫城市#
为进一步做好近期我市餐饮服务行业恢复部分营业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市民就餐安全,按照市防指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市近期恢复部分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烘焙店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内部管理
(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照14天以上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做好员工信息采集。
(二)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及时向员工传达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
(三)严格落实各地区属地责任及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地区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恢复部分营业后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派驻监督员对各项防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三、场所管理
(四)要加强经营场所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要保证空调运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
(五)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500mg/L)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应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就餐区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设施。每天营业结束后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六)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应配备齐全保证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当地面或墙面受到排泄物、呕吐物或分泌物污染时,清除污染物后,及时消毒,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加强垃圾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四、员工管理
(八)由专人对员工进行测温、登记,做好员工的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九)员工要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加强防护,做到“应接尽接”,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岗,返岗后每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要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
五、顾客管理
(十)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按属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等疫情防控“四件套”措施。
(十一)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开放包房就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十二)餐饮服务单位原则上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到店时间。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十三)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提供“公勺公筷”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积极推广分餐制。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
六、食材管理
(十四)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十五)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出现中高风险疫情或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按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十六)不得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十七)冷库应设专人管理,进口冷链食材专区贮存,进库时需对食材接触面、外包装(箱)等进行高频率的清洁消毒。直接接触、切割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增加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水围裙。
(十八)要加强物流车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自有司乘人员要实行集中管理,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戴好口罩、手套等。要每天对物流车辆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相关信息留存。
七、应急管理
(十九)当餐饮服务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等处置措施,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对经营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二十)餐饮服务单位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立即执行报告制度并妥善安排就医。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必要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市场保障监管及复工复产组
2022年5月27日
编辑:张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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