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趣闻# 假发那些事儿~
假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存在了很多年。英联邦的法律人至今出庭仍要戴上灰白卷曲的假发,中国妇女几千年前就追逐幽黑沉重的发髻,古埃及人更以假发来区分社会地位。
假发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也有过不少的争议。来看看中国古代关于假发的轶闻。
春秋时,《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卫庄公在城墙上看到戎州人己氏的妻子头发甚美,就命人把她的头发强行剃掉,制成假发给自己的夫人吕姜作为装饰,称为“吕姜髢”。
汉朝则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比如皇太后仍以假髻来承载多种沉重而复杂的头饰,后来演变成沉重的凤冠。《太平御览》引《林邑记》提到朱崖(今海南岛)人多长发,当地郡守贪婪残暴,把妇女的头割下来取她们的头发制造假发。
晋朝时,由于人们睡觉时会把假发、假髻取下放在木或竹制造的笼子上,看起来像人头,因此又称假头。
有些穷人把自己的头发卖掉来换粮食,例如陶侃的母亲就曾剪下自己的头发卖给做假发的人,换得数斛米,再把柱子砍了做柴火,给来投宿的范逵做饭。《世说新语·贤媛》也有记载这件事,后世引为美谈,也是成语“陶母邀宾”的典故。
到了唐朝,假发仍然很流行。柳宗元在《朗州员外司户薛君妻崔氏墓志》赞美崔氏“髲髢峨峨”,可见当时的假发偏重于高髻式。
宋朝仍然流行高髻,有些店铺以未经消毒的死人头发制成假髻出售,令佩戴者染病。
元朝,《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就提到崔莺莺的“鬏髻儿歪”。可见,美丽的头发是古代美女的一个重要标准。
清朝到光绪后期,旗人的“两把头”开始向更高更大发展,头发不够用,基本就是真假发一起上了。据说慈禧太后年老时头发稀少,梳不起来了,就出现了缎子做的“两把头”。而下面突出的头发,就叫“燕尾”,是一种脑后发式,基本上是假发,是配合旗头装饰的一种辅助工具。
假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存在了很多年。英联邦的法律人至今出庭仍要戴上灰白卷曲的假发,中国妇女几千年前就追逐幽黑沉重的发髻,古埃及人更以假发来区分社会地位。
假发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也有过不少的争议。来看看中国古代关于假发的轶闻。
春秋时,《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卫庄公在城墙上看到戎州人己氏的妻子头发甚美,就命人把她的头发强行剃掉,制成假发给自己的夫人吕姜作为装饰,称为“吕姜髢”。
汉朝则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比如皇太后仍以假髻来承载多种沉重而复杂的头饰,后来演变成沉重的凤冠。《太平御览》引《林邑记》提到朱崖(今海南岛)人多长发,当地郡守贪婪残暴,把妇女的头割下来取她们的头发制造假发。
晋朝时,由于人们睡觉时会把假发、假髻取下放在木或竹制造的笼子上,看起来像人头,因此又称假头。
有些穷人把自己的头发卖掉来换粮食,例如陶侃的母亲就曾剪下自己的头发卖给做假发的人,换得数斛米,再把柱子砍了做柴火,给来投宿的范逵做饭。《世说新语·贤媛》也有记载这件事,后世引为美谈,也是成语“陶母邀宾”的典故。
到了唐朝,假发仍然很流行。柳宗元在《朗州员外司户薛君妻崔氏墓志》赞美崔氏“髲髢峨峨”,可见当时的假发偏重于高髻式。
宋朝仍然流行高髻,有些店铺以未经消毒的死人头发制成假髻出售,令佩戴者染病。
元朝,《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就提到崔莺莺的“鬏髻儿歪”。可见,美丽的头发是古代美女的一个重要标准。
清朝到光绪后期,旗人的“两把头”开始向更高更大发展,头发不够用,基本就是真假发一起上了。据说慈禧太后年老时头发稀少,梳不起来了,就出现了缎子做的“两把头”。而下面突出的头发,就叫“燕尾”,是一种脑后发式,基本上是假发,是配合旗头装饰的一种辅助工具。
#历史趣闻#【揭秘:明朝开国功臣常遇春军中暴毙的真相】#v光新星#
说起大明开国名将,首推徐达、常遇春二人。在朱元璋义军初起之时,两人就追随他一路转战南北,此后更是独当一面,先后统帅大军攻破陈友谅,平定张士诚,北伐元顺帝,击溃王保保,两人为大明王朝的创建立下赫赫战功。
历经十几年的腥风血雨,即将安享太平之时,40岁的常遇春暴死柳河川,一代名将离奇谢世。加上后来朱元璋大肆屠戮开国功臣,使得后世对他的死多了份猜疑。那么他究竟因为而死?他的死和朱元璋有无何关?
据文献记载,常遇春,1330年出生,濠州怀远人,相貌齐伟,勇力绝人,猿臂善射。元末天下大乱,落草为寇的常遇春于1355年投奔当时势力极为弱小的朱元璋。每次作战常遇春都冲锋在前,勇猛敢战,是朱元璋麾下的一员猛将。常遇春虽然不识字,但平时善抚士卒,作战时沉着果敢,一生历经大小数百战,从未败北。朱元璋就曾赞叹到:“当百万众,摧锋陷坚,莫如副将军(常遇春当时的官职)。”常也曾自言率兵十万,就能横行天下,因此军中呼为“常十万”,其他开国将领对他也无不钦佩。然而就在天下即将平定之时,常遇春突然暴死回师军中。
文献记载,事情过程是这样的,洪武二年(1369年)5月元将也速率兵侵扰通州,于是常遇春、李文忠奉命率领9万大军出塞讨伐。一路上明军战无不胜,最终直捣开平,俘获“元军万人、车万辆、马三千、牛五万”。大军班师准备回北平,7月7日途径柳河川时,常遇春“暴疾卒,年仅四十”。
消息传到南京,朱元璋十分痛心,亲自到龙江迎接灵柩,并下令追封常遇春为封开平王,谥忠武,“配享太庙,肖像功臣庙,位皆第二”(第一给徐达留着呢)。朱元璋还曾对人言道:“朕东抚高丽,西抵吐蕃,北际沙漠,南来交址、占城,莫不稽首奉命,计其开拓之功以十分,而言王(常遇春)葢居其七八”可见对于常遇春的死,朱元璋还是十分悲痛的。再看当时的全国的政治、军事形势,王保保拥兵塞外,云南、四川等边疆地区均未平定,还需要多次用兵。
朱元璋没必要在此时自毁臂膀,那么常遇春又是怎么暴逝的呢?作为一军的统帅,常遇春却总喜欢冲锋陷阵。在北伐之前,朱元璋就曾提醒过他:“身为大将,顾好与小校角,甚非所望也”。当时常遇春“拜谢”,可是到了战场,依然我行我素,“单骑突其阵”。在二十几年的征战中,常遇春多次负伤,加上不停的征战,居无定所,食无定时,身体可能积劳成疾,一直处于亚健康。大军北征从5月出发,到7月班师,正值夏秋之际,天气炎热,一路上常遇春既要制定作战计划,又要披甲冲锋陷阵,体力消耗极大,虽然表面上没事,但身体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况。
而柳河川位于现在的河北省承德市境内,7月间虽然气温较低,但昼夜温差极大。而常遇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患上了“卸甲风”而暴死的。可以想象,柳河川地区白天天气炎热,常遇春又重甲在身;到了晚上气温凉爽,他不顾身上的汗水,立即卸去盔甲,引发“中风”之疾;连带着多年伤病,身体达到了极限;加上大军远征,没有良医,遂不治身亡。其实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常遇春的地位非同一般,就如同是自己的“尉迟恭”、“岳飞”一般。生前常遇春曾被封为鄂国公,而死后被谥为忠武,而这正是尉迟恭、岳飞所享有的荣誉。
洪武三年,常遇春的长子常茂被封为郑国公,长女则嫁给了太子朱标,成为太子妃。朱元璋从来没有忘记这位元勋,每次出兵前,激励将官,必提徐、常二人。生前身后,常遇春从25岁起追随朱元璋,征战15载,至40岁暴逝塞北。纵观他的一生,常遇春从来不是一个完人,曾经杀过降兵;但他从来都是一员名将,一位从未败名将!题外话:常遇春暴死柳河川后,在当地曾有一座衣冠冢,而当地的地名演化成了“寿王坟”,抗战结束时衣冠坟冢尚在,后可能毁于政治运动中。
说起大明开国名将,首推徐达、常遇春二人。在朱元璋义军初起之时,两人就追随他一路转战南北,此后更是独当一面,先后统帅大军攻破陈友谅,平定张士诚,北伐元顺帝,击溃王保保,两人为大明王朝的创建立下赫赫战功。
历经十几年的腥风血雨,即将安享太平之时,40岁的常遇春暴死柳河川,一代名将离奇谢世。加上后来朱元璋大肆屠戮开国功臣,使得后世对他的死多了份猜疑。那么他究竟因为而死?他的死和朱元璋有无何关?
据文献记载,常遇春,1330年出生,濠州怀远人,相貌齐伟,勇力绝人,猿臂善射。元末天下大乱,落草为寇的常遇春于1355年投奔当时势力极为弱小的朱元璋。每次作战常遇春都冲锋在前,勇猛敢战,是朱元璋麾下的一员猛将。常遇春虽然不识字,但平时善抚士卒,作战时沉着果敢,一生历经大小数百战,从未败北。朱元璋就曾赞叹到:“当百万众,摧锋陷坚,莫如副将军(常遇春当时的官职)。”常也曾自言率兵十万,就能横行天下,因此军中呼为“常十万”,其他开国将领对他也无不钦佩。然而就在天下即将平定之时,常遇春突然暴死回师军中。
文献记载,事情过程是这样的,洪武二年(1369年)5月元将也速率兵侵扰通州,于是常遇春、李文忠奉命率领9万大军出塞讨伐。一路上明军战无不胜,最终直捣开平,俘获“元军万人、车万辆、马三千、牛五万”。大军班师准备回北平,7月7日途径柳河川时,常遇春“暴疾卒,年仅四十”。
消息传到南京,朱元璋十分痛心,亲自到龙江迎接灵柩,并下令追封常遇春为封开平王,谥忠武,“配享太庙,肖像功臣庙,位皆第二”(第一给徐达留着呢)。朱元璋还曾对人言道:“朕东抚高丽,西抵吐蕃,北际沙漠,南来交址、占城,莫不稽首奉命,计其开拓之功以十分,而言王(常遇春)葢居其七八”可见对于常遇春的死,朱元璋还是十分悲痛的。再看当时的全国的政治、军事形势,王保保拥兵塞外,云南、四川等边疆地区均未平定,还需要多次用兵。
朱元璋没必要在此时自毁臂膀,那么常遇春又是怎么暴逝的呢?作为一军的统帅,常遇春却总喜欢冲锋陷阵。在北伐之前,朱元璋就曾提醒过他:“身为大将,顾好与小校角,甚非所望也”。当时常遇春“拜谢”,可是到了战场,依然我行我素,“单骑突其阵”。在二十几年的征战中,常遇春多次负伤,加上不停的征战,居无定所,食无定时,身体可能积劳成疾,一直处于亚健康。大军北征从5月出发,到7月班师,正值夏秋之际,天气炎热,一路上常遇春既要制定作战计划,又要披甲冲锋陷阵,体力消耗极大,虽然表面上没事,但身体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况。
而柳河川位于现在的河北省承德市境内,7月间虽然气温较低,但昼夜温差极大。而常遇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患上了“卸甲风”而暴死的。可以想象,柳河川地区白天天气炎热,常遇春又重甲在身;到了晚上气温凉爽,他不顾身上的汗水,立即卸去盔甲,引发“中风”之疾;连带着多年伤病,身体达到了极限;加上大军远征,没有良医,遂不治身亡。其实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常遇春的地位非同一般,就如同是自己的“尉迟恭”、“岳飞”一般。生前常遇春曾被封为鄂国公,而死后被谥为忠武,而这正是尉迟恭、岳飞所享有的荣誉。
洪武三年,常遇春的长子常茂被封为郑国公,长女则嫁给了太子朱标,成为太子妃。朱元璋从来没有忘记这位元勋,每次出兵前,激励将官,必提徐、常二人。生前身后,常遇春从25岁起追随朱元璋,征战15载,至40岁暴逝塞北。纵观他的一生,常遇春从来不是一个完人,曾经杀过降兵;但他从来都是一员名将,一位从未败名将!题外话:常遇春暴死柳河川后,在当地曾有一座衣冠冢,而当地的地名演化成了“寿王坟”,抗战结束时衣冠坟冢尚在,后可能毁于政治运动中。
#历史趣闻#【民国女神林徽因:思想更复杂长相更漂亮】#v光新星#
正如张幼仪对林徽因的评价,当她知道徐志摩所爱何人时,曾说“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一位思想更复杂、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
在今天,一代才女林徽因依然拥有众多的追随者。不同于张爱玲的以文字立身,对林徽因来说,则是以身世个性传奇。她身世氛围,更多地折射着那个时代的文化风尚,流逝的时光之水也冲洗不掉她的传世风华,反而更加迷人,令人追寻。
林徽因秀外慧中、多才多艺。她曾旅英留美,深得东西方艺术之真谛,英文水平极佳。她兼具中西之美,既秉有大家闺秀的风度,又具备中国传统女性所缺乏的独立精神和现代气质。
在北京的文化圈里,她一直以才貌双全而闻名。由于徐志摩的文学引领,她写得一手音韵极美的新诗,是才华横溢的女作家。以她为中心,聚集了一大批当时中国的第一流文化学者,而她就是一个高级文化沙龙的女主人。
她是建筑史研究中卓有建树的学者,卷起袖子就可以赶图设计新房舍。她骡子骑得,鸡毛小店住得,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她不顾重病在身,经常颠簸在穷乡僻壤、荒山野岭,在荒寺古庙、危梁陡拱中考查研究中国古建筑。
她还是三个着名的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一个是与徐志摩共同出演的青春感伤片,浪漫诗人对她痴狂,并开中国现代离婚之先河;一个是和梁思成这个名字并置在一起的婚恋正剧,建筑学家丈夫视她为不可或缺的事业伴侣和灵感的源泉;另外,还是一个悲情故事的女主角,她中途退场,逻辑学家金岳霖因她不婚,用大半生的时间“逐林而居”,将单恋与怀念持续终生。
可想而知,她确实是一位倾倒众生的佳人。在她身后,似乎还真难找到一个能及得上她的成就和魅力的女性。
1931年夏天,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坦言,他在二十四岁以前,与诗“完全没有相干”。是在“整十年前”由于“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照着了“奇异的月色”,他这才“倾向于分行的抒写”,而且“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他,渐渐潜化了他的气质,而终于成就了他这位诗人。徐志摩这里所说的“整十年前”,当指1921年,正是在这一年,他在伦敦结识了林长民及其女林徽因,他的新诗创作,也从这一年起步。
与林徽因相见之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了。而林徽因却只是个穿着白衣、容貌纤细的十六岁少女。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成为诗人心里永恒的素材,寄托的梦想,一个被诗人无数次理想诗化的女子,一个脱离了现实只存在梦幻之中的女子。徐志摩单恋上她,为她写作无数动人心弦的情诗,甘做她裙边的一株杂草。1922年,“林徽因在英,与志摩有论婚嫁之意,林谓必先与夫人张幼仪离婚后始可……”(陈从周《徐志摩年谱》)。
同年3月,徐志摩在柏林提出与原配张幼仪离婚。张幼仪虽然感到太突然,但仍理智地对待这件事,随即带着孩子远走他乡,到德国留学去了。事实上,徐志摩也做了第三者,因为林徽因当时也已经许配了梁思成。很有意思的是,作为父亲的林长民竟然也犹犹豫豫地默许了女儿与徐志摩之间的爱情,浑然忘记了自己已经把掌上明珠许配了梁家大公子。
应该说,徐志摩对林徽因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他是林徽因文学道路上的引路人。林徽因曾对她的子女们亲口讲过,徐写过很多诗送给林,最有名的是《偶然》。
然而,她对于诗人的热情,有着不可信任的直觉,徐志摩的浪漫与飘逸是她所欣赏的,但也是她无法把握的,以至于自己无法焕发出同样的激情去应和。最终,她没有像同时代的丁玲、石评梅、庐隐那样,从追求自由的爱开始,然后又为爱所困,她成为一个出身名门游学欧美视野开阔见识广博的知识分子。正如张幼仪对林徽因的评价,当她知道徐志摩所爱何人时,曾说“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一位思想更复杂、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
正如张幼仪对林徽因的评价,当她知道徐志摩所爱何人时,曾说“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一位思想更复杂、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
在今天,一代才女林徽因依然拥有众多的追随者。不同于张爱玲的以文字立身,对林徽因来说,则是以身世个性传奇。她身世氛围,更多地折射着那个时代的文化风尚,流逝的时光之水也冲洗不掉她的传世风华,反而更加迷人,令人追寻。
林徽因秀外慧中、多才多艺。她曾旅英留美,深得东西方艺术之真谛,英文水平极佳。她兼具中西之美,既秉有大家闺秀的风度,又具备中国传统女性所缺乏的独立精神和现代气质。
在北京的文化圈里,她一直以才貌双全而闻名。由于徐志摩的文学引领,她写得一手音韵极美的新诗,是才华横溢的女作家。以她为中心,聚集了一大批当时中国的第一流文化学者,而她就是一个高级文化沙龙的女主人。
她是建筑史研究中卓有建树的学者,卷起袖子就可以赶图设计新房舍。她骡子骑得,鸡毛小店住得,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她不顾重病在身,经常颠簸在穷乡僻壤、荒山野岭,在荒寺古庙、危梁陡拱中考查研究中国古建筑。
她还是三个着名的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一个是与徐志摩共同出演的青春感伤片,浪漫诗人对她痴狂,并开中国现代离婚之先河;一个是和梁思成这个名字并置在一起的婚恋正剧,建筑学家丈夫视她为不可或缺的事业伴侣和灵感的源泉;另外,还是一个悲情故事的女主角,她中途退场,逻辑学家金岳霖因她不婚,用大半生的时间“逐林而居”,将单恋与怀念持续终生。
可想而知,她确实是一位倾倒众生的佳人。在她身后,似乎还真难找到一个能及得上她的成就和魅力的女性。
1931年夏天,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坦言,他在二十四岁以前,与诗“完全没有相干”。是在“整十年前”由于“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照着了“奇异的月色”,他这才“倾向于分行的抒写”,而且“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他,渐渐潜化了他的气质,而终于成就了他这位诗人。徐志摩这里所说的“整十年前”,当指1921年,正是在这一年,他在伦敦结识了林长民及其女林徽因,他的新诗创作,也从这一年起步。
与林徽因相见之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了。而林徽因却只是个穿着白衣、容貌纤细的十六岁少女。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成为诗人心里永恒的素材,寄托的梦想,一个被诗人无数次理想诗化的女子,一个脱离了现实只存在梦幻之中的女子。徐志摩单恋上她,为她写作无数动人心弦的情诗,甘做她裙边的一株杂草。1922年,“林徽因在英,与志摩有论婚嫁之意,林谓必先与夫人张幼仪离婚后始可……”(陈从周《徐志摩年谱》)。
同年3月,徐志摩在柏林提出与原配张幼仪离婚。张幼仪虽然感到太突然,但仍理智地对待这件事,随即带着孩子远走他乡,到德国留学去了。事实上,徐志摩也做了第三者,因为林徽因当时也已经许配了梁思成。很有意思的是,作为父亲的林长民竟然也犹犹豫豫地默许了女儿与徐志摩之间的爱情,浑然忘记了自己已经把掌上明珠许配了梁家大公子。
应该说,徐志摩对林徽因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他是林徽因文学道路上的引路人。林徽因曾对她的子女们亲口讲过,徐写过很多诗送给林,最有名的是《偶然》。
然而,她对于诗人的热情,有着不可信任的直觉,徐志摩的浪漫与飘逸是她所欣赏的,但也是她无法把握的,以至于自己无法焕发出同样的激情去应和。最终,她没有像同时代的丁玲、石评梅、庐隐那样,从追求自由的爱开始,然后又为爱所困,她成为一个出身名门游学欧美视野开阔见识广博的知识分子。正如张幼仪对林徽因的评价,当她知道徐志摩所爱何人时,曾说“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一位思想更复杂、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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