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跨国企业股东身份,EB1C助你全家移民美国~
EB-1C移民作为美国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限所待的地域,只要您拥有国内高层管理者经验,在美成立一个新公司或收购当地一家公司为子公司,就可以申请获得美国绿卡。
EB1C 需要满足的条件 ▼
在递交申请的前三年中必须在该公司任职一年以上,您进入美国后依然在该公司任职,您在海外公司/其分公司或者其子公司担任经理或者管理者。
您必须满足如下项标准: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侨宇出国提醒你:为满足EB1C的要求,申请人可以投资美国的一家实业,关联国内母公司,这样省去在美国重新开公司的麻烦!
EB1C申请的重点 ▼
1、企业架构
EB-1C 首先要求一个合格的具有美国机构和海外机构的跨国企业。
EB-1C申请的受益人是将被调派美国相关机构工作的高级经理和管理人员,而申请者是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
2、资金来源和金额要求
EB-1C申请的审理中,美国移民局通常只关注海外公司和美国境内公司之间最初的投资和资金流动,对投资金额数量和来源都没有做出任何硬性的要求。
3、申请人资格
EB-1C申请中,受益人必须要在提交申请前3年内至少被该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国境内分公司雇佣并且担任经理级别的高管人员达连续达1年时间。虽然对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特别要求,但受益人必须拥有合理的资质去履行他的管理职权。
4、对于雇员的要求
EB-1C成功的关键在于能证明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能够为受益人提供相关的高级行政管理职位而非日常管理或者一线工人的监督职位。因此,一般需要雇佣15名雇员来满足条件。另外,美国机构必须实际运作并产生收入。
5、移民局审查重点
EB-1C中,移民局会重点审查跨国公司的结构和作为申请人的美国机构的运营。
6、相关表格中的申请人
EB-1C是雇主,即美国公司担保的申请,即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是申请人,而将被调派的雇员是受益人。该美国机构需提交I-140表格为受益人进行EB-1C职业移民申请。
7、证明材料和文件
EB-1C申请中,雇主需要连同I-140表格一起提交关于提供的管理职位的职责综述。雇主同时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作为申请人的美国机构与跨国公司的其他机构之间的关系的证据。
8、永久绿卡
EB-1C 获得批准后,受益人与其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在美国境内可以申请身份调整,如果在美国境外,可以通过领事馆程序申请签证。当他们获得签证进入美国或者身份调整获得批准之时,他们将收到没有条件限制的永久绿卡。EB-1C没有临时绿卡阶段,一般两年左右就能拿到永久绿卡。
EB-1C移民作为美国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限所待的地域,只要您拥有国内高层管理者经验,在美成立一个新公司或收购当地一家公司为子公司,就可以申请获得美国绿卡。
EB1C 需要满足的条件 ▼
在递交申请的前三年中必须在该公司任职一年以上,您进入美国后依然在该公司任职,您在海外公司/其分公司或者其子公司担任经理或者管理者。
您必须满足如下项标准: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侨宇出国提醒你:为满足EB1C的要求,申请人可以投资美国的一家实业,关联国内母公司,这样省去在美国重新开公司的麻烦!
EB1C申请的重点 ▼
1、企业架构
EB-1C 首先要求一个合格的具有美国机构和海外机构的跨国企业。
EB-1C申请的受益人是将被调派美国相关机构工作的高级经理和管理人员,而申请者是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
2、资金来源和金额要求
EB-1C申请的审理中,美国移民局通常只关注海外公司和美国境内公司之间最初的投资和资金流动,对投资金额数量和来源都没有做出任何硬性的要求。
3、申请人资格
EB-1C申请中,受益人必须要在提交申请前3年内至少被该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国境内分公司雇佣并且担任经理级别的高管人员达连续达1年时间。虽然对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特别要求,但受益人必须拥有合理的资质去履行他的管理职权。
4、对于雇员的要求
EB-1C成功的关键在于能证明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能够为受益人提供相关的高级行政管理职位而非日常管理或者一线工人的监督职位。因此,一般需要雇佣15名雇员来满足条件。另外,美国机构必须实际运作并产生收入。
5、移民局审查重点
EB-1C中,移民局会重点审查跨国公司的结构和作为申请人的美国机构的运营。
6、相关表格中的申请人
EB-1C是雇主,即美国公司担保的申请,即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是申请人,而将被调派的雇员是受益人。该美国机构需提交I-140表格为受益人进行EB-1C职业移民申请。
7、证明材料和文件
EB-1C申请中,雇主需要连同I-140表格一起提交关于提供的管理职位的职责综述。雇主同时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作为申请人的美国机构与跨国公司的其他机构之间的关系的证据。
8、永久绿卡
EB-1C 获得批准后,受益人与其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在美国境内可以申请身份调整,如果在美国境外,可以通过领事馆程序申请签证。当他们获得签证进入美国或者身份调整获得批准之时,他们将收到没有条件限制的永久绿卡。EB-1C没有临时绿卡阶段,一般两年左右就能拿到永久绿卡。
成功申请美国EB-1A移民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1、准备完整、详尽的证明文件
证明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的杰出能力需要大量的证据。申请材料的数量是其次,文件的质量和深度才是移民局考虑的重点。
同时,还需要提供关于该奖项的媒体报道,以证明奖项的重要性。
如果申请人没有递交充分的证据,移民局会发出补件信。
2、准确定义专业领域
EB-1A申请中一个非常重要但常被忽略的要素,是如何对申请人的专业领域进行定义。
通常的做法是缩小申请人的专业领域,从而更加突出申请人在该领域中的影响和地位。
例如,将申请人的专业定义成“歌剧演唱家”比宽泛的“音乐家”领域更加突出申请人该领域中的地位。
3、证明申请人的杰出能力对美国有益
美国移民法明确要求EB-1A 申请人证明其拿到绿卡以后会在美国继续从事专业领域的工作,造福美国。根据最近的审案趋势,仅仅递交一份申请人签字的意向声明是达不到移民局要求的。
移民局要求有实质证据显示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做出一些工作安排
#移民美国# #美国生活# #美国移民# #eb1a#
1、准备完整、详尽的证明文件
证明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的杰出能力需要大量的证据。申请材料的数量是其次,文件的质量和深度才是移民局考虑的重点。
同时,还需要提供关于该奖项的媒体报道,以证明奖项的重要性。
如果申请人没有递交充分的证据,移民局会发出补件信。
2、准确定义专业领域
EB-1A申请中一个非常重要但常被忽略的要素,是如何对申请人的专业领域进行定义。
通常的做法是缩小申请人的专业领域,从而更加突出申请人在该领域中的影响和地位。
例如,将申请人的专业定义成“歌剧演唱家”比宽泛的“音乐家”领域更加突出申请人该领域中的地位。
3、证明申请人的杰出能力对美国有益
美国移民法明确要求EB-1A 申请人证明其拿到绿卡以后会在美国继续从事专业领域的工作,造福美国。根据最近的审案趋势,仅仅递交一份申请人签字的意向声明是达不到移民局要求的。
移民局要求有实质证据显示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做出一些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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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职业移民最新排期表
EB-1(EB-1A、EB-1C): 无排期;
EB-2(NIW): 2019年4月1日,小幅前进31天;
EB-3技术类: 2018年3月22日,无变化;
EB-3非技术: 2012年6月1日,无变化;
EB-4:无排期;
EB-5预留签证类别:无排期;
EB-5直投及区域中心:2015年11月22日,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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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EB-1A、EB-1C): 无排期;
EB-2(NIW): 2019年4月1日,小幅前进31天;
EB-3技术类: 2018年3月22日,无变化;
EB-3非技术: 2012年6月1日,无变化;
EB-4:无排期;
EB-5预留签证类别:无排期;
EB-5直投及区域中心:2015年11月22日,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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