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如来灭度一百年后的分蘖
文/孙玺龙
根据佛陀关于“正法余有五百年;相似像法出世,正法则灭”的预记,在古印度,佛教大体经历了正法、像法、末法等三个历史时期。
正法时期共计546年,分为根本佛教、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等三个阶段。其中,佛在世说法的46年,佛弟子尊佛为法根法本,为根本佛教时期。
在佛灭后的二百多年里,僧众和睦,传承《阿含经》,奉持佛教原样不变,为原始佛教时期。佛灭后二百多年至五百年间,僧众分裂为部派佛教时期,虽然后期有了相似法、像法滋生蔓延的迹象,但是这一时期,四圣谛还是“正法要”,《阿含经》还是正法本,尚未受到恶意贬低和像法取代,仍然属于正法时期。
佛灭五百年后,佛教进入了五百年的像法主导时期。佛灭一千年以后,像法又被末法所取代。
在古印度早期佛教史上,围绕《阿含经》发生过四次重大结集。根据律典记载,佛灭后一百一十多年,发生了第二次大结集。
那时候,佛教僧众形成了两大派系,一派是专弘《阿含经》的,以摩偷罗和罽宾为中心的阿难系,也叫法师系;一派是侧重戒学的,以优禅尼和毗舍离为中心的优波离系,也叫律师系。阿难系的三藏比丘耶舍陀,见优波离系比丘擅行十事,如手持大金钵,从拘萨罗到毗舍离挨户乞钱等,违背了如来禁戒,出面劝阻反遭驱逐,遂联络摩偷罗的三菩伽长老,三菩伽联络达嚫国、阿槃提国(首都优禅尼)的阿难弟子,并请出萨寒若国通达《阿含经》的大阿含师梨婆达多长老,组织阿难系上座比丘七百人共赴毗舍离,与跋耆国耶斯那律师召集的一两万比丘一起,在婆利迦园开会重温律制,依经依律议决十事非法,最终统一了认识,使“十事罪如法灭竟”。
这次结集用了八个月,最大特点是提取“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也就是将圣典中的戒经与已有的条规戒本合起来,统编为独立的律藏,传今的各部派律典即由此辗转传抄增减而来。北传律典称这次结集是“论比尼法”“集法毗尼”“毗尼经者,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七百结集律藏”,统称“七百结集”或“集法”。
南传称此次结集为“律结集”“七百比丘集毗尼…一切法及毗尼藏尽出…于八月日(满240日)得集竟”,统称“第二集法藏”或“七百犍度”。毗尼另译毗奈耶,也称法,即法律、戒律。因此,这次结集的重点就是编订律藏。
在提取戒经编辑律典的同时,《阿含经》母本也被一分为四。初次结集时,短篇或杂篇,中篇、长篇以及增一型篇幅的经文都有了,但是并未分作四部经。
现在“文句长者集为长阿含,中者集为中阿含,杂者集为杂阿含,一增乃至百增集为增一阿含”等等,一部经变成了四部经,于是便有了北传四阿含经。
其中,《杂阿含经》50卷(缺失二卷待考),带来梵本并译出者,南朝宋国求那跋陀罗,中天竺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别译杂阿含经》20卷,失译人名,疑似前经撮要故为别部,或曰与南传相应部有偈品相当。
《长阿含经》22卷,口诵者后秦佛陀耶舍,北印度罽宾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汉译者竺佛念,凉州人。
《中阿含经》60卷;《增一阿含经》50卷,初译者均为苻秦昙摩难提。再译与校改者系东晋僧伽提婆,瞿昙氏,北印度罽宾人,学通三藏,所用梵本系“罽宾沙门僧伽罗叉执梵本”。
总的来看,《增含》问题相对较多,少数内容相互矛盾,《中含》《长含》次之,《杂含》问题最少,祖本色彩最浓,最受学界推崇。律典形成较晚,演变较大,不少问题与圣典有出入。《杂含》《中含》据信为说一切有部传本。《长含》系法藏部传本,《增含》系有部分支根本说一切有部传本,受大乘佛教影响较多。四阿含均属阿难系传本,虽经长期流变,分作北传南传、四部五部,存在“次序紊乱”,混进一些杂质,但是瑕不掩瑜,所谓金盆打了分量还在,经典的精髓和原始风貌基本保全下来是无疑的。
根据圣典记载,佛在生前两次嘱托阿难,要把如来法脉传承下去,不要断绝。第一次是在王舍城东弥萨罗。佛对阿难说:“我今为汝转相继法,汝亦当复转相继法,莫令佛种断。”“我今以是无上法殷勤嘱累汝,莫增减我法…我前后所说法尽嘱累汝。”
第二次是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同时嘱托了大迦叶。佛说:“我今持此法付授迦叶及阿难比丘。所以然者,吾今年老已向八十,然如来不久当取灭度,今持法宝付嘱二人,善念诵持使不断绝,流布世间…经法无令脱失。是故迦叶、阿难,吾今付授汝,嘱累汝此法宝,无令缺减。”嘱托他们在佛灭后结集佛经,传布后世,保留佛法火种,不要使之熄灭!
遍观阿含圣典,受佛嘱托者只此二人。后来在首次大结集时也是这样,大迦叶主持大会,恳请阿难“于大众中集此法”。阿难一人主诵,复述出了包括“契经一藏律二藏,阿毗昙经为三藏,方等大乘义玄邃,及诸契经为杂藏”在内的毕生所闻全部法要。
整个过程没有提到其他人,包括优波离。所谓优波离诵出律典之事,只是后来写造律典者的一家之言,根本没有圣典依据,这是必须澄清的事实。从记载的差异上就能看出,律典晚于圣典,两者不是同时结集的。
例如圣典记载,释尊成佛12年后开始制戒,如佛言:“我今如来出现于世,十二年中无有瑕秽,以生犯律之人,转有二百五十戒。”律典有说“成佛五年”制戒等等。圣典记载佛于2月8日中夜涅槃,十五日火化。南传《善见律》称佛“二月十五日平旦时入无余涅槃”,将火化日讹为涅槃日。果真出自同一场法会,不会出现两种声音。
很显然,首次结集并未形成独立的律典,原因在于佛灭前经过三十多年的每月说戒,早已形成完备的戒本,佛与弟子说过的有关戒律方面的经论,统由阿难诵出,戒本又是现成的,不需要再作结集。如各部律典的记载,僧众一致认为,佛已经制定的戒律不可更改,佛未制定的戒律不再制定,所以初次结集的唯一成果只有一部《阿含经》。这也是为什么佛灭一百多年后,僧众要发动二次结集的原因,原因就是没有独立的律典,所以二次结集才是律典或律藏的结集。
文/孙玺龙
根据佛陀关于“正法余有五百年;相似像法出世,正法则灭”的预记,在古印度,佛教大体经历了正法、像法、末法等三个历史时期。
正法时期共计546年,分为根本佛教、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等三个阶段。其中,佛在世说法的46年,佛弟子尊佛为法根法本,为根本佛教时期。
在佛灭后的二百多年里,僧众和睦,传承《阿含经》,奉持佛教原样不变,为原始佛教时期。佛灭后二百多年至五百年间,僧众分裂为部派佛教时期,虽然后期有了相似法、像法滋生蔓延的迹象,但是这一时期,四圣谛还是“正法要”,《阿含经》还是正法本,尚未受到恶意贬低和像法取代,仍然属于正法时期。
佛灭五百年后,佛教进入了五百年的像法主导时期。佛灭一千年以后,像法又被末法所取代。
在古印度早期佛教史上,围绕《阿含经》发生过四次重大结集。根据律典记载,佛灭后一百一十多年,发生了第二次大结集。
那时候,佛教僧众形成了两大派系,一派是专弘《阿含经》的,以摩偷罗和罽宾为中心的阿难系,也叫法师系;一派是侧重戒学的,以优禅尼和毗舍离为中心的优波离系,也叫律师系。阿难系的三藏比丘耶舍陀,见优波离系比丘擅行十事,如手持大金钵,从拘萨罗到毗舍离挨户乞钱等,违背了如来禁戒,出面劝阻反遭驱逐,遂联络摩偷罗的三菩伽长老,三菩伽联络达嚫国、阿槃提国(首都优禅尼)的阿难弟子,并请出萨寒若国通达《阿含经》的大阿含师梨婆达多长老,组织阿难系上座比丘七百人共赴毗舍离,与跋耆国耶斯那律师召集的一两万比丘一起,在婆利迦园开会重温律制,依经依律议决十事非法,最终统一了认识,使“十事罪如法灭竟”。
这次结集用了八个月,最大特点是提取“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也就是将圣典中的戒经与已有的条规戒本合起来,统编为独立的律藏,传今的各部派律典即由此辗转传抄增减而来。北传律典称这次结集是“论比尼法”“集法毗尼”“毗尼经者,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七百结集律藏”,统称“七百结集”或“集法”。
南传称此次结集为“律结集”“七百比丘集毗尼…一切法及毗尼藏尽出…于八月日(满240日)得集竟”,统称“第二集法藏”或“七百犍度”。毗尼另译毗奈耶,也称法,即法律、戒律。因此,这次结集的重点就是编订律藏。
在提取戒经编辑律典的同时,《阿含经》母本也被一分为四。初次结集时,短篇或杂篇,中篇、长篇以及增一型篇幅的经文都有了,但是并未分作四部经。
现在“文句长者集为长阿含,中者集为中阿含,杂者集为杂阿含,一增乃至百增集为增一阿含”等等,一部经变成了四部经,于是便有了北传四阿含经。
其中,《杂阿含经》50卷(缺失二卷待考),带来梵本并译出者,南朝宋国求那跋陀罗,中天竺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别译杂阿含经》20卷,失译人名,疑似前经撮要故为别部,或曰与南传相应部有偈品相当。
《长阿含经》22卷,口诵者后秦佛陀耶舍,北印度罽宾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汉译者竺佛念,凉州人。
《中阿含经》60卷;《增一阿含经》50卷,初译者均为苻秦昙摩难提。再译与校改者系东晋僧伽提婆,瞿昙氏,北印度罽宾人,学通三藏,所用梵本系“罽宾沙门僧伽罗叉执梵本”。
总的来看,《增含》问题相对较多,少数内容相互矛盾,《中含》《长含》次之,《杂含》问题最少,祖本色彩最浓,最受学界推崇。律典形成较晚,演变较大,不少问题与圣典有出入。《杂含》《中含》据信为说一切有部传本。《长含》系法藏部传本,《增含》系有部分支根本说一切有部传本,受大乘佛教影响较多。四阿含均属阿难系传本,虽经长期流变,分作北传南传、四部五部,存在“次序紊乱”,混进一些杂质,但是瑕不掩瑜,所谓金盆打了分量还在,经典的精髓和原始风貌基本保全下来是无疑的。
根据圣典记载,佛在生前两次嘱托阿难,要把如来法脉传承下去,不要断绝。第一次是在王舍城东弥萨罗。佛对阿难说:“我今为汝转相继法,汝亦当复转相继法,莫令佛种断。”“我今以是无上法殷勤嘱累汝,莫增减我法…我前后所说法尽嘱累汝。”
第二次是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同时嘱托了大迦叶。佛说:“我今持此法付授迦叶及阿难比丘。所以然者,吾今年老已向八十,然如来不久当取灭度,今持法宝付嘱二人,善念诵持使不断绝,流布世间…经法无令脱失。是故迦叶、阿难,吾今付授汝,嘱累汝此法宝,无令缺减。”嘱托他们在佛灭后结集佛经,传布后世,保留佛法火种,不要使之熄灭!
遍观阿含圣典,受佛嘱托者只此二人。后来在首次大结集时也是这样,大迦叶主持大会,恳请阿难“于大众中集此法”。阿难一人主诵,复述出了包括“契经一藏律二藏,阿毗昙经为三藏,方等大乘义玄邃,及诸契经为杂藏”在内的毕生所闻全部法要。
整个过程没有提到其他人,包括优波离。所谓优波离诵出律典之事,只是后来写造律典者的一家之言,根本没有圣典依据,这是必须澄清的事实。从记载的差异上就能看出,律典晚于圣典,两者不是同时结集的。
例如圣典记载,释尊成佛12年后开始制戒,如佛言:“我今如来出现于世,十二年中无有瑕秽,以生犯律之人,转有二百五十戒。”律典有说“成佛五年”制戒等等。圣典记载佛于2月8日中夜涅槃,十五日火化。南传《善见律》称佛“二月十五日平旦时入无余涅槃”,将火化日讹为涅槃日。果真出自同一场法会,不会出现两种声音。
很显然,首次结集并未形成独立的律典,原因在于佛灭前经过三十多年的每月说戒,早已形成完备的戒本,佛与弟子说过的有关戒律方面的经论,统由阿难诵出,戒本又是现成的,不需要再作结集。如各部律典的记载,僧众一致认为,佛已经制定的戒律不可更改,佛未制定的戒律不再制定,所以初次结集的唯一成果只有一部《阿含经》。这也是为什么佛灭一百多年后,僧众要发动二次结集的原因,原因就是没有独立的律典,所以二次结集才是律典或律藏的结集。
释迦如来灭度一百年后的分蘖
文/孙玺龙
根据佛陀关于“正法余有五百年;相似像法出世,正法则灭”的预记,在古印度,佛教大体经历了正法、像法、末法等三个历史时期。
正法时期共计546年,分为根本佛教、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等三个阶段。其中,佛在世说法的46年,佛弟子尊佛为法根法本,为根本佛教时期。
在佛灭后的二百多年里,僧众和睦,传承《阿含经》,奉持佛教原样不变,为原始佛教时期。佛灭后二百多年至五百年间,僧众分裂为部派佛教时期,虽然后期有了相似法、像法滋生蔓延的迹象,但是这一时期,四圣谛还是“正法要”,《阿含经》还是正法本,尚未受到恶意贬低和像法取代,仍然属于正法时期。
佛灭五百年后,佛教进入了五百年的像法主导时期。佛灭一千年以后,像法又被末法所取代。
在古印度早期佛教史上,围绕《阿含经》发生过四次重大结集。根据律典记载,佛灭后一百一十多年,发生了第二次大结集。
那时候,佛教僧众形成了两大派系,一派是专弘《阿含经》的,以摩偷罗和罽宾为中心的阿难系,也叫法师系;一派是侧重戒学的,以优禅尼和毗舍离为中心的优波离系,也叫律师系。阿难系的三藏比丘耶舍陀,见优波离系比丘擅行十事,如手持大金钵,从拘萨罗到毗舍离挨户乞钱等,违背了如来禁戒,出面劝阻反遭驱逐,遂联络摩偷罗的三菩伽长老,三菩伽联络达嚫国、阿槃提国(首都优禅尼)的阿难弟子,并请出萨寒若国通达《阿含经》的大阿含师梨婆达多长老,组织阿难系上座比丘七百人共赴毗舍离,与跋耆国耶斯那律师召集的一两万比丘一起,在婆利迦园开会重温律制,依经依律议决十事非法,最终统一了认识,使“十事罪如法灭竟”。
这次结集用了八个月,最大特点是提取“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也就是将圣典中的戒经与已有的条规戒本合起来,统编为独立的律藏,传今的各部派律典即由此辗转传抄增减而来。北传律典称这次结集是“论比尼法”“集法毗尼”“毗尼经者,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七百结集律藏”,统称“七百结集”或“集法”。
南传称此次结集为“律结集”“七百比丘集毗尼…一切法及毗尼藏尽出…于八月日(满240日)得集竟”,统称“第二集法藏”或“七百犍度”。毗尼另译毗奈耶,也称法,即法律、戒律。因此,这次结集的重点就是编订律藏。
在提取戒经编辑律典的同时,《阿含经》母本也被一分为四。初次结集时,短篇或杂篇,中篇、长篇以及增一型篇幅的经文都有了,但是并未分作四部经。
现在“文句长者集为长阿含,中者集为中阿含,杂者集为杂阿含,一增乃至百增集为增一阿含”等等,一部经变成了四部经,于是便有了北传四阿含经。
其中,《杂阿含经》50卷(缺失二卷待考),带来梵本并译出者,南朝宋国求那跋陀罗,中天竺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别译杂阿含经》20卷,失译人名,疑似前经撮要故为别部,或曰与南传相应部有偈品相当。
《长阿含经》22卷,口诵者后秦佛陀耶舍,北印度罽宾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汉译者竺佛念,凉州人。
《中阿含经》60卷;《增一阿含经》50卷,初译者均为苻秦昙摩难提。再译与校改者系东晋僧伽提婆,瞿昙氏,北印度罽宾人,学通三藏,所用梵本系“罽宾沙门僧伽罗叉执梵本”。
总的来看,《增含》问题相对较多,少数内容相互矛盾,《中含》《长含》次之,《杂含》问题最少,祖本色彩最浓,最受学界推崇。律典形成较晚,演变较大,不少问题与圣典有出入。《杂含》《中含》据信为说一切有部传本。《长含》系法藏部传本,《增含》系有部分支根本说一切有部传本,受大乘佛教影响较多。四阿含均属阿难系传本,虽经长期流变,分作北传南传、四部五部,存在“次序紊乱”,混进一些杂质,但是瑕不掩瑜,所谓金盆打了分量还在,经典的精髓和原始风貌基本保全下来是无疑的。
根据圣典记载,佛在生前两次嘱托阿难,要把如来法脉传承下去,不要断绝。第一次是在王舍城东弥萨罗。佛对阿难说:“我今为汝转相继法,汝亦当复转相继法,莫令佛种断。”“我今以是无上法殷勤嘱累汝,莫增减我法…我前后所说法尽嘱累汝。”
第二次是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同时嘱托了大迦叶。佛说:“我今持此法付授迦叶及阿难比丘。所以然者,吾今年老已向八十,然如来不久当取灭度,今持法宝付嘱二人,善念诵持使不断绝,流布世间…经法无令脱失。是故迦叶、阿难,吾今付授汝,嘱累汝此法宝,无令缺减。”嘱托他们在佛灭后结集佛经,传布后世,保留佛法火种,不要使之熄灭!
遍观阿含圣典,受佛嘱托者只此二人。后来在首次大结集时也是这样,大迦叶主持大会,恳请阿难“于大众中集此法”。阿难一人主诵,复述出了包括“契经一藏律二藏,阿毗昙经为三藏,方等大乘义玄邃,及诸契经为杂藏”在内的毕生所闻全部法要。
整个过程没有提到其他人,包括优波离。所谓优波离诵出律典之事,只是后来写造律典者的一家之言,根本没有圣典依据,这是必须澄清的事实。从记载的差异上就能看出,律典晚于圣典,两者不是同时结集的。
例如圣典记载,释尊成佛12年后开始制戒,如佛言:“我今如来出现于世,十二年中无有瑕秽,以生犯律之人,转有二百五十戒。”律典有说“成佛五年”制戒等等。圣典记载佛于2月8日中夜涅槃,十五日火化。南传《善见律》称佛“二月十五日平旦时入无余涅槃”,将火化日讹为涅槃日。果真出自同一场法会,不会出现两种声音。
很显然,首次结集并未形成独立的律典,原因在于佛灭前经过三十多年的每月说戒,早已形成完备的戒本,佛与弟子说过的有关戒律方面的经论,统由阿难诵出,戒本又是现成的,不需要再作结集。如各部律典的记载,僧众一致认为,佛已经制定的戒律不可更改,佛未制定的戒律不再制定,所以初次结集的唯一成果只有一部《阿含经》。这也是为什么佛灭一百多年后,僧众要发动二次结集的原因,原因就是没有独立的律典,所以二次结集才是律典或律藏的结集。
文/孙玺龙
根据佛陀关于“正法余有五百年;相似像法出世,正法则灭”的预记,在古印度,佛教大体经历了正法、像法、末法等三个历史时期。
正法时期共计546年,分为根本佛教、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等三个阶段。其中,佛在世说法的46年,佛弟子尊佛为法根法本,为根本佛教时期。
在佛灭后的二百多年里,僧众和睦,传承《阿含经》,奉持佛教原样不变,为原始佛教时期。佛灭后二百多年至五百年间,僧众分裂为部派佛教时期,虽然后期有了相似法、像法滋生蔓延的迹象,但是这一时期,四圣谛还是“正法要”,《阿含经》还是正法本,尚未受到恶意贬低和像法取代,仍然属于正法时期。
佛灭五百年后,佛教进入了五百年的像法主导时期。佛灭一千年以后,像法又被末法所取代。
在古印度早期佛教史上,围绕《阿含经》发生过四次重大结集。根据律典记载,佛灭后一百一十多年,发生了第二次大结集。
那时候,佛教僧众形成了两大派系,一派是专弘《阿含经》的,以摩偷罗和罽宾为中心的阿难系,也叫法师系;一派是侧重戒学的,以优禅尼和毗舍离为中心的优波离系,也叫律师系。阿难系的三藏比丘耶舍陀,见优波离系比丘擅行十事,如手持大金钵,从拘萨罗到毗舍离挨户乞钱等,违背了如来禁戒,出面劝阻反遭驱逐,遂联络摩偷罗的三菩伽长老,三菩伽联络达嚫国、阿槃提国(首都优禅尼)的阿难弟子,并请出萨寒若国通达《阿含经》的大阿含师梨婆达多长老,组织阿难系上座比丘七百人共赴毗舍离,与跋耆国耶斯那律师召集的一两万比丘一起,在婆利迦园开会重温律制,依经依律议决十事非法,最终统一了认识,使“十事罪如法灭竟”。
这次结集用了八个月,最大特点是提取“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也就是将圣典中的戒经与已有的条规戒本合起来,统编为独立的律藏,传今的各部派律典即由此辗转传抄增减而来。北传律典称这次结集是“论比尼法”“集法毗尼”“毗尼经者,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七百结集律藏”,统称“七百结集”或“集法”。
南传称此次结集为“律结集”“七百比丘集毗尼…一切法及毗尼藏尽出…于八月日(满240日)得集竟”,统称“第二集法藏”或“七百犍度”。毗尼另译毗奈耶,也称法,即法律、戒律。因此,这次结集的重点就是编订律藏。
在提取戒经编辑律典的同时,《阿含经》母本也被一分为四。初次结集时,短篇或杂篇,中篇、长篇以及增一型篇幅的经文都有了,但是并未分作四部经。
现在“文句长者集为长阿含,中者集为中阿含,杂者集为杂阿含,一增乃至百增集为增一阿含”等等,一部经变成了四部经,于是便有了北传四阿含经。
其中,《杂阿含经》50卷(缺失二卷待考),带来梵本并译出者,南朝宋国求那跋陀罗,中天竺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别译杂阿含经》20卷,失译人名,疑似前经撮要故为别部,或曰与南传相应部有偈品相当。
《长阿含经》22卷,口诵者后秦佛陀耶舍,北印度罽宾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汉译者竺佛念,凉州人。
《中阿含经》60卷;《增一阿含经》50卷,初译者均为苻秦昙摩难提。再译与校改者系东晋僧伽提婆,瞿昙氏,北印度罽宾人,学通三藏,所用梵本系“罽宾沙门僧伽罗叉执梵本”。
总的来看,《增含》问题相对较多,少数内容相互矛盾,《中含》《长含》次之,《杂含》问题最少,祖本色彩最浓,最受学界推崇。律典形成较晚,演变较大,不少问题与圣典有出入。《杂含》《中含》据信为说一切有部传本。《长含》系法藏部传本,《增含》系有部分支根本说一切有部传本,受大乘佛教影响较多。四阿含均属阿难系传本,虽经长期流变,分作北传南传、四部五部,存在“次序紊乱”,混进一些杂质,但是瑕不掩瑜,所谓金盆打了分量还在,经典的精髓和原始风貌基本保全下来是无疑的。
根据圣典记载,佛在生前两次嘱托阿难,要把如来法脉传承下去,不要断绝。第一次是在王舍城东弥萨罗。佛对阿难说:“我今为汝转相继法,汝亦当复转相继法,莫令佛种断。”“我今以是无上法殷勤嘱累汝,莫增减我法…我前后所说法尽嘱累汝。”
第二次是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同时嘱托了大迦叶。佛说:“我今持此法付授迦叶及阿难比丘。所以然者,吾今年老已向八十,然如来不久当取灭度,今持法宝付嘱二人,善念诵持使不断绝,流布世间…经法无令脱失。是故迦叶、阿难,吾今付授汝,嘱累汝此法宝,无令缺减。”嘱托他们在佛灭后结集佛经,传布后世,保留佛法火种,不要使之熄灭!
遍观阿含圣典,受佛嘱托者只此二人。后来在首次大结集时也是这样,大迦叶主持大会,恳请阿难“于大众中集此法”。阿难一人主诵,复述出了包括“契经一藏律二藏,阿毗昙经为三藏,方等大乘义玄邃,及诸契经为杂藏”在内的毕生所闻全部法要。
整个过程没有提到其他人,包括优波离。所谓优波离诵出律典之事,只是后来写造律典者的一家之言,根本没有圣典依据,这是必须澄清的事实。从记载的差异上就能看出,律典晚于圣典,两者不是同时结集的。
例如圣典记载,释尊成佛12年后开始制戒,如佛言:“我今如来出现于世,十二年中无有瑕秽,以生犯律之人,转有二百五十戒。”律典有说“成佛五年”制戒等等。圣典记载佛于2月8日中夜涅槃,十五日火化。南传《善见律》称佛“二月十五日平旦时入无余涅槃”,将火化日讹为涅槃日。果真出自同一场法会,不会出现两种声音。
很显然,首次结集并未形成独立的律典,原因在于佛灭前经过三十多年的每月说戒,早已形成完备的戒本,佛与弟子说过的有关戒律方面的经论,统由阿难诵出,戒本又是现成的,不需要再作结集。如各部律典的记载,僧众一致认为,佛已经制定的戒律不可更改,佛未制定的戒律不再制定,所以初次结集的唯一成果只有一部《阿含经》。这也是为什么佛灭一百多年后,僧众要发动二次结集的原因,原因就是没有独立的律典,所以二次结集才是律典或律藏的结集。
27人累计被骗1900万,款项追回时只有几千,我们该怎么办?
本人的名字叫尹某兰,云南临沧人,是临沧市董某镇Z骗案的受害者之一。我们花费了毕生的积蓄和借D买房,没想到却被人Z骗,如今倾家荡产、苦不堪言。
谎言连篇欺骗消费者 F院判决让我们大失所望
临沧鸿曦集团茶马古镇公司(E期住房)在二零一七年没有取得相关证明的情况下,违gui以4500每平的价..格(以每套50万元现金)订给员工及高管囤积,long断房..源。以Mai员工房的方式委托中介、熟人、中间人搭桥牵线以6000-8000不等进行炒房。永顺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某利用与临沧鸿曦集团茶马古镇公司an箱Cao作的机会介入销S实施zha骗。
19年至2020年多家中介公司利用朋友圈,58同城、赶集网、发出销S茶马古镇E期住房的广gao。我们看到广gao后,联系了永顺房产中介服务公司。他们带我们进施工地,且先后有人在买房且成J五套。然而这实际上是陷阱!茶马古镇是以Mai员工房为名暗箱Cao作,中介介入销S,董某借机Z骗。
后来,我用积蓄和借贷G买了位于临沧市临翔区茶马古镇E区的一套商品住房,通过永顺公司办的G房手续。然而,2020年3月,我发现G房合同系伪造,后向公an机关报an。后得知,董某镇利用虚假合同Z骗被害人共27人,总涉案金额1900万余元,我被骗139.5万元。
2021年11月,我同其他被害人接到临沧市中级r民F院的判决书,判决结果让我们大失所望。F院责令董某镇退还被害人G房款。但是董某镇自述其已经挥霍700余万元G房款,且拒不交代剩余1200余万G房款去向。截至目前,公an机关只追回其名下的宝骏牌汽..车一辆,家具若干,仍有1200余万去向不明。
同时,判决结果为被告人董某镇合同Z骗罪成立,判处15年,结合前案3年X罚,合并执行X期十七年半。董某镇缓X期间高调旅游,再次实施Z骗,金额高达1900万余元,社会影响巨大;且到案后,他拒不交代赃款去向,情节特别恶劣;综上,为何仅仅判处董某镇有期徒X15年?
损失139万只退回5800元 受害者求助无门
2021年3月二十九日,司F所长何明武因董某镇案被免职,但至今未见处理结果。我们多次联名求助,但却全被shang级部门返回属地,不了了之。我被Z骗损失的财产高达139万元,然而我只退到了5800元(按财物收缴拍Mai所得的比例tui款)。我丈夫是脱pin攻坚工作队员,积劳成疾倒在工作岗位上,于19年8月在yi院病逝,至今都未得到认定和扶恤。这笔G买房子的钱就是我丈夫留给我养老的,但如今却被董某镇给骗了。其他家庭也跟我一样,付出了巨e财C买房子,现在就追回了几千块。
受害者张某、肖某清、张某伟去报案,但是没有被受理,直到25日立an,但董某28日还在犯罪,Z骗彭某春夫妇40万。28,29日还分别给律师赵某强和属地司F所长何某武转钱。
2020年6月29日,当我们去临翔区公an局反应情况时,被以宋某为首的J察驱赶辱骂。且宋某大言不惭地说,董某镇是有钱人,不要来这扯。我立即向ji检部门ju报,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我们被骗相关部门具有一..定责任 相关部门严重不作为
住建部门本该肩负责任,需对开发商和房产中介进行严格的审批。然而,该案从二零一七年Wei规Mai房至案发没有进行任何监管。
2020年6月,住建部门给我们回复,承诺停止茶马古镇E期网签,但事实是网签从来未停止。住建部门案发前和案发后都采取充耳不闻的态度,全程庇护临沧鸿曦集团茶马古镇。住建局袒护开发商的行为让我们上当受骗。我们认为住建J具有不可推卸责任!住建J还通过政发Wei发文到我单位限zhi我离开属地。
董某镇亲属和女友花费巨e财C 1000多万的资金不可能不翼而飞
因为F院判决时只字未提那1200多万元的去向,所以我们拿不到赔付款。但是,董某镇的亲戚和员工用Z骗的钱进行挥霍,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寻找资金的线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草草结案,还驳回被害人联名的抗SU。
其一,董某镇开设房产中介公司时,整个公司员工的中午工作餐伙食由董某镇付(每月5000-10000)。其父董某伟负责伙食,初步估计8-10万元。其二,董某镇一家人19年去上海旅游看球赛,开支20万元。其三,董某镇女朋友李某芬为公司F人,李某芬全程参与并保管Z骗所得资金,并用Z骗资金买L.V名Pai等物品,单包达30万元左右。其四,董某镇用骗来的钱建hao宅。
以上情况证明,董某镇家人在这过程中还有参与协助的嫌疑,并用Z骗得来的款项挥霍,我们认为公an机关从这些人入手,帮我们找回被骗款项。
请相关部门介入此事,帮我们争取我们的合fa权益,还我们一个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本人的名字叫尹某兰,云南临沧人,是临沧市董某镇Z骗案的受害者之一。我们花费了毕生的积蓄和借D买房,没想到却被人Z骗,如今倾家荡产、苦不堪言。
谎言连篇欺骗消费者 F院判决让我们大失所望
临沧鸿曦集团茶马古镇公司(E期住房)在二零一七年没有取得相关证明的情况下,违gui以4500每平的价..格(以每套50万元现金)订给员工及高管囤积,long断房..源。以Mai员工房的方式委托中介、熟人、中间人搭桥牵线以6000-8000不等进行炒房。永顺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某利用与临沧鸿曦集团茶马古镇公司an箱Cao作的机会介入销S实施zha骗。
19年至2020年多家中介公司利用朋友圈,58同城、赶集网、发出销S茶马古镇E期住房的广gao。我们看到广gao后,联系了永顺房产中介服务公司。他们带我们进施工地,且先后有人在买房且成J五套。然而这实际上是陷阱!茶马古镇是以Mai员工房为名暗箱Cao作,中介介入销S,董某借机Z骗。
后来,我用积蓄和借贷G买了位于临沧市临翔区茶马古镇E区的一套商品住房,通过永顺公司办的G房手续。然而,2020年3月,我发现G房合同系伪造,后向公an机关报an。后得知,董某镇利用虚假合同Z骗被害人共27人,总涉案金额1900万余元,我被骗139.5万元。
2021年11月,我同其他被害人接到临沧市中级r民F院的判决书,判决结果让我们大失所望。F院责令董某镇退还被害人G房款。但是董某镇自述其已经挥霍700余万元G房款,且拒不交代剩余1200余万G房款去向。截至目前,公an机关只追回其名下的宝骏牌汽..车一辆,家具若干,仍有1200余万去向不明。
同时,判决结果为被告人董某镇合同Z骗罪成立,判处15年,结合前案3年X罚,合并执行X期十七年半。董某镇缓X期间高调旅游,再次实施Z骗,金额高达1900万余元,社会影响巨大;且到案后,他拒不交代赃款去向,情节特别恶劣;综上,为何仅仅判处董某镇有期徒X15年?
损失139万只退回5800元 受害者求助无门
2021年3月二十九日,司F所长何明武因董某镇案被免职,但至今未见处理结果。我们多次联名求助,但却全被shang级部门返回属地,不了了之。我被Z骗损失的财产高达139万元,然而我只退到了5800元(按财物收缴拍Mai所得的比例tui款)。我丈夫是脱pin攻坚工作队员,积劳成疾倒在工作岗位上,于19年8月在yi院病逝,至今都未得到认定和扶恤。这笔G买房子的钱就是我丈夫留给我养老的,但如今却被董某镇给骗了。其他家庭也跟我一样,付出了巨e财C买房子,现在就追回了几千块。
受害者张某、肖某清、张某伟去报案,但是没有被受理,直到25日立an,但董某28日还在犯罪,Z骗彭某春夫妇40万。28,29日还分别给律师赵某强和属地司F所长何某武转钱。
2020年6月29日,当我们去临翔区公an局反应情况时,被以宋某为首的J察驱赶辱骂。且宋某大言不惭地说,董某镇是有钱人,不要来这扯。我立即向ji检部门ju报,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我们被骗相关部门具有一..定责任 相关部门严重不作为
住建部门本该肩负责任,需对开发商和房产中介进行严格的审批。然而,该案从二零一七年Wei规Mai房至案发没有进行任何监管。
2020年6月,住建部门给我们回复,承诺停止茶马古镇E期网签,但事实是网签从来未停止。住建部门案发前和案发后都采取充耳不闻的态度,全程庇护临沧鸿曦集团茶马古镇。住建局袒护开发商的行为让我们上当受骗。我们认为住建J具有不可推卸责任!住建J还通过政发Wei发文到我单位限zhi我离开属地。
董某镇亲属和女友花费巨e财C 1000多万的资金不可能不翼而飞
因为F院判决时只字未提那1200多万元的去向,所以我们拿不到赔付款。但是,董某镇的亲戚和员工用Z骗的钱进行挥霍,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寻找资金的线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草草结案,还驳回被害人联名的抗SU。
其一,董某镇开设房产中介公司时,整个公司员工的中午工作餐伙食由董某镇付(每月5000-10000)。其父董某伟负责伙食,初步估计8-10万元。其二,董某镇一家人19年去上海旅游看球赛,开支20万元。其三,董某镇女朋友李某芬为公司F人,李某芬全程参与并保管Z骗所得资金,并用Z骗资金买L.V名Pai等物品,单包达30万元左右。其四,董某镇用骗来的钱建hao宅。
以上情况证明,董某镇家人在这过程中还有参与协助的嫌疑,并用Z骗得来的款项挥霍,我们认为公an机关从这些人入手,帮我们找回被骗款项。
请相关部门介入此事,帮我们争取我们的合fa权益,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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