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方满意是项目成功的标志,但是,这种“满意”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是公平的而不是相等的。要同时满足各个利益相关方需求常常是一种奢望,让利益相关方满意是指的动态满意、是维持动态的平衡。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在另一层含义上也是指抓主要矛盾,因为奶水不够是常态。银行最怕挤兑,平时款项的存存取取会维护一种动态平衡,但如果储户一起来提现,银行就会破产而储户相应地也拿不回自己的存款。现金流常常比利润更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公平对待利益相关方,是指对待利益相关方不可能也没必要一视同仁、不要奢望他们的满意度都一样。公平是相对于他们的价值贡献而言而不是绝对的相等。购货量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就是公平。管理者要意识到自己的弱势,因为只有对外界有贡献才有价值,而自己拥有的权力对外界而言只有交换的价值而没有强制接受的作用。当意识到自己的弱势时,管理者才能发现善于抓主要矛盾、才能善于集中有限的兵力打歼灭战、才能善于借力打力。不懂得这一点的人,会用一种标准去衡量不同的工作,会以静态的双方满意来理解“双赢”,会希望同时达到富裕而不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样的做法常常会在实践中碰得头破血流,会从主观上追求的人人满意变成客观上的人人不满意。左宗棠说的“不遭人嫉是庸才”值得管理者深思,甚至我们可以说,得到人们一致称赞的常常是庸才。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意见服从于目的而不是取代目的。
#抗击疫情玉林在行动## 【 玉林:价格提醒告诫书】
基本民生商品经营者:
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期因为疫情出现断货及涨价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民生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本市各经营者提醒如下:
(一)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销售同品种商品,按2020年1月19日(含当日)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定价。
(二)超市经营者必须在销售商品时出具销售票据,不得隐匿、销毁进货账簿和销售票据,不得在销售紧俏产品时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其他商品。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六)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七)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八)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九)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有以上行为之一的,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将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各基本民生商品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拨打077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此告诫书主要针对疫情期间的经营活动,疫情结束之日起,自动停止上述“销售同品种商品按2020年1月19日(含当日)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定价”的规定。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
基本民生商品经营者:
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期因为疫情出现断货及涨价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民生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本市各经营者提醒如下:
(一)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销售同品种商品,按2020年1月19日(含当日)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定价。
(二)超市经营者必须在销售商品时出具销售票据,不得隐匿、销毁进货账簿和销售票据,不得在销售紧俏产品时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其他商品。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六)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七)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八)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九)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有以上行为之一的,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将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各基本民生商品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拨打077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此告诫书主要针对疫情期间的经营活动,疫情结束之日起,自动停止上述“销售同品种商品按2020年1月19日(含当日)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定价”的规定。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
传说语言中都没有“生气”这个词的因纽特人愤怒了,是为什么?一部有着强烈政治主张却完全“政治不正确”的纪录片,或许有失偏颇,或许手法稚嫩,但丝毫不减弱它的重要性。在这个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社交媒体时代,倾听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想法显得如此重要,因为你的态度和决定会影响到千里之外的人。
#愤怒的因纽特人#
#愤怒的因纽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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