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以凿破冰
一觉醒来便已是大晴天,爸妈竟这个时候出门了,这个时候凌沐隐隐地从某个角落听到了啜泣声,他顺着声音找到了林川,他紧紧握着双手,躺在床上流着泪,凌沐脱口而出:
“林川。”
凌沐马上闭了嘴,看着林川一点动静都没有,哭声瞬间消失,他吓了一跳,拍了拍林川的手,喊道:
“林川!林川!你别吓我!林川!”
“大早上的你吵什么!”林川突然睁眼,吓了一跳,对凌沐吼着,可看到了凌沐由一脸担心到皱眉,林川就知道了,可当想说对不起的时候,凌沐已经转身离去了。林川咬咬牙,做起身,去洗漱了。
整理好后,拿起饭碗,吃了早饭,留意了一下凌沐的碗,干干净净,没有水渍,没吃饭门还关着?他立马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心想着想他干嘛,他又不是我的谁。但又转念一想,他好像是因为我吼了他,赌气了?可是脑子又蹦出了一个想法,怎么可能,跟他相处了还不到半个月呢,他肯定还没有容纳我……
经过了一系列头脑风暴,林川最后还是鼓起勇气,拿起了凌沐的碗,盛了一碗豆浆,缓缓伸出手,轻轻扣了扣门,凌沐没开门,林川轻舒了口气,又扣了扣门,他还是没开门,林川“嘶”了一声,直接开了门走了进去。凌沐倒在床上,目光正往这里望来,一脸疑惑地看着林川,林川尴尬地捂着脸,把豆浆放到桌上后,转身就跑出门外,坐在沙发上露出一丝欣喜,随即又躺了上去,双脚在空中乱蹬。
这一幕碰巧被端着空的豆浆碗出来的凌沐撞到了,就在林川的脸迅速充血时,凌沐回了他一个不失礼貌的微笑。
林川马上就跑回了房间,并关上了门。
他一头扑到了床上,不知道是欢喜还是其他的感情,凌沐的那个微笑,已经深深嵌入了他的心中,还像一把万能的钥匙,悄悄打开了那些他不愿回忆,以后也不想记起的,尘封已久的记忆。闭着眼,父母的脸庞慢慢地浮现,父亲虽严厉,但并不是没有笑容;母亲一直以来上扬的嘴角从未弯下,至死也是。
话说这种记忆只有在人死之前才会再次经历的现象——走马灯,却发生在了林川身上,这是为什么呢?林川也想不明白,晶莹的泪沿着脸缓缓滴落,随即就是轻声地啜泣,哭声再也止不住,大肆传播。
门开了,林川就知道是凌沐:
“怎么了,你没事吧。”
林川沉默,双手抱着腿,将头塞了进去。
“能跟我说说怎么了吗?男子汉大丈夫有泪不轻弹,我觉得你应该不是没有原因而流泪的吧。”凌沐的话直戳心底。
“看到你对我笑,我想起了我爸妈,他们已经不在了。”林川开始推心置腹,“你知道为什么我能住在你们家吗?”
“这个我妈好像有跟我说过,是因为公司里的那群狗东西,当然除了我爸。”
“这可能只是其一吧。其实最主要的是联系——你爸是公司一位股东与我爸是挚交,我爸还在的时候,他是董事长。你妈与我妈是大学时期的闺蜜,高中是同校还同班。”
“我竟然什么都不知道?”凌沐有点生气。
“没关系。”
“但我觉得这不是你哭的原因。”
“嗯,我伤心是想到了我爸妈死的那一刻的场景,我亲眼目睹了……”
“那你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
“那天放学,我爸妈因为公司要事,四处奔波,司机要忙着接送来宾,我就自己打车,等车的时候,被人绑架了……”林川实在不愿回想那段不好的记忆,“那天正好要毕业了,老师发评估手册下来,那些绑匪在我包里搜到了,打电话给了我爸妈,叫他们带钱来,他们肯定是知道我爸有钱,所以才把我绑架了换钱。
“中间那段我不记得了,醒来后就看到我爸妈来救我,而且只有他们两个,他们把钱交给绑匪时,我被我妈拉走了,他们拿到钱后,警察来了,然后那些绑匪疯了一样到处跑,但是已经被包围了,就挟持我爸,让警察退后,可是不知道哪里有什么东西发出了爆炸的声音,绑匪一不小心走了火,我爸当场死亡了……我妈哭了,丢下我就要去跟他们拼命,警察保护不到,我妈也跟着死……死了!”林川大哭了起来,能怎么大声就有多大声,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啊!失去双亲的痛苦,凌沐没有这种感觉,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他都没有林川这么痛心,凌沐安慰不住,下意识地坐上前,将林川抱在怀中,轻轻拍着他的背。
声音逐渐减弱,转而变成了啜泣,凌沐用手指拭去他眼角的泪,擦了擦他脸上的泪痕,抽了许多张纸塞到他手上,眼底满是怜悯。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川脱离了他的怀抱,擤了擤鼻涕,用沙哑的声音说:
“谢谢……”
凌沐微笑着一把将他按在床上,给他盖上了被子后,将门带上出去了,回来的时候,林川迷迷糊糊看到了凌沐拿着装有开水的一次性塑料杯进来,并放在了桌上,撕下一张便利贴写了什么,便又出去了,出门前还贴心地拉上了窗帘,这让林川感受到了自父母死后的第一份温暖。风拨动着窗帘,从门外可以闻到一股好闻的气味,林川享受着这份温暖,沉沉地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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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便已是大晴天,爸妈竟这个时候出门了,这个时候凌沐隐隐地从某个角落听到了啜泣声,他顺着声音找到了林川,他紧紧握着双手,躺在床上流着泪,凌沐脱口而出:
“林川。”
凌沐马上闭了嘴,看着林川一点动静都没有,哭声瞬间消失,他吓了一跳,拍了拍林川的手,喊道:
“林川!林川!你别吓我!林川!”
“大早上的你吵什么!”林川突然睁眼,吓了一跳,对凌沐吼着,可看到了凌沐由一脸担心到皱眉,林川就知道了,可当想说对不起的时候,凌沐已经转身离去了。林川咬咬牙,做起身,去洗漱了。
整理好后,拿起饭碗,吃了早饭,留意了一下凌沐的碗,干干净净,没有水渍,没吃饭门还关着?他立马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心想着想他干嘛,他又不是我的谁。但又转念一想,他好像是因为我吼了他,赌气了?可是脑子又蹦出了一个想法,怎么可能,跟他相处了还不到半个月呢,他肯定还没有容纳我……
经过了一系列头脑风暴,林川最后还是鼓起勇气,拿起了凌沐的碗,盛了一碗豆浆,缓缓伸出手,轻轻扣了扣门,凌沐没开门,林川轻舒了口气,又扣了扣门,他还是没开门,林川“嘶”了一声,直接开了门走了进去。凌沐倒在床上,目光正往这里望来,一脸疑惑地看着林川,林川尴尬地捂着脸,把豆浆放到桌上后,转身就跑出门外,坐在沙发上露出一丝欣喜,随即又躺了上去,双脚在空中乱蹬。
这一幕碰巧被端着空的豆浆碗出来的凌沐撞到了,就在林川的脸迅速充血时,凌沐回了他一个不失礼貌的微笑。
林川马上就跑回了房间,并关上了门。
他一头扑到了床上,不知道是欢喜还是其他的感情,凌沐的那个微笑,已经深深嵌入了他的心中,还像一把万能的钥匙,悄悄打开了那些他不愿回忆,以后也不想记起的,尘封已久的记忆。闭着眼,父母的脸庞慢慢地浮现,父亲虽严厉,但并不是没有笑容;母亲一直以来上扬的嘴角从未弯下,至死也是。
话说这种记忆只有在人死之前才会再次经历的现象——走马灯,却发生在了林川身上,这是为什么呢?林川也想不明白,晶莹的泪沿着脸缓缓滴落,随即就是轻声地啜泣,哭声再也止不住,大肆传播。
门开了,林川就知道是凌沐:
“怎么了,你没事吧。”
林川沉默,双手抱着腿,将头塞了进去。
“能跟我说说怎么了吗?男子汉大丈夫有泪不轻弹,我觉得你应该不是没有原因而流泪的吧。”凌沐的话直戳心底。
“看到你对我笑,我想起了我爸妈,他们已经不在了。”林川开始推心置腹,“你知道为什么我能住在你们家吗?”
“这个我妈好像有跟我说过,是因为公司里的那群狗东西,当然除了我爸。”
“这可能只是其一吧。其实最主要的是联系——你爸是公司一位股东与我爸是挚交,我爸还在的时候,他是董事长。你妈与我妈是大学时期的闺蜜,高中是同校还同班。”
“我竟然什么都不知道?”凌沐有点生气。
“没关系。”
“但我觉得这不是你哭的原因。”
“嗯,我伤心是想到了我爸妈死的那一刻的场景,我亲眼目睹了……”
“那你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
“那天放学,我爸妈因为公司要事,四处奔波,司机要忙着接送来宾,我就自己打车,等车的时候,被人绑架了……”林川实在不愿回想那段不好的记忆,“那天正好要毕业了,老师发评估手册下来,那些绑匪在我包里搜到了,打电话给了我爸妈,叫他们带钱来,他们肯定是知道我爸有钱,所以才把我绑架了换钱。
“中间那段我不记得了,醒来后就看到我爸妈来救我,而且只有他们两个,他们把钱交给绑匪时,我被我妈拉走了,他们拿到钱后,警察来了,然后那些绑匪疯了一样到处跑,但是已经被包围了,就挟持我爸,让警察退后,可是不知道哪里有什么东西发出了爆炸的声音,绑匪一不小心走了火,我爸当场死亡了……我妈哭了,丢下我就要去跟他们拼命,警察保护不到,我妈也跟着死……死了!”林川大哭了起来,能怎么大声就有多大声,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啊!失去双亲的痛苦,凌沐没有这种感觉,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他都没有林川这么痛心,凌沐安慰不住,下意识地坐上前,将林川抱在怀中,轻轻拍着他的背。
声音逐渐减弱,转而变成了啜泣,凌沐用手指拭去他眼角的泪,擦了擦他脸上的泪痕,抽了许多张纸塞到他手上,眼底满是怜悯。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川脱离了他的怀抱,擤了擤鼻涕,用沙哑的声音说:
“谢谢……”
凌沐微笑着一把将他按在床上,给他盖上了被子后,将门带上出去了,回来的时候,林川迷迷糊糊看到了凌沐拿着装有开水的一次性塑料杯进来,并放在了桌上,撕下一张便利贴写了什么,便又出去了,出门前还贴心地拉上了窗帘,这让林川感受到了自父母死后的第一份温暖。风拨动着窗帘,从门外可以闻到一股好闻的气味,林川享受着这份温暖,沉沉地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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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 电影
““生命就像空中那片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太空,或坠入深渊。””
(详细影评请戳查看原文)
【简介】天空呈现出淡淡的蓝色,一片羽毛随着风飘舞在空中,这篇羽毛飘到了阿拉巴马州的上空,飘到一个长椅上,一条街道,飘到了教堂的楼顶,飘到了一个人的肩膀,飘到了车旁,最后轻盈的飘到了一个人的脚下,这个人就是电影的主人公福斯特·甘。
阿甘坐在长椅上,拾起羽毛并存放在随身带的箱子的书里,而后,向一位黑人妇女讲述着自己的充满传奇的一生。阿甘对自己大半生的回忆录,以他自己的叙述为旁白,不仅在他的叙述中,在他和珍妮的交往中,想念珍妮的时候,和丹中尉的交往中,用自己的善良和朴实感化丹中尉的时候等等。整个过程极富时代感,很让我感动和思考。
福斯特·甘自小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他说, 笨人有笨人的作为。
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就是一直以来固定他双腿的铁支架,同时在珍妮的鼓励下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开始是逃跑,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橄榄球场,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跑回了自己的性 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因为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中尉是视荣誉高于一切,还不能忍受平凡的人,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人生高点。对自己的人生忠诚,对自己的选择忠诚,一生始终如一,问心无愧。
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优秀可贵的品质,让我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
(该文稿由郭紫晗同学提供)
《阿甘正传》| 电影
““生命就像空中那片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太空,或坠入深渊。””
(详细影评请戳查看原文)
【简介】天空呈现出淡淡的蓝色,一片羽毛随着风飘舞在空中,这篇羽毛飘到了阿拉巴马州的上空,飘到一个长椅上,一条街道,飘到了教堂的楼顶,飘到了一个人的肩膀,飘到了车旁,最后轻盈的飘到了一个人的脚下,这个人就是电影的主人公福斯特·甘。
阿甘坐在长椅上,拾起羽毛并存放在随身带的箱子的书里,而后,向一位黑人妇女讲述着自己的充满传奇的一生。阿甘对自己大半生的回忆录,以他自己的叙述为旁白,不仅在他的叙述中,在他和珍妮的交往中,想念珍妮的时候,和丹中尉的交往中,用自己的善良和朴实感化丹中尉的时候等等。整个过程极富时代感,很让我感动和思考。
福斯特·甘自小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他说, 笨人有笨人的作为。
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就是一直以来固定他双腿的铁支架,同时在珍妮的鼓励下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开始是逃跑,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橄榄球场,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跑回了自己的性 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因为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中尉是视荣誉高于一切,还不能忍受平凡的人,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人生高点。对自己的人生忠诚,对自己的选择忠诚,一生始终如一,问心无愧。
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优秀可贵的品质,让我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
(该文稿由郭紫晗同学提供)
/“一湖印霞,一壶祭月”
荒唐秋风,不解人意。西边的天很高,我责怪这荒唐风,让云层看起来不再聚拢。
夏天才有黄昏,秋天到了这个点,诗一般的落霞,酒一般的夕阳打从远处山间而来。
许是时常念着秋晚霞,晚霞出现了,它还是无精打采的样子,仿佛颜色没有夏天那样傍晚红遍半边天那样艳亮。
晚霞开始变成淡黄色,天空被一大片云染成了黄色。这是抽象画吗,还是梵高在天上打翻了颜料盒。
没多长时间,一抹红光圆,出现在淡黄色的云。天边的红点逐渐放大,像一个染料袋打在画布上,这是快下山的太阳。
天空不情愿的变成了赤色,眼看赤色和金色的光辉交织在一起,夕阳差异的尝试站在我身旁,我假装不在意,从烟盒里取出一根香烟,依靠在大白上,这该死的荡涤疲惫心情,一根接一根。
半刻时间,湖面的光辉逐渐褪去,余光逃离,天色开始变得青蓝,落日终究归山海。
我没想好怎么与夕阳告别,索性不去目送这夕阳离开,避免落霞笑我比风更荒唐。
为什么不带着好意送别?因为我知道 “ 这晚霞行千里,自是远去以后不会再来了”
/“花前月下不知秋,自罚三杯祭月酒”
有人说,“潇潇秋风,思念成沙”;我说“秋风起,散贪嗔,百念停,尘埃定”。
明明我心不念故里,故人却常常入我梦。
秋风虽凉,都绕过我灵魂。到了秋天的深夜,长空水墨蓝,月光朦胧寒。偶尔间,有几缕云纹在空中留下烙印。
月光她辞空而落,在你身旁起舞弄清影,你只管举杯思故乡。你看,这是一幅人间夜月图。
终究是如同这天上明月,
/“夜伴长风归故里,月照城关化池鱼”
我们夜行而归,心情似是梦游者,我们在星辰月下欢声赶路,带上烈酒,穿过群山。
庆幸,温柔星光不负你我游子心,然后路途长长长长至故里,这时你我都不过是放回池中的鱼。
鱼儿啊,本应奔流到海不复回,偏偏执念化作池鱼。
掐指算算,许久未归了。
再回到这座人潮相涌的小城市,才明白
如果说我们这一代人是可悲的,那一定是大城市留不下你我痕迹,小城市容不下你我日后气焰。
我们终其一生,不过都在追求两样东西,一个是价值感,一个是归属感。但事未必就尽得了人意,当我们尝试放弃原有的归属时,价值感更容易实现。 这是我一路后知后觉的歪门理。
走吧,朋友,把酒言欢已是时日无多。
无论你我在此地所见之人是青山已改,还是绿水常在,愿你我归来时,乃是少年人,是非得失,喜怒都有。
荒唐秋风,不解人意。西边的天很高,我责怪这荒唐风,让云层看起来不再聚拢。
夏天才有黄昏,秋天到了这个点,诗一般的落霞,酒一般的夕阳打从远处山间而来。
许是时常念着秋晚霞,晚霞出现了,它还是无精打采的样子,仿佛颜色没有夏天那样傍晚红遍半边天那样艳亮。
晚霞开始变成淡黄色,天空被一大片云染成了黄色。这是抽象画吗,还是梵高在天上打翻了颜料盒。
没多长时间,一抹红光圆,出现在淡黄色的云。天边的红点逐渐放大,像一个染料袋打在画布上,这是快下山的太阳。
天空不情愿的变成了赤色,眼看赤色和金色的光辉交织在一起,夕阳差异的尝试站在我身旁,我假装不在意,从烟盒里取出一根香烟,依靠在大白上,这该死的荡涤疲惫心情,一根接一根。
半刻时间,湖面的光辉逐渐褪去,余光逃离,天色开始变得青蓝,落日终究归山海。
我没想好怎么与夕阳告别,索性不去目送这夕阳离开,避免落霞笑我比风更荒唐。
为什么不带着好意送别?因为我知道 “ 这晚霞行千里,自是远去以后不会再来了”
/“花前月下不知秋,自罚三杯祭月酒”
有人说,“潇潇秋风,思念成沙”;我说“秋风起,散贪嗔,百念停,尘埃定”。
明明我心不念故里,故人却常常入我梦。
秋风虽凉,都绕过我灵魂。到了秋天的深夜,长空水墨蓝,月光朦胧寒。偶尔间,有几缕云纹在空中留下烙印。
月光她辞空而落,在你身旁起舞弄清影,你只管举杯思故乡。你看,这是一幅人间夜月图。
终究是如同这天上明月,
/“夜伴长风归故里,月照城关化池鱼”
我们夜行而归,心情似是梦游者,我们在星辰月下欢声赶路,带上烈酒,穿过群山。
庆幸,温柔星光不负你我游子心,然后路途长长长长至故里,这时你我都不过是放回池中的鱼。
鱼儿啊,本应奔流到海不复回,偏偏执念化作池鱼。
掐指算算,许久未归了。
再回到这座人潮相涌的小城市,才明白
如果说我们这一代人是可悲的,那一定是大城市留不下你我痕迹,小城市容不下你我日后气焰。
我们终其一生,不过都在追求两样东西,一个是价值感,一个是归属感。但事未必就尽得了人意,当我们尝试放弃原有的归属时,价值感更容易实现。 这是我一路后知后觉的歪门理。
走吧,朋友,把酒言欢已是时日无多。
无论你我在此地所见之人是青山已改,还是绿水常在,愿你我归来时,乃是少年人,是非得失,喜怒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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