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我正准备走,一个小男孩冲上讲台和我说“孙老师,我有个东西给你”,然后在裤兜里掏掏掏,掏出一个仿施华洛世奇的小饰品项链给我。我有被震惊到,心想难道小孙老师魅力这么大吗哈哈哈哈(bushi),询问了一翻才知道是他让妈妈带他到店里用自己的零花钱买的。李先生说这个不好看,但是我是非常感动的,人家孩子能用买零食的钱(好几包辣条呢)买东西送你,说明你在他心里还是很重要的。回到办公室给其他老师看,羡慕死了哈哈哈哈哈哈哈,阳阳(他班主任)说:欸?怎么我没有啊。然后下午放学她放完路队回来说:王**在放路队的时候也说要送我东西,我一看“一个用口罩绳子穿起来的项链,穿的还是荧光的珠子,我当时心里想为什么给数学老师的是那么好看的,给我的这是什么”阳阳无奈哈哈哈哈哈哈哈
#宝宝的少女心# 我可真厉害,李先生说给我买辣条可乐,顺便吃晚饭回家。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我给你炒米饭吧,省点钱。炒完米饭感觉没菜有点可怜,想起家里还有半棵白菜,然后学着我妈的方法炒了辣白菜,虽然跟我妈做的有出入,但是李先生说很好吃。于是,今天晚上李先生吃上了我做的饭,我吃上了辣条、可乐和冰棍~~又是开心的一天
多次盗窃小商品,就可以不构成犯罪吗?
案例:
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李先生、吴女士先后到3个超市、一个水果副食店及两个便利店盗窃劲酒、鸡腿、辣条等共计15次,价值不足千元。
多次到商场盗窃一些小商品,价值不大,就可以不构成犯罪吗?
答案是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先生、吴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二被告人有坦白情节,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均判处二被告人均为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杭州律师事务所#
案例:
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李先生、吴女士先后到3个超市、一个水果副食店及两个便利店盗窃劲酒、鸡腿、辣条等共计15次,价值不足千元。
多次到商场盗窃一些小商品,价值不大,就可以不构成犯罪吗?
答案是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先生、吴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二被告人有坦白情节,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均判处二被告人均为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杭州律师事务所#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