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0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通报】为总结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按程序开展了2020年度县域经济考核评价。经报请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同意,通报2020年度县域经济“10强县”、“县域跨越发展先进县”、“县域跨越发展进位县”名单。具体名单戳下图了解↓↓↓(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工程获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详情如下:
一、为贯彻执行《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加快区域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原则同意《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主线长73.954公里,起于昌宁县城南侧九甲红木寨附近,接在建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止点,设昌宁枢纽互通与G5615昌宁至保山高速连接,途经翁堵、鸡飞、卡斯、湾甸,止于永德县链子桥,接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链子桥枢纽互通。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主要控制点为:昌宁县城、翁堵乡、鸡飞镇、卡斯镇、湾甸乡、链子桥。
同步建设3条互通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总长10.038公里。其中,翁堵互通连接线5.714公里,鸡飞互通连接线3.390公里,永甸互通连接线0.934公里。共设置桥梁56座,隧道7座。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524420.2987万元。其中:省级安排支持资金143100万元,地方政府出资161784.06万元,合计304884.06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估算总投资的20%;其余80%的建设资金,利用向金融机构筹资等方式解决。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本金的筹措,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严禁开工建设。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土地利用方案(包括连接线)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100096号)要求执行,严格控制项目新增用地规模。
(二)结合区域路网、城乡规划以及沿线地形地貌、自然景观、地质水文等建设条件,加强总体设计,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尽可能减少耕地占用,绕避不良地质,合理控制投资,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三)加强以桥梁和隧道为重点的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加强桥隧等结构抗震设计,充分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并提出具体的预防处理措施,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四)工程方案设计应紧密结合并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专项评价结论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方案,加强边坡的生态治理和管护,避免高填深挖,合理设置弃土(弃渣)场地,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其他次生灾害的发生。
五、请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把保护环境和生态、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避免破坏沿线生态,同步完成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项目建成后要加强绿化和生态恢复区后续管理。
六、要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重要材料等实行公开招标。
八、请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九、其他意见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云投审发〔2022〕9号)。
十、收到批复文件后,尽快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程序报批。
一、为贯彻执行《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加快区域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原则同意《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主线长73.954公里,起于昌宁县城南侧九甲红木寨附近,接在建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止点,设昌宁枢纽互通与G5615昌宁至保山高速连接,途经翁堵、鸡飞、卡斯、湾甸,止于永德县链子桥,接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链子桥枢纽互通。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主要控制点为:昌宁县城、翁堵乡、鸡飞镇、卡斯镇、湾甸乡、链子桥。
同步建设3条互通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总长10.038公里。其中,翁堵互通连接线5.714公里,鸡飞互通连接线3.390公里,永甸互通连接线0.934公里。共设置桥梁56座,隧道7座。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524420.2987万元。其中:省级安排支持资金143100万元,地方政府出资161784.06万元,合计304884.06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估算总投资的20%;其余80%的建设资金,利用向金融机构筹资等方式解决。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本金的筹措,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严禁开工建设。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土地利用方案(包括连接线)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100096号)要求执行,严格控制项目新增用地规模。
(二)结合区域路网、城乡规划以及沿线地形地貌、自然景观、地质水文等建设条件,加强总体设计,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尽可能减少耕地占用,绕避不良地质,合理控制投资,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三)加强以桥梁和隧道为重点的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加强桥隧等结构抗震设计,充分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并提出具体的预防处理措施,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四)工程方案设计应紧密结合并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专项评价结论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方案,加强边坡的生态治理和管护,避免高填深挖,合理设置弃土(弃渣)场地,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其他次生灾害的发生。
五、请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把保护环境和生态、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避免破坏沿线生态,同步完成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项目建成后要加强绿化和生态恢复区后续管理。
六、要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重要材料等实行公开招标。
八、请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九、其他意见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云投审发〔2022〕9号)。
十、收到批复文件后,尽快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程序报批。
【云南省2020年度县域经济考评结果第二轮公示】3月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2020年度云南省县域经济考评结果的第二轮公示,经有关部门复核会审、核实调整,2020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发展“10强县”监测综合排名(不含市辖区),以及重点开发区县、农产品主产区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排名分别出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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