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哈尔滨如何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这场发布会透露重要信息!#稳经济黑龙江50条来了#6月15日上午,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哈尔滨市“促进四大经济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数字经济专场,介绍“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及相关政策情况。哈尔滨市作为省会城市,集聚了政治、经济、科教等优势资源,依据黑龙江省四大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级层面的产业规划、实施方案和支持鼓励政策。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喜全表示:
哈尔滨市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厚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城市获批并开工建设,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综合试点城市获得国家批复;宽带城域网至骨干网出口带宽达到2400G,城镇光纤实现全覆盖;4G入口覆盖率98%、行政村覆盖率97%,5G基站建成1.4万个,实现市区和县城城区基本连片覆盖。2021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8%,约428亿元。数字经济领域规上企业202家,其中主营收入五十亿级企业4家,十亿级企业9家。哈尔滨市发展数字经济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为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加快做强做优做大,5月26日,哈尔滨市政府又印发了《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推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一系列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组合拳,必将为哈尔滨打造“七大都市”奋斗目标、当好建设“六个龙江”的排头兵提供强大的动力引擎。
一是《实施方案》坚持前瞻性布局,明确了未来三年哈尔滨市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全市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赢得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权。二是《实施方案》坚持全局性谋划,明确了未来三年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数字经济在生产要素分配中具有较强的集成、优化和共享功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资源、新动能、新思维和新手段。三是《实施方案》坚持系统性推进,明确了未来三年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路径。四是《实施方案》坚持项目化落实,明确了未来三年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项目是把规划蓝图变为发展现实的重要支撑。五是《实施方案》坚持全方位保障,明确了未来三年数字经济发展的保障举措。
为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哈尔滨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支持政策》,也就是“支持数字经济发展10条”。《支持政策》既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又充分吸纳企业发展诉求,按照对省政策“配套加码”、“查缺补漏”以及与市级政策“错位支持”、“市场换投资”的原则,提出了六方面10条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省支持政策1条,在省《政策措施》基础上“加码”30%予以支持。二是培育市场主体支持政策1条,以市场换投资为原则,以重点领域智慧城市应用场景为抓手,引进战略投资者落户全市参与建设。三是数字产业化支持政策2条,对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研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给予支持。四是产业数字化支持政策1条,与市本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形成错位,结合哈尔滨市农业大市发展需求,着重对农业数字化建设方面给予支持。五是数字经济生态建设支持政策3条,对建立数字经济产业联盟、企业多元化融资、举办数字经济大型展会活动给予支持;六是要素保障支持政策2条,对土地、电力、人才引培等方面给予支持。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巡视员王军介绍:
在推广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目前,哈尔滨市5G基站数量已经达到1.4万余个,到今年底5G基站的数量将达到2万个,基本实现了市、区(县)以及乡镇的全面覆盖。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哈尔滨市数据中心机架装配总量达到5万余架,服务器24万余台,可满足全省的云存储需求。哈尔滨先进计算中心将成为东北地区第一大规模算力。2021年哈尔滨获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工程,今年建成后,将对满足社会信息服务需求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哈尔滨市龙哈工业云平台已拥有2030家企业用户,今年底力争到达5000家企业上云用云;在数字化转型应用方面,哈尔滨市共有70个车间获得省级数字化示范车间称号,占全省的40%。有2个智能工厂列入黑龙江省重点培育库名单。今年力争达到100个省级数字化示范车间数量。
下一步,哈尔滨市工信局着重从三个方面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政策落地。全面落实好省市有关数字经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调动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积极性。二是推广产业数字化活动。年内,将组织实施100个数字经济项目建设,推广百户以上企业应用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深入百户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鼓励和推广一批示范项目,来带动数字核心产业的发展。三是加大产业招商力度。融合哈尔滨市在数字产业领域和科研院所的潜力与优势,加大数字经济招商力度,培育发展半导体、传感器、人工智能等数字核心产业,推动哈尔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刘修宽介绍:
哈尔滨市数字经济领域创新资源富集,拥有哈工大、哈工程、农大、林大、农科院、49所、703所等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现有院士38位,在计算机科学、自动控制、语言信息处理、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领域有一批国内领先的优秀团队和科研成果。全市高新技术企业1751户,其中数字经济领域高企840家,占比达到48%。目前有2个国家层面的创新载体,一个是去年11月,科技部批复的哈尔滨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一个是今年5月国务院批复的哈大齐自主创新示范区。人工智能试验区批复以来,多个重点项目相继启动,其中,哈工大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群体智能自主作业智慧农场”项目正式启动,项目总预算1.5亿元。
下一步,哈尔滨市科技局将以人工智能试验区和自创区为载体,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突破“无人农机环境感知认知及作业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推进“国家智能农场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哈尔滨人工智能先进计算中心”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智慧农业、智能制造、寒地应用等多项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创新引领、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六个龙江”“七大都市”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哈尔滨市平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王毓琢表示:
平房有大有可为的基础。“网强、云好、能存、会算,平台优、场景全”。有100平房公里的万兆光纤环网,5G基站全域覆盖;国字号三大运营商云聚平房,华为云、阿里云、龙哈工业云,曙光云、国裕云、360安全云,云产业发展指数全国排名第五,东北第一;平房有标准机架近6万架,占全省四分之三,在建机架数量全国排名前10,120余家企业落地IDC业务;东北唯一一个超算中心“硅立方”就在平房,已为中科曙光、气象环保、冬奥冰壶提供服务,算力供不应求,正在筹建二期;平房拥有东北地区首个网络货运平台,整合货车达200万辆,黑龙江新媒体产业园获评全省唯一大型电子商务园区,哈尔滨数字经济产业园集聚了BAT、太极云软、星云生物等一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全市智慧社区100个试点,平房区43个社区全部入围。华为总部派队总结平房政务云应用模式,今年9月份将在“华为全联接大会”(华为年度盛典)上全国推广。
平房有必有可为的产业。平房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2%,数字经济企业门类覆盖率81.3%;区内有国家级产业基地17个,其中数字经济14个;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3户,占全市的54%;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全省共4户,其中3户在平房区;高新企业417户,占全市四分之一;数字化车间24个,占全市的35%,平房区全域形成了数字经济全产业链条发展态势。
平房有必须为之的责任。平房区(哈经开区)落实黑龙江省“六个龙江”建设战略,哈尔滨市“七大都市”建设目标,锚定打造龙江数字经济支撑区,哈尔滨“先进制造之都”核心区、“创新引领之都”示范区的定位,牢牢抓住数字经济强引擎这条主线,一手抓优营商环境,一手抓强能力作风,以规划,计划加清单的方式,步步为营,扎实推进。
哈尔滨市松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邵钢表示:
围绕落实省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哈尔滨新区将数字经济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发挥“五区叠加”的政策优势,突出科技创新引领和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着力提升数字化技术创新能力、构建多层联动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政府企事业单位“上云”、培育融合发展的数字化新业态、强化载体支撑和要素保障,到2025年,力争数字经济规模占新区GDP的50%以上。
一是推进数字产业化升级。立足电子信息材料、电子信息元器件、软硬件服务三大发展定位,制定产业链和产品图谱,精准引进和大力培育行业头部企业和配套企业。
二是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强化政府引导,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加快形成数字服务领域的新模式、新业态。
三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以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互联网等为重点的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
四是强化数字化治理能力。深度运用数字技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全业务、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在重点民生领域加快实现信息数字化和流程数字化。发挥政务信息化对规范市场、鼓励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支撑作用。建立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统计监测和决策分析体系。
五是申建中俄数字经济示范区。依托哈尔滨新区对俄合作发展定位和自贸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载体优势,打造数字贸易合作基地。着力培育数字服务、数字离岸外包、数字物流、数字金融等特色数字产业。
哈尔滨新区将夯实数字经济制造业内涵,拓展数字经济服务业外延,提升数字技术赋能水平,构建以深哈产业园为核心、以特色园区楼宇为支撑的数字经济产业布局,加快建设黑龙江省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产业聚集区、应用先导区和发展示范区。#数字新景未来可期#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喜全表示:
哈尔滨市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厚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城市获批并开工建设,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综合试点城市获得国家批复;宽带城域网至骨干网出口带宽达到2400G,城镇光纤实现全覆盖;4G入口覆盖率98%、行政村覆盖率97%,5G基站建成1.4万个,实现市区和县城城区基本连片覆盖。2021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8%,约428亿元。数字经济领域规上企业202家,其中主营收入五十亿级企业4家,十亿级企业9家。哈尔滨市发展数字经济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为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加快做强做优做大,5月26日,哈尔滨市政府又印发了《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推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一系列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组合拳,必将为哈尔滨打造“七大都市”奋斗目标、当好建设“六个龙江”的排头兵提供强大的动力引擎。
一是《实施方案》坚持前瞻性布局,明确了未来三年哈尔滨市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全市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赢得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权。二是《实施方案》坚持全局性谋划,明确了未来三年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数字经济在生产要素分配中具有较强的集成、优化和共享功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资源、新动能、新思维和新手段。三是《实施方案》坚持系统性推进,明确了未来三年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路径。四是《实施方案》坚持项目化落实,明确了未来三年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项目是把规划蓝图变为发展现实的重要支撑。五是《实施方案》坚持全方位保障,明确了未来三年数字经济发展的保障举措。
为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哈尔滨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支持政策》,也就是“支持数字经济发展10条”。《支持政策》既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又充分吸纳企业发展诉求,按照对省政策“配套加码”、“查缺补漏”以及与市级政策“错位支持”、“市场换投资”的原则,提出了六方面10条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省支持政策1条,在省《政策措施》基础上“加码”30%予以支持。二是培育市场主体支持政策1条,以市场换投资为原则,以重点领域智慧城市应用场景为抓手,引进战略投资者落户全市参与建设。三是数字产业化支持政策2条,对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研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给予支持。四是产业数字化支持政策1条,与市本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形成错位,结合哈尔滨市农业大市发展需求,着重对农业数字化建设方面给予支持。五是数字经济生态建设支持政策3条,对建立数字经济产业联盟、企业多元化融资、举办数字经济大型展会活动给予支持;六是要素保障支持政策2条,对土地、电力、人才引培等方面给予支持。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巡视员王军介绍:
在推广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目前,哈尔滨市5G基站数量已经达到1.4万余个,到今年底5G基站的数量将达到2万个,基本实现了市、区(县)以及乡镇的全面覆盖。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哈尔滨市数据中心机架装配总量达到5万余架,服务器24万余台,可满足全省的云存储需求。哈尔滨先进计算中心将成为东北地区第一大规模算力。2021年哈尔滨获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工程,今年建成后,将对满足社会信息服务需求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哈尔滨市龙哈工业云平台已拥有2030家企业用户,今年底力争到达5000家企业上云用云;在数字化转型应用方面,哈尔滨市共有70个车间获得省级数字化示范车间称号,占全省的40%。有2个智能工厂列入黑龙江省重点培育库名单。今年力争达到100个省级数字化示范车间数量。
下一步,哈尔滨市工信局着重从三个方面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政策落地。全面落实好省市有关数字经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调动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积极性。二是推广产业数字化活动。年内,将组织实施100个数字经济项目建设,推广百户以上企业应用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深入百户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鼓励和推广一批示范项目,来带动数字核心产业的发展。三是加大产业招商力度。融合哈尔滨市在数字产业领域和科研院所的潜力与优势,加大数字经济招商力度,培育发展半导体、传感器、人工智能等数字核心产业,推动哈尔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刘修宽介绍:
哈尔滨市数字经济领域创新资源富集,拥有哈工大、哈工程、农大、林大、农科院、49所、703所等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现有院士38位,在计算机科学、自动控制、语言信息处理、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领域有一批国内领先的优秀团队和科研成果。全市高新技术企业1751户,其中数字经济领域高企840家,占比达到48%。目前有2个国家层面的创新载体,一个是去年11月,科技部批复的哈尔滨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一个是今年5月国务院批复的哈大齐自主创新示范区。人工智能试验区批复以来,多个重点项目相继启动,其中,哈工大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群体智能自主作业智慧农场”项目正式启动,项目总预算1.5亿元。
下一步,哈尔滨市科技局将以人工智能试验区和自创区为载体,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突破“无人农机环境感知认知及作业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推进“国家智能农场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哈尔滨人工智能先进计算中心”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智慧农业、智能制造、寒地应用等多项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创新引领、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六个龙江”“七大都市”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哈尔滨市平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王毓琢表示:
平房有大有可为的基础。“网强、云好、能存、会算,平台优、场景全”。有100平房公里的万兆光纤环网,5G基站全域覆盖;国字号三大运营商云聚平房,华为云、阿里云、龙哈工业云,曙光云、国裕云、360安全云,云产业发展指数全国排名第五,东北第一;平房有标准机架近6万架,占全省四分之三,在建机架数量全国排名前10,120余家企业落地IDC业务;东北唯一一个超算中心“硅立方”就在平房,已为中科曙光、气象环保、冬奥冰壶提供服务,算力供不应求,正在筹建二期;平房拥有东北地区首个网络货运平台,整合货车达200万辆,黑龙江新媒体产业园获评全省唯一大型电子商务园区,哈尔滨数字经济产业园集聚了BAT、太极云软、星云生物等一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全市智慧社区100个试点,平房区43个社区全部入围。华为总部派队总结平房政务云应用模式,今年9月份将在“华为全联接大会”(华为年度盛典)上全国推广。
平房有必有可为的产业。平房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2%,数字经济企业门类覆盖率81.3%;区内有国家级产业基地17个,其中数字经济14个;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3户,占全市的54%;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全省共4户,其中3户在平房区;高新企业417户,占全市四分之一;数字化车间24个,占全市的35%,平房区全域形成了数字经济全产业链条发展态势。
平房有必须为之的责任。平房区(哈经开区)落实黑龙江省“六个龙江”建设战略,哈尔滨市“七大都市”建设目标,锚定打造龙江数字经济支撑区,哈尔滨“先进制造之都”核心区、“创新引领之都”示范区的定位,牢牢抓住数字经济强引擎这条主线,一手抓优营商环境,一手抓强能力作风,以规划,计划加清单的方式,步步为营,扎实推进。
哈尔滨市松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邵钢表示:
围绕落实省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哈尔滨新区将数字经济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发挥“五区叠加”的政策优势,突出科技创新引领和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着力提升数字化技术创新能力、构建多层联动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政府企事业单位“上云”、培育融合发展的数字化新业态、强化载体支撑和要素保障,到2025年,力争数字经济规模占新区GDP的50%以上。
一是推进数字产业化升级。立足电子信息材料、电子信息元器件、软硬件服务三大发展定位,制定产业链和产品图谱,精准引进和大力培育行业头部企业和配套企业。
二是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强化政府引导,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加快形成数字服务领域的新模式、新业态。
三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以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互联网等为重点的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
四是强化数字化治理能力。深度运用数字技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全业务、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在重点民生领域加快实现信息数字化和流程数字化。发挥政务信息化对规范市场、鼓励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支撑作用。建立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统计监测和决策分析体系。
五是申建中俄数字经济示范区。依托哈尔滨新区对俄合作发展定位和自贸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载体优势,打造数字贸易合作基地。着力培育数字服务、数字离岸外包、数字物流、数字金融等特色数字产业。
哈尔滨新区将夯实数字经济制造业内涵,拓展数字经济服务业外延,提升数字技术赋能水平,构建以深哈产业园为核心、以特色园区楼宇为支撑的数字经济产业布局,加快建设黑龙江省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产业聚集区、应用先导区和发展示范区。#数字新景未来可期#
“知食”就是力量!遂宁中学开展“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
为广泛、深入宣传学生时期注重营养的重要性,大力普及营养知识,5月20日下午,遂宁中学开展了“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学校邀请了国家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高级健康管理师、民建财贸总支委员、市公共营养师协会会长、市公共营养师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周虹到校做主题讲座,为百余名师生送来了一场精彩的科普盛宴。
为广泛、深入宣传学生时期注重营养的重要性,大力普及营养知识,5月20日下午,遂宁中学开展了“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学校邀请了国家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高级健康管理师、民建财贸总支委员、市公共营养师协会会长、市公共营养师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周虹到校做主题讲座,为百余名师生送来了一场精彩的科普盛宴。
【最高补贴1000万元!#二胎买房不限购# !梁溪区人才购房新政发布】
梁溪区人才购房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 进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更好推进梁溪区各层次人才宜居工程, 打造最优人才环境,全方位培育、引进、用好人才,根据市委市 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0>的通知》 (锡委发〔2020〕39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大力度助企惠才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锡委人才发〔2022〕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对在梁溪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下两类人才予以支持:
1、高层次人才:按照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确定的 A、B、C、D 等 4 个类别人才,全职在本区工作,在本市 5 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信息。
2、高技能人才:梁溪区紧缺的持有高级技师、技师(二级)、 高级工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才。
上述人才需在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包括个人所有及与他人共有)。
第二条 支持政策 一是高层次人才按照无锡市有关条款执行;落实购房资格支持,并给予购房补贴。二是高技能人才落实购房资格支持。
第三条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 A、B、C、D 类人才自费购买区内首套自住商品房,可按标准申请购房补贴,申请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二套房,并给予购房总额 3% 的支持。
第四条 补贴标准A1 类人才 1000 万元,A2 类人才 500 万 元,A3 类人才 300 万元;B1 类人才 150 万元,B2 类人才 100 万元,B3 类人才 60 万元;C1 类人才 50 万元,C2 类人才 40 万 元;D 类人才中符合“锡引”工程相关政策的按其规定补贴。
第五条 人才分类认定申请 高层次人才按照“太湖人才计 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认定标准和流程进行审核认定,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高技能人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直接予以认定。
第六条 资格初审 人才经过分类认定后,需申请购房资格、购房补贴的,由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申请对象填报《梁溪区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梁溪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第七条 人才购房备案申请 申请对象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分类认定,并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受理申请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购房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核材料:
1、申请对象及配偶的身份证明;
2、申请对象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申请对象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
4、《梁溪区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梁溪区人才购房补贴申 请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材料:
1、申请对象及配偶的身份证明;
2、无锡市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3、《梁溪区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
第八条 资格审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才分类认定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对象购房资格进行备案。经审核满足购房资格的申请对象即可购买梁溪区新建商品房。符合补贴申请资格的对象,按程序申请购房补贴。
第九条 购房补贴发放 申请对象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购房首付票据、网签合同、贷款合同等相关购房凭证,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网签合同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将审批结果通过网络平台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补贴资金用款计划,按相关规定 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将资金下拨至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梁溪英才卡”或其他拨付方式,将购房补贴发放至人才本人。
第十条 申请购房补贴的,不得同时享受人才公寓租房补贴政策,如已享受,应扣除已享受部分。购房补贴额度在 50 万元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款;50 万元—100 万元的,分 2 年按照 5:5 比例发放购房补贴款;100 万元以上的,分 3 年按照 4:3:3 比例发放购房补贴款。
第十一条 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应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协议,符合市区多项宜居政策条件的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其中涉及资金补贴类的按照就高不叠加原则享受。人才所购得的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原则上 5 年以内不得上市交易, 在梁溪连续工作未满 5 年离区的,应等价退还购房补贴,未退还购房补贴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且所购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购房补贴的个人和用 人单位,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时间暂定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办法由梁溪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梁溪发布)#无锡身边事#
梁溪区人才购房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 进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更好推进梁溪区各层次人才宜居工程, 打造最优人才环境,全方位培育、引进、用好人才,根据市委市 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0>的通知》 (锡委发〔2020〕39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大力度助企惠才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锡委人才发〔2022〕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对在梁溪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下两类人才予以支持:
1、高层次人才:按照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确定的 A、B、C、D 等 4 个类别人才,全职在本区工作,在本市 5 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信息。
2、高技能人才:梁溪区紧缺的持有高级技师、技师(二级)、 高级工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才。
上述人才需在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包括个人所有及与他人共有)。
第二条 支持政策 一是高层次人才按照无锡市有关条款执行;落实购房资格支持,并给予购房补贴。二是高技能人才落实购房资格支持。
第三条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 A、B、C、D 类人才自费购买区内首套自住商品房,可按标准申请购房补贴,申请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二套房,并给予购房总额 3% 的支持。
第四条 补贴标准A1 类人才 1000 万元,A2 类人才 500 万 元,A3 类人才 300 万元;B1 类人才 150 万元,B2 类人才 100 万元,B3 类人才 60 万元;C1 类人才 50 万元,C2 类人才 40 万 元;D 类人才中符合“锡引”工程相关政策的按其规定补贴。
第五条 人才分类认定申请 高层次人才按照“太湖人才计 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认定标准和流程进行审核认定,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高技能人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直接予以认定。
第六条 资格初审 人才经过分类认定后,需申请购房资格、购房补贴的,由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申请对象填报《梁溪区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梁溪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第七条 人才购房备案申请 申请对象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分类认定,并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受理申请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购房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核材料:
1、申请对象及配偶的身份证明;
2、申请对象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申请对象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
4、《梁溪区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梁溪区人才购房补贴申 请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材料:
1、申请对象及配偶的身份证明;
2、无锡市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3、《梁溪区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
第八条 资格审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才分类认定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对象购房资格进行备案。经审核满足购房资格的申请对象即可购买梁溪区新建商品房。符合补贴申请资格的对象,按程序申请购房补贴。
第九条 购房补贴发放 申请对象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购房首付票据、网签合同、贷款合同等相关购房凭证,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网签合同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将审批结果通过网络平台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补贴资金用款计划,按相关规定 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将资金下拨至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梁溪英才卡”或其他拨付方式,将购房补贴发放至人才本人。
第十条 申请购房补贴的,不得同时享受人才公寓租房补贴政策,如已享受,应扣除已享受部分。购房补贴额度在 50 万元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款;50 万元—100 万元的,分 2 年按照 5:5 比例发放购房补贴款;100 万元以上的,分 3 年按照 4:3:3 比例发放购房补贴款。
第十一条 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应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协议,符合市区多项宜居政策条件的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其中涉及资金补贴类的按照就高不叠加原则享受。人才所购得的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原则上 5 年以内不得上市交易, 在梁溪连续工作未满 5 年离区的,应等价退还购房补贴,未退还购房补贴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且所购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购房补贴的个人和用 人单位,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时间暂定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办法由梁溪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梁溪发布)#无锡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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