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 守护“向阳花”共筑“保护伞”
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家庭保护和政府保护职责,强化监护人履行监管义务,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村(社区)干部的治理水平,2月15日联合达坂城区司法局、达坂城区妇女联合会深入西沟乡向40余位村(社区)干部群众开展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雪莲花工作室未检干警马媛媛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联合精心制作的“让祖国的花朵向阳而生 尽情绽放---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普法宣讲”的视频播放和分送给西沟乡五村一社区的干部,建议他们依托农牧民夜校、周一升旗国旗宣讲、乡村大喇叭,结合入户走户,向居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发动基层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筑保护伞。同时还对《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关家庭责任和社会协同的章节逐条讲解,在座的干部群众们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仅是一项法律工作,更多的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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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结束后,雪莲花工作室未检干警与西沟乡、村(社区)干部开展座谈会,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村(居)委会应尽的责任义务答疑解惑。参加讲座及座谈会的水磨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苏生江说:“感谢区人民检察院送来的宣传资料,接下来我们将运用村委会设立的家长学校,向村内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播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视频,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的监管义务,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下一步,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创新进取,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促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为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广阔的“法治蓝天”。
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家庭保护和政府保护职责,强化监护人履行监管义务,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村(社区)干部的治理水平,2月15日联合达坂城区司法局、达坂城区妇女联合会深入西沟乡向40余位村(社区)干部群众开展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雪莲花工作室未检干警马媛媛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联合精心制作的“让祖国的花朵向阳而生 尽情绽放---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普法宣讲”的视频播放和分送给西沟乡五村一社区的干部,建议他们依托农牧民夜校、周一升旗国旗宣讲、乡村大喇叭,结合入户走户,向居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发动基层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筑保护伞。同时还对《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关家庭责任和社会协同的章节逐条讲解,在座的干部群众们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仅是一项法律工作,更多的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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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结束后,雪莲花工作室未检干警与西沟乡、村(社区)干部开展座谈会,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村(居)委会应尽的责任义务答疑解惑。参加讲座及座谈会的水磨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苏生江说:“感谢区人民检察院送来的宣传资料,接下来我们将运用村委会设立的家长学校,向村内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播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视频,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的监管义务,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下一步,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创新进取,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促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为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广阔的“法治蓝天”。
【汉中市检察院首次就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1月19日,汉中市检察院召开以“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助力农民工讨薪”为主题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汉中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情况,这是该院首次就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
汉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邵恭友出席发布会做主旨发布,第五检察部主任马媛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政治部副主任房巍主持。发布会上,汉台区检察院、勉县检察院分别介绍了本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2020年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始终将办案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力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推动解决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不能或不敢选择合法途径维权的问题,取得了突出工作成效。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119件,已办结101件,案件类型包含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纠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追偿纠纷等。其中,在检察环节促成和解案件27件,涉案金额104万余元;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73件,法院审结62件均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涉案金额54.1万余元,并率先在全省市级院层面建立规范办案工作机制,为建设“无欠薪”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来说,就是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或个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部门履职后仍未实现最低维权目标,具有起诉维权意识,但因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赵光锐 张大鹏)
汉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邵恭友出席发布会做主旨发布,第五检察部主任马媛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政治部副主任房巍主持。发布会上,汉台区检察院、勉县检察院分别介绍了本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2020年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始终将办案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力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推动解决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不能或不敢选择合法途径维权的问题,取得了突出工作成效。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119件,已办结101件,案件类型包含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纠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追偿纠纷等。其中,在检察环节促成和解案件27件,涉案金额104万余元;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73件,法院审结62件均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涉案金额54.1万余元,并率先在全省市级院层面建立规范办案工作机制,为建设“无欠薪”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来说,就是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或个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部门履职后仍未实现最低维权目标,具有起诉维权意识,但因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赵光锐 张大鹏)
【达检动态】法治进社区 护航共成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广泛普及刑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提升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1月18日,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艾维尔沟片区管委会工人社区、新街社区向40余位家长和学生开展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办案团队干警马媛媛首先详细介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婚姻家庭中遇到家庭暴力、人身伤害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讲解,教会大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立德树人,履行监护人职责;其次,通过发放防性侵手册、播放自我保护视频,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孩子们学会正确防范性侵害以及遇到性侵害时的正确做法等自我保护相关知识,警示未成年人要提高警惕,远离危险。
在问答阶段与妇女儿童进行互动,就她们平常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通过具体案例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进行深入剖析,引导教育未成年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勇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加讲座的居民巴合提古丽表示,听了办案团队干警的讲解,我了解到孩子的成长教育离不开父母家庭的陪伴,家长做好榜样作用,孩子才能成才。同时我也懂得了在遇到家庭暴力、人身伤害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让孩子学会了自我保护,远离伤害和危险。
下一步,达坂城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各类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同时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与妇联、团委、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合力,定期选派干警到村、社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广泛普及刑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提升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1月18日,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艾维尔沟片区管委会工人社区、新街社区向40余位家长和学生开展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办案团队干警马媛媛首先详细介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婚姻家庭中遇到家庭暴力、人身伤害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讲解,教会大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立德树人,履行监护人职责;其次,通过发放防性侵手册、播放自我保护视频,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孩子们学会正确防范性侵害以及遇到性侵害时的正确做法等自我保护相关知识,警示未成年人要提高警惕,远离危险。
在问答阶段与妇女儿童进行互动,就她们平常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通过具体案例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进行深入剖析,引导教育未成年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勇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加讲座的居民巴合提古丽表示,听了办案团队干警的讲解,我了解到孩子的成长教育离不开父母家庭的陪伴,家长做好榜样作用,孩子才能成才。同时我也懂得了在遇到家庭暴力、人身伤害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让孩子学会了自我保护,远离伤害和危险。
下一步,达坂城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各类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同时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与妇联、团委、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合力,定期选派干警到村、社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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