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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5年使用的索尼R1其实是昨天我提到的如奥林巴斯C-8080wz之流“消费旗舰数码相机”面对DSLR大潮袭来的“最后挣扎”——将一块APS-C画幅的CMOS塞入到一台不可换镜头但专业功能齐备的大变焦比镜头机身内(我们称这类相机为‘桥式相机’),试图以这种方式解决功能、画质、体积等各种矛盾。[思考]
我这里放了一些我在2005年拍摄的索尼R1样张原图上来。可以看到,得益于更大的底(APS-C画幅比昨天奥巴C-8080wz的2/3寸底简直是降维打击)本机无论在曝光宽容度、焦外虚化上都比上一年的消费旗舰优秀许多。同时,尽管用今天的眼光来看索尼R1在ISO400下的夜景画面依旧有明显的伪色/颗粒问题,但相较于2/3底的产品还是有极大进步——至少是真的能用了。
我在2012年就曾以“回眸”的姿态评价过索尼R1这款产品,我节选了部分文字放在文后供大家参考。当时我之所以会写这篇文字,其实是有感于索尼发布了“长焦黑卡”(RX10)系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采用1英寸CMOS的长焦黑卡就是索尼R1这类桥式相机的正统后续。但令人遗憾的是,历史最终证明这种在扩展性上有很大局限,同时也未必能在体积/价格上取得多少便宜的设计终究是无法抵挡“可换镜头微单”与“手机拍照”的双重攻击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回眸 从索尼R1浅谈数码影像的发展》(节选,原文发表于2012-09-23)
“...即使以6-7年后的今天来重看,依然觉得索尼R1相机是一款充满魅力的产品。
事实上,之所以我会对R1旧事重提,就是因为它实际是索尼Cyber-shot系列中第一款采用大型影像传感器(APS-C CMOS)的产品(正式发布于2005年9月的Photokina期间,距离今天已经有7年时间了),今天正被大家热议的索尼RX100和RX1和它多少也有那么一点渊源关系——字母R似乎就是使用大型影像传感器的统一标识。
现在来看索尼R1这款产品的规格,似乎也并不落后:1030w有效像素的APS-C CMOS、卡尔蔡司Vario-Sonnar T* 10组12片(4片非球面)的24-120mm F2.8-4.8镜头,可翻转的LCD屏幕+EVF取景,全屏自由对焦点选择,全手动控制类单反机身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为了提升影像边缘画质,因此R1镜头后组镜片与CMOS之间的距离仅有2.1mm,几乎是紧贴着CMOS。另外,尽管当时还没有现在这样丰富的机身内影像处理,但索尼R1已经加入了一种名为A.G.C.S(Advanced Gradation Control System 高级阶段控制系统)的影像处理程序,会自动抑制画面高光和提亮暗部,让画面能够获得更高的曝光宽容度。这个功能实际就是以后索尼相机的DRO功能的雏形,而它的背后则是一款叫做Real Imaging Processor的影像处理器。
我们认为它宣告了消费级别DC因为影像传感器尺寸而无法与DSLR画质抗衡时代的结束。但现在看来,这个结论放到索尼R1单一机身上固然不错,但对于整个数码影像行业而言,而为时尚早。索尼R1固然是当时索尼不可换镜头Cyber-shot系列发展到巅峰的一个里程碑式产品,但它的出现有其特有的时代背景而非行业的普遍现象。
当时,索尼尚无DSLR产品与各大单反相机厂商在DSLR高端领域进行竞争,因此狠心推出这样集当时索尼数码影像技术大成的不可换镜头产品参与市场竞争。不过受到当时的技术限制,R1本身也存在体积过大过重,镜头不可换且焦段/光圈仍有限制等问题。而当时尚处于起步阶段的23.5w像素EVF取景器效果依然无法与DLSR的光学取景器相提并论,加上机身制造成本导致售价很高(与C/N的入门DSLR机身相比无优势)等原因,索尼R1的销售并不太理想。
对于索尼R1的更直接打击来自于索尼自身,短短半年多后也就是2006年的6月,部分融合被收购的柯尼卡美能达公司技术而成的索尼首款α系列DSLR:α-100(A100)正式发布,机身内采用的影像处理器部分技术源自R1所使用的,但名字则改为今后将为人们熟知的BIONZ。紧接着,在之后半年多时间内索尼又接连推出A200、A300等多款新DSLR,宣告索尼正式全面加入DSLR市场争夺。既然自家已经有了可换镜头的DSLR产品线,那么索尼自然无需再开发R1这样的不可换镜头产品(毕竟无法通过镜头赢取更多利润)。索尼R1开始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而在此后多年时间里,各家大厂也无心开发此类产品,至多也只是一些探索性质的擦边球。
...”
我2005年使用的索尼R1其实是昨天我提到的如奥林巴斯C-8080wz之流“消费旗舰数码相机”面对DSLR大潮袭来的“最后挣扎”——将一块APS-C画幅的CMOS塞入到一台不可换镜头但专业功能齐备的大变焦比镜头机身内(我们称这类相机为‘桥式相机’),试图以这种方式解决功能、画质、体积等各种矛盾。[思考]
我这里放了一些我在2005年拍摄的索尼R1样张原图上来。可以看到,得益于更大的底(APS-C画幅比昨天奥巴C-8080wz的2/3寸底简直是降维打击)本机无论在曝光宽容度、焦外虚化上都比上一年的消费旗舰优秀许多。同时,尽管用今天的眼光来看索尼R1在ISO400下的夜景画面依旧有明显的伪色/颗粒问题,但相较于2/3底的产品还是有极大进步——至少是真的能用了。
我在2012年就曾以“回眸”的姿态评价过索尼R1这款产品,我节选了部分文字放在文后供大家参考。当时我之所以会写这篇文字,其实是有感于索尼发布了“长焦黑卡”(RX10)系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采用1英寸CMOS的长焦黑卡就是索尼R1这类桥式相机的正统后续。但令人遗憾的是,历史最终证明这种在扩展性上有很大局限,同时也未必能在体积/价格上取得多少便宜的设计终究是无法抵挡“可换镜头微单”与“手机拍照”的双重攻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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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回眸 从索尼R1浅谈数码影像的发展》(节选,原文发表于2012-09-23)
“...即使以6-7年后的今天来重看,依然觉得索尼R1相机是一款充满魅力的产品。
事实上,之所以我会对R1旧事重提,就是因为它实际是索尼Cyber-shot系列中第一款采用大型影像传感器(APS-C CMOS)的产品(正式发布于2005年9月的Photokina期间,距离今天已经有7年时间了),今天正被大家热议的索尼RX100和RX1和它多少也有那么一点渊源关系——字母R似乎就是使用大型影像传感器的统一标识。
现在来看索尼R1这款产品的规格,似乎也并不落后:1030w有效像素的APS-C CMOS、卡尔蔡司Vario-Sonnar T* 10组12片(4片非球面)的24-120mm F2.8-4.8镜头,可翻转的LCD屏幕+EVF取景,全屏自由对焦点选择,全手动控制类单反机身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为了提升影像边缘画质,因此R1镜头后组镜片与CMOS之间的距离仅有2.1mm,几乎是紧贴着CMOS。另外,尽管当时还没有现在这样丰富的机身内影像处理,但索尼R1已经加入了一种名为A.G.C.S(Advanced Gradation Control System 高级阶段控制系统)的影像处理程序,会自动抑制画面高光和提亮暗部,让画面能够获得更高的曝光宽容度。这个功能实际就是以后索尼相机的DRO功能的雏形,而它的背后则是一款叫做Real Imaging Processor的影像处理器。
我们认为它宣告了消费级别DC因为影像传感器尺寸而无法与DSLR画质抗衡时代的结束。但现在看来,这个结论放到索尼R1单一机身上固然不错,但对于整个数码影像行业而言,而为时尚早。索尼R1固然是当时索尼不可换镜头Cyber-shot系列发展到巅峰的一个里程碑式产品,但它的出现有其特有的时代背景而非行业的普遍现象。
当时,索尼尚无DSLR产品与各大单反相机厂商在DSLR高端领域进行竞争,因此狠心推出这样集当时索尼数码影像技术大成的不可换镜头产品参与市场竞争。不过受到当时的技术限制,R1本身也存在体积过大过重,镜头不可换且焦段/光圈仍有限制等问题。而当时尚处于起步阶段的23.5w像素EVF取景器效果依然无法与DLSR的光学取景器相提并论,加上机身制造成本导致售价很高(与C/N的入门DSLR机身相比无优势)等原因,索尼R1的销售并不太理想。
对于索尼R1的更直接打击来自于索尼自身,短短半年多后也就是2006年的6月,部分融合被收购的柯尼卡美能达公司技术而成的索尼首款α系列DSLR:α-100(A100)正式发布,机身内采用的影像处理器部分技术源自R1所使用的,但名字则改为今后将为人们熟知的BIONZ。紧接着,在之后半年多时间内索尼又接连推出A200、A300等多款新DSLR,宣告索尼正式全面加入DSLR市场争夺。既然自家已经有了可换镜头的DSLR产品线,那么索尼自然无需再开发R1这样的不可换镜头产品(毕竟无法通过镜头赢取更多利润)。索尼R1开始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而在此后多年时间里,各家大厂也无心开发此类产品,至多也只是一些探索性质的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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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風雨又一年 (之一)
經歷2020年的鬱悶悲戚,政經與公共衞生的夾擊暴潮漸被禁遏,但這只是大時代一個序幕的結束,從亂到治的新章節正擂鼓進場。然而,肩負公共廣播和匡導輿情重責的香港電台,內無管理新方,外則未求息爭,亂象持續未解。際此歷史轉折,小修小補和公務員宣誓已無濟於事,惟當秉持《港台約章》、堅持以傳媒操守進行營運管理和推動改革,才能彰顯「第四權」,為港台拓新價值、覓新出路。
啟播90年的世代錘煉,港台根深枝茂,擁有的網絡最多,廣播網絡鏈亦最完整,每年營運開支多逾10億元,資源充裕、制度完備。相關的使命、職責和運作模式,早已經由《港台約章》作出兼具行政和法律意涵的規範,規定港台需為市民提供編輯自主、專業和高質素的電台電視及新媒體服務,並要秉持最高新聞專業標準,公正持平而不受政治、商業或其他影響發放準確、持平且具權威性的資訊;公眾期望港台制作公平、公正、公道的節目和中肯精闢的分析評論。換言之,港台及其員工有別於一般意義的新聞媒體和公務員。但部分港台中人卻執迷於政治表態和對政府的逆向監察,持續拖累節目的質量和社會效應,港台亦淪為非主流弱勢媒體。
港台作為政府部門的定位從未改變
需強調,《港台約章》有理有利有節有智,但部分港台員工和學者「專家」,卻念茲在茲地爭取港台「獨立」,不但對《港台約章》嗤之以鼻,更是一心抵制找碴,粗暴暗闖「紅線」,急待全面整治改革。
第一,在體制上,由開台至今,港台作為一個政府部門的定位從未改變,當年有關所謂「獨立」的探索,只是回歸前的一項可能性研究。隨着《港台約章》落實,一切已成定局,但仍有人死纏不休,明顯是有心攪局,完全無視政治倫理和行政管理,當局務須果敢決斷,維護管治體制及其威信,避免續令港台運作自綁自損,自拆輿論制高點。
第二,在心態上,新聞工作者不是政客,但偏有港台員工政治先行,令節目內容偏頗並與政府對着幹,甚至作出失實報道,這是嚴重違反傳媒操守的,務須堅決抵制、嚴肅執法。可惜,政府領導層和港台管理層卻是無心或無意貫徹執行,結果是暗開綠燈,任由編輯自主和新聞自由權充「萬能」擋箭牌,並由此「培育」出僥倖和輕蔑心態,形成惡性循環。
第三,在管理上,港台實行總編輯負責制,無論是有功或有錯,都應由作為總編輯的廣播處長概括承擔,卻在爭議連連的今天,處長沒代員工出頭,又未見跟進懲處或改革整頓,更多的是由涉事員工自行應對。如此管理,編輯自主和新聞自由有何意義?另外,港台之上的局級及更高層領導,又有何具體作為?管理「發條」若不上緊,港台如何發揮其職能?如何問責改進?需補充,港台管理既涉制度,又關乎管理層組成,因而應參考問責團隊的理念,廣播處長亦應有其班底,而不再是孤身到任成箭靶,並要容許適當地引進非公務員或非「港台人」的新成員加入。
讓有第三方參與的委員會應對爭議
第四,在面對爭議和訴訟時,為求加強問責,應成立有第三方參與的委員會應對,最理想是包括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成員,進行獨立調查,再交由執法及司法部門跟進審理;而在整個調查和訴訟的過程中,公務員事務局和商經局都應全程介入參與,確保施政管治的一體性和完整性。
第五,在部門關係上,繼警務處之後,入境處亦墮進爭議暴風圈,部門公開齟齬甚至司法訴訟,予人一個極差的公眾形象,並會嚴重破壞管治陣營的凝聚團結,不利於特區管治。相關部門和上級領導應知所進退,完善體制內的協商機制。
第六,在人事管理上,港台的非合約員工約佔22%,當中15%連續聘用10年或以上,現時有關針對公務員的管理,例如宣誓效忠會否一併有效?就此,建議:(一)要對非公務員隊伍進行全面檢討,避免他們可免受公務員條例規範而獲長期聘用。(二)在目前的港台管理層青黃不接階段,酌情選任第三方的專業團隊,協助制作重點項目以及推動。(三)基於港台的獨特性,即便目前是公務員合約員工,也須參與效忠宣誓。 (未完,待續)
作者為香港專業人士協會會長
原文轉載自 文匯網 2020年12月31日評論 (作者授權轉載)
原文連結:https://t.cn/A6qrHsDS
原圖:https://t.cn/A6qrHsDK
https://t.cn/A6qrHsDo
經歷2020年的鬱悶悲戚,政經與公共衞生的夾擊暴潮漸被禁遏,但這只是大時代一個序幕的結束,從亂到治的新章節正擂鼓進場。然而,肩負公共廣播和匡導輿情重責的香港電台,內無管理新方,外則未求息爭,亂象持續未解。際此歷史轉折,小修小補和公務員宣誓已無濟於事,惟當秉持《港台約章》、堅持以傳媒操守進行營運管理和推動改革,才能彰顯「第四權」,為港台拓新價值、覓新出路。
啟播90年的世代錘煉,港台根深枝茂,擁有的網絡最多,廣播網絡鏈亦最完整,每年營運開支多逾10億元,資源充裕、制度完備。相關的使命、職責和運作模式,早已經由《港台約章》作出兼具行政和法律意涵的規範,規定港台需為市民提供編輯自主、專業和高質素的電台電視及新媒體服務,並要秉持最高新聞專業標準,公正持平而不受政治、商業或其他影響發放準確、持平且具權威性的資訊;公眾期望港台制作公平、公正、公道的節目和中肯精闢的分析評論。換言之,港台及其員工有別於一般意義的新聞媒體和公務員。但部分港台中人卻執迷於政治表態和對政府的逆向監察,持續拖累節目的質量和社會效應,港台亦淪為非主流弱勢媒體。
港台作為政府部門的定位從未改變
需強調,《港台約章》有理有利有節有智,但部分港台員工和學者「專家」,卻念茲在茲地爭取港台「獨立」,不但對《港台約章》嗤之以鼻,更是一心抵制找碴,粗暴暗闖「紅線」,急待全面整治改革。
第一,在體制上,由開台至今,港台作為一個政府部門的定位從未改變,當年有關所謂「獨立」的探索,只是回歸前的一項可能性研究。隨着《港台約章》落實,一切已成定局,但仍有人死纏不休,明顯是有心攪局,完全無視政治倫理和行政管理,當局務須果敢決斷,維護管治體制及其威信,避免續令港台運作自綁自損,自拆輿論制高點。
第二,在心態上,新聞工作者不是政客,但偏有港台員工政治先行,令節目內容偏頗並與政府對着幹,甚至作出失實報道,這是嚴重違反傳媒操守的,務須堅決抵制、嚴肅執法。可惜,政府領導層和港台管理層卻是無心或無意貫徹執行,結果是暗開綠燈,任由編輯自主和新聞自由權充「萬能」擋箭牌,並由此「培育」出僥倖和輕蔑心態,形成惡性循環。
第三,在管理上,港台實行總編輯負責制,無論是有功或有錯,都應由作為總編輯的廣播處長概括承擔,卻在爭議連連的今天,處長沒代員工出頭,又未見跟進懲處或改革整頓,更多的是由涉事員工自行應對。如此管理,編輯自主和新聞自由有何意義?另外,港台之上的局級及更高層領導,又有何具體作為?管理「發條」若不上緊,港台如何發揮其職能?如何問責改進?需補充,港台管理既涉制度,又關乎管理層組成,因而應參考問責團隊的理念,廣播處長亦應有其班底,而不再是孤身到任成箭靶,並要容許適當地引進非公務員或非「港台人」的新成員加入。
讓有第三方參與的委員會應對爭議
第四,在面對爭議和訴訟時,為求加強問責,應成立有第三方參與的委員會應對,最理想是包括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成員,進行獨立調查,再交由執法及司法部門跟進審理;而在整個調查和訴訟的過程中,公務員事務局和商經局都應全程介入參與,確保施政管治的一體性和完整性。
第五,在部門關係上,繼警務處之後,入境處亦墮進爭議暴風圈,部門公開齟齬甚至司法訴訟,予人一個極差的公眾形象,並會嚴重破壞管治陣營的凝聚團結,不利於特區管治。相關部門和上級領導應知所進退,完善體制內的協商機制。
第六,在人事管理上,港台的非合約員工約佔22%,當中15%連續聘用10年或以上,現時有關針對公務員的管理,例如宣誓效忠會否一併有效?就此,建議:(一)要對非公務員隊伍進行全面檢討,避免他們可免受公務員條例規範而獲長期聘用。(二)在目前的港台管理層青黃不接階段,酌情選任第三方的專業團隊,協助制作重點項目以及推動。(三)基於港台的獨特性,即便目前是公務員合約員工,也須參與效忠宣誓。 (未完,待續)
作者為香港專業人士協會會長
原文轉載自 文匯網 2020年12月31日評論 (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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