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发布# 【坚持做好国外输入国内防控常态化管控】回国请您佩戴口罩勤洗手社交距离一米以上,加强核酸检测报告须知健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是关键,坚持社会清零总方针,坚持社会层面总策略,科学防控人人有责,请您回国时及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备,查验健康最重要,回国医学隔离7+3,遇到病例及时闭环管理转运指定省市县医院救治工作,注意事项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和猴痘病例,做好健康第一人,不可一刀切,不可层层加码。低风险区经济健康发展生产力,所有以前标语全部撤下,收费站须知不要过度防疫,恢复正常生活和购物愉快。
#小虞说事# 【虞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随后在对该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中,又发现2例核酸阳性。6月26日晚23时34分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近期实施管控措施的通告,暂停省市县际公路客运和城乡公共交通、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等。泗县与我县距离较近,存在疫情输入我县风险。为持续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虞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
请6月19日以来有安徽省宿州市来(返)虞人员,特别是泗县旅居史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管控及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如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居民,目前全国、全省疫情形势虽有所好转,但输入性风险时刻存在,疫情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少聚集、少外出、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虞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虞城疫情防控#
请6月19日以来有安徽省宿州市来(返)虞人员,特别是泗县旅居史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管控及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如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居民,目前全国、全省疫情形势虽有所好转,但输入性风险时刻存在,疫情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少聚集、少外出、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虞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虞城疫情防控#
#包头#【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6号)】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人员流动管控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依据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自治区防控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行程码为绿码且带*号),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在公路查验点或“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抗原+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并在抵达后第3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并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自治区以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包人员及自治区低风险地区之间流动人员(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均无异常人员),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在公路查验点或“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核酸采样,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
五、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包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嘎查村)报备,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抵返后,要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七、高校返乡大学生在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结束后,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离校返乡,并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嘎查村)报备,对符合条件的高校返乡大学生不再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当地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如确需隔离的,各旗县区应免除集中隔离费用。
八、对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九、各公路查验点、“一场两站”要落实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在规定有效期内不得重复检测。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他盟市做过落地核酸检测,当天抵达我市的,核酸检测结果要互认,不再进行落地核酸采样,在规定时间内不得重复检测。
十、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在司乘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可实行提前报备,综合采用“车辆动态监控+视频监控”或者护送引导以及其他方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已超过48小时的货车司乘人员,采取“核酸+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核酸检测如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
十一、全市娱乐场所、经营类场所、公共场所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戴口罩、“1米线”、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十二、来(返)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来返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包头市及各旗县区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17日
附件:包头市及各旗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包头市:0472-5619350、5619338
昆 区:0472-5305335
青山区:0472-3616340
东河区:0472-4388077
九原区:0472-6939045
石拐区:0472-8710017
白云矿区:0472-8515041
土右旗:0472-8017245
达茂旗:0472-8425937
固阳县:0472-8118850
稀土高新区:0472-7100262
一、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行程码为绿码且带*号),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在公路查验点或“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抗原+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并在抵达后第3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并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自治区以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包人员及自治区低风险地区之间流动人员(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均无异常人员),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在公路查验点或“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核酸采样,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
五、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包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嘎查村)报备,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抵返后,要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七、高校返乡大学生在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结束后,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离校返乡,并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嘎查村)报备,对符合条件的高校返乡大学生不再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当地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如确需隔离的,各旗县区应免除集中隔离费用。
八、对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九、各公路查验点、“一场两站”要落实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在规定有效期内不得重复检测。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他盟市做过落地核酸检测,当天抵达我市的,核酸检测结果要互认,不再进行落地核酸采样,在规定时间内不得重复检测。
十、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在司乘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可实行提前报备,综合采用“车辆动态监控+视频监控”或者护送引导以及其他方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已超过48小时的货车司乘人员,采取“核酸+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核酸检测如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
十一、全市娱乐场所、经营类场所、公共场所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戴口罩、“1米线”、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十二、来(返)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来返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包头市及各旗县区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17日
附件:包头市及各旗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包头市:0472-5619350、5619338
昆 区:0472-5305335
青山区:0472-3616340
东河区:0472-4388077
九原区:0472-6939045
石拐区:0472-8710017
白云矿区:0472-8515041
土右旗:0472-8017245
达茂旗:0472-8425937
固阳县:0472-8118850
稀土高新区:0472-710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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