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一位男子以每个月12000块钱的价格,租了一辆宝马车,然而,他却把车交给了他的朋友,而他的朋友拿到车后,转手就把车给抵押了出去,然后拿着钱跑了,这可把男子气坏了。
这位男子姓李,我们暂且称呼他为李先生。
李先生有一个“好朋友”叫陶总,,陶总就让李先生帮忙,以李先生的名义去租一辆车,每个月租金12000块钱,租三年,如此算下来,三年的租金就是43万多块钱。
然而,这辆宝马5系的原价,也仅仅是46万而已,这本身就不合理。
可是李先生居然真的就在租赁合同上签了字,后来,陶总把车开走后,转手就把车给抵押出去了,也把李先生给拉黑了。
租车行的杜老板找不到车,收不到租金,就起诉李先生,让李先生支付租金和把车还给他,听到这个结果的李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如何呢,我们还是先从头说起。
2021年上半年,李先生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这位所谓的高总,高总是一个做大生意的人,为人非常的热情好客,经常请李先生去外面吃饭,从来不让李先生花钱。
而仅仅过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两人的关系就从不认识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而李先生也真的以为,陶总是一个非常大方的人,于是,他便选择真心和对方交朋友。
有一句老话叫,“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这句话正好可以用在陶总的身上,就在2021年的年底的时候,陶总突然找到了李先生,说,“兄弟,我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陶总告诉李先生,他因为个人的问题,不能买车,所以想用李先生的名义去买了一辆车,后续的所有的钱都会由陶总本人去还,让李先生不用担心。
李先生本来就是无条件的相信陶总,于是,他很爽快地就答应了,后来,陶总带着李先生去了一家出租车行,和出租车行的杜老板签订了一份二手车租赁合同,租了一辆宝马5系,每个月租金12000块钱,租期3年。
然而,陶总却告诉李先生,这是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由于李先生非常信任陶总,所以他就没看合同,直接在合同上签了字。
接下来,陶总便把车开走了,而李先生也回去忙自己的事。
可是让李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这居然是他最后一次见到陶总,因为陶总在把车开走后,就把李先生给拉黑了,然后把车抵押给了别人,拿着钱跑了。
到了2022年的3月份左右,出租车行的杜老板没有收到租金,于是,他便联系陶总,这时他才发现联系不上陶总了,车也找不到了。
没有办法,杜老板只能选择起诉李先生,因为是李先生在合同上签的字,最后也判定李先生支付杜老板3个月的租金,然后把车还给杜老板。
这个结果可把李先生给气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真心交的朋友,居然是一个骗子。
后来,在李先生与杜老板沟通后,杜老板也得知李先生被骗了,所以,在2022年的6月份的时候,杜老板便通过车子的定位找到了那辆宝马5系,可惜,这辆车被停在乡下的一户人家的院子里,他也没办法直接进去把车开走。
而且,杜老板发现,这户人家已经有半年多没有人居住了,也联系不上这家院子的主人,而且在院子里还有一辆车,这辆车居然在陶总的名下。
一边不敢直接进院子把车开走,一边也联系不上陶总和院子的主人,这可如何是好呢?
不过,以杜老板的经验来看,陶总肯定是把车抵押给了这家院子的主人。
事情暂时就到这里。
1,那么,如果找不到陶总,李先生需要赔偿给杜老板一辆宝马车吗?
我个人认为,李先生需要赔偿。
因为不管这辆车是谁在使用,都是李先生和出租车行签订的合同,而且李先生是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杜老板起诉李先生,让他支付租金和还车,一点也不冤枉他。
2,那么,陶总把车私自抵押给了别人,违法吗?
这辆宝马车是李先生租的,那么使用权就在李先生手里。
而陶总私自将车抵押给别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为他明知道车辆是租的,却还强行抵押给别人,这就是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陶总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了侵占罪,而李先生和杜老板两个人应该收集证据,正式起诉陶总。
相信在确凿的证据下,陶总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不要轻信别人。(爱生活的宝儿姐)
这位男子姓李,我们暂且称呼他为李先生。
李先生有一个“好朋友”叫陶总,,陶总就让李先生帮忙,以李先生的名义去租一辆车,每个月租金12000块钱,租三年,如此算下来,三年的租金就是43万多块钱。
然而,这辆宝马5系的原价,也仅仅是46万而已,这本身就不合理。
可是李先生居然真的就在租赁合同上签了字,后来,陶总把车开走后,转手就把车给抵押出去了,也把李先生给拉黑了。
租车行的杜老板找不到车,收不到租金,就起诉李先生,让李先生支付租金和把车还给他,听到这个结果的李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如何呢,我们还是先从头说起。
2021年上半年,李先生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这位所谓的高总,高总是一个做大生意的人,为人非常的热情好客,经常请李先生去外面吃饭,从来不让李先生花钱。
而仅仅过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两人的关系就从不认识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而李先生也真的以为,陶总是一个非常大方的人,于是,他便选择真心和对方交朋友。
有一句老话叫,“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这句话正好可以用在陶总的身上,就在2021年的年底的时候,陶总突然找到了李先生,说,“兄弟,我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陶总告诉李先生,他因为个人的问题,不能买车,所以想用李先生的名义去买了一辆车,后续的所有的钱都会由陶总本人去还,让李先生不用担心。
李先生本来就是无条件的相信陶总,于是,他很爽快地就答应了,后来,陶总带着李先生去了一家出租车行,和出租车行的杜老板签订了一份二手车租赁合同,租了一辆宝马5系,每个月租金12000块钱,租期3年。
然而,陶总却告诉李先生,这是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由于李先生非常信任陶总,所以他就没看合同,直接在合同上签了字。
接下来,陶总便把车开走了,而李先生也回去忙自己的事。
可是让李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这居然是他最后一次见到陶总,因为陶总在把车开走后,就把李先生给拉黑了,然后把车抵押给了别人,拿着钱跑了。
到了2022年的3月份左右,出租车行的杜老板没有收到租金,于是,他便联系陶总,这时他才发现联系不上陶总了,车也找不到了。
没有办法,杜老板只能选择起诉李先生,因为是李先生在合同上签的字,最后也判定李先生支付杜老板3个月的租金,然后把车还给杜老板。
这个结果可把李先生给气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真心交的朋友,居然是一个骗子。
后来,在李先生与杜老板沟通后,杜老板也得知李先生被骗了,所以,在2022年的6月份的时候,杜老板便通过车子的定位找到了那辆宝马5系,可惜,这辆车被停在乡下的一户人家的院子里,他也没办法直接进去把车开走。
而且,杜老板发现,这户人家已经有半年多没有人居住了,也联系不上这家院子的主人,而且在院子里还有一辆车,这辆车居然在陶总的名下。
一边不敢直接进院子把车开走,一边也联系不上陶总和院子的主人,这可如何是好呢?
不过,以杜老板的经验来看,陶总肯定是把车抵押给了这家院子的主人。
事情暂时就到这里。
1,那么,如果找不到陶总,李先生需要赔偿给杜老板一辆宝马车吗?
我个人认为,李先生需要赔偿。
因为不管这辆车是谁在使用,都是李先生和出租车行签订的合同,而且李先生是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杜老板起诉李先生,让他支付租金和还车,一点也不冤枉他。
2,那么,陶总把车私自抵押给了别人,违法吗?
这辆宝马车是李先生租的,那么使用权就在李先生手里。
而陶总私自将车抵押给别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为他明知道车辆是租的,却还强行抵押给别人,这就是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陶总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了侵占罪,而李先生和杜老板两个人应该收集证据,正式起诉陶总。
相信在确凿的证据下,陶总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不要轻信别人。(爱生活的宝儿姐)
【肖战】爱生活,爱肖战“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肖战# “人生路上会遇到各种不可预知的状况,有好与坏,这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我们唯一可以决定的一点就是保持内心的不动摇。只要你能坚守住本心,始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做什么,那就不会迷失自己”
——肖战 https://t.cn/A6XFLrxh
——肖战 https://t.cn/A6XFLrxh
三
问:
我想和您探讨一个我觉得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在我的印象里,很多艺术大家,就像凡高、海子,都是我深爱的人,但是他们的生命都是一个悲剧性的结束。您谈尼采,他骨子里面是孤独的,但是他内心又不断地与悲观作斗争,我就发现当代很多人内心也比较孤独,我希望大家不要像尼采那样,到最后疯了。您可不可以从尼采的哲学里带给我们一种思想的力量,让我们向往这个现实的世界,就像罗曼·罗兰说的,在发现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爱生活。
周国平:
其实尼采的人生态度是很积极的,他的酒神精神强调的是,虽然这个人生是有缺陷的,我们仍然要肯定人生,为此要把人生的缺陷也接受下来。他后期提倡一种积极的虚无主义,把这个道理说得更清楚。后期他对欧洲传统形而上学作了系统批判,他说在世界背后并不存在一个精神本质,可以为人生提供终极根据,我们必须承认人生是没有终极意义的。
人本来是一种寻求意义的生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但是,最后你没有找到意义,你仍然敢于把这个无意义承担下来,仍然积极地生活,就更证明了人的伟大。所谓积极的虚无主义,就是虚无主义也不能把人打倒,这证明了人比虚无主义更强大。这跟你提到的罗曼·罗兰的话是差不多的,实际上罗曼·罗兰受尼采的影响非常大。我们这个时代,大家都说是一个信仰缺失的时代,我倒觉得用不着急忙去寻找一种信仰。
真正的考验是,在没有信仰的情况下,你能不能仍然坚定地过一种高贵的生活,一种有灵魂的生活。信仰的本义就是过灵魂的生活,你看重灵魂,过灵魂的生活是你的内在需要。如果没有这个东西,你信仰什么都只是一个标签。现在的问题就在这里,大家都不过灵魂的生活了,好像这是很不合时宜的,少数有这个需要的人就很孤独,要偷偷地过,不能让别人知道,好像只有在社会上奋斗,去争取财富和成功,那才是光荣的,造成了这么一种潮流,对灵魂生活的一种压抑。
『拥有这种爱的人才不易被生活打败』https://t.cn/A6fqOjWu
图1——3依次为羊狮幕石笋峰 日月峰 面圣玉板
问:
我想和您探讨一个我觉得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在我的印象里,很多艺术大家,就像凡高、海子,都是我深爱的人,但是他们的生命都是一个悲剧性的结束。您谈尼采,他骨子里面是孤独的,但是他内心又不断地与悲观作斗争,我就发现当代很多人内心也比较孤独,我希望大家不要像尼采那样,到最后疯了。您可不可以从尼采的哲学里带给我们一种思想的力量,让我们向往这个现实的世界,就像罗曼·罗兰说的,在发现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爱生活。
周国平:
其实尼采的人生态度是很积极的,他的酒神精神强调的是,虽然这个人生是有缺陷的,我们仍然要肯定人生,为此要把人生的缺陷也接受下来。他后期提倡一种积极的虚无主义,把这个道理说得更清楚。后期他对欧洲传统形而上学作了系统批判,他说在世界背后并不存在一个精神本质,可以为人生提供终极根据,我们必须承认人生是没有终极意义的。
人本来是一种寻求意义的生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但是,最后你没有找到意义,你仍然敢于把这个无意义承担下来,仍然积极地生活,就更证明了人的伟大。所谓积极的虚无主义,就是虚无主义也不能把人打倒,这证明了人比虚无主义更强大。这跟你提到的罗曼·罗兰的话是差不多的,实际上罗曼·罗兰受尼采的影响非常大。我们这个时代,大家都说是一个信仰缺失的时代,我倒觉得用不着急忙去寻找一种信仰。
真正的考验是,在没有信仰的情况下,你能不能仍然坚定地过一种高贵的生活,一种有灵魂的生活。信仰的本义就是过灵魂的生活,你看重灵魂,过灵魂的生活是你的内在需要。如果没有这个东西,你信仰什么都只是一个标签。现在的问题就在这里,大家都不过灵魂的生活了,好像这是很不合时宜的,少数有这个需要的人就很孤独,要偷偷地过,不能让别人知道,好像只有在社会上奋斗,去争取财富和成功,那才是光荣的,造成了这么一种潮流,对灵魂生活的一种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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