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23, 2021
袁老師們的曆史故事會
到底是為誰鼓噪
舔誰的溝子
事實上已不存在秘密
不值得辯駁
至于胡編
他的真正老板又會是誰
時間會給答案
相聲門有種表演形式
叫雙簧
不需要知識産權付費
隨便用
中國文化家底厚實
太大度
今天接著這種玩法嘗試非專業延伸補充一下
輿情操控這遊戲
幾個基本要素
事件或議題
當事人
意見訴求
僅為籠統歸納
不是重點
輿論戰從戰術角度看
要打得成
打出它們期待的反響
最重要的
其實不是所謂輿論要素
而是要有個方便高舉高打的靶子
可以第一時間吸引足夠關注
胡編跟方肘子們都是這種靶子
而這種靶子的顔色是紅是藍
重要嗎
被精心包裝起來的熱點不倒翁
就是它們的【輿情標靶】
因為互相之間的默契與協調
可以確保每次打靶
命中率都非常高
不管是今天你打我
還是明天我打你
本質上話語權被它們拆來拆去
全權代理
而很多輿情操弄的目的
僅僅是作亂
制造噪音
幹擾視聽
或者轉移輿論焦點
這種情況下
出動各種大標靶
藥效更快
袁老師們的曆史故事會
到底是為誰鼓噪
舔誰的溝子
事實上已不存在秘密
不值得辯駁
至于胡編
他的真正老板又會是誰
時間會給答案
相聲門有種表演形式
叫雙簧
不需要知識産權付費
隨便用
中國文化家底厚實
太大度
今天接著這種玩法嘗試非專業延伸補充一下
輿情操控這遊戲
幾個基本要素
事件或議題
當事人
意見訴求
僅為籠統歸納
不是重點
輿論戰從戰術角度看
要打得成
打出它們期待的反響
最重要的
其實不是所謂輿論要素
而是要有個方便高舉高打的靶子
可以第一時間吸引足夠關注
胡編跟方肘子們都是這種靶子
而這種靶子的顔色是紅是藍
重要嗎
被精心包裝起來的熱點不倒翁
就是它們的【輿情標靶】
因為互相之間的默契與協調
可以確保每次打靶
命中率都非常高
不管是今天你打我
還是明天我打你
本質上話語權被它們拆來拆去
全權代理
而很多輿情操弄的目的
僅僅是作亂
制造噪音
幹擾視聽
或者轉移輿論焦點
這種情況下
出動各種大標靶
藥效更快
转发 #法院报短评#【电商花式促销要循法而行】今年“双11”已鸣金落幕。11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价格争议、虚假发货、平台问题等最受关注。
近年来,“双11”期间成交金额的屡创新高,与商家的促销不无关系。然而,如今“双11”期间的促销,早已从最初简单的优惠打折,变成了一场“烧脑游戏”:尾款、满减、跨店满减、喵糖、购物金、购物金膨胀……综合来看,今年“双11”期间的各种花式促销,在“价格争议”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商家预售时信誓旦旦地承诺,消费者只要预交了定金,在支付尾款时即可享受到“最大幅度的优惠”。然而,当消费者准备付尾款时才发现,即使叠加各种优惠后,预售价格仍可能不是最优惠的。
商家如此花式促销,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系典型的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均对此明令禁止,并设置了严肃的法律责任。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要对消费者承担3倍费用的赔偿责任;又比如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可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面对严肃的法律责任,商家更应多些诚意,不能用套路忽悠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双11”期间还出现了虚假发货、平台营销不规范等一系列隐蔽性更强的套路式促销。对于商家这些不法促销行为,虽然有必要重塑商家的自律意识,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依规地对其祭出惩戒利剑,让其把促销行为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
近年来,“双11”期间成交金额的屡创新高,与商家的促销不无关系。然而,如今“双11”期间的促销,早已从最初简单的优惠打折,变成了一场“烧脑游戏”:尾款、满减、跨店满减、喵糖、购物金、购物金膨胀……综合来看,今年“双11”期间的各种花式促销,在“价格争议”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商家预售时信誓旦旦地承诺,消费者只要预交了定金,在支付尾款时即可享受到“最大幅度的优惠”。然而,当消费者准备付尾款时才发现,即使叠加各种优惠后,预售价格仍可能不是最优惠的。
商家如此花式促销,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系典型的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均对此明令禁止,并设置了严肃的法律责任。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要对消费者承担3倍费用的赔偿责任;又比如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可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面对严肃的法律责任,商家更应多些诚意,不能用套路忽悠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双11”期间还出现了虚假发货、平台营销不规范等一系列隐蔽性更强的套路式促销。对于商家这些不法促销行为,虽然有必要重塑商家的自律意识,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依规地对其祭出惩戒利剑,让其把促销行为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
#法院报短评#【电商花式促销要循法而行】今年“双11”已鸣金落幕。11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价格争议、虚假发货、平台问题等最受关注。
近年来,“双11”期间成交金额的屡创新高,与商家的促销不无关系。然而,如今“双11”期间的促销,早已从最初简单的优惠打折,变成了一场“烧脑游戏”:尾款、满减、跨店满减、喵糖、购物金、购物金膨胀……综合来看,今年“双11”期间的各种花式促销,在“价格争议”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商家预售时信誓旦旦地承诺,消费者只要预交了定金,在支付尾款时即可享受到“最大幅度的优惠”。然而,当消费者准备付尾款时才发现,即使叠加各种优惠后,预售价格仍可能不是最优惠的。
商家如此花式促销,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系典型的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均对此明令禁止,并设置了严肃的法律责任。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要对消费者承担3倍费用的赔偿责任;又比如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可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面对严肃的法律责任,商家更应多些诚意,不能用套路忽悠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双11”期间还出现了虚假发货、平台营销不规范等一系列隐蔽性更强的套路式促销。对于商家这些不法促销行为,虽然有必要重塑商家的自律意识,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依规地对其祭出惩戒利剑,让其把促销行为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双11”期间成交金额的屡创新高,与商家的促销不无关系。然而,如今“双11”期间的促销,早已从最初简单的优惠打折,变成了一场“烧脑游戏”:尾款、满减、跨店满减、喵糖、购物金、购物金膨胀……综合来看,今年“双11”期间的各种花式促销,在“价格争议”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商家预售时信誓旦旦地承诺,消费者只要预交了定金,在支付尾款时即可享受到“最大幅度的优惠”。然而,当消费者准备付尾款时才发现,即使叠加各种优惠后,预售价格仍可能不是最优惠的。
商家如此花式促销,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系典型的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均对此明令禁止,并设置了严肃的法律责任。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要对消费者承担3倍费用的赔偿责任;又比如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可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面对严肃的法律责任,商家更应多些诚意,不能用套路忽悠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双11”期间还出现了虚假发货、平台营销不规范等一系列隐蔽性更强的套路式促销。对于商家这些不法促销行为,虽然有必要重塑商家的自律意识,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依规地对其祭出惩戒利剑,让其把促销行为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人民法院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