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又要发新的消费券了# 【#湖北消费券发放时间定了# !】
刚刚
湖北省商务厅发布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公告》
湖北首轮消费券第一批
将于6月13日发放
一、投放时间及轮次安排
2022年6月至10月。初步安排“618”“中秋”“国庆”3轮7个批次投放。
首轮消费券分2批发放
6月13日20:00投放第一批
6月23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二轮消费券分2批发放
9月6日20:00投放第一批
9月16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三轮消费券暂时安排3批发放
9月29日20:00投放第一批
10月9日20:00投放第二批
10月19日20:00投放第三批
第三轮第三批消费券发放之后,湖北省商务厅将根据消费券结余资金情况,与服务平台协商是否追加投放批次。如决定追加投放批次,将提前通过官网和媒体向社会公告。
二、投放形式、申领方式及投放对象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将通过指定服务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在各指定服务平台上以抢券的方式领取。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主要面向省内消费者(指抢券时手机GPS定位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发放,用于抢券者本人在抢券所在市州区域(含所辖县、市、区,下同)活动指定线下商场、超市和餐饮商户使用。
三、投放平台
支付宝、云闪付、美团、建行生活、抖音、翼支付6家平台
四、消费券类别及使用场景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包括商场券、超市券和餐饮券三种类别。
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商场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二)超市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三)餐饮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仅限于在各自对应的消费场景使用,各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在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消费券;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取消类别限制,改为通用券,可在三类场景打通使用。
本次消费券活动6家服务平台参与发放的消费券类型不完全相同。其中,支付宝、云闪付发放商场券、超市券和餐饮券,美团、建行生活、翼支付仅发放超市券和餐饮券,抖音仅发放餐饮券。
五、券面额度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面额按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均注明使用起止日期,具体面额为:
(一)商场券:包括4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
(二)超市券:包括10元、30元、50元三种面额。
(三)餐饮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
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券打通三类使用场景,改为通用券,统一设置为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
六、活动规则
(一)抢券: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消费券。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指定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限领1张消费券。
(二)用券:
1. 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 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6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3. 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次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废。如6月13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6月20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
4. 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5. 消费者抢领并使用后发生退款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七、参加活动商家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商家要求
所有参与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的商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属于商场、超市、餐饮三大行业类别范围,在湖北省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一个商家限适用一种类型消费券。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在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按其在各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3. 支持线上平台支付。
4. 无不良记录。为确保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平稳有序推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有不良信用记录,尤其是2021年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被取消2021年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的商家不得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
(二)有关说明
1. 商户是否可以参加消费券核销活动,以各服务平台的商户行业标签为准,由服务平台认定。商户因行业标签不符导致无法参加活动而产生异议,可直接向各服务平台咨询。
2. 活动期间,各商户、场所要严格规范经营。如发生涉嫌消费券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存在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行为,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参与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情况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监管措施
(一)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让更多消费者能够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扩大政策受益面,营造清朗、有序的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境,2022年“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市场监管和商务等相关部门将联手严厉打击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以及商户参与消费券核销商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个人、机构、商户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本次消费券活动,所有6家发券平台将屏蔽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和商户。特别是统一禁止2021年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涉嫌参与非法抢券、消费券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的个人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统一禁止2021年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协助不法机构和个人进行消费券套现、消费券倒买倒卖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户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确保本次消费券活动平稳有序推进和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三)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每轮每批消费券投放期间,对6个指定服务平台17个市州核销的每笔消费券真实性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加强消费券发放、核销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发生。
(四)对入选指定服务平台设置熔断机制。对未按协议条款履行义务(包括加大技术力量投入,有效阻止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的指定服务平台,将视情况终止其继续参与发券资格。
刚刚
湖北省商务厅发布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公告》
湖北首轮消费券第一批
将于6月13日发放
一、投放时间及轮次安排
2022年6月至10月。初步安排“618”“中秋”“国庆”3轮7个批次投放。
首轮消费券分2批发放
6月13日20:00投放第一批
6月23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二轮消费券分2批发放
9月6日20:00投放第一批
9月16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三轮消费券暂时安排3批发放
9月29日20:00投放第一批
10月9日20:00投放第二批
10月19日20:00投放第三批
第三轮第三批消费券发放之后,湖北省商务厅将根据消费券结余资金情况,与服务平台协商是否追加投放批次。如决定追加投放批次,将提前通过官网和媒体向社会公告。
二、投放形式、申领方式及投放对象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将通过指定服务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在各指定服务平台上以抢券的方式领取。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主要面向省内消费者(指抢券时手机GPS定位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发放,用于抢券者本人在抢券所在市州区域(含所辖县、市、区,下同)活动指定线下商场、超市和餐饮商户使用。
三、投放平台
支付宝、云闪付、美团、建行生活、抖音、翼支付6家平台
四、消费券类别及使用场景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包括商场券、超市券和餐饮券三种类别。
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商场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二)超市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三)餐饮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仅限于在各自对应的消费场景使用,各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在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消费券;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取消类别限制,改为通用券,可在三类场景打通使用。
本次消费券活动6家服务平台参与发放的消费券类型不完全相同。其中,支付宝、云闪付发放商场券、超市券和餐饮券,美团、建行生活、翼支付仅发放超市券和餐饮券,抖音仅发放餐饮券。
五、券面额度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面额按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均注明使用起止日期,具体面额为:
(一)商场券:包括4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
(二)超市券:包括10元、30元、50元三种面额。
(三)餐饮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
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券打通三类使用场景,改为通用券,统一设置为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
六、活动规则
(一)抢券: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消费券。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指定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限领1张消费券。
(二)用券:
1. 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 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6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3. 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次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废。如6月13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6月20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
4. 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5. 消费者抢领并使用后发生退款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七、参加活动商家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商家要求
所有参与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的商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属于商场、超市、餐饮三大行业类别范围,在湖北省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一个商家限适用一种类型消费券。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在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按其在各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3. 支持线上平台支付。
4. 无不良记录。为确保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平稳有序推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有不良信用记录,尤其是2021年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被取消2021年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的商家不得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
(二)有关说明
1. 商户是否可以参加消费券核销活动,以各服务平台的商户行业标签为准,由服务平台认定。商户因行业标签不符导致无法参加活动而产生异议,可直接向各服务平台咨询。
2. 活动期间,各商户、场所要严格规范经营。如发生涉嫌消费券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存在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行为,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参与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情况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监管措施
(一)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让更多消费者能够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扩大政策受益面,营造清朗、有序的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境,2022年“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市场监管和商务等相关部门将联手严厉打击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以及商户参与消费券核销商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个人、机构、商户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本次消费券活动,所有6家发券平台将屏蔽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和商户。特别是统一禁止2021年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涉嫌参与非法抢券、消费券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的个人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统一禁止2021年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协助不法机构和个人进行消费券套现、消费券倒买倒卖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户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确保本次消费券活动平稳有序推进和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三)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每轮每批消费券投放期间,对6个指定服务平台17个市州核销的每笔消费券真实性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加强消费券发放、核销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发生。
(四)对入选指定服务平台设置熔断机制。对未按协议条款履行义务(包括加大技术力量投入,有效阻止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的指定服务平台,将视情况终止其继续参与发券资格。
《洗白秦桧李鸿章,撤销岳飞“民族英雄”称号!哪里来的妖风敢这么吹?》免责声明:本文所有数据内容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不可作为官方发布的真实情况!如有不同声音,请私信或者评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谢谢大家。……https://t.cn/A6X8tyHd
【仅剩4天!报名抓紧时间!】6月2日,长春市人社局发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本次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市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个县(市)区的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66个岗位,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中绿园区计划招聘17人、榆树市计划招聘68人、农安县计划招聘60人、经开区计划招聘117人、长春新区计划招聘121人、净月区计划招聘97人、汽开区计划招聘1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解释;
3.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站、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网站报名的地区:
榆树市报名网址:
https://t.cn/A6XQUjKS
经开区报名网址:
www.cctalent.com
净月区报名网址:
//zhaopin.jingyue.gov.cn/
汽开区报名网址:
https://t.cn/A6Xzje1W
2.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地区:
农安县报名邮箱:narsjsy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日9:00至2022年6月7日16:00。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各县(市)区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个招聘岗位,不可以将报名表投递给多家招聘单位;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与学校核对专业名称后再进行申报;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考试初筛、考试方式等信息由各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六、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具体聘用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填报报名表格时,使用个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九、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来源: 长春市人社局
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市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个县(市)区的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66个岗位,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中绿园区计划招聘17人、榆树市计划招聘68人、农安县计划招聘60人、经开区计划招聘117人、长春新区计划招聘121人、净月区计划招聘97人、汽开区计划招聘1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解释;
3.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站、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网站报名的地区:
榆树市报名网址:
https://t.cn/A6XQUjKS
经开区报名网址:
www.cctalent.com
净月区报名网址:
//zhaopin.jingyue.gov.cn/
汽开区报名网址:
https://t.cn/A6Xzje1W
2.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地区:
农安县报名邮箱:narsjsy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日9:00至2022年6月7日16:00。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各县(市)区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个招聘岗位,不可以将报名表投递给多家招聘单位;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与学校核对专业名称后再进行申报;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考试初筛、考试方式等信息由各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六、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具体聘用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填报报名表格时,使用个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九、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来源: 长春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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