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超话]#哪些情况下,优先考虑一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法律咨询##普法课堂##承德[超话]##以案说法##律师咨询[超话]##电视剧叛逆者##法治微课堂# 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法律咨询##普法课堂##承德[超话]##以案说法##律师咨询[超话]##电视剧叛逆者##法治微课堂# 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问:哪些情况下,优先考虑一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王律: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离婚[超话]##合肥身边事##愿你遇到的人都是温暖的##婚姻[超话]##情感语录##合肥##婚姻##抚养费##抚养权# https://t.cn/RJLUMGV
王律: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离婚[超话]##合肥身边事##愿你遇到的人都是温暖的##婚姻[超话]##情感语录##合肥##婚姻##抚养费##抚养权# https://t.cn/RJLUMGV
#考研打卡日志#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的,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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