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领导莅临大同指导诉调对接工作
12月27日,山西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杨如珍一行3人莅临我市调研指导诉调对接工作。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毅、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建军、四级调研员宗富国等陪同调研。
杨副庭长一行实地调研了大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同市道交一体化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大同市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协会地产与物业专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城区北街派出所老李调解室、平城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场所,详细了解人员队伍结构、软硬件配备、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等问题。
杨副庭长对我市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做好我市诉调对接工作提出建议。她指出,要强化法院系统与司法行政系统的协调配合,整合数据平台资源,发挥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山西智慧调解平台作用,建立线上线下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要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人民调解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发挥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
市中院行政庭庭长石俊峰、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谷立军,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苏中林参加调研。
12月27日,山西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杨如珍一行3人莅临我市调研指导诉调对接工作。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毅、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建军、四级调研员宗富国等陪同调研。
杨副庭长一行实地调研了大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同市道交一体化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大同市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协会地产与物业专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城区北街派出所老李调解室、平城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场所,详细了解人员队伍结构、软硬件配备、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等问题。
杨副庭长对我市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做好我市诉调对接工作提出建议。她指出,要强化法院系统与司法行政系统的协调配合,整合数据平台资源,发挥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山西智慧调解平台作用,建立线上线下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要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人民调解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发挥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
市中院行政庭庭长石俊峰、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谷立军,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苏中林参加调研。
【云冈区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公平处事守初心 公正司法护平安——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赵昊
赵昊,男,1976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员额法官。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用“勤奋工作,公平处事,淡泊名利”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后从事民事、行政、刑事等审判工作,始终都能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办案、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奉献着青春,守护着平安。由于工作出色,成绩突出,2021年被评为大同市法院“十佳法院干警”,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被云冈区政法委树立为政法英模,被云冈区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12月被授予大同市劳动模范,2020年2月被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西省优秀政法干警”;在2019年山西法院“十大担当作为法院干警”网络投票活动中荣获全省第一名;2016年被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荣记个人二等功;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荣记个人二等功;四次荣立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13年获得全市法院审判工作三项赛刑事裁判文书评比第一名;2015年被评为原大同市南郊区劳动模范。先后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审理的一件承包土地的纠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典型案例,入选2013年全国法院典型案例选编。
赵昊同志政治坚定,大局意识强,个人综合素质高,勇于担当,敢于尝试,善于作为。在工作中,他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保障了社会经济、人民生活顺利有序的进行,有力的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该同志始终把司法为民、服务社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理案件时,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待人谦和,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把帮助解决困难,多办实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因势利导,多方调解,构建和谐,所办理的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他始终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坚守初心。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公正廉洁,作风过硬,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诱惑,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赵昊,男,1976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员额法官。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用“勤奋工作,公平处事,淡泊名利”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后从事民事、行政、刑事等审判工作,始终都能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办案、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奉献着青春,守护着平安。由于工作出色,成绩突出,2021年被评为大同市法院“十佳法院干警”,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被云冈区政法委树立为政法英模,被云冈区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12月被授予大同市劳动模范,2020年2月被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西省优秀政法干警”;在2019年山西法院“十大担当作为法院干警”网络投票活动中荣获全省第一名;2016年被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荣记个人二等功;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荣记个人二等功;四次荣立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13年获得全市法院审判工作三项赛刑事裁判文书评比第一名;2015年被评为原大同市南郊区劳动模范。先后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审理的一件承包土地的纠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典型案例,入选2013年全国法院典型案例选编。
赵昊同志政治坚定,大局意识强,个人综合素质高,勇于担当,敢于尝试,善于作为。在工作中,他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保障了社会经济、人民生活顺利有序的进行,有力的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该同志始终把司法为民、服务社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理案件时,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待人谦和,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把帮助解决困难,多办实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因势利导,多方调解,构建和谐,所办理的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他始终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坚守初心。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公正廉洁,作风过硬,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诱惑,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云冈区司法局12·4系列活动之送法进企业
为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12月1日,云冈区政法委、云冈区统战部及云冈区司法局在大同市庞大汽车城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周系列活动之“送法入企”宣传活动。
宣传工作人员走进汽车卖场,为汽车专卖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发放宪法、民法典、反邪教、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知识资料,并为其进行现场普法,解答企业员工遇到的法律问题,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本次活动增强了企业经营者对宪法精神的理解和对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知晓度,提升了企业经营者尊法学法用法法守法意识,为保障经济社会稳中向好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为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12月1日,云冈区政法委、云冈区统战部及云冈区司法局在大同市庞大汽车城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周系列活动之“送法入企”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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