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的乐趣》,(德)乌尔夫·D·冯·卢修斯著 陈瑛译

此书也是黄婧送给我者。她在该书的扉页上写了这样一段话:“《藏书的乐趣》是一本对我影响颇大的书。也可以说,说这本书领着我慢慢踏入了做书编书的领域中。它虽然谈欧美西方的书,但把书中的美和乐趣用经验、故事的方式,呈现在了读者面前。受它的启发,我拜访了巴黎上百家书店,由此又开始了一段书店之旅。瞧,最后从法国回到国内时,便遇见了一本更了不起的《古书之美》。因书结缘,因书开启一段不一样的人生之旅,真是一件格外美好的事儿!”

原来,黄婧老师也有着寻访书店的爱好,她在聊天时还告诉我,她很想把西方的有特色的独立书店介绍到中国来,为此她还在网上联络了一位插画师,两人共同在巴黎采访了一些旧书店主,可惜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这部书最终未能完成。然而,她对书店之爱却并未消解,以至于回国后看到了《古书之美》,正因为这部书,才使我们相识,并让我听到了那么多的童话。

但是,她送给我的这部《藏书的乐趣》却不是童话。这部书我前后买过好几本,每次翻阅都会有新的收获,这不止是眼界问题,更多者我觉得是心境的变化。比如该书目录之后,有一幅整页的黑白照片,这张照片是一间西式的宽大书房,书房主人躺在软软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因为拍摄角度的问题,我看不清他是闭着眼,还是在仰望自己的书架,但无论哪一种,都让人感到无比的惬意与舒适。

然而,卢修斯的这部书,从哪个角度读来,都不能给人以如此之惬意。我觉得这位卢修斯不但懂书,他还是一位理智之人,将这两种性格集于一身,就很容易形成一种冷酷的客观。他能抛开现象直奔主题,有些话让爱书人听来大感受用,还有一些论调,虽然明知他的所言是事实,但却是真实的残酷。

从好的角度来看,卢修斯认为爱书之人就要大胆的去爱,用不着去寻觅别人听得懂的借口。他在序言中说道:“私人藏书家毋须在任何人面前为自己的任何行为辩护,只要他能摆脱流行的藏书样板和模式的束缚,不强迫自己去适应它们,他的活动空间就是完全自由的。藏书家逐步建立了自己轨道之后,就能得到真正的满足,这种轨道也不是一开始就确定下来的,而是在前进中形成的,蓦然回首时,藏书家才会认清他自己的轨道。”

既然藏书如此的令人陶醉其中,那为什么很多人却难以走入这个行列呢?卢修斯认为:“所以,借用一句久经考验普通有效的格言来说,藏书伊始需要的不是大决心,而是小行动。只有在行动中,道路的方向才会渐渐地明朗起来。有些自豪的藏书家在回首往事时,发现所谓始终不渝的志向,其实也就是从微乎其微的知识准备开始,坚持不懈地在迷雾中摸索前进。”

那么藏书的价值应当如何来表述呢?卢修斯在这里引用了著名的画廊主持人阿道夫·里希特瓦尔克说过的两段话:“藏书活动胜过一切教育手段,因为它能增强我们的感觉、智力和心灵的力量,从而使得起初的狭隘的占有快感得到无限的升华。”“经验表明,一个人一旦开始在某个领域里进行收藏,他就会感觉到他的心灵起了变化,他变得更快乐了,内心充满了深切的关怀,并且能以开明的态度理解世界上的万事万物。”

人生在世,最大的目的应该就是追求快乐,既然收藏能够给人带来这么大的快乐,为什么还要拒绝追求这样的美好呢?当然,追求美好也需要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的主体,应该就是金钱。但卢修斯不这么认为:

当国王问特利沃尔齐奥元帅发动战争最需要什么时,元帅答道,最需要三件东西,钱、钱、钱。但是收藏不然,首要的并不是钱,我也想并不十分正式地归纳出三样收藏所需的不同的“Ge”来:耐心、记忆力、金钱,其中前两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补足后者的不足。

看来能够将一件事情长期的做下去,乃是收藏的第一要义,然而卢修斯把记忆力列在第二位,这一点我并不能够完全理解。以我的想象,搞收藏当然需要博闻强识,只有如此,才能练出来一幅火眼金睛,以此辨别真伪良窳。而第三点则需要有钱,能够买得起它。

对于这第三点,卢修斯在文中举到一个实例,那就是纽约收藏家冈茨的故事。冈茨夫妇并不是巨富,然而他们的藏品在1998年却拍出了两亿美元的价格。而佳士得拍卖行在拍卖通告中说了很长一段话,其中有几句道出了收藏的真谛:

积累不等于收藏,毫无意义的堆积是没有价值的。大收藏家总是从认知意义的角度安排他的藏品,试图通过出人意外的组合加强整体效果,在看似零散的物品间建立某种关联,往往以标新立异的构成挑战精神的眼睛。

既然如此,那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比如说,收藏一些普通之物,是否也能够有很高的成就?卢修斯在文中举出了收藏橙子包装纸的人,而我在现实中却知道不少人喜欢收集糖纸、可口可乐易拉罐等,这样的收藏有没有价值呢?卢修斯给出的答案是:

成功的收藏更多地取决于行动的决绝和藏品的丰富精炼,而不是取决于主题和藏品的“重要性”。

藏书者经常会困忧于一句提问:“你买这些书都看过吗?”对于这样的问法,很多爱书人都觉得愤怒,但没有找出最恰当的应对语言,而卢修斯在本书中的一段话,可谓这种问法的理性回答:

物品被人收藏后就脱离了原来的用途,而进入一个新的环境。书也一样,虽然书的“真正”功能――可读性――始终保持不变,但是它的收藏价值越高,这个功能就越靠后,而跃居首位的是它作为实物、作为历史与美学的见证的功能。

虽然这位卢修斯在本书中讲到了这么多爱书人大感惬意的话,但如前所言,他也会引用一些所谓学者的冷静观点,比如他在书中引用了美国精神病医生沃纳·闵斯特贝格的一种论调,此人称“这种强烈的需求根源在于早期的被遗弃感”,他的这句话我当然会抱以强烈的反对:难道这么多的爱书人都是被遗弃而产生的结果?而接下来,这位精神病医生又说:

藏品其实是一个自恋情绪受到伤害的人用来重建或加强自信的辅助手段,看来这条规律能使许多收藏家潜意识中模模糊糊的情趣盎然的记忆片断重新浮上意识层,许多在局外人看来显得稀奇古怪的行为也变得容易理解了……每个收藏家都有一双饥饿的眼睛。

他的这些说法怎能令爱书人赞同?但是,管他说得对和不对呢,先反对完再说吧。

血证脉决
平脉辨证,以决死生。吐血之脉,数大阳亢。弦数肝旺,细数阴伤。芤为失血,涩多血瘀。微细气虚。左脉弦数,肝胆火实。右脉洪数,阳明火炽。平缓为应,浮大堪忧。上实下虚,出血不止。左寸脉盛,吐血频仍。吐血之脉,上循鱼际。左关脉弦紧,吐血频不止。沉小缓为应,浮洪数堪忧。弦细数防其失信,沉细弱防其泄泻。脉弦苔静,风动人眩。

网上有段话说:“人生在世,除了生离死别,我们还要经历三次盛大的告别:一别青春,二别父母,三别红尘。”

是啊,我们来这世上一遭,岁月能偷走的,不止是头顶的黑发、脸上的红润、眼里的神采,还有一些人和事,我们与它们,一一挥手说“再见”。

01

成长时,和父母告别。
父母对于我们而言,是怎样一种存在?

这个问题,龙应台在《亲爱的安德烈》中作了总结:“父母亲,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人而言,恐怕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里面,它为你遮风挡雨,给你温暖和安全。”

“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当我们说“饿了”,妈妈就做了香喷喷的晚餐等着,当我们说“累了”,爸爸就豪气地承诺“回家,我养你”。

这是一种安心和妥帖,是最坚固的后盾,能让我们浑身充满力量应对世间一切苦厄。

但,人终归要长大,要离开依靠和庇佑。

日本记录片《狐狸的故事》中,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在5个狐狸年幼时,对它们精心呵护、百般照顾。

但当狐狸们慢慢长大,为了逼它们早点学会独立生存,这对父母完全换了一副脸孔:先是把小狐狸们带到草原上抛弃;失败后,又恶狠狠地驱赶它们离开。

最后,小狐狸们凄惨地叫着,一边回头一边逃离曾经温暖的家……

这个片段,印证了网上的那句话:“世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相遇,唯有父母之爱,是为了别离。”

我们和父母的的告别,大致可以分为两次。

第一次,是从妈妈的身体里分离出来时,这意味着我们是独立的个体。当脐带被剪断,我们呱呱坠地来到人间,从此就开始了生而为人的这一生。

第二次,是成年后离开父母,去远方、去自立时。这意味着我们要自我周全、自成一派、自力更生,去创造出一个从0到1的世界。

而无论哪一次的告别,对我们而言都是精彩的经历。

因为就算外面的世界风大雨急,就算稚嫩的肩膀软弱无力,我们也还是要背起行囊,义无反顾地启程。

02

成熟时,和青春告别。
今年年初,有人在网上晒出了一张“年龄表”。表中显示,最后一批80后,也就是出生于1989年的人,已经30岁了。

对此,有网友感叹:“再也没有二十几岁的80后了!”

时光悄然而逝,曾经叛逆的一代人,就这样不知不觉走到了中年人的关口,“青春”二字,在某个时刻,突然就被拿走了,成为了别人的代名词。而我们,也只能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蒋方舟曾在《圆桌派》上讲过一个故事。

一个沉迷游戏的80后,在得知女儿患了白血病之后,果断地删掉了游戏,写了“告别贴”和队友们道别。

尽管女儿得的并不是很恶性的白血病,只需要投入钱、时间就能治好,但在知道消息的那一刻,他突然醒悟:自己再也没有资格“不作为”了。

曾经驰骋游戏战场,燃爆热血斩关过将的逍遥日子,被一纸诊断书喊了“over”,这大概就是中年人告别青春的缩影。

在中年之前,我们都是潇洒的人。有“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张狂,也有“天下之大,舍我取谁”的自大,更有“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气风发。

但,走过半生以后,这些“青春气”慢慢消失了。

我们不会再有说走就走的旅行、秉烛夜谈的随性、通宵饮酒的放纵。

取而代之的,是“烟火气”:

我们开始关注各种数字,比如:孩子试卷上的分数、父母体检表上的指标、自己业绩报表上的KPI,以及银行卡上的余额、账单上的还款期,等等;

我们开始焦虑,对行业发展态势、职业天花板心有戚戚然......

生活成了一副现实主义画作,让我们搁置了浪迹天涯,甘愿了宜室宜家。

03

中年后,和红尘告别。
所谓“红尘”,指的是“世间事”。而“人”,是世间事的“主体”。中年之后,要和两种人说再见。

第一种是爱而不得的人。

人到中年,总会经历过一些情伤。

那些一见如故的人,那些暗夜陪聊的人,那些乱了心神的人,在某个刹那,我们以为会是走到永远的人。

但很遗憾,山有归途、水有去路,你钟情的人,心有归属。

而你,最多是插曲,闲时听一听,可解闷逗乐,可会心一笑,独独不可强求强要。

那该怎么办呢?安意如在《人生若只如初见》中写:“我们真正能留下的,只有邂逅时的一段记忆。

初见时花枝摇曳的惊动,即已为你盛开过,再往后就荣枯生死各不相干,若要死死纠缠,定然两败俱伤。”

爱而不得,那就“不爱”。这道无解题,放弃作答,就是最好的答案。

第二种是不相为谋的朋友。

钱锺书在《论朋友》中说:“假使爱情是人生的必需,那么,友谊只能算是一种奢侈。”

由此可见,知己难求。人到中年,经过了人情的历练、时间的淘洗,越发懂得“两心相知”的不容易。

每个人有TA的来路,即便擦肩而过时能言笑晏晏,可也只能道一句“今天天气不错”,这句话,潦草地说完了“你好”,也说过了“再见”。

就像黄小琥在歌里唱的那样:“没那么简单,就能找到聊得来的伴。”

人生行至中途,所有新的际遇和缘分,多半是虚虚实实、若即若离。

他人的喜怒哀乐、嬉笑怒骂,可附会可应对,再往深里探究,就会有层层叠叠的烟雾缭绕浮在表层,我们往往如盲人摸象,难知全貌。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有那种互损互怼互黑都不翻脸的朋友,就是福分。

04

有人说:“人到了一定年龄,自己就是那个屋檐,再也无法另找地方躲雨了。”
人生中的每一次告别,都是“自谋生路”。

与父母告别,是告别依靠和依赖,从此海阔天空去追梦;

与青春告别,是告别无知和幼稚,从此妥帖稳重如大人;

与红尘告别,是告别情执和强求,从此通透淡定无执念。

郭敬明在《守岁白驹》里写道:“留在原地是一种错误,我们要不断地告别,告别一些人,一些事,然后又马不停蹄地追逐无家的潮水。”

拥有总有失去时,相聚终有分别日。

生命的美好,就在于“曾经”,曾经相逢,曾经问候,曾经交好,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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