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史小故事# 古代如何处置未成年人犯罪】
 在冶文彪以北宋历史为背景创作的推理小说《清明上河图密码》第六部中,年仅七岁的王小槐毒死了一个假道士,正当左军巡使顾震十分为难、不知如何处置时,“讼绝”赵不尤在一旁提示道:孩童杀人,前朝有先例。仁宗年间,宁州孩童庞张儿殴人致死,审刑院先判了他死刑,但念在他只有九岁,争斗无杀心,便免了死刑,只罚铜一百二十斤给苦主家。濠州另有个孩童,也是九岁,与邻居老妇争木柴,斫伤老妇致其死亡,奏请仁宗皇上御批,免于刑罚,也罚铜一百二十斤。赵不尤说的这两个案例在史料《宋会要辑稿》中均有记载,反映了当时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宽大处理的法律制度。
  矜老恤幼是我国古代社会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特殊的刑事处罚,早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出现,《礼记·曲礼》中记载:“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周礼·秋官·司刺》专门规定了“三赦”的情形:“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将幼小者与老年人和痴呆者一并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这一理念的影响十分深远,直到明朝时,还被刑部尚书何乔新在名篇《法律》中予以引用。
  汉代法律中有了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但前后发生过几次变化,年龄下限一般为七岁、八岁或十岁以下。经学大师郑玄在引汉律对《周礼》注释时,将未满八岁者视为“幼弱”,“非手杀人,他皆不坐”。冶文彪在他另一本以汉代历史为背景的小说《人皮论语》中写了一段相关的情节:督邮下令鞭打一名“有罪”的小童,他的母亲痛喊道:“国有明律,老弱幼孺均该宽宥免刑,你这是公然违反律令!”却被残暴的督邮叱道:“在这里,我就是律令!再鞭!”
  到了唐代,《唐律疏议》对处罚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更为详尽和系统的规定,具体划分为十五岁以下、十岁以下和七岁以下三个年龄段,根据犯罪的轻重,减轻责任的程度也有一定区别。“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的,予以“收赎”(以银赎罪)处置,所犯之罪为加役流、反逆缘坐流、会赦犹流者除外,但即便是他们,到了发配的地方也可以“免居作”(免于服劳役)。需要注意的是,十五岁以下、十一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等死罪,也要依律执行死刑。《旧唐书》中记载了这样一起案件:开元二十三年,十三岁的张瑝和十一岁的张琇兄弟二人手刃杀父仇人,他们被捕后,坊间都很同情,认为他们“幼稚孝烈”,应当予以宽宥,但裴耀卿、李林甫坚持认为,“国法不可纵复仇”,唐玄宗也这样认为,便对张九龄等人说:“复雠虽礼法所许,杀人亦格律具存……杀之成复雠之志,赦之亏律格之条。”因而虽然知道士庶颇有喧词,还是下令处死了兄弟二人。相较而言,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了死罪,可以“上请”,从而获得赦免的机会;而七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使犯了死罪也“不加刑”,但“缘坐应配没者”除外。并且《唐律疏议》还规定,如果犯罪人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也要“依幼小论”,足见唐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格外宽仁。
  唐代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制度基本都被其后各代的刑律所继承。宋代进一步完善了恤刑制度,例如,《宋刑统·断狱律》规定,对十五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严禁拷讯,“违者以故失论”,这一规定也被《大明律》沿用。
  清代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和“上请”、收赎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与唐代大体一致,但在立法上具有律例并行的特点,其中律文基本不做修改,例则时常发生变化,统治者亲自参与裁决时提出的法律精神也会最终形成定例,成为正式法律,它们往往是在出现“新类型案件”或特殊情况时,对律文的规定进行细化或补充,起到了弥补律文的空白和滞后性的作用。《刑案汇览三编》中收录了不少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其中一个定例“丁乞三仔案”颇有代表性:雍正十年,丁狗仔与十四岁的丁乞三仔一起挑土,丁狗仔欺负丁乞三仔年幼,令其挑运重筐,还用土块掷打他,丁乞三仔拾土回掷,恰好打中丁狗仔的小腹,致其殒命。按照《大清律例》“斗殴及故杀人”条,对丁乞三仔应处以绞监候的刑罚(相当于死缓),本来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才有机会“上请”,但雍正皇帝在阅过此案后,专门下旨“丁乞三仔情有可原,着从宽免死,照例减等发落,仍追埋葬银两给付死者之家”,从而使该案成了可以比附援引的定例,即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杀人犯若有类似情节,均可“上请”减免刑罚。
  但由于地方官员对该案的理解不同,“上请”特权的适用范围逐渐扩大到了所有十五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乾隆十年在定例中作出了限制,十五岁以下的杀人犯“实与丁乞三仔情罪相等者,方准援照”,即杀人犯必须在案件中受到了欺凌。乾隆四十四年,出现一起九岁幼童因讨要葫豆不得而殴打同龄人、使其摔倒毙命的案件,乾隆皇帝认为幼童因一件小事就有了杀人的冲动,危害性极大,因而不但没有宽减幼童的刑罚,反而出台新例,规定十岁以下斗殴毙命之案,如果死者比凶犯年长四岁以上,准其依律声请,至十五岁以下,因被年长者欺侮而殴毙人命的,只有死者比凶犯年长四岁以上而又理屈逞凶,或无心戏杀者,“方准援照丁乞三仔之例声请,恭候钦定”。这个定例的演变反映出清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宽免逐渐不再单一地以年龄为依据,而是兼顾形式与实质的宽宥。
  我国古代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恤幼的法律传统,体现了儒家的“仁爱”和“礼治”思想,“长有长之礼,幼有幼之礼”,不是可以随意运用的。历代法典的编制与修订往往由儒臣负责,从而“以礼的原则和精神,附以法律的制裁”,编入法典中。其中的一些原则和精神被后世乃至现代刑法的制定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古代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作为宝贵的本土法制资源,值得我们品咂和研究。(作者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牛犇)

“顾魏——”我对不住你,我错了,我一定把你的病情扼杀在萌芽状态!

“咳咳咳!你们俩不秀恩爱是会死吗?!”

我看向办公室里除了我们唯一的大型活物:“又没妨碍你。”

陈聪炸:“怎么没妨碍了?明天的晚班我帮他顶好吗!”

顾魏:“回头请你吃饭。”银货两讫。

陈聪:“行,一礼拜早饭。”

我看着陈聪离去的背影,对顾魏说:“这么多年了,你们讨债还债打赌下注,依旧不是早饭就是水果。”

顾魏:“医生嘛,健康。职业特点。”

晚饭后,我做了枸杞汤,端了一碗虔诚地坐在顾魏面前,盯着他喝。

顾魏摘了眼镜,半眯着眼睛靠在沙发上喝汤,睫毛笼在热气里,要多好看有多好看。(我真的是词穷。)

看了一会儿电视,我说:“你去洗个热水澡。”

顾魏从善如流地站起来,晕了一下。

我:“你一会儿不会晕澡堂吧。”

顾魏很认真地思考了五秒钟,拉住我胳膊:“那你和我一起。”

我们家的浴室是钢化玻璃全密封的整体浴室,每天早上我面对镜子心思端正地刷牙洗脸,顾魏就在我身后的全透明的浴房里晨浴——雾气缭绕,美色当前,他就跟个男妖精一样……

顾魏的身材虽然不属于“移动的大卫雕像”型,但是,均匀啊,修长啊,对付我的审美,那是绰绰绰绰绰绰有余。我能说我其实没怎么和他共浴过吗?我能说我其实很不好意思吗?于是每天我都浑身不自在还要装作一副“姐什么没见过,姐淡定着呢”的样子,速战速决刷牙洗脸赶紧溜。

所以当顾魏把我拉进浴室,热水“哗”地洒下来时,我的大脑都快当机了!=_=

家里的浴室虽然订了加大size,但是……那也没多大啊!两个成年人在里面,很抢氧气的啊!我抬头——就是他的脸,低头——算了,我还是不要低头了。

我自以为不动声色地侧对他,作无所事事状,看门外……

听到笑声,我抬头,看到顾魏一边洗头,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炸:“我怎么看你都没有要晕澡堂的样子!!!”

果然还是窝在老公怀里睡到自然醒最舒服……

我“嗯——”了一声,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

顾魏:“大早上的,别招我。”

我:“……”心术不正!

正在和他说学校里的事情,手机响了。

“校啊,你在哪儿?”

“家。”

“床上?”

“啊……”

“顾魏在旁边?”

“啊……”

“啊——!”三三在电话那头发出了恨苍天式的号叫,“林之校!你们这证都领了几个月了还这么腻歪!”

“……”周末早上八点钟,两口子躺床上说说话,我们是怎么了就这么天理不容了?!

“秀恩爱不是这么个秀法啊!你们这样搞得姐姐都不敢结婚了好吗?!”

“……”这都什么逻辑,应该是你更想结婚才对吧?!Boss的功力果然深厚,三三已经完全不正常了!

挂了电话,我看向旁边的顾魏,他一脸“我什么都没做,是他们瞎意淫不关我们的事”的表情,淡定地伸懒腰穿衣服起床。

顾魏素来稳重,估计是憋狠了,生了病就各种无法无天。

平时几乎不玩游戏的人,吃完晚饭,躺在沙发上,玩CutTheRope,玩得不亦乐乎:“校校,你来过一下,这关三颗星有点难弄。”

我:“……”

平时散步都散得长腿阔步、玉树临风的人,现在出了门,卫衣帽子一扣,整个人垮在我身上被我拖着走。(你以为你戴了帽子别人就不认得你了吗?)

平时除了球赛和中央一台、二台,别的几乎不怎么看的人,现在居然看访谈栏目看得津津有味:“校校,洗点葡萄来吃。”

我挥挥手里的玉板:“过来,给你刮刮痧。”

顾魏大型犬一样往我腿上一趴。

我=_=:“你这样我怎么刮?”

顾魏调整了一下姿势,眯起眼睛一副“爷这就要睡了”的调调:“就这样。”

你这是卖哪门子的萌啊?!

平时喝个水都喝得很斯文的人,现在靠在沙发上双目炯炯地看期刊,我端了石斛汤,一勺一勺往他嘴里塞。

“顾魏,我怎么有种喂小宝宝吃果泥的感觉?”

顾魏无辜地眨眨眼睛,“啊”地张嘴,一点思想觉悟都没有。

洗完澡,他头发湿嗒嗒地就往床上一趴。

我捞过毛巾:“头发擦干。”

顾大少嗯了一声,趴到我腿上,就闭着眼睛不管了。

我只能给他擦擦擦。擦完:“好了,躺好睡觉。”

顾大少嗯了一声,不动。

我失笑,捏捏他耳垂:“顾魏,你无赖。”

送顾魏上班。陈聪进办公室的时候,瞥了顾魏一眼:“感冒低烧多大事儿啊,还要老婆陪着上班。”

我:“这不是专程给你送早饭嘛。”

陈聪同志瞬间笑成了一朵花。

顾魏笑:“吃人嘴短。”

陈聪一边咬三明治一边抬头:“你做的吗你做的吗你做的吗?”(这就是传说中的贱萌吗?)

顾魏去护士站查资料后,陈聪吐槽:“翟杰喜得千金,上礼拜我们一起去妇幼看他们家小布丁。后来大伙儿聊着聊着就问起你们俩来了。你知道顾魏说什么吗?”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陈聪慢悠悠地咂嘴:“儿子不愁身高,女儿不愁相貌。他说他怎么生,都是报效祖国。”

=_=

顾魏的一句玩笑话让他一战成名了。自他回国后,他们肿瘤外科这几个月连添三丁,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调戏顾魏:“准备什么时候报效祖国?”

既然大家都调戏,那我也调戏:“要么咱生个儿子吧。”想到一大一小两个放在我面前就觉得,多有爱啊!

顾魏扶额:“1:1的概率,一下从50%提到100%,我压力很大的。”

我憋不住笑出来。

顾魏:“你还小呢,先把你学位结了再说。”

我:“哎,我这不是担心你一年大似一年嘛……”

顾魏:“林之校!!!”炸了。

家里楼层比较高。

一次,我抱着被子去阳台晒,双人被很大,阳台外支架杆伸到挺远,我就站在椅子上探出身去晒,还没晒完,被医生一把拎下来。

“你知道你这样多不安全吗?!”

“啊……?”

“脚一踩空,或者椅子一滑,你就下去了你知道吗?!”

我可怜巴巴地看着医生:“那怎么办?”总不能不晾被子。

医生一边挽袖子,一边伸出胳膊把晾了一半的被子铺平整:“这里不是三楼五楼,是十六楼!下去了神仙也救不了你!”

我摸摸鼻子:“哪那么容易下去。”

医生:“你看看你刚才!整个上半身都出去了还往外够!臀部一出窗框很容易出意外的!”

——《余生请多指教》第四十八章(1/2)

古代如何处置未成年人犯罪
人民法院报 2021-03-01
  在冶文彪以北宋历史为背景创作的推理小说《清明上河图密码》第六部中,年仅七岁的王小槐毒死了一个假道士,正当左军巡使顾震十分为难、不知如何处置时,“讼绝”赵不尤在一旁提示道:孩童杀人,前朝有先例。仁宗年间,宁州孩童庞张儿殴人致死,审刑院先判了他死刑,但念在他只有九岁,争斗无杀心,便免了死刑,只罚铜一百二十斤给苦主家。濠州另有个孩童,也是九岁,与邻居老妇争木柴,斫伤老妇致其死亡,奏请仁宗皇上御批,免于刑罚,也罚铜一百二十斤。赵不尤说的这两个案例在史料《宋会要辑稿》中均有记载,反映了当时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宽大处理的法律制度。

  矜老恤幼是我国古代社会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特殊的刑事处罚,早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出现,《礼记·曲礼》中记载:“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周礼·秋官·司刺》专门规定了“三赦”的情形:“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将幼小者与老年人和痴呆者一并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这一理念的影响十分深远,直到明朝时,还被刑部尚书何乔新在名篇《法律》中予以引用。

  汉代法律中有了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但前后发生过几次变化,年龄下限一般为七岁、八岁或十岁以下。经学大师郑玄在引汉律对《周礼》注释时,将未满八岁者视为“幼弱”,“非手杀人,他皆不坐”。冶文彪在他另一本以汉代历史为背景的小说《人皮论语》中写了一段相关的情节:督邮下令鞭打一名“有罪”的小童,他的母亲痛喊道:“国有明律,老弱幼孺均该宽宥免刑,你这是公然违反律令!”却被残暴的督邮叱道:“在这里,我就是律令!再鞭!”

  到了唐代,《唐律疏议》对处罚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更为详尽和系统的规定,具体划分为十五岁以下、十岁以下和七岁以下三个年龄段,根据犯罪的轻重,减轻责任的程度也有一定区别。“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的,予以“收赎”(以银赎罪)处置,所犯之罪为加役流、反逆缘坐流、会赦犹流者除外,但即便是他们,到了发配的地方也可以“免居作”(免于服劳役)。需要注意的是,十五岁以下、十一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等死罪,也要依律执行死刑。《旧唐书》中记载了这样一起案件:开元二十三年,十三岁的张瑝和十一岁的张琇兄弟二人手刃杀父仇人,他们被捕后,坊间都很同情,认为他们“幼稚孝烈”,应当予以宽宥,但裴耀卿、李林甫坚持认为,“国法不可纵复仇”,唐玄宗也这样认为,便对张九龄等人说:“复雠虽礼法所许,杀人亦格律具存……杀之成复雠之志,赦之亏律格之条。”因而虽然知道士庶颇有喧词,还是下令处死了兄弟二人。相较而言,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了死罪,可以“上请”,从而获得赦免的机会;而七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使犯了死罪也“不加刑”,但“缘坐应配没者”除外。并且《唐律疏议》还规定,如果犯罪人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也要“依幼小论”,足见唐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格外宽仁。

  唐代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制度基本都被其后各代的刑律所继承。宋代进一步完善了恤刑制度,例如,《宋刑统·断狱律》规定,对十五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严禁拷讯,“违者以故失论”,这一规定也被《大明律》沿用。

  清代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和“上请”、收赎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与唐代大体一致,但在立法上具有律例并行的特点,其中律文基本不做修改,例则时常发生变化,统治者亲自参与裁决时提出的法律精神也会最终形成定例,成为正式法律,它们往往是在出现“新类型案件”或特殊情况时,对律文的规定进行细化或补充,起到了弥补律文的空白和滞后性的作用。《刑案汇览三编》中收录了不少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其中一个定例“丁乞三仔案”颇有代表性:雍正十年,丁狗仔与十四岁的丁乞三仔一起挑土,丁狗仔欺负丁乞三仔年幼,令其挑运重筐,还用土块掷打他,丁乞三仔拾土回掷,恰好打中丁狗仔的小腹,致其殒命。按照《大清律例》“斗殴及故杀人”条,对丁乞三仔应处以绞监候的刑罚(相当于死缓),本来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才有机会“上请”,但雍正皇帝在阅过此案后,专门下旨“丁乞三仔情有可原,着从宽免死,照例减等发落,仍追埋葬银两给付死者之家”,从而使该案成了可以比附援引的定例,即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杀人犯若有类似情节,均可“上请”减免刑罚。

  但由于地方官员对该案的理解不同,“上请”特权的适用范围逐渐扩大到了所有十五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乾隆十年在定例中作出了限制,十五岁以下的杀人犯“实与丁乞三仔情罪相等者,方准援照”,即杀人犯必须在案件中受到了欺凌。乾隆四十四年,出现一起九岁幼童因讨要葫豆不得而殴打同龄人、使其摔倒毙命的案件,乾隆皇帝认为幼童因一件小事就有了杀人的冲动,危害性极大,因而不但没有宽减幼童的刑罚,反而出台新例,规定十岁以下斗殴毙命之案,如果死者比凶犯年长四岁以上,准其依律声请,至十五岁以下,因被年长者欺侮而殴毙人命的,只有死者比凶犯年长四岁以上而又理屈逞凶,或无心戏杀者,“方准援照丁乞三仔之例声请,恭候钦定”。这个定例的演变反映出清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宽免逐渐不再单一地以年龄为依据,而是兼顾形式与实质的宽宥。

  我国古代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恤幼的法律传统,体现了儒家的“仁爱”和“礼治”思想,“长有长之礼,幼有幼之礼”,不是可以随意运用的。历代法典的编制与修订往往由儒臣负责,从而“以礼的原则和精神,附以法律的制裁”,编入法典中。其中的一些原则和精神被后世乃至现代刑法的制定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古代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作为宝贵的本土法制资源,值得我们品咂和研究。(作者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牛犇)

(责任编辑:刘海滨)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10月24日他在接受采访时曾告诉记者:“虽然我即将面临退休了,但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在党的号召下,我们仍然冲锋陷阵,即使我脱下了这身警服,只要党和人民需要我
  • 名气近期的进展:名气三季度50%增长,前三季度60%左右,增长来源:1、开始做集成灶,带来的变化比较深远,今年是反弹之年2、今年线上开始卖三件套提出现代厨房的
  • 很多人认为微信是马化腾自己的,腾讯是他自己的企业,实际上是国家的企业,这些互联网公司一定要把利润分出去,我觉得才能够长远的发展。#易烊千玺让我成为更好的人[超话
  • 东方境不知道她心思已经甩离这件事情本质的十万八千里之外,还甜甜地对她说:“我也会对你很好的,一直对你好,万年,十万年都不变。如果有一天,她和小境之间也变成这样了
  • 麻烦大家再关注一下。但是那个号呢,在做迁移的时候,出了些问题,挺烦人的。
  • (↓)昨天盖不起来房子的“杀得好”“恶邻”该死。这时候如果还能说说可以重复使用的绞绳能给纳税人减轻负担,那我们属实是左灯右转,右到家了。
  • 就是使人的灵魂变得高尚了。老老实实最能打动人心。
  • 但女生选择和你分手或者对你冷淡,肯定是你触碰了她讨厌你的某些方面。生活真的一地鸡毛,曾经想过不再踏入这种生活的,身边的每个人都告诉我不可以这样,相亲两个月就这样
  • 国外在名片设计上,不仅反映了行业的性质、服务领域等企业原来拥有的属性,还结合新颖的创意或其他设计手法,反映出更深的内容。#深圳设计[超话]##ui设计[超话]#
  • 。布袋戏主要在看金光,喜欢刀宗,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风逍遥也是最漂亮的小木头…[awsl]p4是一些在看的书——p5是和朋友的一点点ow截图ow主要是玩快速,娱乐
  • 尤其是在爱情方面,一旦金牛们动了真心,认定对方是自己想要陪伴的那个人,那么无论前方会有多少困难,他们都会毫不畏惧的前进,不会轻易的放弃,更不会改变自己的心意,就
  • ” 上帝说:“你只能爱她1天。 ” 上帝说:“你只能爱她2天。
  • 嗜酸性粒细胞有杀菌功能,参与机体的免疫和过敏反应。气道炎症,多种炎性细胞被激活,释放的炎性介质和细胞因子会引起微小血管的渗漏,支气管黏膜的水肿,腺体分泌增加,使
  • #老刘和小李的爱情一辈子记录# 祝我生日快乐哈哈哈~ 22岁[给你小心心] 和刘先生在一起陪我度过的第三个生日[赢牛奶] 每年陪我过零点+不用说一定会有的小情
  • 但后面才发现,这俩小孩完全不一样,我对他们的爱也应该是独一无二的。我爱他们,更有我自己的生活。
  • 对食物的偏好、食欲的大小,本身就会受到基因的影响。对食物的偏好、食欲的大小,本身就会受到基因的影响。
  •   突出行业特点的表现形式  突出企业特点的名片主要是以突出企业品牌、宣传企业为目的,不受字体、色彩等其他因素的限制,通过表达多种艺术手法,传达更多的企业文化及
  • 二创同人里我始终不能理解并无法接受的写法就是搞批皮OC 这已经不是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问题了 当代指鹿为马 但就是容易啊 尤其是文笔不差的 同⭕碰上这种写手直接降维
  • 没有更新就说一点脑洞最近的脑洞是琴羊花3p琴花都是画皮妖(还是兄弟)羊自然是不负众望的道因为比较擅长偏日常记叙的写法,所以不想写怎么捉妖,只想写两妖一人相处日常
  • 菜鸡今晚和菜鸡一起吃意面,我恨我不听李博士的话。结果我们就要去开会,然后我真的是服了我们学校了,一个下载一个软件,加入一个小组就这么简单的一个事儿,能开会开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