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大办”,一帮到底!
定边县检察院助1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36603元
2021年最后一天的下午,在陕西定边县检察院大门口发生了特别的一幕。
“真没想到检察院竟然主动帮我们把工资也给要了回来,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务工人员郭某某激动地说。“本来工友们都想来,但考虑到疫情原因,特意委托我俩去做了核酸检测,过来送上这面锦旗,你们可一定要收下。”一旁的柴某急切地补充到。
说话间,二人将写有“为民办实事,执法显真情”的锦旗递到了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们的手中。尽管戴着口罩,依然掩不住柴某和郭某某脸上灿烂的笑容,而飘动的锦旗在阳光下也显得格外鲜艳,这一幕让这个寒冬的午后瞬间平添了几分暖意。
事情的缘由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
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
12月15日,愁眉不展的柴某来到定边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我在定边县某小区项目中干了几个月,老板不付工资,开始总推说工程款没结,后来就联系不上了,眼看到年底了,全家都指望着这点钱呢。听说检察院能支持起诉,我来咨询一下。”
从柴某的叙述中得知,原来,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定边县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过程中,将其中两栋住宅楼的电气安装工程分包给侯某,2021年6月至8月期间,侯某先后雇佣柴某等14名农民工从事具体施工。完工后,柴某等人多次催要工资,侯某均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推脱不付,后失去联系。柴某等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向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承诺一周内支付,却迟迟不予兑现。无奈之下,柴某选择了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因该案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符合支持起诉受理条件,接待干警随即开启绿色通道,告知柴某一次性准备好所需材料,于当天便完成受理登记迅速转第二检察部办理。
第二检察部接收案件后,立即组成办案小组。办案人员实地走访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发现,施工单位实际已将除质保金以外的工程款全部结算给了侯某。
为了切实帮助柴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办案人员一面协助柴某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一面积极联系侯某,希望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辗转多人终于联系到了侯某本人,侯某对工程款已结算和拖欠工资的事实全盘承认,但表示自己因资金出现问题,目前确实无力支付柴某等人的工资。面对这种情况,考虑到已近年底,诉讼时限较长,为了帮柴某早日实现讨薪目的,办案人员与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调。
“之前劳动部门给我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我们有意见,我们已将工程款给侯某作了结算,现在是侯某不付工人工资,为什么要我公司买单。”说起这件事,施工单位一肚子的委屈。
“可据我们调查核实,侯某没有电气安装施工资质,且侯某现在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工人工资。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你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个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就应由你公司承担清偿责任。你公司清偿后可以向侯某追偿……”在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施工单位最终同意清偿柴某工资。
12月21日,柴某终于如愿拿到了12260元拖欠工资。因诉求已实现,柴某撤回了申请。可在办案人员看来该案并没有结束,一想到还有13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没有解决,办案人员的心依旧被揪得紧紧的,怎么也轻松不起来。
一帮到底,确保一个不落一分不少
为了使该案中所有农民工的工资都能得到保障,该院第二检察部与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座谈沟通,一方面督促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履职,另一方面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商解决方案。通过座谈达成共识,由双方办案人员共同约谈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再次向其阐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和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为已有柴某案件的良好基础,一切进展很顺利,施工单位同意支付所有被拖欠的工资。
在检察机关与劳动监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2月28日,该案中涉及的14名农民工136603元工资全部支付到位。拿到工资的那一刻,郭某某难掩激动的心情一蹦二尺高。至此,前后历时14天,这起农民工讨薪案件终于圆满落下了帷幕。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定边县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办”,用心用情,因案制宜,充分发挥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将支持起诉和督促履职有机结合起来,高质高效地解决了农民工急难愁盼的“烦薪事”,生动体现了“办小案”服务“大民生”的检察为民理念。
定边县检察院助1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36603元
2021年最后一天的下午,在陕西定边县检察院大门口发生了特别的一幕。
“真没想到检察院竟然主动帮我们把工资也给要了回来,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务工人员郭某某激动地说。“本来工友们都想来,但考虑到疫情原因,特意委托我俩去做了核酸检测,过来送上这面锦旗,你们可一定要收下。”一旁的柴某急切地补充到。
说话间,二人将写有“为民办实事,执法显真情”的锦旗递到了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们的手中。尽管戴着口罩,依然掩不住柴某和郭某某脸上灿烂的笑容,而飘动的锦旗在阳光下也显得格外鲜艳,这一幕让这个寒冬的午后瞬间平添了几分暖意。
事情的缘由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
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
12月15日,愁眉不展的柴某来到定边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我在定边县某小区项目中干了几个月,老板不付工资,开始总推说工程款没结,后来就联系不上了,眼看到年底了,全家都指望着这点钱呢。听说检察院能支持起诉,我来咨询一下。”
从柴某的叙述中得知,原来,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定边县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过程中,将其中两栋住宅楼的电气安装工程分包给侯某,2021年6月至8月期间,侯某先后雇佣柴某等14名农民工从事具体施工。完工后,柴某等人多次催要工资,侯某均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推脱不付,后失去联系。柴某等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向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承诺一周内支付,却迟迟不予兑现。无奈之下,柴某选择了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因该案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符合支持起诉受理条件,接待干警随即开启绿色通道,告知柴某一次性准备好所需材料,于当天便完成受理登记迅速转第二检察部办理。
第二检察部接收案件后,立即组成办案小组。办案人员实地走访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发现,施工单位实际已将除质保金以外的工程款全部结算给了侯某。
为了切实帮助柴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办案人员一面协助柴某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一面积极联系侯某,希望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辗转多人终于联系到了侯某本人,侯某对工程款已结算和拖欠工资的事实全盘承认,但表示自己因资金出现问题,目前确实无力支付柴某等人的工资。面对这种情况,考虑到已近年底,诉讼时限较长,为了帮柴某早日实现讨薪目的,办案人员与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调。
“之前劳动部门给我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我们有意见,我们已将工程款给侯某作了结算,现在是侯某不付工人工资,为什么要我公司买单。”说起这件事,施工单位一肚子的委屈。
“可据我们调查核实,侯某没有电气安装施工资质,且侯某现在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工人工资。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你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个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就应由你公司承担清偿责任。你公司清偿后可以向侯某追偿……”在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施工单位最终同意清偿柴某工资。
12月21日,柴某终于如愿拿到了12260元拖欠工资。因诉求已实现,柴某撤回了申请。可在办案人员看来该案并没有结束,一想到还有13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没有解决,办案人员的心依旧被揪得紧紧的,怎么也轻松不起来。
一帮到底,确保一个不落一分不少
为了使该案中所有农民工的工资都能得到保障,该院第二检察部与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座谈沟通,一方面督促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履职,另一方面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商解决方案。通过座谈达成共识,由双方办案人员共同约谈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再次向其阐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和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为已有柴某案件的良好基础,一切进展很顺利,施工单位同意支付所有被拖欠的工资。
在检察机关与劳动监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2月28日,该案中涉及的14名农民工136603元工资全部支付到位。拿到工资的那一刻,郭某某难掩激动的心情一蹦二尺高。至此,前后历时14天,这起农民工讨薪案件终于圆满落下了帷幕。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定边县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办”,用心用情,因案制宜,充分发挥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将支持起诉和督促履职有机结合起来,高质高效地解决了农民工急难愁盼的“烦薪事”,生动体现了“办小案”服务“大民生”的检察为民理念。
#千里执行路迢迢 星夜兼程案了了——“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之异地执行篇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为确保“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针对案件情况、疫情风险等因素,对被执行人在异地或查处财产在异地案件进行摸底清查,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异地执行活动,通过执行联动、查处房产、寻找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等举措,执结5起执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风雨无阻,一往无前赴使命
2019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执行案件,案件疑难复杂、被执行人与其妻在西安有一套房屋,且因该房屋抵押贷款、疫情期间异地处置等诸多原因,导致该案一直未能得以解决。近期,因一通电话,此案件出现了转机。
2021年8月的一天,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西安某房地产公司电话,在电话中了解到,因被执行人未支付剩余房屋贷款,该房地产公司欲代为清偿贷款并收回该房屋,但该房屋手续目前已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冻结,故联系到执行法官。经多方协调,该房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某胜、吴某胜之妻达成同意以该房地产公司代为清偿贷款,房屋由房地产公司收回,剩余回购款用于案件执行。
9月15日,该房地产公司电话再次联系到执行法官,双方已达成协议,为防止发生其他情况出现,需格尔木法院协调办理相关解冻手续。为妥善解决该案件,由执行局局长孙豫奎亲自带队前往西安,一场跨省异地执行拉开了序幕。9月17日凌晨1点20分,执行第一小组顺利抵达了陕西省西安市,此时的西安阴雨绵绵,雨水将两位执行法官的鞋袜打湿,秋日的凉爽并没有将执行法官心中的执行“热火”浇灭,反之让二位法官更加沉着、冷落。
清晨,二位执行法官随便吃了点东西便急匆匆来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与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的多方沟通下,并联系到被执行人吴某胜,核实双方协议后,执行法官等待了近三个小时解冻了该房屋相关手续,随之房地产公司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案款也由房地产公司汇转至案件专户中。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一队又在连绵阴雨下马不停蹄地踏上了回程。
夙夜不懈,一以贯之勇担当
余某金与铁某林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但在约定期限后,铁某林并未如约履行,余某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依法完成了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多次拨打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9月13日,案件的执行法官收到线索被执行人铁某林在西宁务工,当即决定前往西宁找寻被执行人。
早晨7时15分,执行第二小组刚到达西宁找到了被执行人铁某林在西宁的亲人,在沟通中获知被执行人铁某林目前在门源砂矿厂打工,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到门源法院执行局干警,请求协助到砂场找到被执行人铁某林。当天早上,门源法院执行局干警终于在砂场找到了正在务工的铁某林,诧异的被执行人通过门源法院干警联系到执行法官并惊讶自己离开了格尔木,格尔木法院的法官还能找到他。他告诉法官因家中困难确实没有钱还款,所以正在门源矿山务工赚钱,希望能够分期履行。
面对这一实际情况,为了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需结合被执行人实际困难,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付款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铁某林亦按照约定支付了5000元执行款。此时已是下午四点,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好评,以锦旗表示谢意。
这仅仅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异地执行所解决的一起案件。在启程的一周时间里,执行第二小组成功解决了4起执行案件、完成送达5案、调查财产线索1人次、张贴腾退公告1案,以实际行动更好的回应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矢志不渝,一心一意抓执行
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为抓手,以为民初心践行执法使命、以强制措施的铁腕铸就诚信之本、以查人找物的脚步丈量“最后一公里”,千里“执行”、始于足下,执行工作慢不得、缓不得、拖不得,拼的就是力度、速度、温度,只有保持持续高压态势,秉承善意文明执行,才能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执行,我们一直在路上!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为确保“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针对案件情况、疫情风险等因素,对被执行人在异地或查处财产在异地案件进行摸底清查,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异地执行活动,通过执行联动、查处房产、寻找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等举措,执结5起执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风雨无阻,一往无前赴使命
2019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执行案件,案件疑难复杂、被执行人与其妻在西安有一套房屋,且因该房屋抵押贷款、疫情期间异地处置等诸多原因,导致该案一直未能得以解决。近期,因一通电话,此案件出现了转机。
2021年8月的一天,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西安某房地产公司电话,在电话中了解到,因被执行人未支付剩余房屋贷款,该房地产公司欲代为清偿贷款并收回该房屋,但该房屋手续目前已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冻结,故联系到执行法官。经多方协调,该房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某胜、吴某胜之妻达成同意以该房地产公司代为清偿贷款,房屋由房地产公司收回,剩余回购款用于案件执行。
9月15日,该房地产公司电话再次联系到执行法官,双方已达成协议,为防止发生其他情况出现,需格尔木法院协调办理相关解冻手续。为妥善解决该案件,由执行局局长孙豫奎亲自带队前往西安,一场跨省异地执行拉开了序幕。9月17日凌晨1点20分,执行第一小组顺利抵达了陕西省西安市,此时的西安阴雨绵绵,雨水将两位执行法官的鞋袜打湿,秋日的凉爽并没有将执行法官心中的执行“热火”浇灭,反之让二位法官更加沉着、冷落。
清晨,二位执行法官随便吃了点东西便急匆匆来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与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的多方沟通下,并联系到被执行人吴某胜,核实双方协议后,执行法官等待了近三个小时解冻了该房屋相关手续,随之房地产公司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案款也由房地产公司汇转至案件专户中。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一队又在连绵阴雨下马不停蹄地踏上了回程。
夙夜不懈,一以贯之勇担当
余某金与铁某林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但在约定期限后,铁某林并未如约履行,余某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依法完成了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多次拨打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9月13日,案件的执行法官收到线索被执行人铁某林在西宁务工,当即决定前往西宁找寻被执行人。
早晨7时15分,执行第二小组刚到达西宁找到了被执行人铁某林在西宁的亲人,在沟通中获知被执行人铁某林目前在门源砂矿厂打工,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到门源法院执行局干警,请求协助到砂场找到被执行人铁某林。当天早上,门源法院执行局干警终于在砂场找到了正在务工的铁某林,诧异的被执行人通过门源法院干警联系到执行法官并惊讶自己离开了格尔木,格尔木法院的法官还能找到他。他告诉法官因家中困难确实没有钱还款,所以正在门源矿山务工赚钱,希望能够分期履行。
面对这一实际情况,为了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需结合被执行人实际困难,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付款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铁某林亦按照约定支付了5000元执行款。此时已是下午四点,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好评,以锦旗表示谢意。
这仅仅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异地执行所解决的一起案件。在启程的一周时间里,执行第二小组成功解决了4起执行案件、完成送达5案、调查财产线索1人次、张贴腾退公告1案,以实际行动更好的回应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矢志不渝,一心一意抓执行
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为抓手,以为民初心践行执法使命、以强制措施的铁腕铸就诚信之本、以查人找物的脚步丈量“最后一公里”,千里“执行”、始于足下,执行工作慢不得、缓不得、拖不得,拼的就是力度、速度、温度,只有保持持续高压态势,秉承善意文明执行,才能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执行,我们一直在路上!
千里执行路迢迢 星夜兼程案了了
——“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之异地执行篇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为确保“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针对案件情况、疫情风险等因素,对被执行人在异地或查处财产在异地案件进行摸底清查,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异地执行活动,通过执行联动、查处房产、寻找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等举措,执结5起执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风雨无阻,一往无前赴使命
2019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执行案件,案件疑难复杂、被执行人与其妻在西安有一套房屋,且因该房屋抵押贷款、疫情期间异地处置等诸多原因,导致该案一直未能得以解决。近期,因一通电话,此案件出现了转机。
2021年8月的一天,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西安某房地产公司电话,在电话中了解到,因被执行人未支付剩余房屋贷款,该房地产公司欲代为清偿贷款并收回该房屋,但该房屋手续目前已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冻结,故联系到执行法官。经多方协调,该房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某胜、吴某胜之妻达成同意以该房地产公司代为清偿贷款,房屋由房地产公司收回,剩余回购款用于案件执行。
9月15日,该房地产公司电话再次联系到执行法官,双方已达成协议,为防止发生其他情况出现,需格尔木法院协调办理相关解冻手续。为妥善解决该案件,由执行局局长孙豫奎亲自带队前往西安,一场跨省异地执行拉开了序幕。9月17日凌晨1点20分,执行第一小组顺利抵达了陕西省西安市,此时的西安阴雨绵绵,雨水将两位执行法官的鞋袜打湿,秋日的凉爽并没有将执行法官心中的执行“热火”浇灭,反之让二位法官更加沉着、冷落。
清晨,二位执行法官随便吃了点东西便急匆匆来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与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的多方沟通下,并联系到被执行人吴某胜,核实双方协议后,执行法官等待了近三个小时解冻了该房屋相关手续,随之房地产公司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案款也由房地产公司汇转至案件专户中。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一队又在连绵阴雨下马不停蹄地踏上了回程。
夙夜不懈,一以贯之勇担当
余某金与铁某林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但在约定期限后,铁某林并未如约履行,余某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依法完成了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多次拨打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9月13日,案件的执行法官收到线索被执行人铁某林在西宁务工,当即决定前往西宁找寻被执行人。
早晨7时15分,执行第二小组刚到达西宁找到了被执行人铁某林在西宁的亲人,在沟通中获知被执行人铁某林目前在门源砂矿厂打工,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到门源法院执行局干警,请求协助到砂场找到被执行人铁某林。当天早上,门源法院执行局干警终于在砂场找到了正在务工的铁某林,诧异的被执行人通过门源法院干警联系到执行法官并惊讶自己离开了格尔木,格尔木法院的法官还能找到他。他告诉法官因家中困难确实没有钱还款,所以正在门源矿山务工赚钱,希望能够分期履行。
面对这一实际情况,为了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需结合被执行人实际困难,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付款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铁某林亦按照约定支付了5000元执行款。此时已是下午四点,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好评,以锦旗表示谢意。
这仅仅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异地执行所解决的一起案件。在启程的一周时间里,执行第二小组成功解决了4起执行案件、完成送达5案、调查财产线索1人次、张贴腾退公告1案,以实际行动更好的回应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矢志不渝,一心一意抓执行
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为抓手,以为民初心践行执法使命、以强制措施的铁腕铸就诚信之本、以查人找物的脚步丈量“最后一公里”,千里“执行”、始于足下,执行工作慢不得、缓不得、拖不得,拼的就是力度、速度、温度,只有保持持续高压态势,秉承善意文明执行,才能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执行,我们一直在路上!
——“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之异地执行篇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为确保“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针对案件情况、疫情风险等因素,对被执行人在异地或查处财产在异地案件进行摸底清查,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异地执行活动,通过执行联动、查处房产、寻找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等举措,执结5起执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风雨无阻,一往无前赴使命
2019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执行案件,案件疑难复杂、被执行人与其妻在西安有一套房屋,且因该房屋抵押贷款、疫情期间异地处置等诸多原因,导致该案一直未能得以解决。近期,因一通电话,此案件出现了转机。
2021年8月的一天,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西安某房地产公司电话,在电话中了解到,因被执行人未支付剩余房屋贷款,该房地产公司欲代为清偿贷款并收回该房屋,但该房屋手续目前已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冻结,故联系到执行法官。经多方协调,该房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某胜、吴某胜之妻达成同意以该房地产公司代为清偿贷款,房屋由房地产公司收回,剩余回购款用于案件执行。
9月15日,该房地产公司电话再次联系到执行法官,双方已达成协议,为防止发生其他情况出现,需格尔木法院协调办理相关解冻手续。为妥善解决该案件,由执行局局长孙豫奎亲自带队前往西安,一场跨省异地执行拉开了序幕。9月17日凌晨1点20分,执行第一小组顺利抵达了陕西省西安市,此时的西安阴雨绵绵,雨水将两位执行法官的鞋袜打湿,秋日的凉爽并没有将执行法官心中的执行“热火”浇灭,反之让二位法官更加沉着、冷落。
清晨,二位执行法官随便吃了点东西便急匆匆来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与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的多方沟通下,并联系到被执行人吴某胜,核实双方协议后,执行法官等待了近三个小时解冻了该房屋相关手续,随之房地产公司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案款也由房地产公司汇转至案件专户中。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一队又在连绵阴雨下马不停蹄地踏上了回程。
夙夜不懈,一以贯之勇担当
余某金与铁某林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但在约定期限后,铁某林并未如约履行,余某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依法完成了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多次拨打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9月13日,案件的执行法官收到线索被执行人铁某林在西宁务工,当即决定前往西宁找寻被执行人。
早晨7时15分,执行第二小组刚到达西宁找到了被执行人铁某林在西宁的亲人,在沟通中获知被执行人铁某林目前在门源砂矿厂打工,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到门源法院执行局干警,请求协助到砂场找到被执行人铁某林。当天早上,门源法院执行局干警终于在砂场找到了正在务工的铁某林,诧异的被执行人通过门源法院干警联系到执行法官并惊讶自己离开了格尔木,格尔木法院的法官还能找到他。他告诉法官因家中困难确实没有钱还款,所以正在门源矿山务工赚钱,希望能够分期履行。
面对这一实际情况,为了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需结合被执行人实际困难,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付款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铁某林亦按照约定支付了5000元执行款。此时已是下午四点,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好评,以锦旗表示谢意。
这仅仅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异地执行所解决的一起案件。在启程的一周时间里,执行第二小组成功解决了4起执行案件、完成送达5案、调查财产线索1人次、张贴腾退公告1案,以实际行动更好的回应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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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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