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阿叔# 【北海市多部门联合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目前市场货源充足】7月16日上午,北海召开第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我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维护和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坚决打击商家趁机哄抬物价行为,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一是保障货源充足。我市紧急指定福达冷链承接金癸市场蔬菜批发交易功能,加大蔬菜调运量,7月15日福达蔬菜交易量达585吨,环比增长64%,确保全市蔬菜供应充足;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在疫情突发初期加大屠宰量,7月15日,北海市屠宰生猪1641头,环比增长7.3%,确保市场猪肉供应充足;全市米面油奶、日用品等大型供应商提升备货量至平时的2至3倍,目前可保障全市15天日常需求。
二是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通畅,为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12日至今发放104张,做到即接即办、应发尽发。
三是加强价格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保供稳价检查,通过向市场开办方、市场经营户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督促各方落实保供稳价措施,切实做到守法规范经营。
目前,我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价格总体平稳。(来源:北海日报)
#北海疫情#
一是保障货源充足。我市紧急指定福达冷链承接金癸市场蔬菜批发交易功能,加大蔬菜调运量,7月15日福达蔬菜交易量达585吨,环比增长64%,确保全市蔬菜供应充足;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在疫情突发初期加大屠宰量,7月15日,北海市屠宰生猪1641头,环比增长7.3%,确保市场猪肉供应充足;全市米面油奶、日用品等大型供应商提升备货量至平时的2至3倍,目前可保障全市15天日常需求。
二是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通畅,为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12日至今发放104张,做到即接即办、应发尽发。
三是加强价格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保供稳价检查,通过向市场开办方、市场经营户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督促各方落实保供稳价措施,切实做到守法规范经营。
目前,我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价格总体平稳。(来源:北海日报)
#北海疫情#
• '
纠要结不要入加会员
皙之密会员优势:
✔产受享品会员价
✔享受公司各大福利
✔除自用最划算 还拥有经营权
投资度角的来看
不仅让皮到得肤美丽
同时到得一份美丽的事业
等你肤皮有足够服说力的那天
你就从一个使用者转变为【被营经动者】
反正直一要用
还不如享分带顺一下
好的产品价有是值的
纠要结不要入加会员
皙之密会员优势:
✔产受享品会员价
✔享受公司各大福利
✔除自用最划算 还拥有经营权
投资度角的来看
不仅让皮到得肤美丽
同时到得一份美丽的事业
等你肤皮有足够服说力的那天
你就从一个使用者转变为【被营经动者】
反正直一要用
还不如享分带顺一下
好的产品价有是值的
【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
根据我省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我县各市场主体如下: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各相关经营者如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一、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组织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0日
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
根据我省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我县各市场主体如下: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各相关经营者如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一、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组织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0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