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现代化农村发展新路径——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经验】
嘉定区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位于上海市嘉定区东北部,东依沪太公路与宝山区相连,北临浏河与江苏太仓相望,距离上海市中心30余公里,规划范围基本与华亭镇全域重叠。示范园人口2.46万人,总面积39.54平方公里,以粮食、蔬菜、西甜瓜种植为主导产业,粮食种植面积约1.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约0.43万亩、瓜果种植面积约0.4万亩。示范园的产业定位是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特色农业为基础,农旅休闲为纽带,打造都市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立足上海市现代农业先行区功能定位,坚持“生态、科技、创新”三位一体,在城乡融合、产业融合、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新型业态拓展等方面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广辐射、广延伸、广带动”的产业发展模式。
一、主要亮点
(一)科技赋能加持,打开农产品产销新局面
嘉定区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通过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科技助农、以科技惠农,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依托吴明珠院士工作室、农业部西甜瓜产业体系、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上海市水产研究所等科技单位和技术优势,发展了以哈密瓜、观赏龟等一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和农业企业、合作社,涌现出球明果蔬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基地、金苑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一批知名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近年来,示范园多措并举,坚持以科技投入为农业产销赋能加码,取得较好效果,新建高水平良田3550亩,新建良田“小农水”3314亩,“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达到78个。扎实推进4个都市现代农业项目和1个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的建设,总投资达6206.4万元,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建设水平。持续实施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育认证,实现粮食绿色认证基本全覆盖。有效发挥52套温室大棚环境监测站设备、4套基地水肥监测及控制设备、11台车流量监测器和人流量监控摄像机的作用,降低农业劳动力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品质。启动“智能菜柜”进社区项目,全面提升华亭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全力推动数字农业发展,通过在霜竹公路沿线打造智能化农业生产基地,打造集土地认领、远程监控、订单配送于一体的交互体验式开心农场,打造基于AR的农业景观带,搭建1266个神经元,建立嘉定数字孪生农业体系,开创科技富民、江南特色、智慧生态的乡村振兴道路。
(二)多元主体参与,探索都市型乡村旅游新路径
嘉定区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特色农业为依托,重点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不断丰富拓展农业的商业功能,在打响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同时,注重提高乡村旅游建设水平和效益,逐渐形成了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例如,由嘉定区政府与上海地产集团合作打造的农旅田园综合体项目——“乡悦华亭”将美丽乡村、现代农业、主题农旅、乡居颐养融为一体,促进了传统农业与现代服务业的高度融合,实现了田园生产、田园生活和田园生态的有机统一。在当地企业愚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积极打造“春可游园赏花、夏可避暑休闲,秋可品鉴采摘、冬可观景游玩”的生态农业旅游,将果业和乡村旅游有机结合。自然村落毛桥村则依托美丽乡村建设,以建设上海首屈一指的乡村旅游综合体为目标,积极打造的集民俗文化、餐饮休闲、花果赏味于一体的“毛桥集市”成为沪上休闲旅游的热门打卡地。
(三)服务系统集成,形成农业生产经营新模式
在华亭镇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示范园内亭翔粮食合作社、亨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荔农蔬果合作社等农业企业和合作社逐步建立了一批社会化服务平台,形成了“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新模式,带领农民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朝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转变,逐步实现了农业增收、农民增效的目标。
二、特色政策举措
(一)村庄集中平移归并,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在推进“乡悦华亭”项目时,区域内的联一村原有自然村宅分散且房屋老旧,散落在28个自然村落、18个村民小组中,其中24个自然村落均少于30户,不利于集中建设。在腾地过程中,联一村改变传统的动迁方式,试行全村域平移归并模式。以先规划后方案、先征询后归并为原则(农户签约率达到95%的村民小组签约才生效),在编制完成华亭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的基础上,将原有28个自然村落归并为5个组团,187户农户户均占地由原来的0.82亩降至0.46亩(含宅基地及外围配套设施),平均每户节约0.36亩,共节约出建设用地67.3亩,节地率达到44%。
(二)试点作价入股模式,实现多方主体合作共赢
在推进“乡悦华亭”项目时,围绕企业与集体合作及土地管理监管的需求,制定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合作开发的政策路径,作为全市首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模式试点,在保持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变的基础上,成立村属集体公司,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占项目公司总股本的20%,上海地产集团则以现金增资,占项目公司总股本的80%。股东双方按照股份比例分享利润,确保项目运营按市场规律运作、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后续公共管理和农民福利提供财力保障。
(三)农民住房集中更新,实现村容村貌全面提升
联一村原有村宅普遍建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房屋破旧,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强烈。根据现有农户住宅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市级政策标准,设计了不同建筑面积的七种房型。同时,委托地产集团及蓝城公司的专业团队设计房型,统一外立面,既遵循粉墙黛瓦、前庭后院的建筑风貌,保留原来的乡村肌理,又兼顾自然生态景观与宜居生活,打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村庄部落。同时,示范园同步提升新建村庄的基础和配套设施,在原有道路、路灯、污水纳管、河道整治等常规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天然气接入、电缆架空线入地、景观品质提升等项目,并按照村庄规划新建功能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生活便捷度和舒适感,不断提高农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建深度融合载体,实现农业旅游融合发展
嘉定区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积极构建多功能、精品化、融合型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载体,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提档升级。以“乡悦华亭”为例,一方面,通过承包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逐步流转项目区内1500亩农用地,进行统一经营,以项目区内哈密瓜、葡萄等多种地产优质农产品为基础,以规模化经营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为核心,同时设计多样化休闲农旅单元,如农业展示中心、市民农园、GAP(良好农业规范)菜园、儿童乐园、田趣乐园等,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价值。另一方面,高品质打造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民宿酒店与乡居康养类产品,提升区域消费水平。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同时带动区域农产品销售、农旅景点客流及消费,形成城市反哺农村,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
三、经验启示
(一)以科技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三农”发展迎来新的机遇,科技兴农已成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共识。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要聚焦智慧农业园区建设,全力培育、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在产业链中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实现农业科技、农业经济、生态协调的全面融合。
(二)以党建引领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城乡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农民思想观念不断进步,农民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对乡村发展的知情、参与、管理、监督等权利要求日益提升。因此,嘉定区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坚持将党的建设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创新实施“联悦”党建模式(以“联合党员、联建共建、联动项目、联手发展、联系群众、联络调处”为抓手,以“悦动、悦居、悦业、悦游、悦学、悦民”为目标),通过党员先行、干部带头、群众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例如,在推进“乡悦华亭”项目村庄归并中,建立了“乡悦华亭”项目临时党支部,施行“树下议事会”,完善村规民约,最大限度提高知情度和满意度,凝聚起助力项目推进的强大合力,联一村村庄归并工作一期涉及农户187户,签约率达到100%,为顺利推动后续各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以深度融合力促农业发展能级提升
当前,产业发展的模式早已从产品类别的细分模式转化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融合模式,一二三产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彼此之间进行深度的产业融合,不断产生新的业态,而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则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发展路径,单一发展农业难以大幅度提高收益。因此,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新媒体等技术、产品提升和发展农业,优化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技术水平;要以农业为基础,推动农业产业链条的多维延伸,充分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的收益;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升现代农业经营效益。
嘉定区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位于上海市嘉定区东北部,东依沪太公路与宝山区相连,北临浏河与江苏太仓相望,距离上海市中心30余公里,规划范围基本与华亭镇全域重叠。示范园人口2.46万人,总面积39.54平方公里,以粮食、蔬菜、西甜瓜种植为主导产业,粮食种植面积约1.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约0.43万亩、瓜果种植面积约0.4万亩。示范园的产业定位是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特色农业为基础,农旅休闲为纽带,打造都市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立足上海市现代农业先行区功能定位,坚持“生态、科技、创新”三位一体,在城乡融合、产业融合、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新型业态拓展等方面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广辐射、广延伸、广带动”的产业发展模式。
一、主要亮点
(一)科技赋能加持,打开农产品产销新局面
嘉定区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通过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科技助农、以科技惠农,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依托吴明珠院士工作室、农业部西甜瓜产业体系、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上海市水产研究所等科技单位和技术优势,发展了以哈密瓜、观赏龟等一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和农业企业、合作社,涌现出球明果蔬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基地、金苑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一批知名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近年来,示范园多措并举,坚持以科技投入为农业产销赋能加码,取得较好效果,新建高水平良田3550亩,新建良田“小农水”3314亩,“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达到78个。扎实推进4个都市现代农业项目和1个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的建设,总投资达6206.4万元,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建设水平。持续实施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育认证,实现粮食绿色认证基本全覆盖。有效发挥52套温室大棚环境监测站设备、4套基地水肥监测及控制设备、11台车流量监测器和人流量监控摄像机的作用,降低农业劳动力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品质。启动“智能菜柜”进社区项目,全面提升华亭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全力推动数字农业发展,通过在霜竹公路沿线打造智能化农业生产基地,打造集土地认领、远程监控、订单配送于一体的交互体验式开心农场,打造基于AR的农业景观带,搭建1266个神经元,建立嘉定数字孪生农业体系,开创科技富民、江南特色、智慧生态的乡村振兴道路。
(二)多元主体参与,探索都市型乡村旅游新路径
嘉定区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特色农业为依托,重点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不断丰富拓展农业的商业功能,在打响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同时,注重提高乡村旅游建设水平和效益,逐渐形成了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例如,由嘉定区政府与上海地产集团合作打造的农旅田园综合体项目——“乡悦华亭”将美丽乡村、现代农业、主题农旅、乡居颐养融为一体,促进了传统农业与现代服务业的高度融合,实现了田园生产、田园生活和田园生态的有机统一。在当地企业愚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积极打造“春可游园赏花、夏可避暑休闲,秋可品鉴采摘、冬可观景游玩”的生态农业旅游,将果业和乡村旅游有机结合。自然村落毛桥村则依托美丽乡村建设,以建设上海首屈一指的乡村旅游综合体为目标,积极打造的集民俗文化、餐饮休闲、花果赏味于一体的“毛桥集市”成为沪上休闲旅游的热门打卡地。
(三)服务系统集成,形成农业生产经营新模式
在华亭镇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示范园内亭翔粮食合作社、亨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荔农蔬果合作社等农业企业和合作社逐步建立了一批社会化服务平台,形成了“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新模式,带领农民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朝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转变,逐步实现了农业增收、农民增效的目标。
二、特色政策举措
(一)村庄集中平移归并,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在推进“乡悦华亭”项目时,区域内的联一村原有自然村宅分散且房屋老旧,散落在28个自然村落、18个村民小组中,其中24个自然村落均少于30户,不利于集中建设。在腾地过程中,联一村改变传统的动迁方式,试行全村域平移归并模式。以先规划后方案、先征询后归并为原则(农户签约率达到95%的村民小组签约才生效),在编制完成华亭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的基础上,将原有28个自然村落归并为5个组团,187户农户户均占地由原来的0.82亩降至0.46亩(含宅基地及外围配套设施),平均每户节约0.36亩,共节约出建设用地67.3亩,节地率达到44%。
(二)试点作价入股模式,实现多方主体合作共赢
在推进“乡悦华亭”项目时,围绕企业与集体合作及土地管理监管的需求,制定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合作开发的政策路径,作为全市首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模式试点,在保持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变的基础上,成立村属集体公司,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占项目公司总股本的20%,上海地产集团则以现金增资,占项目公司总股本的80%。股东双方按照股份比例分享利润,确保项目运营按市场规律运作、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后续公共管理和农民福利提供财力保障。
(三)农民住房集中更新,实现村容村貌全面提升
联一村原有村宅普遍建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房屋破旧,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强烈。根据现有农户住宅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市级政策标准,设计了不同建筑面积的七种房型。同时,委托地产集团及蓝城公司的专业团队设计房型,统一外立面,既遵循粉墙黛瓦、前庭后院的建筑风貌,保留原来的乡村肌理,又兼顾自然生态景观与宜居生活,打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村庄部落。同时,示范园同步提升新建村庄的基础和配套设施,在原有道路、路灯、污水纳管、河道整治等常规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天然气接入、电缆架空线入地、景观品质提升等项目,并按照村庄规划新建功能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生活便捷度和舒适感,不断提高农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建深度融合载体,实现农业旅游融合发展
嘉定区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积极构建多功能、精品化、融合型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载体,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提档升级。以“乡悦华亭”为例,一方面,通过承包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逐步流转项目区内1500亩农用地,进行统一经营,以项目区内哈密瓜、葡萄等多种地产优质农产品为基础,以规模化经营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为核心,同时设计多样化休闲农旅单元,如农业展示中心、市民农园、GAP(良好农业规范)菜园、儿童乐园、田趣乐园等,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价值。另一方面,高品质打造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民宿酒店与乡居康养类产品,提升区域消费水平。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同时带动区域农产品销售、农旅景点客流及消费,形成城市反哺农村,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
三、经验启示
(一)以科技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三农”发展迎来新的机遇,科技兴农已成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共识。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要聚焦智慧农业园区建设,全力培育、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在产业链中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实现农业科技、农业经济、生态协调的全面融合。
(二)以党建引领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城乡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农民思想观念不断进步,农民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对乡村发展的知情、参与、管理、监督等权利要求日益提升。因此,嘉定区华亭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坚持将党的建设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创新实施“联悦”党建模式(以“联合党员、联建共建、联动项目、联手发展、联系群众、联络调处”为抓手,以“悦动、悦居、悦业、悦游、悦学、悦民”为目标),通过党员先行、干部带头、群众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例如,在推进“乡悦华亭”项目村庄归并中,建立了“乡悦华亭”项目临时党支部,施行“树下议事会”,完善村规民约,最大限度提高知情度和满意度,凝聚起助力项目推进的强大合力,联一村村庄归并工作一期涉及农户187户,签约率达到100%,为顺利推动后续各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以深度融合力促农业发展能级提升
当前,产业发展的模式早已从产品类别的细分模式转化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融合模式,一二三产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彼此之间进行深度的产业融合,不断产生新的业态,而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则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发展路径,单一发展农业难以大幅度提高收益。因此,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新媒体等技术、产品提升和发展农业,优化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技术水平;要以农业为基础,推动农业产业链条的多维延伸,充分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的收益;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升现代农业经营效益。
#喆啡酒店# 喆啡酒店是铂涛集团旗下全球首家以咖啡文化为主题的中端精品酒店。目前,中国有200多家门店在运营,近400家门店已签约,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二、三线城市,客户群位于贫困旅行者,打破了市场上其他酒店品牌的刻板印象,注重为旅行者增加娱乐、休闲、时尚城市的体验环境和消费理念。
【杭州三部门联合通报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情况】为严格整治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各类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杭州市交警局、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对电动自行车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全省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三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相关领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截至11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575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领域各类经营主体3871家次,共立案查处案件82起,结案60起,罚没款57.05万元,涉刑移送公安案件2起。
公安(交警)部门: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22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领域销售者、维修者1109家次,办理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非法改装类案件36起,罚款21.9万元。同时全年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重点交通违法累计394万起,其中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类违法1.2万起。
消防救援部门:全市共计开展检查3253次,出动8506人次,张贴(发放)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通告(海报)283650份,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1983652条,发现隐患3352处,整改隐患3352处,给予个人警告类处罚310起,办理罚款类案件2487起,处罚金额10.892万元。
十大典型案例: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萧山雅萍电动二轮自行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1年9月28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杭州萧山雅萍电动二轮自行车商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抽检,检验发现上述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中鞍座长度、衣架宽度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共计销售货值金额达20万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豪玛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1年10月14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型号为TDT2138Z、TDT2132Z、TDT3174Z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抽检,检验发现上述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鞍座长度)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达15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滨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滨江区渐亮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滨江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监督抽查,检验发现滨江区渐亮电动车商行销售的型号为TDT3167Z、TDT3163-1Z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尺寸限值”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2.2万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2021年10月20日,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滨江区渐亮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8辆、罚款44000元的行政处罚。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系列案】
2021年6月至11月,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瓜沥、新塘的5家电动自行车店铺所售车辆无价格标示。经查明,上述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未在经营场所内公示电动自行车的价格。
5家销售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属于经营者未按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上述5家销售单位在执法人员检查后已纠正违法行为,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5家销售单位作出合计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余某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案】
2021年7月22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拱墅区上塘路1065号的一家店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该场所经营电动车,当事人无法出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查明,当事人实际于2021年5月25日开始在该地址从事电动自行车经营,在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间,共计销售了各型号电动自行车36辆。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属无照经营的行为。2021年09月13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对余某无照经营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885元,罚款7000元,罚没合计10885元的行政处罚。
【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富春街道威力电动车配件店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案】
2021年7月28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威力电动车配件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货架上有37只电动车充电器,生产日期标注为21.08.01。经查明,经营过程中,当事人未严格实行进货查验制度,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电动车充电器。该批次电动车充电器共计50只,合计货值1750元,已销售13只,违法所得130元。该行为违反《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属于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产品的行为。
2021年8月13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威力电动车配件店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电动车充电器37只;没收违法所得130元;罚款1750元,罚没合计1880元的行政处罚。
【富阳交警大队查处杭州富阳民冠摩托车有限公司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一案】
2021年10月19日,富阳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对杭州富阳民冠摩托车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停发的四辆电动自行车的有非法改装的迹象。经对公司法人、店员、修理人员等人的调查和电动自行车车辆鉴定,查实杭州富阳民冠摩托车有限公司实施非法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1年10月26日,富阳交警大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杭州富阳民冠摩托车有限公司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拱墅交警大队查处杭州海荣电动自行车行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一案】
2021年11月5日,拱墅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对杭州海荣电动自行车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车行正对一辆电动自行车实施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经对公司法人、店员、电动自行车车主等人的调查,查实海荣电动自行车行实施非法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1年11月6日,拱墅交警大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杭州海荣电动自行车行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城交警大队查处杭州凯利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一案】
2021年11月16日,上城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对杭州凯利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车行内有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经对公司法人、店员、电动自行车车主等人的调查,查实杭州凯利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非法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1年11月16日,上城交警大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杭州凯利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且拒不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例。
2021年10月5日,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转塘街道象山364号象山大厦的杭州景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孔某某在杭州景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当事人孔某某无视消防监督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无视消防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面对责令改正拒不执行。西湖救援大队给予孔某某罚款人民币600元的处罚。
通讯员:赵文琼 记者:于洋
截至11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575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领域各类经营主体3871家次,共立案查处案件82起,结案60起,罚没款57.05万元,涉刑移送公安案件2起。
公安(交警)部门: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22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领域销售者、维修者1109家次,办理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非法改装类案件36起,罚款21.9万元。同时全年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重点交通违法累计394万起,其中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类违法1.2万起。
消防救援部门:全市共计开展检查3253次,出动8506人次,张贴(发放)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通告(海报)283650份,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1983652条,发现隐患3352处,整改隐患3352处,给予个人警告类处罚310起,办理罚款类案件2487起,处罚金额10.892万元。
十大典型案例: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萧山雅萍电动二轮自行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1年9月28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杭州萧山雅萍电动二轮自行车商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抽检,检验发现上述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中鞍座长度、衣架宽度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共计销售货值金额达20万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豪玛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1年10月14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型号为TDT2138Z、TDT2132Z、TDT3174Z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抽检,检验发现上述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鞍座长度)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达15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滨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滨江区渐亮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滨江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监督抽查,检验发现滨江区渐亮电动车商行销售的型号为TDT3167Z、TDT3163-1Z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尺寸限值”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2.2万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2021年10月20日,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滨江区渐亮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8辆、罚款44000元的行政处罚。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系列案】
2021年6月至11月,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瓜沥、新塘的5家电动自行车店铺所售车辆无价格标示。经查明,上述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未在经营场所内公示电动自行车的价格。
5家销售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属于经营者未按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上述5家销售单位在执法人员检查后已纠正违法行为,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5家销售单位作出合计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余某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案】
2021年7月22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拱墅区上塘路1065号的一家店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该场所经营电动车,当事人无法出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查明,当事人实际于2021年5月25日开始在该地址从事电动自行车经营,在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间,共计销售了各型号电动自行车36辆。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属无照经营的行为。2021年09月13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对余某无照经营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885元,罚款7000元,罚没合计10885元的行政处罚。
【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富春街道威力电动车配件店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案】
2021年7月28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威力电动车配件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货架上有37只电动车充电器,生产日期标注为21.08.01。经查明,经营过程中,当事人未严格实行进货查验制度,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电动车充电器。该批次电动车充电器共计50只,合计货值1750元,已销售13只,违法所得130元。该行为违反《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属于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产品的行为。
2021年8月13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威力电动车配件店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电动车充电器37只;没收违法所得130元;罚款1750元,罚没合计1880元的行政处罚。
【富阳交警大队查处杭州富阳民冠摩托车有限公司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一案】
2021年10月19日,富阳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对杭州富阳民冠摩托车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停发的四辆电动自行车的有非法改装的迹象。经对公司法人、店员、修理人员等人的调查和电动自行车车辆鉴定,查实杭州富阳民冠摩托车有限公司实施非法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1年10月26日,富阳交警大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杭州富阳民冠摩托车有限公司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拱墅交警大队查处杭州海荣电动自行车行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一案】
2021年11月5日,拱墅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对杭州海荣电动自行车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车行正对一辆电动自行车实施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经对公司法人、店员、电动自行车车主等人的调查,查实海荣电动自行车行实施非法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1年11月6日,拱墅交警大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杭州海荣电动自行车行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城交警大队查处杭州凯利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一案】
2021年11月16日,上城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对杭州凯利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车行内有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经对公司法人、店员、电动自行车车主等人的调查,查实杭州凯利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非法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1年11月16日,上城交警大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杭州凯利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且拒不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例。
2021年10月5日,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转塘街道象山364号象山大厦的杭州景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孔某某在杭州景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当事人孔某某无视消防监督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无视消防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面对责令改正拒不执行。西湖救援大队给予孔某某罚款人民币600元的处罚。
通讯员:赵文琼 记者: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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