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由安徽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唐正亮带队的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组到我区进行现场考核。省人社厅副厅长常万琦,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建伟、市人社局局长白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樊灿涛,区党工委副书记李涛等参加。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现场检验了我区6号小区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详细了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合同履行情况、工人工资支付条、银行付款凭证等情况。https://t.cn/A6aQi36Z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现场检验了我区6号小区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详细了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合同履行情况、工人工资支付条、银行付款凭证等情况。https://t.cn/A6aQi36Z
#敬请关注# 【正在公示!全椒2家合作社拟推荐为国家级示范!】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拟推荐申报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2〕5号)要求,我厅会同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供销社共同部署开展了我省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推荐工作。通过主体申报、县级审查、市级复核、实地抽查、省级分行业复核审查、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复核评审,经7月13日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拟推荐肥西足丰粮食专业合作社等127家农民合作社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电话:0551-62673480;0551-62623978。
邮箱:ahnwhzjjzdc@163.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13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拟推荐申报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2〕5号)要求,我厅会同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供销社共同部署开展了我省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推荐工作。通过主体申报、县级审查、市级复核、实地抽查、省级分行业复核审查、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复核评审,经7月13日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拟推荐肥西足丰粮食专业合作社等127家农民合作社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电话:0551-62673480;0551-62623978。
邮箱:ahnwhzjjzdc@163.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13日
#全椒发布# 【正在公示!全椒2家合作社拟推荐为国家级示范!】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拟推荐申报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2〕5号)要求,我厅会同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供销社共同部署开展了我省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推荐工作。通过主体申报、县级审查、市级复核、实地抽查、省级分行业复核审查、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复核评审,经7月13日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拟推荐肥西足丰粮食专业合作社等127家农民合作社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电话:0551-62673480;0551-62623978。
邮箱:ahnwhzjjzdc@163.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13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拟推荐申报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2〕5号)要求,我厅会同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供销社共同部署开展了我省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推荐工作。通过主体申报、县级审查、市级复核、实地抽查、省级分行业复核审查、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复核评审,经7月13日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拟推荐肥西足丰粮食专业合作社等127家农民合作社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电话:0551-62673480;0551-62623978。
邮箱:ahnwhzjjzdc@163.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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