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布一批干部任前公示 刘长安、曾得钧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26日,广安发布一批干部任前公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刘长安等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刘长安,男,汉族,1967年3月生,在职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曾得钧,男,汉族,1971年3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周康祥,男,汉族,1982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办公室行政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文道才,男,满族,1983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王建军,男,汉族,1975年9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黄凯,男,汉族,1983年12月生,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保密机要局综合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张川平,男,汉族,1978年7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吴金川,男,汉族,1983年4月生,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宋隆治,男,汉族,1976年6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刘伟,男,汉族,1978年10月生,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一级警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曾德丽,女,汉族,1985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科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陈熹,女,汉族,1983年6月生,大学,现任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黄芙蓉,女,汉族,1981年7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4月27日至5月6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0826-12380-1,0826-2331722(传真);
举报网站:
https://t.cn/A6ht4mFs。(来源:小平故里先锋)
刘长安,男,汉族,1967年3月生,在职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曾得钧,男,汉族,1971年3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周康祥,男,汉族,1982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办公室行政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文道才,男,满族,1983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王建军,男,汉族,1975年9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黄凯,男,汉族,1983年12月生,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保密机要局综合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张川平,男,汉族,1978年7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吴金川,男,汉族,1983年4月生,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宋隆治,男,汉族,1976年6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刘伟,男,汉族,1978年10月生,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一级警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曾德丽,女,汉族,1985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科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陈熹,女,汉族,1983年6月生,大学,现任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黄芙蓉,女,汉族,1981年7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4月27日至5月6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0826-12380-1,0826-2331722(传真);
举报网站:
https://t.cn/A6ht4mFs。(来源:小平故里先锋)
南 通 市 通 州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1)苏0612执恢5号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王建军、南通鼎沣新材料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王建军,男,1968年7月9日生,汉族,住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虹南小区13号604室。未履行标的额为175000元。
南通鼎沣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西亭居8、13组。未履行标的额为1750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该财产线索需是除被执行人南通鼎沣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通州区西亭镇厂房内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以外),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1年12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附照片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1)苏0612执恢5号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王建军、南通鼎沣新材料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王建军,男,1968年7月9日生,汉族,住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虹南小区13号604室。未履行标的额为175000元。
南通鼎沣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西亭居8、13组。未履行标的额为1750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该财产线索需是除被执行人南通鼎沣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通州区西亭镇厂房内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以外),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1年12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附照片
【兴庆区法检“两长”出庭审理被告人林新荣涉恶案件】 2021年10月13日上午,兴庆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视频的方式,依法对被告人林新荣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一案开庭审理。兴庆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安宁担任审判长,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建军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新荣自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担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总经理,积极参加以苏益雄为首的恶势力性质组织,期间伙同医院各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互相串通配合,以虚构病情、病症、诊疗效果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检查、手术、治疗等,采用恐吓、要挟等手段,骗取、勒索被害人财物,实施无医学依据且根本不可能达到检查诊断目的的微创检查或不符合诊疗规范的、虚假的手术,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案犯苏益雄等49人已经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十年不等的刑期。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新荣的行为应当分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标准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充分辩论意见。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新荣自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担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总经理,积极参加以苏益雄为首的恶势力性质组织,期间伙同医院各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互相串通配合,以虚构病情、病症、诊疗效果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检查、手术、治疗等,采用恐吓、要挟等手段,骗取、勒索被害人财物,实施无医学依据且根本不可能达到检查诊断目的的微创检查或不符合诊疗规范的、虚假的手术,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案犯苏益雄等49人已经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十年不等的刑期。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新荣的行为应当分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标准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充分辩论意见。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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