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最笨的丫头,却活出了最好的模样:堪称老实人的人生指南无论是追《知否》,还是看《甄嬛》,我发现自己有一个特点:对于那些争斗的阴谋阳谋,总是不怎么感兴趣。既无心分析,更无意效仿。我相信,跟我一样的朋友,一定不乏其人。对此,有个朋友一语道破。她揶揄地笑着说,你怕不是没那个心机吧?我低头沉吟一会儿,发现她还真说对了。的确是,没那个心机。如我这般愚钝,真要被搁在那些宫斗宅斗的环境里,估计超不过两集就得领盒饭吧……不得不承认的是,心机这玩意,还真不是人人都有,更不是想有就能有。
回家路上看到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在路边摆着小摊,刚好在一个拐角处,虽然有路灯,但是一大棵树挡得严严实实,乌漆麻黑的,她小小个的身子默默地抱着双臂蹲在一旁。摆着一捆甘蔗,还有一些土鸡蛋,那时是夜间十一点多,路边的行人都是匆匆赶路回家的。但她依旧坚持着。我本来想着是赶紧回家了,无心于其他事,经过时,我无意间瞄了一眼,便看到了她。由于晚间过于黑暗,只看得见一捆甘蔗在地上摆着,看不清楚另外一个是什么,只见白白的,我本来没有要购买的念头。我开了离她五十米左右的距离,然后又兜了回来。我随口问了几句;“你为什么这么晚了还不收摊呢?”她给出的原因是她女儿还没开车来接她回去。我便没有过多的问。她原本以为我买几个鸡蛋,准备好袋子抓几个。我开口说:这一篮土鸡蛋我都要了,你给我打包起来吧!女人不敢相信的确认一遍:“都要是吗?”是的。女人非常激动,嘴里不停的说感谢的话。她小心翼翼地把鸡蛋一个一个的放进袋子里装好。一袋子沉甸甸的。其实我又回头买的原因不是我缺这样东西,是因为我希望能让她尽早收摊回家。也是希望我是她今晚最令她感动的过路客。 https://t.cn/R2WxERQ
“这鹦鹉是我在网上买的,不是我自己抓的,怎么要判刑?”老陈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养龟养鸟的爱好,让自己有了牢狱之灾。原因是他花75元在网上买了2只鹦鹉,但这鹦鹉的来头却不简单,所以被判刑1年9个月,还要交5000元的罚款。
老陈50多岁,平日无聊没有什么好爱,就喜欢在家捣鼓点花花草草,还喜欢养鱼养龟。后来,老陈更是对鹦鹉产生了兴趣,通过网购平台,买了2只棕头牡丹鹦鹉。快递到家后,老陈爱不释手,整日在家逗鸟为乐。可没想到,警方却找上了门。
原来,警方收到线索,发现老陈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于是上门调查。警方在现场发现了疑似2只野生的乌龟和4只鹦鹉。后来,带回去做鉴定后,发现鹦鹉存在问题。原来,老陈在某平台上买的的2只鹦鹉,其实不是桃脸牡丹鹦鹉,而是原产于非洲,在我国基本都是人工繁育,被列为“近危”保护物种,市场价大概10000元一只。
所以,警方认定老陈的行为属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老陈被判处了1年9个月,还要交罚金5000元。判决下来后,老陈很不服气,觉得处罚太严厉,表示要上诉。(案例来源: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
那么,老陈为什么要选择上诉呢,他不服气的理由是什么呢?
1、老陈说自己买鹦鹉之前,不知道这鹦鹉的品种,而且是在正规网购平台网上买的,他潜意识就觉得这东西就是合法的。就算他有过错,也是无心和无意的,应该要以过失犯罪处理,减轻对他的处罚。
2、鹦鹉只花了75元,从支付的钱上也可以看出,他买的是普通的品种,他怎么会知道这鹦鹉会有来头?就算追究责任,也应该是追究卖家的责任,怎么会先处罚他呢?而且平台是受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卖家难道没责任吗?
3、他主动认罪,检方一开始也说了,他认罪态度好,对他的量刑建议是1年刑期和3000元罚金。可是开庭后,检方却临时变卦,把量刑建议改成了1年6个月至2年,罚金5000元,这点让他更难接受。
但是,法院还是驳回了老陈的上诉,理由有以下几点:
1、老陈确实是无证饲养,不符合相关规定。
2、一审已经酌情考虑到老陈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已经对他从轻处罚。
3、老陈当庭表示不认可检方的量刑建议,虽然是自愿认罪,但不具备认罚的情节,所以不适用认罪认罚的制度。
综上所述,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可能有网友觉得老陈挺委屈的,但是你要知道,没有市场就没有伤害,正是因为有了老陈这样的人,所以很多人才会去抓捕濒临灭绝的动物赚钱。而且,饲养鹦鹉也不是随便养的,要有相关的证,老陈和很多朋友一样,对此一点都不了解。
希望老陈能吸取教训,以后多了解清楚了,再去养小动物。另外,希望相关的平台能够加大审查和提醒的义务,不然会有更多的老陈出现。
还有网友有疑问,能在正规网购平台上买到?为什么卖家无罪,买家有罪?这是为啥?如果你知道,欢迎留下看法。另外,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老陈50多岁,平日无聊没有什么好爱,就喜欢在家捣鼓点花花草草,还喜欢养鱼养龟。后来,老陈更是对鹦鹉产生了兴趣,通过网购平台,买了2只棕头牡丹鹦鹉。快递到家后,老陈爱不释手,整日在家逗鸟为乐。可没想到,警方却找上了门。
原来,警方收到线索,发现老陈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于是上门调查。警方在现场发现了疑似2只野生的乌龟和4只鹦鹉。后来,带回去做鉴定后,发现鹦鹉存在问题。原来,老陈在某平台上买的的2只鹦鹉,其实不是桃脸牡丹鹦鹉,而是原产于非洲,在我国基本都是人工繁育,被列为“近危”保护物种,市场价大概10000元一只。
所以,警方认定老陈的行为属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老陈被判处了1年9个月,还要交罚金5000元。判决下来后,老陈很不服气,觉得处罚太严厉,表示要上诉。(案例来源: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
那么,老陈为什么要选择上诉呢,他不服气的理由是什么呢?
1、老陈说自己买鹦鹉之前,不知道这鹦鹉的品种,而且是在正规网购平台网上买的,他潜意识就觉得这东西就是合法的。就算他有过错,也是无心和无意的,应该要以过失犯罪处理,减轻对他的处罚。
2、鹦鹉只花了75元,从支付的钱上也可以看出,他买的是普通的品种,他怎么会知道这鹦鹉会有来头?就算追究责任,也应该是追究卖家的责任,怎么会先处罚他呢?而且平台是受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卖家难道没责任吗?
3、他主动认罪,检方一开始也说了,他认罪态度好,对他的量刑建议是1年刑期和3000元罚金。可是开庭后,检方却临时变卦,把量刑建议改成了1年6个月至2年,罚金5000元,这点让他更难接受。
但是,法院还是驳回了老陈的上诉,理由有以下几点:
1、老陈确实是无证饲养,不符合相关规定。
2、一审已经酌情考虑到老陈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已经对他从轻处罚。
3、老陈当庭表示不认可检方的量刑建议,虽然是自愿认罪,但不具备认罚的情节,所以不适用认罪认罚的制度。
综上所述,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可能有网友觉得老陈挺委屈的,但是你要知道,没有市场就没有伤害,正是因为有了老陈这样的人,所以很多人才会去抓捕濒临灭绝的动物赚钱。而且,饲养鹦鹉也不是随便养的,要有相关的证,老陈和很多朋友一样,对此一点都不了解。
希望老陈能吸取教训,以后多了解清楚了,再去养小动物。另外,希望相关的平台能够加大审查和提醒的义务,不然会有更多的老陈出现。
还有网友有疑问,能在正规网购平台上买到?为什么卖家无罪,买家有罪?这是为啥?如果你知道,欢迎留下看法。另外,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