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身边事#【严防!平顶山鲁山县公布1名阳性病例在鲁行程轨迹】2022年1月1日,鲁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平顶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通知:新安县阳性病例何某某于12月24日乘坐洛阳至南阳客车,其中客车前往南阳途中曾在二广高速平顶山市瓦屋服务区(西区)停留,经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新安县阳性病例何某某乘坐的豫CL0990大巴车于12月24日14点58分51秒到达鲁山县瓦屋服务区(西区),大巴车乘客去卫生间23人(包括阳性病例何某某),大巴车于15点21分驶离服务区,期间,一辆黑色轿车有一人下车去卫生间,具体身份不详。
请与上述密切接触者在同时间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提醒广大居民,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接种新冠疫苗及加强针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广大居民主动尽早接种,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鲁山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
请与上述密切接触者在同时间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提醒广大居民,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接种新冠疫苗及加强针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广大居民主动尽早接种,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鲁山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
【韩国联合参谋本部:#韩方有1人越过军事分界线前往朝鲜#】#经导微资讯#
据韩联社消息,当地时间1月2日,韩国联合参谋本部表示,1日晚9时20分许,一名疑似韩国公民越过江原道东部战线军事分界线(MDL)投奔朝鲜。
据介绍,1日晚9时20分许在东部战线非军事区(DMZ)发现一名身份不详人员。经确认,该人员于当晚10时40分许越过江原道东部战线军事分界线进入朝鲜境内,目前生死不详。
联参方面表示,为确保该人员安全,于当天早上将上述情况通知朝鲜。截至目前,军方尚未发现朝军有特别的动向。(marvin)
据韩联社消息,当地时间1月2日,韩国联合参谋本部表示,1日晚9时20分许,一名疑似韩国公民越过江原道东部战线军事分界线(MDL)投奔朝鲜。
据介绍,1日晚9时20分许在东部战线非军事区(DMZ)发现一名身份不详人员。经确认,该人员于当晚10时40分许越过江原道东部战线军事分界线进入朝鲜境内,目前生死不详。
联参方面表示,为确保该人员安全,于当天早上将上述情况通知朝鲜。截至目前,军方尚未发现朝军有特别的动向。(marvin)
【涉在香港理大附近參與暴動,9人被裁定暴動罪成![拳头]】前年11月,香港理大衝突爆發期間,大批示威者前往“聲援”,並在附近的佐敦道拔萃女書院外參與暴動,其中九人被捕。他們經審訊後,今日(28日)在區院全部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
九名被告依次為陳國威(學生,19歲)、陳子謙(會計文員,27歲)、江鏡棠(工程師,26歲)、陳霆堃(學生,18歲)、黃適哲(學生,21歲)、梁嘉星(毛記葵涌設計師,23歲)、曾倩儀(銀行職員,24歲)、鄧錦樂(無業,23歲)及詹隆享(測量主任,26歲),被控於前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與其他身份不詳者參與暴動。
另外,兩名被告梁嘉星及詹隆享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梁嘉星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剪刀及一罐打火機燃料;詹隆享管有一支六角匙及一把板手。
法官林偉權裁決時表示,案發時現場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及燃燒彈,是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構成暴動。另有示威者手持燃燒彈等攻擊性武器,令人相信他們很快會使用有關物品攻擊目標,相當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公私財產損毀,構成迫切的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現場的非法集結成為暴動。
法官稱,九名被告被捕時,穿戴頭盔、護目鏡、防毒面罩及手套等裝備,其中被告曾倩儀被捕時持有燃燒彈,認為九人是蓄意裝備自己到場參與暴動,並非剛巧路過或旁觀,他們不理會警方發射催淚彈及警告選擇留下,成為暴動人群的一分子,是要藉人群聲威,鼓勵及支持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
法官提到,第六被告管有剪刀及打火機燃料,肯定是打算在暴動中製造燃燒彈或縱火,以及作出掘磚等暴動相關非法行為;第九被告管有六角匙及扳手,肯定是打算拆掉路邊欄杆或路牌,裁定兩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守护香港# #我也支持香港警察# #法考# #平度被官员威胁当事人不接受道歉#
九名被告依次為陳國威(學生,19歲)、陳子謙(會計文員,27歲)、江鏡棠(工程師,26歲)、陳霆堃(學生,18歲)、黃適哲(學生,21歲)、梁嘉星(毛記葵涌設計師,23歲)、曾倩儀(銀行職員,24歲)、鄧錦樂(無業,23歲)及詹隆享(測量主任,26歲),被控於前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與其他身份不詳者參與暴動。
另外,兩名被告梁嘉星及詹隆享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梁嘉星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剪刀及一罐打火機燃料;詹隆享管有一支六角匙及一把板手。
法官林偉權裁決時表示,案發時現場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及燃燒彈,是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構成暴動。另有示威者手持燃燒彈等攻擊性武器,令人相信他們很快會使用有關物品攻擊目標,相當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公私財產損毀,構成迫切的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現場的非法集結成為暴動。
法官稱,九名被告被捕時,穿戴頭盔、護目鏡、防毒面罩及手套等裝備,其中被告曾倩儀被捕時持有燃燒彈,認為九人是蓄意裝備自己到場參與暴動,並非剛巧路過或旁觀,他們不理會警方發射催淚彈及警告選擇留下,成為暴動人群的一分子,是要藉人群聲威,鼓勵及支持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
法官提到,第六被告管有剪刀及打火機燃料,肯定是打算在暴動中製造燃燒彈或縱火,以及作出掘磚等暴動相關非法行為;第九被告管有六角匙及扳手,肯定是打算拆掉路邊欄杆或路牌,裁定兩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守护香港# #我也支持香港警察# #法考# #平度被官员威胁当事人不接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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