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守望》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不久,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前面两双,后面两双。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由细变粗,弥漫成一大片,像乌云似的。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去看看。”我和孩子用力踩着车子,赶往冒烟的地方。
原来不是失火。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予。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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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眼》已完结
作者:阴冥
第1章 石头剪刀布
“石头,剪刀,布!”一声稚嫩的声音把我从睡梦中吵醒。
我睁开眼睛,目光转向卧室的门,心里有些疑惑:“这么晚了小侄女怎么还在玩?”
房间里很暗,寂静的有些吓人,温度比以往要低很多。
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才凌晨三点半,不过才刚刚睡下一个小时而已。
小侄女是我姐的孩子,今年才七岁,她出差就让我来她家帮她照顾一下。小侄女平时也很乖,我一个大男人照顾她并不费力,工作又比较自由,也就答应了。
从床上爬起来,推开卧室的门,一股冷空气扑面而来,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空调又忘记关了。”
走到空调的位置,我愣住了,空调上的指示灯是暗的。看了一眼温度显示,屋子里竟然只有二十度左右。
现在是夏季,这个温度未免太反常了一些。
我打开客厅的灯,刚准备去小侄女的房间看看,就听到她稚嫩的声音从卫生间的方向传过来:“石头,剪刀,布;嘻嘻嘻,你输啦!”
我更加疑惑了:我姐家里只有我和小侄女两个人,这么晚了,小侄女在和谁玩?
我快步走到卫生间的门口,听到小侄女有些怒意的声音:“再来再来,这次你输了可不许耍赖!”
我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猛地推开卫生间的门,同时按下灯的开关,惊惧的喊了声:“茜茜!”
惨白的灯光照亮了小侄女的俏脸,她面对着镜子,脸上有一种病态的苍白。她还保持着伸手的姿势,五指握拳,身子一颤,扭头惊恐的看着我。
镜子里倒映着小侄女的镜像,同样保持着伸手的姿势,只不过因为光线的原因有些扭曲。
“叔叔,你干嘛啊,吓死我了。”茜茜回过神来,松了口气,装出一副大人的模样。
见茜茜没事,我松了口气,一阵愧疚感从心底涌出,快步走过去把小侄女抱在怀里,柔声道:“茜茜,我们回去睡觉好不好啊?明天叔叔带你去游乐场。”
“好啊,好啊,明天去游乐场。”茜茜和你开心,抱着我的脖子对着脸亲了一口。
把小侄女抱回房间,哄睡着,我准备离开了。刚关上房门,就听到一阵栖栖索索的声音从茜茜的房间里传出来,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地上爬。
“茜茜,你还没睡吗?”我立刻重新打开门,茜茜正躺在床上,已经熟睡了。一道黑影晃晃悠悠的,好像一双手,正好卡在茜茜的脖子上。
转过头,原来是窗外的一根树枝,树杈在月光的映照下,恰好落在茜茜的颈部的位置。
“工作的太累了,都有些神经质了。”我揉了揉眼角,走到窗前帮茜茜把窗帘拉上,可走到床边定睛一看,窗外哪有什么树枝。
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他们家的外面是一个院子,根本没有这么高的树。
转过头,那根树枝的影子也不见了,茜茜瞪着眼睛,一直死死的盯着我看,那种眼神没有任何感情,就好像在看一个死人。
再一转眼,茜茜明明已经睡熟了,呼吸匀称。
用力按揉了几下太阳穴,头更加痛了。
重新关上门,我去卫生间洗漱,站在洗手池的前面,无意中抬起头,好像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笑了一下。
我一愣,手心都出了汗,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许久;头发,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明明哪里都一模一样,可组合起来却很别扭。
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不对劲!”那种诡异的感觉又出来了:“到底哪里不对劲?”
我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看了一会儿,鬼使神差的伸出手比划出一个剪刀的形状,同时镜子里的我也伸出手了,比划出一个剪刀的形状。
我忽然头皮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如果茜茜是和镜子中的自己玩石头剪刀布,那她是怎么赢的?
就在这个时候,镜子中的自己嘴角牵动,又笑了一下。
这次我看的真切,绝对不是错觉,我只觉得浑身发冷,想到了茜茜房间里的奇怪的声音,在心里祈祷茜茜千万不要出事,用我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
到了茜茜的房门口,我又听到了茜茜的“自言自语”:“嘻嘻嘻,叔叔走啦,我们继续玩。”
与此同时,那个栖栖索索的声音又出来了,紧接着是茜茜的嬉笑声:“石头,剪刀,布!”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一把推开了房门,茜茜正坐在床头,伸着手,这次她出的是剪刀。
她的房间里依旧什么也没有,可正是因为这样,茜茜的样子才愈发显得诡异。
“茜茜,你和谁在玩游戏?”我的声音已经带上了几分颤音。
茜茜睁着天真的眼睛,摇了摇头,说道:“他和我说,不可以告诉其他人,这是秘密。”
“茜茜,你和叔叔说实话!”我故意用很严厉的态度说,心里警惕着,同时快步朝着茜茜走过去。
茜茜很紧张,捂着被子,神色慌张的说道:“叔叔,我要睡觉了,你出去好不好?”
我没有管她,跪在地上低下头,朝着床下看过去。
床下黑漆漆的,隐隐约约只能看到一个布偶,一颗眼珠子已经不见了,露出里面白色的棉絮。布偶的全身“伤痕累累”,就好像被什么东西撕扯过一样。
一种怪异的感觉浮上心头,茜茜的玩具都是新的,坏了就换,这个破烂成这样的布偶是从哪里来的?
“茜茜,你不可以瞒着叔叔,就算叔叔知道了也不会”我一边说着,一边从地上爬起来。
刚刚抬起头,忽然对上了一双惨白的眼睛,眼珠子中看不到半分黑色,嗖的一下缩到茜茜的被窝里了。
我的头皮发麻,猛地站起来掀开了茜茜的被子,床上依旧什么也没有。茜茜柔弱的身子缩成了一团,双手抱着膝盖,不解又恐惧的盯着我看。
我翻找衣柜,把衣服一件一件拉出来看,衣柜里面没有。我又翻找玩具箱,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一双眼睛在背后盯着我看。
我猛地转过头,身后只有敞开的衣柜,里面的衣服一荡一荡的,像是被什么东西拨动了一下。
小心翼翼的走到衣柜边上,伸手准备去拉开衣服,茜茜忽然尖叫了一声:“啊!”
“茜茜,怎么了?”我豁然转过头,只见茜茜惊恐的指着我的身后,小脸变得煞白。
“不,不要”茜茜拼命的摇头。
同时,我感觉到脖子上一凉,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脖子上吹气。
由于篇幅限制,只能发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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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阴冥
第1章 石头剪刀布
“石头,剪刀,布!”一声稚嫩的声音把我从睡梦中吵醒。
我睁开眼睛,目光转向卧室的门,心里有些疑惑:“这么晚了小侄女怎么还在玩?”
房间里很暗,寂静的有些吓人,温度比以往要低很多。
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才凌晨三点半,不过才刚刚睡下一个小时而已。
小侄女是我姐的孩子,今年才七岁,她出差就让我来她家帮她照顾一下。小侄女平时也很乖,我一个大男人照顾她并不费力,工作又比较自由,也就答应了。
从床上爬起来,推开卧室的门,一股冷空气扑面而来,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空调又忘记关了。”
走到空调的位置,我愣住了,空调上的指示灯是暗的。看了一眼温度显示,屋子里竟然只有二十度左右。
现在是夏季,这个温度未免太反常了一些。
我打开客厅的灯,刚准备去小侄女的房间看看,就听到她稚嫩的声音从卫生间的方向传过来:“石头,剪刀,布;嘻嘻嘻,你输啦!”
我更加疑惑了:我姐家里只有我和小侄女两个人,这么晚了,小侄女在和谁玩?
我快步走到卫生间的门口,听到小侄女有些怒意的声音:“再来再来,这次你输了可不许耍赖!”
我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猛地推开卫生间的门,同时按下灯的开关,惊惧的喊了声:“茜茜!”
惨白的灯光照亮了小侄女的俏脸,她面对着镜子,脸上有一种病态的苍白。她还保持着伸手的姿势,五指握拳,身子一颤,扭头惊恐的看着我。
镜子里倒映着小侄女的镜像,同样保持着伸手的姿势,只不过因为光线的原因有些扭曲。
“叔叔,你干嘛啊,吓死我了。”茜茜回过神来,松了口气,装出一副大人的模样。
见茜茜没事,我松了口气,一阵愧疚感从心底涌出,快步走过去把小侄女抱在怀里,柔声道:“茜茜,我们回去睡觉好不好啊?明天叔叔带你去游乐场。”
“好啊,好啊,明天去游乐场。”茜茜和你开心,抱着我的脖子对着脸亲了一口。
把小侄女抱回房间,哄睡着,我准备离开了。刚关上房门,就听到一阵栖栖索索的声音从茜茜的房间里传出来,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地上爬。
“茜茜,你还没睡吗?”我立刻重新打开门,茜茜正躺在床上,已经熟睡了。一道黑影晃晃悠悠的,好像一双手,正好卡在茜茜的脖子上。
转过头,原来是窗外的一根树枝,树杈在月光的映照下,恰好落在茜茜的颈部的位置。
“工作的太累了,都有些神经质了。”我揉了揉眼角,走到窗前帮茜茜把窗帘拉上,可走到床边定睛一看,窗外哪有什么树枝。
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他们家的外面是一个院子,根本没有这么高的树。
转过头,那根树枝的影子也不见了,茜茜瞪着眼睛,一直死死的盯着我看,那种眼神没有任何感情,就好像在看一个死人。
再一转眼,茜茜明明已经睡熟了,呼吸匀称。
用力按揉了几下太阳穴,头更加痛了。
重新关上门,我去卫生间洗漱,站在洗手池的前面,无意中抬起头,好像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笑了一下。
我一愣,手心都出了汗,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许久;头发,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明明哪里都一模一样,可组合起来却很别扭。
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不对劲!”那种诡异的感觉又出来了:“到底哪里不对劲?”
我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看了一会儿,鬼使神差的伸出手比划出一个剪刀的形状,同时镜子里的我也伸出手了,比划出一个剪刀的形状。
我忽然头皮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如果茜茜是和镜子中的自己玩石头剪刀布,那她是怎么赢的?
就在这个时候,镜子中的自己嘴角牵动,又笑了一下。
这次我看的真切,绝对不是错觉,我只觉得浑身发冷,想到了茜茜房间里的奇怪的声音,在心里祈祷茜茜千万不要出事,用我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
到了茜茜的房门口,我又听到了茜茜的“自言自语”:“嘻嘻嘻,叔叔走啦,我们继续玩。”
与此同时,那个栖栖索索的声音又出来了,紧接着是茜茜的嬉笑声:“石头,剪刀,布!”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一把推开了房门,茜茜正坐在床头,伸着手,这次她出的是剪刀。
她的房间里依旧什么也没有,可正是因为这样,茜茜的样子才愈发显得诡异。
“茜茜,你和谁在玩游戏?”我的声音已经带上了几分颤音。
茜茜睁着天真的眼睛,摇了摇头,说道:“他和我说,不可以告诉其他人,这是秘密。”
“茜茜,你和叔叔说实话!”我故意用很严厉的态度说,心里警惕着,同时快步朝着茜茜走过去。
茜茜很紧张,捂着被子,神色慌张的说道:“叔叔,我要睡觉了,你出去好不好?”
我没有管她,跪在地上低下头,朝着床下看过去。
床下黑漆漆的,隐隐约约只能看到一个布偶,一颗眼珠子已经不见了,露出里面白色的棉絮。布偶的全身“伤痕累累”,就好像被什么东西撕扯过一样。
一种怪异的感觉浮上心头,茜茜的玩具都是新的,坏了就换,这个破烂成这样的布偶是从哪里来的?
“茜茜,你不可以瞒着叔叔,就算叔叔知道了也不会”我一边说着,一边从地上爬起来。
刚刚抬起头,忽然对上了一双惨白的眼睛,眼珠子中看不到半分黑色,嗖的一下缩到茜茜的被窝里了。
我的头皮发麻,猛地站起来掀开了茜茜的被子,床上依旧什么也没有。茜茜柔弱的身子缩成了一团,双手抱着膝盖,不解又恐惧的盯着我看。
我翻找衣柜,把衣服一件一件拉出来看,衣柜里面没有。我又翻找玩具箱,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一双眼睛在背后盯着我看。
我猛地转过头,身后只有敞开的衣柜,里面的衣服一荡一荡的,像是被什么东西拨动了一下。
小心翼翼的走到衣柜边上,伸手准备去拉开衣服,茜茜忽然尖叫了一声:“啊!”
“茜茜,怎么了?”我豁然转过头,只见茜茜惊恐的指着我的身后,小脸变得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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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狗裴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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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题目不是骂人,那狗就叫裴元庆,是我们下乡知青养的一条大黄狗。
我下乡的地方是个山村,前面已经有一拨知青,二十多人,在村里呆了两年了。因为我们的到来,他们那拨就成了“老插”,我们自然就算作“新插”。
老插下乡时,因为是本村头一批,村里比较重视,居然专门给盖了一排砖房,每间房住两人,比我后来住的大学宿舍还阔绰。
等我们这一拨到来,知青已经不稀罕,进村时例行的放了两串鞭炮,但住房就别提要求了。老插的砖房在一个小坡之上,坡下有个旧谷仓。村长让人把谷仓腾空了,排开一溜木板床,这就是新插的宿舍。
人到哪儿都会分三六九等。同为天涯沦落人,但老插们多沦落了两年,就有了一种优越感,一开始并不怎么接纳我们这班兄弟(新插清一色的男性)
老插们集体养了一条黄狗,但不愿意我们这些新插逗这条狗。只要看到黄狗朝我们这边走动,就立刻会把它叫回坡上去。叫的啥听不真切,似乎是叫“边庆”。我们一班新插猜了半天,猜不出为啥叫“边庆”。
新插努力跟老插们套磁,过了差不多一个月,老插终于对新插能接纳一些,看到新插逗黄狗,也就不再坚持把它叫回去。我们便撒开了逗它,天天叫“边庆”过来玩。
老插有个陈宜章,学校里学的东西,数他保持得最好,这点积蓄让他不需要下地干活,一直在村里民办小学当老师。老插二十来人,他是最早对新插放下架子的,时常给我们讲讲在此地混生活的要领。
既然熟了,我们就问他这狗为啥叫“边庆”。
他喷喷鼻子说,什么“边庆”啊,是“裴元庆”。天天叫,叫多了舌头偷懒,就给你们听成了“边庆”。
我们觉得不理解,说裴元庆是隋唐第三条好汉。那为啥咱这狗不跟第一好汉李元霸,不跟第二好汉宇文成都,却跟第三好汉裴元庆起名呢?
陈宜章笑笑说,当时大伙也没怎么特别研究,大概就觉得李元霸虽说是第一条好汉,但书上说了,李元霸身形矮小,骨瘦如柴,咱大黄高大威猛,叫李元霸不妥。宇文成都呢得叫四个字,累。于是就挑了裴元庆吧。
别看裴元庆在说唐里是第三条好汉,在咱村里那是数一数二的。有一年村里闹狗瘟,全村总共只有两条狗活了下来,一条是村民家的黑狗,另一条就是裴元庆。
裴元庆没有自己的伙食指标。它的伙食都是知青们从嘴里省出来的。知青们吃饭时,裴元庆就会过来蹲在旁边。我们知道它是等吃的,就从碗里挖一勺饭喂它。一人喂一口,它就足够吃饱有余了。
刚开始我们新插是把饭扔到地上让裴元庆吃。老插看到了就说别那样,扔地上脏。我们说那咋办?给它弄个盆?老插说不用。就这样。说着从自己碗里挖一勺饭团,朝裴元庆头顶抛过去。裴元庆往起一蹦,一口就把饭团叼到嘴里咽下去了。那以后我们也都是这么喂。
裴元庆不光会吃。它看家护院的本事也是一流的,最著名的战绩是它在村长小腿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疤。这个事从人类视角来看似乎欠和谐,但狗的思路毕竟跟人类有些不同。作为知青集体养的狗,裴元庆的敌我概念就是:所有知青都是主人,其他人都是外人。
当然裴元庆也不会跑农民家里去惹事。它只对闯到家里的外人发飙。让事情有点挠头的是,知青住房正好是在村子与河之间。村民们去河边挑水,必须经过知青住地。
通常这不会出事。因为原来二十多个知青,新插来了之后近四十人,基本上什么时候都有人在家。如果有村民经过,知青们会把作势进攻的裴元庆给叫回来。
那天村长挑水经过,看到裴元庆冲过来。因为平时总有知青出来喝止,所以他也没当回事,继续往前走。偏巧那一刻知青们都在屋里打牌,没人拦着裴元庆,结果它真冲到了村长身边。等村长发觉不妙,转身逃窜,已经晚矣,到底被裴元庆在腿肚子上咬了一口。幸亏有知青听到村长惨叫,赶紧出来撵走了裴元庆,事情才没闹得更大。村长当时是连说没关系,但知青们过意不去,下次回城的时候还是凑钱给村长带了好几包面条。
面条这事可能得稍微解释两句。南方不产麦子,山村里没见过面条。知青们从城里带了面条去,有村民们过来玩,看到了觉得很稀罕,尝一口更觉得是人间美味,后来就有村民拿自己榨的花生油来换面条。花生油对于知青来说是上好烹调油。而村民也觉得面条是上好美食。以物易物,所谓双赢。
起先知青们也不知道村民换了面条会怎么用。有女知青热心,特地去到村民家里,打算教他们怎么煮食。结果去了才发现人家不用教。他们就把面条当粉丝,煮软了加些酱油辣子,翻炒一下当做菜来下饭。
知青们看了觉得有些好笑,但笑不出来。
这个村在当时并不算最穷,一个工分值两毛钱。最穷的那个村,一个工分是九分钱。一个男劳力一年也就1000工分左右,妇女同样出工时间,干的活并不轻,包括插秧或是收割,但工分减半。这种工分制度是明文规定,妇女们也从没觉得有啥不对。
村民平时吃的菜都是自留地里种的蔬菜。有时地里的菜接不上了,就往米饭上面洒一把葱花,再淋一些酱油,一顿饭就这么解决,过大节的时候才会沾一点荤腥。
所以炒面条在村民嘴里就是好菜了。
就这么着,人家还邀请那几个知青吃饭。知青们陪着吃了几口——不吃是不行的,若是有人推辞,村民的劝说工作能坚持一个通宵。吃完告辞回家,给大家说了这事。后来大家有机会回城,不管自己吃不吃面条,只要米面指标还有富余(那时候买这个需要粮票),都会尽量带几包回来给村民。人家当然也不会白要,都是用花生油换,但这么着他们就很开心了。
接着说裴元庆。裴元庆有一种神秘的辨别能力,即使是从没见过的人,它也能看出(更可能是嗅出)这人是知青还是农民。
我们常带它下地干活,有时去得很远,都到了邻村的边上了。倘若碰上所有知青全都离开,比如挑着割下的稻子回村了,而裴元庆一时贪玩没跟着回去,这时地里就只剩下当地村民,但它不会跟着村民跑。村民叫它它都不理。
有一回正好邻村的知青也到这片地方干活,裴元庆抬头看看,再过去嗅一嗅,就认同了这帮知青,跟着他们到处走,直到本村的知青出现,它才屁颠屁颠的跑回来跟着我们。
其实下地干活时,知青穿着跟本地农民一模一样。不相识的人,一眼看去真分不出是知青是村民。但裴元庆一点问题没有。它一嗅就知道谁是谁。
更神的是它对潜在危险的灵敏嗅觉。发狗瘟那年,疫情有点严重,于是公社领导按官府办事风格,做了个一刀切的决定,要各村把所有的狗只全部杀灭。我们村里的民兵有两把冲锋枪。民兵队长带着一帮民兵挨家挨户搜寻,看到狗就拿冲锋枪扫。
知青听到消息,知道这事没人能拦得住,但也没人愿意看着裴元庆就这么给杀了。大家紧急商议了几分钟,还没想出办法,就看到民兵队长带着人朝这边走过来了。
陈宜章惶急之下指着山坡后面对裴元庆大叫一声:“裴元庆,快跑!”
说也奇怪,平时你让裴元庆跑,它多半懒得理你。除非你扔个东西逗它,它若是兴致好,或许会去追回来。其他时候它都是懒洋洋地趴着。但那回裴元庆只冲那帮拿枪的人看了一眼,立刻就明白苗头不对,嗖的一下窜上山头消失在树林里。民兵队长带人追上去,却寻不到半点踪迹。
知青们想说服队长就这么这算了。但队长很认真,说这是上级命令。俺拿了枪就是军人,军纪不能违抗的,于是每天傍晚收工之后就带着人在山上找,找了两个星期,死活找不到裴元庆。
后来狗瘟过去,公社领导大概看着整理效果不错,政绩方面压力不大,就撤销了那个绝杀令。
民兵队长也不是歹人,听到命令后就来告诉知青,说上面通知改了,不用杀狗。我不知道你们把裴元庆藏哪儿,反正现在是可以放它出来了。
其实知青没藏裴元庆。知青自己都不知道裴元庆现在是死是活。陈宜章专门到公社去了一趟,打听得真切,杀狗令确实是撤销了,知青们立即上山,散开到各处叫裴元庆的名字。不到十分钟就看到裴元庆从树林里跑出来了。瘦了不少,但还是很精神。大家带它到河边洗了个澡,回家吃了几天好的,裴元庆又恢复了原来的风貌。
狗瘟没放倒它,打狗队也没奈何得了它。知青拍着它的脑袋,赞它果然不负裴元庆的名字。
裴元庆晃了晃耳朵,神情淡定的看着远山,仿佛并不把这当好大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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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题目不是骂人,那狗就叫裴元庆,是我们下乡知青养的一条大黄狗。
我下乡的地方是个山村,前面已经有一拨知青,二十多人,在村里呆了两年了。因为我们的到来,他们那拨就成了“老插”,我们自然就算作“新插”。
老插下乡时,因为是本村头一批,村里比较重视,居然专门给盖了一排砖房,每间房住两人,比我后来住的大学宿舍还阔绰。
等我们这一拨到来,知青已经不稀罕,进村时例行的放了两串鞭炮,但住房就别提要求了。老插的砖房在一个小坡之上,坡下有个旧谷仓。村长让人把谷仓腾空了,排开一溜木板床,这就是新插的宿舍。
人到哪儿都会分三六九等。同为天涯沦落人,但老插们多沦落了两年,就有了一种优越感,一开始并不怎么接纳我们这班兄弟(新插清一色的男性)
老插们集体养了一条黄狗,但不愿意我们这些新插逗这条狗。只要看到黄狗朝我们这边走动,就立刻会把它叫回坡上去。叫的啥听不真切,似乎是叫“边庆”。我们一班新插猜了半天,猜不出为啥叫“边庆”。
新插努力跟老插们套磁,过了差不多一个月,老插终于对新插能接纳一些,看到新插逗黄狗,也就不再坚持把它叫回去。我们便撒开了逗它,天天叫“边庆”过来玩。
老插有个陈宜章,学校里学的东西,数他保持得最好,这点积蓄让他不需要下地干活,一直在村里民办小学当老师。老插二十来人,他是最早对新插放下架子的,时常给我们讲讲在此地混生活的要领。
既然熟了,我们就问他这狗为啥叫“边庆”。
他喷喷鼻子说,什么“边庆”啊,是“裴元庆”。天天叫,叫多了舌头偷懒,就给你们听成了“边庆”。
我们觉得不理解,说裴元庆是隋唐第三条好汉。那为啥咱这狗不跟第一好汉李元霸,不跟第二好汉宇文成都,却跟第三好汉裴元庆起名呢?
陈宜章笑笑说,当时大伙也没怎么特别研究,大概就觉得李元霸虽说是第一条好汉,但书上说了,李元霸身形矮小,骨瘦如柴,咱大黄高大威猛,叫李元霸不妥。宇文成都呢得叫四个字,累。于是就挑了裴元庆吧。
别看裴元庆在说唐里是第三条好汉,在咱村里那是数一数二的。有一年村里闹狗瘟,全村总共只有两条狗活了下来,一条是村民家的黑狗,另一条就是裴元庆。
裴元庆没有自己的伙食指标。它的伙食都是知青们从嘴里省出来的。知青们吃饭时,裴元庆就会过来蹲在旁边。我们知道它是等吃的,就从碗里挖一勺饭喂它。一人喂一口,它就足够吃饱有余了。
刚开始我们新插是把饭扔到地上让裴元庆吃。老插看到了就说别那样,扔地上脏。我们说那咋办?给它弄个盆?老插说不用。就这样。说着从自己碗里挖一勺饭团,朝裴元庆头顶抛过去。裴元庆往起一蹦,一口就把饭团叼到嘴里咽下去了。那以后我们也都是这么喂。
裴元庆不光会吃。它看家护院的本事也是一流的,最著名的战绩是它在村长小腿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疤。这个事从人类视角来看似乎欠和谐,但狗的思路毕竟跟人类有些不同。作为知青集体养的狗,裴元庆的敌我概念就是:所有知青都是主人,其他人都是外人。
当然裴元庆也不会跑农民家里去惹事。它只对闯到家里的外人发飙。让事情有点挠头的是,知青住房正好是在村子与河之间。村民们去河边挑水,必须经过知青住地。
通常这不会出事。因为原来二十多个知青,新插来了之后近四十人,基本上什么时候都有人在家。如果有村民经过,知青们会把作势进攻的裴元庆给叫回来。
那天村长挑水经过,看到裴元庆冲过来。因为平时总有知青出来喝止,所以他也没当回事,继续往前走。偏巧那一刻知青们都在屋里打牌,没人拦着裴元庆,结果它真冲到了村长身边。等村长发觉不妙,转身逃窜,已经晚矣,到底被裴元庆在腿肚子上咬了一口。幸亏有知青听到村长惨叫,赶紧出来撵走了裴元庆,事情才没闹得更大。村长当时是连说没关系,但知青们过意不去,下次回城的时候还是凑钱给村长带了好几包面条。
面条这事可能得稍微解释两句。南方不产麦子,山村里没见过面条。知青们从城里带了面条去,有村民们过来玩,看到了觉得很稀罕,尝一口更觉得是人间美味,后来就有村民拿自己榨的花生油来换面条。花生油对于知青来说是上好烹调油。而村民也觉得面条是上好美食。以物易物,所谓双赢。
起先知青们也不知道村民换了面条会怎么用。有女知青热心,特地去到村民家里,打算教他们怎么煮食。结果去了才发现人家不用教。他们就把面条当粉丝,煮软了加些酱油辣子,翻炒一下当做菜来下饭。
知青们看了觉得有些好笑,但笑不出来。
这个村在当时并不算最穷,一个工分值两毛钱。最穷的那个村,一个工分是九分钱。一个男劳力一年也就1000工分左右,妇女同样出工时间,干的活并不轻,包括插秧或是收割,但工分减半。这种工分制度是明文规定,妇女们也从没觉得有啥不对。
村民平时吃的菜都是自留地里种的蔬菜。有时地里的菜接不上了,就往米饭上面洒一把葱花,再淋一些酱油,一顿饭就这么解决,过大节的时候才会沾一点荤腥。
所以炒面条在村民嘴里就是好菜了。
就这么着,人家还邀请那几个知青吃饭。知青们陪着吃了几口——不吃是不行的,若是有人推辞,村民的劝说工作能坚持一个通宵。吃完告辞回家,给大家说了这事。后来大家有机会回城,不管自己吃不吃面条,只要米面指标还有富余(那时候买这个需要粮票),都会尽量带几包回来给村民。人家当然也不会白要,都是用花生油换,但这么着他们就很开心了。
接着说裴元庆。裴元庆有一种神秘的辨别能力,即使是从没见过的人,它也能看出(更可能是嗅出)这人是知青还是农民。
我们常带它下地干活,有时去得很远,都到了邻村的边上了。倘若碰上所有知青全都离开,比如挑着割下的稻子回村了,而裴元庆一时贪玩没跟着回去,这时地里就只剩下当地村民,但它不会跟着村民跑。村民叫它它都不理。
有一回正好邻村的知青也到这片地方干活,裴元庆抬头看看,再过去嗅一嗅,就认同了这帮知青,跟着他们到处走,直到本村的知青出现,它才屁颠屁颠的跑回来跟着我们。
其实下地干活时,知青穿着跟本地农民一模一样。不相识的人,一眼看去真分不出是知青是村民。但裴元庆一点问题没有。它一嗅就知道谁是谁。
更神的是它对潜在危险的灵敏嗅觉。发狗瘟那年,疫情有点严重,于是公社领导按官府办事风格,做了个一刀切的决定,要各村把所有的狗只全部杀灭。我们村里的民兵有两把冲锋枪。民兵队长带着一帮民兵挨家挨户搜寻,看到狗就拿冲锋枪扫。
知青听到消息,知道这事没人能拦得住,但也没人愿意看着裴元庆就这么给杀了。大家紧急商议了几分钟,还没想出办法,就看到民兵队长带着人朝这边走过来了。
陈宜章惶急之下指着山坡后面对裴元庆大叫一声:“裴元庆,快跑!”
说也奇怪,平时你让裴元庆跑,它多半懒得理你。除非你扔个东西逗它,它若是兴致好,或许会去追回来。其他时候它都是懒洋洋地趴着。但那回裴元庆只冲那帮拿枪的人看了一眼,立刻就明白苗头不对,嗖的一下窜上山头消失在树林里。民兵队长带人追上去,却寻不到半点踪迹。
知青们想说服队长就这么这算了。但队长很认真,说这是上级命令。俺拿了枪就是军人,军纪不能违抗的,于是每天傍晚收工之后就带着人在山上找,找了两个星期,死活找不到裴元庆。
后来狗瘟过去,公社领导大概看着整理效果不错,政绩方面压力不大,就撤销了那个绝杀令。
民兵队长也不是歹人,听到命令后就来告诉知青,说上面通知改了,不用杀狗。我不知道你们把裴元庆藏哪儿,反正现在是可以放它出来了。
其实知青没藏裴元庆。知青自己都不知道裴元庆现在是死是活。陈宜章专门到公社去了一趟,打听得真切,杀狗令确实是撤销了,知青们立即上山,散开到各处叫裴元庆的名字。不到十分钟就看到裴元庆从树林里跑出来了。瘦了不少,但还是很精神。大家带它到河边洗了个澡,回家吃了几天好的,裴元庆又恢复了原来的风貌。
狗瘟没放倒它,打狗队也没奈何得了它。知青拍着它的脑袋,赞它果然不负裴元庆的名字。
裴元庆晃了晃耳朵,神情淡定的看着远山,仿佛并不把这当好大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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