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我总是把父母对我的好当成理所当然的事,
因为我不知道父母的辛苦。现在长大了,我知道
我应该以一颗感恩的心去体谅父母,承担起照顾
和孝敬父母的责任。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报泉。”更何况父母亲
戚朋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
洋。父母累了你是否给一杯暖茶。体验他们的疲
劳,以及他们是否意识到银丝和皱纹。感恩需要
你用心去体验,去回报。
因为我不知道父母的辛苦。现在长大了,我知道
我应该以一颗感恩的心去体谅父母,承担起照顾
和孝敬父母的责任。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报泉。”更何况父母亲
戚朋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
洋。父母累了你是否给一杯暖茶。体验他们的疲
劳,以及他们是否意识到银丝和皱纹。感恩需要
你用心去体验,去回报。
唐代朝中,有一个被罢官的大臣吕用,差人以五百金为聘,强抢民女玉娥。玉娥不依,吕用将她强行抱向床头,欲亲解其衣。这时,床中忽然出现白马,吕用惊慌逃窜,还将玉娥送给他最恨的人。
话说吕用本是一位重臣,他专权乱政,人人怕他权势,皆敢怒不敢言。直到被一个应试的秀才上疏,事事有据,才被天子罢职。
这秀才正是黄损,扬州人,生得一表人才,因父母早逝,家道零落。他的父亲留下一件宝贝,是一块羊脂白玉雕成马儿,换做玉马坠。
一天,黄损在市中闲游,遇见一个老者,童颜鹤发,碧眼方瞳,黄损邀请他到茶坊聊天。老者言谈有物,黄损不禁叹服。
无意间,老者看见黄损的玉马坠,啧啧叹赏。黄损便说:“这是家传之物,若老翁欣赏,我就赠送给你了。”
老者回道:“老汉他日定有所报。”就飞快地离去了。黄损心想这个老者肯定是个异人,可惜没有问到他的来历。这事也就这样过去了。
后来,黄损被荆襄节度使刘守道聘为幕宾,起身走到江州时,他看见一艘巨舟停在岸边,请水手代为询问主人家,能否带他一程。
不一会儿,水手在船上招手,让黄损登船,并告诉他主人家在中舱,不可越矩。夜间他可以在后舱歇息。
夜里,黄损正要就寝,忽然听见筝声凄婉。他推开蓬门,悄悄走进中舱窗隙往内望,看见一女子娇艳非常,当下黄损神魂俱荡,整夜无眠。
隔日,黄损写了一封信,折成方形,趁主人家韩翁请他到中舱用茶,偷偷从窗隙间投入信件,深怕有人看见。
那女子读完信后,赞叹不已,把信藏在裙带之中。开窗一看,见黄损麟凤之姿,心中更是欢喜。
午后,韩翁与友人上岸吃酒。女子推窗往外望,对守在窗前的黄损说:“今晚我有话说。”等到夜深人静,所有人都入睡后,黄损就坐在窗口,与女子交谈。
这才得知女子名唤韩玉娥,每年十月初三,是水神的生日,韩翁都会带着她一同前往涪州祭拜。两人相约在那时,黄损到涪州提亲。
舟行一个多月后,到了荆江,黄损别过韩翁,上岸投靠了刘守道。但他的心思全在玉娥身上,在屡次向刘守道请假不准之后,就私自逃脱守帅府,往涪州而去。
千赶万赶,黄损终于到达涪州,刚好是十月初三。他一路沿江而上,寻找韩翁之舟,就在几株枯柳下,找到了玉娥。
两人相见,皆是欢喜。黄损正要去拉那缆绳上船,没想到,缆绳被风浪拍打,早已经松脱,他一双手出尽吃奶的力气也拉不住,眼睁睁看着船随着被冲走。
黄损追了十多里,那船已看不见。想起孤身无倚,痛失红颜,要回去见刘守道,又无颜面;要回家身上又没有盘缠,不如投江随小娘子而去。
正要投江时,黄损听到背后有一人叫道:“不可,不可。”黄损回头一看,竟是在扬州市场上遇见的老者。
他泪如雨下地向老者阐述自己的遭遇,老者哈哈大笑,叫黄损拿着玉马坠,到前面一里外的茅庵求他师兄相助。
黄损已无去路,只好照办。到了茅庵,黄损向一名胡僧奉上玉马坠,那胡僧道:“我看郎君必是仕官中人,成名之后,儿女之事就会来到。”
黄损听完,觉得身体困乏,就睡下了。醒来时,只见周围破败,连墙壁都没有,胡僧也不见了。而佛座下竟有白晃晃的大银锭,上面有“黄损”二字。黄损在佛前拜了拜,取了银子往长安出发去应试。
再说玉娥在船上被冲走后,被一老妈妈所救,收为义女。光阴似箭,不知不觉到了除夕,玉娥想着与父亲分离,黄损又没消息,暗自落泪。夜里,玉娥梦见一尊罗汉从天而降,给她一张黄纸,纸上写着“黄损佳音”四字。
隔天,义母到邻家拜年。忽然有一个胡僧闯入,竟是梦中的罗汉,玉娥立刻跪拜。胡僧给了玉娥玉马坠,让她贴身收藏,不可让他人知晓。
此时,黄损得到胡僧的帮助,到长安应试,金榜题名,除授部郎之职。其中,黄损特别写了大臣吕用专权乱政之事,还事事有据,做了天下一件快心之事,人人钦佩。
吕用因黄损参奏被罢官后,贪恋女色。一日,差人以五百金为聘,也不报姓名,丢下银两,就冲入卧房抢出玉娥,抬上花轿送回吕府。
玉娥向吕用说:“我已许配人家,一女不更二夫。”吕用哪肯听,抱着玉娥就往床上走,要解开她的衣裳。
正在危急之际,忽然出现一匹白马从床中奔出,向吕用乱扑乱咬,吕用惊慌逃窜。
隔日,一胡僧来到吕府拜访。向吕用说:“府上妖气甚重,你新纳的小妾是上帝玉马之精,来人间行祸,须赶快将她赠送他人,让他人代受其祸。”
吕用一听,心中正苦无计谋报复黄损,马上叫来玉娥义母,让她带着玉娥到黄损府上。
黄损与玉娥相见,两人皆大惊,抱头大哭,各叙衷肠。这才知道,原来胡僧一直在暗中帮助他们。
当下便设下香案,将玉马坠供养于上。忽然,一白马从香案上跳跃而出,腾空飞起。众人走出门外一看,只见一位老者跨上白马,不知所往。
后来,黄损官至御史中丞,玉娥也生下三子,夫妻偕老。
取自《三言二拍》,黄损对仙人慷慨赠送家传玉马坠,不仅解救了自己一命,还获得功名与美人,实在太值了。可惜故事没有交代仙人来历,留下了无限想象。#历史# #历史云讲堂#
话说吕用本是一位重臣,他专权乱政,人人怕他权势,皆敢怒不敢言。直到被一个应试的秀才上疏,事事有据,才被天子罢职。
这秀才正是黄损,扬州人,生得一表人才,因父母早逝,家道零落。他的父亲留下一件宝贝,是一块羊脂白玉雕成马儿,换做玉马坠。
一天,黄损在市中闲游,遇见一个老者,童颜鹤发,碧眼方瞳,黄损邀请他到茶坊聊天。老者言谈有物,黄损不禁叹服。
无意间,老者看见黄损的玉马坠,啧啧叹赏。黄损便说:“这是家传之物,若老翁欣赏,我就赠送给你了。”
老者回道:“老汉他日定有所报。”就飞快地离去了。黄损心想这个老者肯定是个异人,可惜没有问到他的来历。这事也就这样过去了。
后来,黄损被荆襄节度使刘守道聘为幕宾,起身走到江州时,他看见一艘巨舟停在岸边,请水手代为询问主人家,能否带他一程。
不一会儿,水手在船上招手,让黄损登船,并告诉他主人家在中舱,不可越矩。夜间他可以在后舱歇息。
夜里,黄损正要就寝,忽然听见筝声凄婉。他推开蓬门,悄悄走进中舱窗隙往内望,看见一女子娇艳非常,当下黄损神魂俱荡,整夜无眠。
隔日,黄损写了一封信,折成方形,趁主人家韩翁请他到中舱用茶,偷偷从窗隙间投入信件,深怕有人看见。
那女子读完信后,赞叹不已,把信藏在裙带之中。开窗一看,见黄损麟凤之姿,心中更是欢喜。
午后,韩翁与友人上岸吃酒。女子推窗往外望,对守在窗前的黄损说:“今晚我有话说。”等到夜深人静,所有人都入睡后,黄损就坐在窗口,与女子交谈。
这才得知女子名唤韩玉娥,每年十月初三,是水神的生日,韩翁都会带着她一同前往涪州祭拜。两人相约在那时,黄损到涪州提亲。
舟行一个多月后,到了荆江,黄损别过韩翁,上岸投靠了刘守道。但他的心思全在玉娥身上,在屡次向刘守道请假不准之后,就私自逃脱守帅府,往涪州而去。
千赶万赶,黄损终于到达涪州,刚好是十月初三。他一路沿江而上,寻找韩翁之舟,就在几株枯柳下,找到了玉娥。
两人相见,皆是欢喜。黄损正要去拉那缆绳上船,没想到,缆绳被风浪拍打,早已经松脱,他一双手出尽吃奶的力气也拉不住,眼睁睁看着船随着被冲走。
黄损追了十多里,那船已看不见。想起孤身无倚,痛失红颜,要回去见刘守道,又无颜面;要回家身上又没有盘缠,不如投江随小娘子而去。
正要投江时,黄损听到背后有一人叫道:“不可,不可。”黄损回头一看,竟是在扬州市场上遇见的老者。
他泪如雨下地向老者阐述自己的遭遇,老者哈哈大笑,叫黄损拿着玉马坠,到前面一里外的茅庵求他师兄相助。
黄损已无去路,只好照办。到了茅庵,黄损向一名胡僧奉上玉马坠,那胡僧道:“我看郎君必是仕官中人,成名之后,儿女之事就会来到。”
黄损听完,觉得身体困乏,就睡下了。醒来时,只见周围破败,连墙壁都没有,胡僧也不见了。而佛座下竟有白晃晃的大银锭,上面有“黄损”二字。黄损在佛前拜了拜,取了银子往长安出发去应试。
再说玉娥在船上被冲走后,被一老妈妈所救,收为义女。光阴似箭,不知不觉到了除夕,玉娥想着与父亲分离,黄损又没消息,暗自落泪。夜里,玉娥梦见一尊罗汉从天而降,给她一张黄纸,纸上写着“黄损佳音”四字。
隔天,义母到邻家拜年。忽然有一个胡僧闯入,竟是梦中的罗汉,玉娥立刻跪拜。胡僧给了玉娥玉马坠,让她贴身收藏,不可让他人知晓。
此时,黄损得到胡僧的帮助,到长安应试,金榜题名,除授部郎之职。其中,黄损特别写了大臣吕用专权乱政之事,还事事有据,做了天下一件快心之事,人人钦佩。
吕用因黄损参奏被罢官后,贪恋女色。一日,差人以五百金为聘,也不报姓名,丢下银两,就冲入卧房抢出玉娥,抬上花轿送回吕府。
玉娥向吕用说:“我已许配人家,一女不更二夫。”吕用哪肯听,抱着玉娥就往床上走,要解开她的衣裳。
正在危急之际,忽然出现一匹白马从床中奔出,向吕用乱扑乱咬,吕用惊慌逃窜。
隔日,一胡僧来到吕府拜访。向吕用说:“府上妖气甚重,你新纳的小妾是上帝玉马之精,来人间行祸,须赶快将她赠送他人,让他人代受其祸。”
吕用一听,心中正苦无计谋报复黄损,马上叫来玉娥义母,让她带着玉娥到黄损府上。
黄损与玉娥相见,两人皆大惊,抱头大哭,各叙衷肠。这才知道,原来胡僧一直在暗中帮助他们。
当下便设下香案,将玉马坠供养于上。忽然,一白马从香案上跳跃而出,腾空飞起。众人走出门外一看,只见一位老者跨上白马,不知所往。
后来,黄损官至御史中丞,玉娥也生下三子,夫妻偕老。
取自《三言二拍》,黄损对仙人慷慨赠送家传玉马坠,不仅解救了自己一命,还获得功名与美人,实在太值了。可惜故事没有交代仙人来历,留下了无限想象。#历史# #历史云讲堂#
重庆,一女子邀闺蜜来家里玩,随后就出门逛街了,由于女子下午要上班,闺蜜就先离开了,不料,等她下班回家,却发现家里出事了。自己房间里的黄金手镯、钻石戒指都不见了,她立马报了警,民警检查后,发现梁女士家的门锁是密码锁,门窗也是完好的,初步断定是熟人作案。
梁女士家住沙区土湾,丢失的东西价值2万多元,对于警方的怀疑,她却予以了否定,她认为不存在熟人作案的可能,家里除了她以外,就剩老人在家,她怕老人记不住密码,就将一把钥匙,藏在了大门口的鞋子里。
而对于这件事,除了她的家人知道以外,就只告诉过她的好闺蜜韩某,但是两人的关系非常好,她不认为对方会这样做。
虽然相信闺蜜,但是,她还是透露了一个细节。
事发当天,她邀请韩某来家里玩,期间她向韩某展示过黄金和钻戒,随后2人就出门逛街,得知梁女士下午要上班,韩某就先回家了。
难道韩某没有回家,而是折返回来实施了盗窃吗?
民警通过调取电梯监控,果然发现了韩某的身影,2人并不在一个小区,韩某在梁女士上班时,出现在小区,这样的情况本身就不正常。韩某也是胆大,在电梯里竟然直接拿出了梁女士的黄金手镯,在手上试戴。
这样情况就很明朗了,盗窃者就是梁女士的好闺蜜韩某。
很快民警就赶到其家中,将韩某抓获,面对证据她承认,这些确实是她偷的,并且已经销赃,卖了9000多元。
据她交代,当天梁女士将首饰给她看过后,她就动了歪念,再加上她知道门外的钥匙,所以,她趁梁女士上班之际,轻而易举的拿走了首饰。
得知是自己最好的闺蜜偷的,梁女士怎么也不敢相信,只能感叹自己遇人不淑。
韩某自以为凭借着梁女士的关系,对方绝对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殊不知她的一系列举动,可谓是漏洞百出。
1、梁女士家里除了她之外,就只有婆婆等家人,根本没有偷她首饰的可能,所以警方在怀疑熟人作案时,她才会直接否认。
但是她不知道,警方所说的熟人,可不仅仅只有家人,门外放钥匙的事情,除了家人之外,梁女士只告诉了韩某,这样的怀疑范围就大大缩小了。
2、一般的小偷在盗得物品后,都会百般遮掩,害怕被别人发现。可韩某倒好,她在作案之后,竟然毫不避讳,直接坐电梯,还将偷得的东西,拿出来试戴。
失主报案后,警方会第一时间查看周围监控,韩某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这不一查就查到了吗?
那么,韩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韩某盗窃事实很清楚,但是若要构成盗窃罪,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盗窃罪是一种数额性的犯罪,所以,其盗窃所得数额是重要的参考。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梁女士说首饰价值2万多,这个金额可不是说说而已,而是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才行的,但是从韩某销赃金额(9000元)来看,其本来价值肯定是上万了。
由于各个地方的对于金额规定不一致,按照重庆地区的金额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6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以40万元为起点。
韩某所盗金额,超过2000,且不到60000,所以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她将面临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韩某因盗窃罪,已经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件事,让我想了一句网友的调侃:“防火防盗防闺蜜。”说白了韩某就是爱慕虚荣,且嫉妒心强,这种人往往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欲望,随着欲望的不断膨胀,都会向自我毁灭的方向发展。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也提醒大家,不要为图省事,把自家钥匙藏在门口某个角落,你方便了自己,同时也方便了不法分子。就像梁女士这样,就算不被闺蜜盗窃,也会埋下安全隐患,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可乘之机。
梁女士家住沙区土湾,丢失的东西价值2万多元,对于警方的怀疑,她却予以了否定,她认为不存在熟人作案的可能,家里除了她以外,就剩老人在家,她怕老人记不住密码,就将一把钥匙,藏在了大门口的鞋子里。
而对于这件事,除了她的家人知道以外,就只告诉过她的好闺蜜韩某,但是两人的关系非常好,她不认为对方会这样做。
虽然相信闺蜜,但是,她还是透露了一个细节。
事发当天,她邀请韩某来家里玩,期间她向韩某展示过黄金和钻戒,随后2人就出门逛街,得知梁女士下午要上班,韩某就先回家了。
难道韩某没有回家,而是折返回来实施了盗窃吗?
民警通过调取电梯监控,果然发现了韩某的身影,2人并不在一个小区,韩某在梁女士上班时,出现在小区,这样的情况本身就不正常。韩某也是胆大,在电梯里竟然直接拿出了梁女士的黄金手镯,在手上试戴。
这样情况就很明朗了,盗窃者就是梁女士的好闺蜜韩某。
很快民警就赶到其家中,将韩某抓获,面对证据她承认,这些确实是她偷的,并且已经销赃,卖了9000多元。
据她交代,当天梁女士将首饰给她看过后,她就动了歪念,再加上她知道门外的钥匙,所以,她趁梁女士上班之际,轻而易举的拿走了首饰。
得知是自己最好的闺蜜偷的,梁女士怎么也不敢相信,只能感叹自己遇人不淑。
韩某自以为凭借着梁女士的关系,对方绝对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殊不知她的一系列举动,可谓是漏洞百出。
1、梁女士家里除了她之外,就只有婆婆等家人,根本没有偷她首饰的可能,所以警方在怀疑熟人作案时,她才会直接否认。
但是她不知道,警方所说的熟人,可不仅仅只有家人,门外放钥匙的事情,除了家人之外,梁女士只告诉了韩某,这样的怀疑范围就大大缩小了。
2、一般的小偷在盗得物品后,都会百般遮掩,害怕被别人发现。可韩某倒好,她在作案之后,竟然毫不避讳,直接坐电梯,还将偷得的东西,拿出来试戴。
失主报案后,警方会第一时间查看周围监控,韩某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这不一查就查到了吗?
那么,韩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韩某盗窃事实很清楚,但是若要构成盗窃罪,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盗窃罪是一种数额性的犯罪,所以,其盗窃所得数额是重要的参考。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梁女士说首饰价值2万多,这个金额可不是说说而已,而是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才行的,但是从韩某销赃金额(9000元)来看,其本来价值肯定是上万了。
由于各个地方的对于金额规定不一致,按照重庆地区的金额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6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以40万元为起点。
韩某所盗金额,超过2000,且不到60000,所以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她将面临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韩某因盗窃罪,已经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件事,让我想了一句网友的调侃:“防火防盗防闺蜜。”说白了韩某就是爱慕虚荣,且嫉妒心强,这种人往往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欲望,随着欲望的不断膨胀,都会向自我毁灭的方向发展。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也提醒大家,不要为图省事,把自家钥匙藏在门口某个角落,你方便了自己,同时也方便了不法分子。就像梁女士这样,就算不被闺蜜盗窃,也会埋下安全隐患,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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